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玄幻小说 - 重生后我被竹马掰弯了在线阅读 - 第42节

第42节

    手背传来钻心的疼痛,然后他听见他父亲的声音,里面是不加克制的冷寂:“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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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章

    山路算不上好走, 兜兜转转走了半个多小时, 才终于停了下来。

    墓前载了一颗橘树,时值隆冬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枯枝, 从远处看来一片荒凉,墓碑上没有照片 ,十几年前的山里小镇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墓前荒草丛生, 看的出来是许久没人来过了。

    不知道为什么, 陶恂突然由心生出一股悲凉,不管生前是什么模样,有怎样的过去, 到了最后也都不过是埋在这样一小方土地,甚至于无人祭拜。

    沈琛在墓前静默许久,念了一辈子的地方近在眼前的时候却突然觉得有点不太真实, 其实时间那么多, 未必真就没机会回来,上辈子这么多年没回来看过一眼, 其实还是心里不敢。

    ——不敢涉足故土, 就像沈昌民一样对此地避之不及。

    这里大概是他一生所有不幸的开端, 所有恩怨的起始。

    掌心在冰冷的墓碑上摩挲而过, 石碑旁已经长满枯草, 身旁积雪覆盖, 万物寂静。

    ——他的母亲长眠于此。

    心底的情绪汹涌而来, 几乎要冲开心底阴霾的闸门, 汹涌而出的戾气几欲要从眼底泄露,然后被硬生生压下。

    手指触碰到墓碑的那一瞬间,他仿佛又回到了十多年前,那个寒风凛冽的夜晚,如同飞鸟一样从眼前飞快坠落的人影,掌心的温度瞬间凉透,只留下凛冽的风从多年前一直吹到如今,寒冷彻骨。

    ——

    他在墓碑前站了许久,陶恂知道这个时候不该打扰,只是默默停在了一旁未曾靠近,不远处的青年在白雪皑皑中显得格外的瘦削,原本挺拔的身形都因微微弯腰的姿态显得佝偻,左手覆盖在冰冷的石碑上,眼底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漆黑。

    早上起来已经停下的大雪又开始纷纷扬扬的落下 。

    身后群山是连绵不断的大雪,山风萧条,更衬的眼前这个人形单影只,陶恂在某一瞬间觉得莫名心慌。

    □□静了,他突然觉得心里有些不安,不自觉往前走了两步,握住他的手臂:“琛哥,雪下大了,我们回吧。”

    抓住的一刹那,陶恂几乎以为自己握住了一块冰,袖口处的两颗袖扣冰冷彻骨,袖口露出的一截修长手腕隐隐冻的发青。

    陷入回忆里的人突兀一惊,放在墓碑上的手僵了一下,等再转过身来的时候眼里已经平静下来,就好像刚刚那险些将他的理智撕碎的过去都并不存在。

    ——却还是少许留下一些痕迹。

    比如眼底还未散去的锐利,但也只是一刹那,然后口袋里的手机突兀响了起来。

    ——沈昌民。

    这个电话来都突兀而又巧合,那边少有的安静于是他率先开口喊了一声:“父亲。”

    ——是惯常疏离冷淡的语气。

    沈昌民按了按眉心,因为沈丛的事刚刚免不得和刘思丽吵了一架,有些事是潜藏在平静下的伤口,一旦撕开免不了鲜血横流。

    房间外女人歇斯底里的声音将表面的家庭和睦撕的粉碎,他莫名想念起自己的另一个儿子,沈琛。

    他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是他的儿子,沈丛怎么能那么蠢,他身居高位仕途已经到了瓶颈期,上一步是鱼跃龙门,下一步兴许就是万劫不复,他没那个心思管自己孩子那些破事,但在沈丛外公的干涉下还是过问了一句。

    得到的结果是那块地至少近十年都不会有任何用处,而当时沈琛明显就比他聪明,在发现有问题后马上及时抽身,哪里跟这个蠢货一样赔到将家里的脸面都丢了个精光。

    贪心不足,自食恶果。

    更何况,现在就是他的情况其实也未必算得上好——

    他觉得有些头疼,沈琛声音响起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电话已经拨了出去。

    每一年新年他和沈琛都至多只有三句话可说,客气的不像是父子,但这一回说完之后他却并没有挂断,他知道这个孩子回去了,沉默半响才低声问:“你在哪里?”

    沈琛的手从墓碑上移开,没有迟疑,声音平静而低沉:“母亲的墓前。”

    他十岁前还能乖巧的喊爸爸mama,十岁之后命运的转折让天生的疏离在他身上开始显现,他再也未曾喊过一声爸爸。

    父亲,这个称谓将不甚亲近的疏离发挥的淋漓尽致,客气的保持着微薄的血缘关系。

    对面似乎有吸了一口气的声音,沉默是漫长的,然后他听见对面的人貌似平静的开口:“代我给你母亲上一炷香。”

    哪怕他再克制,沈琛依然能听出他尾音里的颤抖不稳,这个年近五十身居高位的男人,难得有这样克制不住情绪的时候。

    他低头看了一眼墓前荒凉的景象,声音带着刺骨的讥诮:“如果您想上香大可以自己过来 ,不用由我代劳,如果不想也就算了。”

    ——就像过往十几年一样,当作过去从不存在,当作长眠于此的人从不曾存在。

    说完头一次率先挂断了电话,不再管另一边的人如何心潮起伏。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确实肖似其父,他们一样的薄情寡幸,对待所有事都以利益为先,一样的不肯相信任何人,一样的冷漠绝情。

    搭在袖口的手温热,刚刚盖住他暴露在空气里那一截手腕,目光顺着骨节分明的手臂缓慢向上,不出意料的看见陶恂的脸,他生的清俊精致,眉眼间都是世家里养出来的清贵明矜,那是长久熏陶下的贵气,不是那样的家世根本养不出来的气质。

    有时候他都觉得,陶恂真的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遇见了自己,落了个惨淡结局,不然就算不太聪明,也该是快活肆意的一生。

    陶恂似有所觉,抬头看着他,语气带了两分小心:“琛哥,怎么了?”

    从刚才对话的内容他大概能猜出来打来的是谁,沈琛语气里的讥诮明显到让人想忽视都难,当年的恩怨他自然不可能清楚,但看沈琛这样大概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他怕沈琛难受,毕竟现在还是合家团聚的时候。

    沈琛目光闪了闪,旋即摇了摇头,把手收回来,淡淡道:“没事,回去吧。”

    陶少虽然要风度不要温度,日常一副翩翩公子花孔雀打扮,但骨子里却是比谁都怕冷。

    临走的时候最后一次回头,墓碑沉默在深山里 ,他不无讥讽的想,当年的母亲也当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遇见沈昌民那样看着斯文雅致的败类。

    ——那么,母亲是否后悔过?

    人走如灯灭,有些问题穷尽一生不会有答案,就像他一直想知道,为他顶罪被他连累一个人死在寒夜里的陶恂,死前是否怨恨过他,又是否曾经后悔。

    往事没有答案,身边的青年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踌躇了片刻,假作不经意的提了一句:“琛哥,你以后想回来,如果没人一起就叫我一声,我陪着你回来。”

    ——一个人实在太过孤单了。

    就算沈琛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他还是想在他身边。

    沈琛脚步一顿,抬眼看了看天边飘落的大雪,嘴角在稀薄的日光下勾出一抹细微的弧度,看不出来是笑了还是抬头给人的错觉。

    陶恂向来对沈琛保持小心翼翼,陪他回来的前提是没人一起,但事实上,除了死都不会背叛他的陶恂,依沈琛的性子又怎么可能让旁人知道他的过去那最不能碰触的伤疤?

    他和沈昌民才是一样的人,薄情寡义,不觉得别人能无缘无故的对他好,自己也绝不可能对旁人好——唯有陶恂是那个例外。

    这话是不是有些露骨?陶恂内心忐忑了一瞬。

    沈琛走的算不上快,但他刚刚光顾着想自己是不是过分了点,一下子竟然落后许多,仗着腿长的青年连忙加快脚步去追前面的人,却忘了脚下是崎岖不平的山中小路,覆盖着一层薄薄积雪。

    其实也就是歪了一下,自己很快就反应过来站稳了,抬头的时候看见身边未及收回的手,骨骼分明,堪堪停在一寸之地。

    “......”

    好恨,刚才就应该顺势摔进琛哥怀里!

    他刚刚错失了什么良机?

    陶恂痛不欲生。

    不过就算沈琛真的过来扶着他,他也顶多就敢拉下胳膊,一个大男人窝人怀里,他觉得琛哥能一脚把他踹进雪地里,让他充分冷静一下。

    数十年过去当年贫困落后的镇子也已经脱胎换骨,模糊的记忆并不能支撑重回故里,好在还有民宿过年也未曾关门,才让他们不至于露宿街头。

    尊重沈琛的洁癖,能勉强能入沈公子眼的是那种仿佛刚刚装修过好的,全无人烟的房子,最大的优点是干净整洁,最大的缺点是空旷,那种荒无人烟的空旷只让人觉得寂寞。

    ——同样,冰箱里也空空如也。

    民宿里有厨房,电磁炉和锅铲一应俱全,看着还是崭新的,并没有人用过的痕迹。

    陶恂在叫外卖的问题上纠结半天,最后把手机递给了沈琛,他的口味偏辛辣,无rou不欢,沈琛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他对任何东西都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但挑的多,比陶恂这样臭名昭著挑嘴的其实都挑剔许多。

    不一样的大概是陶恂挑嘴会让人知道,沈琛则从来不说,在沈家身份尴尬不好开口,后来也就习惯了不让旁人知道他的喜好,大概也就陶恂因为格外注意这些知道的清楚一点,但也不是太敢确定。

    沈琛看了两眼,把手机扔了回去,从椅子上拎起外套推开了门。

    迎面而来的是萧条冷风,吹的陶恂一个哆嗦,连忙从沙发上抓了自己的外套跟上去。

    小镇算得上安宁,经济却并不十分发达,正值年节街上来往的人不多,皮鞋踩在积雪上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

    沈琛买的东西不少,蔬菜水果洗漱用品,杂七杂八拎了两大口袋,一人拎着一个,陶恂本来想抢着都拿着,结果被沈琛打开了手。

    沿途灯光昏暗,将人影拉的纤瘦细长,走的累了就在旁边的店铺下休息一会儿,店铺的门已经关了,门前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显现出一点年节喜庆的味道。

    像是孔雀在求偶的时候开屏,陶少爷在沈琛面前从来都是死要面子的,不管什么时候都尽可能的穿的好看,根本不在乎冷不冷。

    最后沈琛看不下去,把自己的围巾劈头盖脸丢在了他头上,心上人的温度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冻的瑟瑟发抖的人在原地懵了许久,一直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片刻后才挣扎着露出两只眼睛,透过模糊的灯光看见不远处的路灯下身形修长的青年 ,用罕见的无奈目光挑眉看他。

    “还不过来?”

    那一刻他心中突然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悸动,就好像哪怕他再笨再不聪明,但只要他肯往前,他一直追逐的人就会在前面一直等着他。

    ——等到他走到他的身边。

    ——

    长的好看的人哪怕是围着围裙也是好看的,陶小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对于做饭一无所知,最后还是由沈琛下厨。

    高定西装外套已经搭在了沙发上,只留下一件白色衬衫,领口扣子散开两颗,剪裁得体的衬衫刚好勾勒出他修长匀称的身材,肌rou线条流畅而富有爆发力。

    陶恂坐姿不端的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遥控器,一双眼却半点没留在电视屏幕上,差点就黏在人身上下不来了。

    眼里就差□□裸的写着,想扒衣服这几个大字,沈琛倒是冷静,对背后如芒在背的露骨目光视若无睹。

    ——陶小少爷开会发呆,无事可做的时候经常用这样虎视眈眈的目光凝视他,早在多年前就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俗称免疫,他不是迟钝的人,正相反,如果有外人拿这种露骨的眼光看他一眼,他恐怕立刻就能发觉不对,唯独陶恂,从少年时就接受这样的目光,到现在已经见怪不怪到了全然无感的地步。

    ——这倒不知道是陶恂的幸运还是他的不幸。

    沈琛就着食材下了两碗青菜汤面,顺手打了两个荷包蛋,咕噜咕噜的汤汁煮开的时候陶恂过去递了个碗碟——他倒是想帮忙,奈何一窍不通,最后也只能递个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