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炮灰男后[穿书]_分节阅读_329
好吧,必须认清事实,这只龙傲天已经赶在□□年龄到达前,成功脱肥了,可以吸引小姑娘注意了。 陆潜很讨女人喜欢,原著中最落魄的流亡时期,都迷倒了一片迷妹。 女人对于这种又帅又神秘(交流障碍)的高冷天然呆,有着奇怪的好奇心。 看原著时还觉得不合理,因为陆潜属于有些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薛遥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小姑娘上赶着无私奉献照顾他,直到来到这个世界,跟小胖崽相处后,才真实的理解了那些姑娘的行为。 薛遥根本照顾得停不下来啊! 这只龙傲天身上有种独特的天才气质,生活中却又总带点幼气的笨拙与无助,让人忍不住想要填补他那点缺憾,保全他的完美,久而久之居然就习惯性付出了。 不知道养崽是不是会上瘾,反正薛遥已经中毒太深了! 因为不能透露陆潜的身份,薛遥只嘻嘻哈哈跟老板娘搪塞过去,然后自己伸手去拿奶壶,却被陆潜的手按住了。 薛遥不服气地看向小胖崽:“殿下不给我喝吗?咱们带了这么多盘缠,又不会不够花,干嘛这么小气!” 陆潜把自己碗边那壶奶提到小伴读面前,严肃地提醒:“那‘三天遥遥’,留着路上喝。” “谁让你把牛奶说成遥遥了!”薛遥气鼓鼓,简直跟桌上其他三壶遥遥气得一样鼓。 陆潜不明白小伴读为什么瞪自己,想了想,从“三天遥遥”里拎出“一天遥遥”,大方地送给小伴读。 “我不是要奶喝!”薛遥很不甘心,觉得自己这十多年来对小胖崽来说,就是最爱的食物而已。 不行,生气! 背过身等小胖崽哄。 薛遥一段时间没动静。 转头一看,小胖崽已经专注地开始往奶里加蜂蜜了。 薛遥一把夺过陆潜面前的碗:“不准喝,你先答应我,以后不准叫牛奶遥遥!” “为什么?”陆潜露出不乐意地眼神。 一年多的奔波中,殿下来过京城六趟,不敢见哥哥,不敢见母妃,连找薛遥,都发现他府里有佟家眼线。 举目无亲对一个毫无自理能力的孩子而言,太难熬,殿下发明了一种办法,把牛奶当成遥遥,把徐掌门当成五哥,这样就能让陌生的生活勉强变得好忍受一些。 不只是忍受,殿下必须习惯无声无息的牛奶遥遥,因为那个陪他皮、陪他闹、陪他看不懂这世间的遥遥,终有一天会像父皇一样离开。 殿下得事先习惯永不断货的“牛奶遥遥”,功能性上差一些,但牛奶不会抛弃殿下。 “因为我才是殿下的遥遥!”薛遥吃牛奶的醋了:“牛奶就只是牛奶!” 陆潜眼里闪过一丝失落,像幼兽被踩痛尾巴,低头不再搭理坏伴读。 两人在郊外客栈住了一宿,第二天薛遥跟着小胖崽乘船离开。 上船前,薛遥不确定的问了句:“这方向好像不是西北。” “好像?”陆潜对小伴读的方向感已经绝望了。 幸好当年大哥回营路上遇到了小伴读,否则殿下的遥遥就要提前跟殿下永别了。 薛遥立即警惕地收回迈上船的脚,惊讶地问叛逆崽:“你究竟想去哪里?” 陆潜反问:“你想去哪里?” 薛遥一指相反方向:“西北啊!你不是要去找剑圣习武吗?” “往你指的方向走,就回皇宫了。”陆潜提醒他。 薛遥路痴的弱点一经暴露,心情顿时紧张,又找不到高德地图来做个导航,指尖漂移不定,像是失灵的指南针,在剩余的两个方向转动:“反正不该往那里去!” “爷去江南。”陆潜伸手握住薛遥手腕,帮他把失灵的指尖调转向正确的西南方向:“那里的剑圣不要殿下了。” “你不回白行山?”薛遥震惊道:“那你去江南想干什么!” 那种佳人才子醉生梦死的地方,叛逆崽难道已经学坏了? “那里菜好吃。”陆潜实话实说:“巴蜀也不错,但是路难走,你去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