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蜀红在线阅读 - 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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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哥哥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的女人身上,这让许子夏顿时没了安全感。他比小薇更加不是滋味,原先的亲密无间荡然无存,只剩下人去楼空的落寞和无法与之交心的遗憾,许子夏坐在小哥哥的房间里,等他许久也不见回来,便趴在书桌上睡着了。翌日被小哥哥推门而入的声音唤醒,他慢慢站起身来,椅子往后倒下,他在被风吹起的深蓝色棉质窗帘背后看向他,看得他无地自容。

    许子夏嗅到他狂欢后留下的气味,微酸而呛鼻,是女人下体的气味。他走过他的身边,被他拉住,说:“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许子夏说:“你这样,小薇怎么办?”小哥哥说:“小薇。”好像是在叫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许子夏推开他的手,走出去帮他关上房门。他明白大势已去。小薇好像一个过气的艺人,已讨不到观众的掌声,站到舞台上表演了半天,无非是哗众取宠、自讨没趣。而他则是小薇的经纪人,为了小薇叵测的命运殚精竭 虑、机关算尽,他在小哥哥面前再不提小薇,暗地里却和小薇沆瀣一气。他负责降妖除魔力挽狂澜,小薇负责知书达理收复失地,算盘打得都好,只可惜小薇是个嘴贱之人,每当许子夏费尽千辛万苦贏得了那些女人,小哥哥迫不得已地回到小薇身边,向她抱怨许子夏的不厚道时,她总是忍不住奚落小哥哥一番,话说得尖酸刻薄,句句如针,他去了两次之后,自然就再不去了。许子夏明白小薇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大学毕业后,收拾起行李,下乡支教去了。

    当他回来,小哥哥娶了一个叫苏九久的女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他以为,小哥哥这样的男人,是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的。苏九久眉眼生得好,身板也生得好,总是扯一些藏着暗花的布,给自己缝制衣裳穿。她在左手的食指上套着个顶针,一针一针结结实实地扎下眼去,针线活固然是练得很好,绣个玫瑰的香袋更是不在话下。她坐在院子里,穿着淡紫色两边袖不对称的长袍,胸口上有一朵剩下布料叠出来的花,埋着头,脖子的弧度甚是好看。许子夏也看入了迷。他第—次想,小哥哥有个女人,是应该的。

    许子夏没有离开那个小镇。苏九久走之前,把他给她的手机放到桌上,下面压了一张纸条,写着:“我同颜子乐回去了,把玫瑰园留给你。”许子夏见到那张纸条后笑着摇摇头,好像在原谅小孩子的淘气。他把手机顺手揣进裤包里,眼泪便淌了下来。手机的开机欢迎语写着“我爱你”。只可惜她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它了。

    后来,他写信给苏九久,上面写道:

    “九久:

    前几日我读了《小王子》。那是很久以前,你对我说,你像里面的那只狐狸。看完我才明白,你爱我哥哥有多深。我从来不喜欢玫瑰,现在却想要把你留给我的玫瑰栽得很好,如你一般的好,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效仿你的经历,关于你抽烟的,但是效仿必定会失敗,所以,我一开始就不打算成功。

    本有很多的话想要对你写,又不知从何写起,便作罢。只是想说,从前送过你的那条手绢,是小薇送给我哥哥的生日礼物,我还没来得及送给我哥哥,就送给了你,但愿你知道了真相,不会生气。

    许子夏

    12月1日”

    许子夏写完后,把信搁在了枕头下,从来就没有打算把它寄出去。他想,以后总归是要见面的,不能把什么话都说得太死了。所以,他寄给她的另一封信,上面写着:“你应该跟哥哥回去,我会帮你把花照顾好,等你来年来看。”

    来年,苏九久没有来。

    第17章 第三场 束河

    她觉得她是西洋电影里的人,有着悲剧的眼睛,喜剧的嘴。

    ——张爱玲

    王若薇不准别人叫她王若薇。连小薇都不可以,算命的说她是孤独命,得换个名字。她查了一天的字典,为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束河。她觉得这名字像是一个灵魂落到了一具将死的rou体里,翌日醒来,躺在床上,有一种初生婴儿般的新鲜感,用一双好奇的眼打量四周,头从左边,转到右边,迎着光的方向,一切都是崭新的模样。

    她似乎在哪里听过这名字,就像一个人遇到另一个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近感,张着嘴半天,望着对方笑,不一会儿又释然,承认那熟悉不过是来自磁场的引力。

    后来,宋熙正告诉她,束河,是—个地名。

    束河决定去工作,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她把她所有的时间都放到了顔子乐的身上,现在离开他,像整个人被抽空,总得什么来填满。除了工作,别无他法,她确定她在短时间内无法爱上任何人,像一间正午十二点才退出来的房间,总得有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到来的日子里心灰意懒,吧自己关在衣柜里听悲伤的歌曲。衣柜里的衣服都被她胡乱地堆放在床底,反正是“女为悦己者容”,她狠心再不打扮自己,简直像个野人,父母胆战心惊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生怕她做出什么傻事来。若是伤着自己还好,要是伤着了别人,那理偿金他们都赔不起。他们家的经济状况是每况愈下,祖上三代的积蓄都被花得差不多,就只等她嫁个好人家。偏她又这样倒憨不痴的,出东门往西走,是个糊涂东西。其实是他们多虑了。她不过是穿得粗糙了些。她同颜子乐分手的那天,把衣服从衣柜里扔出来,用牙齿撕咬了半天,又下不了狠手,都是花钱买的,坏了可惜了。末了用脚把它们踢到床底下,眼不见心不烦,再也没有力气把它们放回衣柜里,整理又得费心思。往后,她想要哪一件衣服,就撅着屁股钻到床底下去找,有时候找出来的不是她要的那件,就坐在床边喘着气,将就着往身上一套,实在是有点摸奖的意思。头等奖是红配黑,末等奖是红配绿,概率对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时常处在半醒半疯状态,站在公车站台上,手插在衣究里,踮着脚望向别处,于清辉之中目光矍矍、于颠踬之中意志弥坚,旁边人看了都觉得她是印在明信片上的人,应该寄向什么地方,背面写着漂亮的字,盖着淡蓝色的邮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