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娇娘敛财手册在线阅读 - 第14节

第14节

    如果辛渔来京都,十有八~九是不会在家住的,杨萱想把这些银子送给三舅舅,两个人省着点花用,用上三五年不成问题。

    打算好,杨萱稍微安下心,铺开一张裁好的宣纸,准备替三舅舅抄卷《金刚经》以保佑他不被邪祟入侵。

    而此时杨修文已经起了身,正与辛氏一道吃早饭。

    辛氏便提起杨萱,“……最近懂事许多,你不在家的时候,就指望她跟阿芷陪我解闷。刚才也说,要写信给三舅舅,让他住进咱家。我也是这个想法,不如让三弟进京,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杨修文叹一声,“三弟真是太令人失望了,当时扬州有头有脸的文士都在场,知府老爷也派了门客过去观礼,还有秦铭。他路经海陵,特特赶了去。真是颜面尽失啊……你写信吧,他要是想来就过来,给他寻处安身之地。”

    秦铭也曾在白鹤书院就读,跟杨修文和辛氏都认识。

    辛氏便问:“秦铭去海陵干什么?”

    杨修文道:“他近日得了盐运使的差事,正视察淮南盐场。具体的,我不便多问。”

    盐务向来是朝中之重,盐运使又是个肥差,杨修文避嫌也是应该。

    辛氏点点头,忽地想起一事,迟疑着问:“秦铭是不是跟随了靖王?”

    启泰帝年事已高,精神不济,今年开春将六部交给了几位皇子掌管。太子负责吏部与兵部,而靖王负责的就是户部。

    若非自己人,靖王怎会允许秦铭掌管油水这么足的差事?

    杨修文未答,却也没有否认。

    不否认就是默认了。

    辛氏心里有数,低声道:“中元节时,阿萱曾问起太子,她说太子虽暴戾,但当今圣上相信他,愿意将江山交给他,咱们身为臣民,也只能顺服。我听着也有几分道理,太子已是名正言顺的储君,倘或更改,于黎民百姓而言未必是好事。”

    杨修文摇头,“瑶瑶,这事儿势在必行。当年岳父在世时,跟靖王有过协议,岳父合书院之力助靖王登基,靖王则应诺以后立白鹤书院为江南第一书院。这次,大哥还告诉我一件隐秘之事……”四下张望番,声音压得更低,“当时岳父并没有答应,可他送靖王出门正好遇到高旻寺的高僧法证大师,法证大师说靖王头顶有紫气闪现。”

    紫气东来是祥瑞之兆。

    辛氏默然,随即又道:“但圣意已决,而且张皇后故去已有十年,中宫始终空虚,可见圣上对张皇后仍未忘情,又岂肯轻易废黜太子。我倒是觉得,不管是太子即位或者靖王,只要能恪守本心为民请言,已经不辜负父亲当年的教导了。”

    “话不能这么说,白鹤书院现有弟子不过八十余人,而南麓书院每年弟子逾二百之数,难道瑶瑶不希望看到白鹤书院超过南麓书院,成为江南书院之首,将岳父的心血发扬光大?”

    杨修文放下手中碗筷,起身拍拍辛氏胳膊,“瑶瑶安心养胎,这事交给我,后天面圣,我打算讲《大学》。”

    “师兄,”辛氏随之起身,“为人君止于仁,可为人臣也要止于敬啊。”

    杨修文顿一顿,“瑶瑶,朝政之事你就别管了,我自有主张。”

    第16章

    再过数日,大雪沸沸扬扬地飘落下来,一夜之间,将亭台楼阁妆点得一片银白。

    便在这冰天雪地里,隆福寺的腊梅冒着严寒绽出满树娇嫩的黄花,傲首挺立在枝头。

    夏怀宁寻只陶土罐子,一大早跑到隆福寺,跟小沙弥左缠右磨,终于讨得数枝半开的腊梅,踏着满地积雪去了杨家。

    杨家也种了两株梅,不过是红梅,要到正月里才能开花。

    这种天气,能看到含苞初放的鲜花,再赏心悦目不过。

    杨桐大喜过望,仔细打量番遒劲的梅枝,俯身嗅了嗅,笑道:“这两枝开得好的给父亲插瓶里,这两枝还没开的送到母亲屋里。”

    说着找出一对定窑的细颈广口梅瓶,灌少许水将梅枝分别插上了。

    杨修文不在家,两人将梅瓶交给松枝后,径自去内院。

    刚走到正房院门口,正见杨芷姐妹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地走出来。

    杨萱穿件镶了兔毛的嫩粉色夹袄,外面披着连帽大红羽缎斗篷,帽沿上也镶着兔毛。辛氏怕她冷,将帽子系得紧,那张莹润如玉的小脸被雪白的兔毛笼着,如雪后晴空般明净清澈。

    而眸底笑意未散,娇俏动人。

    夏怀宁看得双眼发直。

    这才是杨萱该有的样子,穿着鲜亮的衣裳,过着悠闲的生活,被家人娇着宠着,而不是前世那样,一年四季都穿得灰突突的,像是老气横秋的妇人。

    以后他也会小心地呵护她,让她每天都笑意盈盈。

    想到那个美好的将来,夏怀宁满腹都是柔情,急急地招呼声,“师妹。”

    杨萱没吭声。

    杨芷笑着福一福,“大哥,师兄……这腊梅真漂亮,从哪里得来的?”

    杨桐笑道:“怀宁从隆福寺求的,送给母亲插瓶。”

    杨萱听闻,目光不由落在夏怀宁手里捧着的腊梅上。

    不得不说,他折的梅枝还真不错,梅花繁而不密,错落有致地缀在枝桠上。大多数含苞待放,而枝桠顶端却有三朵是全然绽开了的。

    阳光斜斜地照下来,嫩黄的梅花瓣像是上好的蜜蜡,晶莹透亮。尤其是,花心里许是藏着雪,这会儿已经融化成水,颤巍巍地挂在花瓣上,更显柔嫩。

    没想到,年少时的夏怀宁还有这份雅兴。

    跟她印象里粗鲁无知的他大相径庭。

    短短几年功夫,他为什么会变化那么大?

    杨萱诧异不已,审视般看向夏怀宁,不期然正对上他直视过来的视线。眸光中充满了热切与期待,还有隐隐的欢喜。

    杨萱吓了一跳,连忙收回目光,一言不发地往外走。

    杨芷急急地跟上来,笑着道:“我记得贤良寺也有腊梅,不知道开没开,等让李显过去看看,也求几枝回来插瓶。腊梅香味足,就不用熏香了。”

    隆福寺离杨家稍有些远,贤良寺却是近。

    “那就让他跑一趟,反正也不远,”杨萱浑不在意地说,忽然又想起贤良寺的素斋,她已经好几年没吃过了,便补充道:“顺便让他带只素鹅或者素鸡回来,晚上蒸着吃。”

    杨芷启唇浅笑,亲昵地替她理理帽沿上的兔毛,“你这个馋嘴丫头,春天时候,自己吃了大半只撑得肚子涨,我以为你再也不吃素鸡了呢?”

    “哪儿的事?”杨萱睁大双眸,“我怎么不记得?”

    杨芷撇下嘴,指着春桃道:“你说,有没有这回事?”

    春桃“吃吃”低笑,“贤良寺的素鸡确实好吃,比真鸡还香嫩。”

    言外之意,那就是确有此事。

    可杨萱脑子里毫无印象,甚至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这么贪吃的时候。在她记忆里,自从嫁到夏家,就没有特别喜欢吃的东西,哪怕是刚从地里割的韭菜,刚从河里捞上来的鱼,她都没有敞开过胃口吃。

    当天下午,李显果真跑了趟贤良寺。

    贤良寺的腊梅虽然坐下了花骨朵,可远不到盛开的时候,至少还得四五天的工夫。

    但素鸡是真的美味,周身烤的焦黄,筷子扎下去,滋滋泛着油花,看着很腻,咬起来却软嫩香滑,咸鲜可口。

    杨萱鼓着腮帮子说好吃。

    饭后,杨芷先陪杨萱回到玉兰院,又溜达着去了西跨院。

    王姨娘正吃晚饭,见到杨芷,连忙招呼道:“姑娘吃饱没有,正好给你留了只鸡腿,快趁热吃了。”

    炕桌上摆着四道菜,两荤两素,跟正房院的并无差别,只份量上少了些。

    正中的碟子上便盛着半只素鸡。

    杨芷侧身在炕边坐下,笑道:“姨娘快吃吧,我刚也吃了,母亲给我和萱萱每人一只鸡腿。”

    王姨娘知道辛氏绝不会在吃穿上亏待杨芷,遂不多劝,极快地吃完饭,打发丫鬟欢喜撤去碗筷,沏来热茶,笑问:“太太怎么想起贤良寺来,是打算去上香?”

    杨芷道:“不是,今儿夏公子带了几枝腊梅,我想起贤良寺也种着腊梅,正好萱萱想吃素鸡,就让李显跑了一趟。”

    王姨娘恍然,“我看夏公子时常往家里来,他学问到底怎么样,家里是做什么的?”

    “学问应该是极好的,听父亲说,比大哥要胜一筹。”杨芷微低着头,脸上呈现出浅浅羞色,“家里倒是普通,祖籍是山东文登,圣上登基那年进的京,将户籍落在京里。父亲早已亡故,母亲还健在,另有一兄一姐。”

    王姨娘唇角露出几分讥诮,“确实算不得好,腿上的泥点子还没弄干净呢,这样的人家结交不得。”

    杨萱诧异地问:“为什么?”

    王姨娘细细道:“你想,夏家是渔民出身,才进京十余年,肯定满嘴的鲁地话,你能听得懂?就算是口音改了,可夏家阖家没读过书,你想谈阳春白雪,她们说下雪不如化雪冷,这能说到一块去?更要不得的是夏家还出了夏公子这样的人才,全家还不得当眼珠子般看待,他要是急了恼了,估计全家人要一齐动手把你撕了。”

    杨芷细细品味番,没作声。

    王姨娘续道:“老话说得好,门当户对,传了上千年,这可不是白传的,自有十分的道理。我看顶好就是寻个读书人家,闲来无事还可以下下棋弹弹琴,能说到一块去……这事儿还是听太太的吧,好在你比二姑娘长两岁。”

    杨芷明白。

    辛氏为着杨萱着想,定然会费心替她挑个好人家。

    否则的话,如果她嫁个浪荡子,杨萱岂不也跟着落面子?

    何况,辛氏还不是那种看不得庶女出息的嫡母,总归不会在亲事上亏了她。凡事就由辛氏做主就是。

    杨芷默默喝完杯中茶,起身告辞。

    回到玉兰院,看看妆台上摆着的那只憨态可掬的木牛,吩咐素纹寻匣子收了起来。

    等再下过一场雪,就到了腊八节。

    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的气氛骤然热烈起来。

    辛氏经过两个多月的苦日子,终于止了孕吐,精神旺盛了不少。她仍是把拟定礼单子的差事交给杨芷姐妹,她则吩咐着丫鬟仆妇或是采买过年用的灯火香烛等物品,或者拆洗桌布椅袱擦拭衣柜台面,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杨芷跟杨萱也不敢大意,不但比对了往年送出的节礼,又额外打听这几家可有添丁或者短了人口的,又或者家里出过什么大事犯忌讳的。

    总之,两人力求做得尽善尽美,以减轻辛氏的负担。

    这日,杨修文早早上了衙,辛氏打发文竹将杨萱唤了去,悄声道:“你三舅舅进京了,你随我去瞧瞧吧。”

    杨萱既惊且喜,忙问道:“现在去吗,他住在哪儿?”

    辛氏点点头,“不远,就在西江米巷后面的水井胡同。你另换件衣裳,不用太花俏,咱们早些去早些回。”

    西江米巷在刑部和锦衣卫卫所附近,的确不太远,可那边出入的人龙蛇纷杂,并非太平之地。

    杨萱想一想,将大红羽缎斗篷换成了石青色棉布挂着灰鼠皮里子的斗篷,将头上珠簪换成了寻常的银簪。

    临出门前,把匣子里积攒的银钱用手帕包裹起来,再拿青布包袱卷着,提在手里。

    辛氏瞧见杨萱的打扮,微微颔首,让文竹扶着上了马车。

    因着天冷,前几天落的雪未曾化尽,车轮辗在上面略略有些打滑。

    车夫不敢赶太快,只慢慢走着。

    不过两刻钟,便走到西江米巷,从巷口拐往北面,有条极窄的胡同,就是水井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