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白月光切黑之后[重生]在线阅读 - 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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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手背上的输液贴还没撕掉,胳膊紧紧抱着被子,他不认床,不论在哪里睡,姿态都格外依恋。

    台灯的光太暖,对错的边界模糊晕开,孟淮明抬手把燕灰脸颊旁的碎发拨开,青年睡眠不深,稍有一些干扰,就会把脑袋往下埋,把自己和外界隔开。

    他好像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燕灰,我们都再给彼此一个机会。”

    我们不能从头再来。

    那么以当下作为起点,脱离“爱人习惯”的孟淮明,尝试解开燕灰“真相”的谜题。

    [明天演员约见,来吗小孟?你带不带人?]

    [带。]

    孟淮明低下头,燕灰的呼吸近在咫尺,他屏息看了片刻,向后退开。

    ——希望你不是活得苦。

    孟淮明不禁想,这好像不大对,但他真心实意。

    不要活的太苦。

    宁愿你活得坏。

    作者有话要说:  新的一年平安健康!

    第10章

    孙导近来诸事不顺。

    望山跑死马,孙某人早年可不信这套。

    他刚入行不久,凭灵光拍了部颇有风格的片子,杀下几项国内综合竞赛奖,提名了一项华语电影奖项。

    年纪轻轻在电影这行上尝了甜头,天赋奇才的吹捧,听得耳朵都起茧。

    年轻气盛的孙导没料到,成名太早,同侪就有一大群人等着他往下掉,毕竟天赋奇才的后面,还有江郎才尽,仲永之伤。

    观摩天才的跌落,感觉简直绝妙。

    就像孙导的成名影片拍的那样:奢侈总是伴随危险和幻灭,如同少年太美太妖。

    孙导结识孟淮明的契机就是这部片子,他当年眼界高,理想大的不得了,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孟淮明合谋要拍一部名垂青史的电影,能叫祖奶奶辈儿给重孙子介绍,成为一代人的记忆风标。

    而当孙导认清现实后,恨不得抽当年的自己一个大耳刮子。

    电影靠什么?孙导在酒桌上打嗝,靠明星,靠大牌,靠能让你热血沸腾的画面,靠团队营销,靠一个辐射性强的群体,靠首因效应,靠在最短的周期内制造最火爆的买点。

    ——靠靠靠!

    孟淮明就骂:“你他|妈爆什么粗话?”

    “不能全网红,全网黑也好啊!”孙导醉醺醺趴在桌上,曲起手指弹向冒着气泡的杯。

    *

    《你来我往》的小说收到过这么一段评论:

    “最可怜的一辈子啊,是小时候啼哭没人哄抱,童年好奇没人明了,少年心动无人知晓,青年归家无灯晚照,老年回想,连生辰都忘掉。”

    也算是符合了主人翁的命运。

    这篇小说背景定在一处地级县城,讲述了竹马竹马的俩小孩感情的转变及人生的转向。

    主角郑诚和温良有开裆裤的交情,一起经历了高三、高考、毕业分离……多年后,他们在繁华临海都市的过街天桥上再次相遇。

    故事从相遇开始说,倒叙的手法,整篇都充斥着朦胧和迷幻感。

    小说篇幅不长,冲突点共有三处,分别是温良被父亲殴打后郑诚挺身相助,高考前的出柜,高考后的约见,这些全都发生在回忆线里。

    正常时空线的台词环境大多温情柔软,但全文的悬念却放置于此。

    其实温良根本没有出现在天桥,他本人早在几年前离世,过街天桥的重逢只是郑诚的一场大梦。

    梦境美化了现实,掩盖了种种的妥协和现实的重击。

    他们真正缔约的地方是在家乡的石桥,那里正是两人的分离地。

    而前来赴约的是温良的朋友周伯舟。

    那时的郑诚事业受挫,孤身一人,又身患重疾,原本想再见温良一面后一死了之。

    故事的最后,周柏舟告诉他,桥下河水不舍昼夜地流淌,温良的遗言说,他一生不曾后退,永远朝前,而这一次当他终于走到终点,见到天高海阔,他就会折回来,你只要活着往前,他就能从死地回返。

    你来我往的三重寓意,是石桥和天桥上向两方的分别,生死的歧轨,感情的重逢。

    这不是适合改为电影的小说。

    隐晦的寓意,繁琐的细节,节奏缓慢,大篇幅的独白。

    相比于汤圆酒糟长篇环环相扣的情节,这更像是他随意写出,来虐一虐读者的产物。

    孟淮明的备忘录里记录了导演关于这部片子的改编要求,硬性的一点是要取缔掉大部分两位主角在十八岁以前的经历,这不用提点,孟淮明都能准确cao作。

    不好办的是孙导还执念着他成名作的少年情怀,要求将高考后约见的那一场戏写出风格写出氛围。

    至于是什么氛围,孙导自己也讲不清。

    他磨光了灵性,还在妄图找回那惊鸿一瞬的激情辉煌。

    要求叠加下,就已经相当于要把小说的结构打散。

    全文三万字至少有一大半是回忆,砍掉了,重点就要转移到代表“梦境”和“现实”的时间线上,而这些在原文仅是三言两语。

    说白了最后还是靠编剧瞎掰。

    孟淮明接耽改剧的经验不是没有,但这种风格的本子还是第一次见。

    之所以抢着要,挑战自我的成分比较大,加上汤圆酒糟确实是个可以依傍的笔名,他本人也挺喜欢他的风格,当时就拍板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