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离婚后我成了万人迷在线阅读 - 第3节

第3节

    “不是让你等一下了吗?”朝雾拽住了陆景睿的胳膊,不悦的训他,“跑什么跑!就你这小矮个儿,还想跑过我?”

    小崽子闹起了脾气,反手甩开了朝雾:“你还追来干什么?我都听到你说的话了,你宁愿死也不愿意嫁给我。”

    “那是为了气我妈故意说的。”朝雾随口解释道。

    小崽子出奇的好哄,面儿上虽然仍是一副气鼓鼓的模样,却忍不住拿眼梢偷偷瞄朝雾:“……所以,你其实愿意嫁给我?”

    朝雾很诚实的摇头:“不愿意。”

    这下,小崽子更生气了:“你别跟我说话!我不想理你!”

    发完狠,转身就走。

    “听我把话说完啊。”朝雾轻轻松松的追了上去,然后倒退着跟小崽子聊天,“小鹿崽,你现在太小了,所以才会一心想娶我,等你长大了,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你就不会这样想了。”

    小崽子目不斜视的盯着前方,看都不看朝雾一眼:“我已经十一岁了!”

    朝雾哈哈大笑:“十八才成年呢,你十一岁有什么好得瑟的?”

    小崽子终于停下,扭头认认真真的看向朝雾:“那如果我十八岁的时候还想娶你,你会愿意嫁给我吗?”

    他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桃花眼,椭圆形,眼角微微上扬,认真凝视别人的时候,给人一种不符合他年龄的深情感。

    朝雾愣了愣,迎着这样一双深情的眸子,她竟说不出拒绝的话。

    “我爸爸说,年龄并不是成熟的标志,成功才是。”思忖片刻后,朝雾拍了拍陆景睿的肩膀,一本正经的跟约定说:“等你什么时候像我爸爸一样成功了,我们再谈这个问题。”

    她当时不过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有朝一日小崽子竟真成了商业巨鳄。

    凝视着报纸上那些夸张的头衔,朝雾忍不住摇头笑:现在的小崽子,肯定没兴趣再娶她了。

    ……说起来,她和小崽子貌似已经快十年没联系过了。

    啧!朝雾敲报纸旁边配的照片,不满的嘟了嘟嘴:小没良心的,这么久不见,回国也不知道联系下我。

    难道还在为婚约的事儿生气?

    年纪不大,脾气倒是不小。

    朝雾摇着头笑。

    那天的闹剧之后,朝雾终于得偿所愿,和陆景睿解除了婚约。

    据说是因为陆景睿找双方父母协商,最后婚约才解除。

    她想要的,他全给了。

    哪怕她要他用刀剜出心脏,他也甘之如饴。

    之后不久,陆爸爸被陆老爷子安排到了国外扩展海外市场,陆景睿一家搬到了国外,同年,霍家搬到了朝家附近,霍司辰成了朝雾的新邻居。

    人生的路出现了岔口,朝雾跌跌撞撞,偏选了最难的一条。

    自作孽,果真是不可活。

    第4章 我们离婚吧

    新闻旁边配着照片,那个被称为“华尔街商业奇才”的年轻男人站在人群中央,弯腰和龙城某个富商握手,他挺拔的身材以及傲人的身高,将周围或大腹便便或矮小干瘪的富商对比的更无法入眼。

    可朝雾却觉得陆景睿他长残了。

    倒不是说照片上的陆景睿不好看……怎么说呢?小时候的陆景睿更加惊艳。

    陆景睿小时候长得极其漂亮,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无死角正太”,他有一双撩倒众生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仿佛上帝在皑皑白雪间洒下一片烂漫的桃花,美得触目惊心。

    朝mama经常开玩笑说,单凭这双眼睛,小景睿长大了也绝对是个祸害。

    可现在,他那双令人触目惊心的桃花眼却不知怎么的长成了下垂眼,五官也极其硬朗,跟小时候的漂亮精致完全沾不上边儿了。

    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啊。

    不过这样冷肃硬朗的气质才符合商业奇才的称号嘛,商场无情,冷血才能赢。

    朝雾盯着报纸,修长白皙的五指仿佛弹钢琴般,在桌上有节奏的拍打着,她沉思了片刻,似是想到了什么,五指骤然收缩。

    她心神不宁的想了一会儿,然后毅然决然的拿起了桌上的电话:“凌子霄,进来一下。”

    凌子霄是朝雾的特助,他跟了朝雾五年了,做事一向认真严谨,能力也强,是朝雾在公司里最信任的人。

    电话挂断,不久后,凌子霄便敲门进来了:“朝总?”

    朝雾冲凌子霄招了招手,示意他上前。

    凌子霄反手关上了门,然后缓步上前:“朝总,有什么吩咐吗?”

    朝雾倚在老板椅上,食指和中指有一下每一下的敲着桌上的报纸:“我需要你帮我做两件事,这两件事都非常的严肃,你暗中去做,不要节外生枝。”

    凌子霄微微弯腰,态度是一贯的专业与恭敬:“朝总请吩咐。”

    “我听说陆老爷子的独孙陆景睿近期回国了,你代替我去拜访一下他。”朝雾言简意赅的下命令道:“然后帮我问一问,看他对朝氏企业有没有兴趣,若是有的话,我愿意把我手里所有朝氏企业的股份以每股低于市场价5块的价格卖给他。”

    朝雾的语气很平静,可说出口的话,却似一道惊雷,瞬间将凌子霄劈了个外焦里嫩。

    “什么?!”一向沉稳干练的凌子霄也罕见的沉不住气了,惊呼出声:“您要卖掉朝氏企业?!”

    凌子霄睁大了双眼,满目不可置信的盯着朝雾,仿佛朝雾疯了般。

    可朝雾没有疯,相反的,她从未像现在这么清醒过。

    “恩。”朝雾垂下眼帘,又长又密的睫毛遮住了满目的疲惫,“反正不卖朝氏企业过不了多久也会被霍司辰吞掉,与其白送给霍司辰,我不如把它卖了。”

    凌子霄瞳孔微颤,那一瞬间,他眸底涌动出无数复杂的情感:震惊,疑惑,痛心……这些情绪掺杂到一起,令他心底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其实凌子霄早就提醒过朝雾,霍司辰狼子野心,暗中在朝氏企业安插了不少眼线,并大面积的换掉了企业的老员工,在朝氏企业明目张胆培养自己的心腹。

    他正在一点一点的吞噬朝氏企业,一点一点的侵占属于朝雾的资产!

    可朝雾不在乎,无论凌子霄怎么说,她总是站在霍司辰那边,说霍司辰是她老公,她和霍司辰是一家人,她的公司就是霍司辰的公司,她的财产也是霍司辰的财产,让凌子霄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而现在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比如朝雾不再像以前一样称呼霍司辰为“司辰”,而是点名道姓,而且她提起霍司辰的时候,以往语气里的痴迷和陶醉也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次失望后的疲惫和厌倦。

    她开始反抗霍司辰了,虽然手段有些极端。

    片刻的沉默后,凌子霄收敛起心底澎湃的情绪,沉声劝谏道:“朝总,我和朝氏企业的大多数员工都一直相信着,您不是斗不过霍司辰,您只是不想跟他斗,所以……”

    “没错。”不待凌子霄把后面鼓励自己的话说出口,朝雾便干脆利索的打断了他:“我不想跟霍司辰斗,所以我请了个外援。”

    她忽而笑了,这一笑,霸总的威压稍减,显出几分女性特有的妩媚与温柔来:“放心,陆景睿不是别人,他是我弟弟!你可能不知道,陆家和我们朝家是世交,我爸爸和陆景睿他爸爸是拜过把子的好兄弟,陆景睿他们一家没搬去m国的时候,我妈都把陆景睿当亲儿子养。”

    “朝氏企业交到他手里,我爸妈肯定不会有意见的。”

    “可是……”凌子霄还想再说些什么。

    朝雾却伸手做了个“打住”的动作:“不必再劝我了,我已经做好决定了。”

    她扯了扯唇角,一笑倾城:“再说了,我弟弟难得回国,作为jiejie,我不得给他备份儿大礼吗?”

    这其实是个一箭四雕的办法,对谁都有利。

    陆家家大业大,陆爸爸当年虽然带着陆mama和陆景睿去了国外扩展业务,但陆景睿的祖父和姑姑们还留在国内,主要经营地产行业和珠宝行业。

    陆景睿有足够的资本来购买朝氏企业。

    而现在的陆景睿也需要购买朝氏企业,因为他在m国主要经营的是it和传媒,这生意在国外做的虽然大,可在国内却是没有任何根基的,现在他回国扩展市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购买国内小有名气的it和传媒公司,以此为基础,打开国内市场。

    而十分凑巧的是,朝家主要经营的就是it和传媒。

    把朝氏企业卖给陆景睿,相当于给了陆景睿他想要的根基,他可以尽情的施展才华,横扫国内it和传媒产业,岌岌可危的朝氏企业也能得救,而朝雾……她也总算能解脱了。

    摆脱不幸的婚姻,甩下扛不起的公司,带着她的亿万家产,自由快乐的度过自己所剩无几的时光。

    这是前三雕,至于第四雕嘛……

    朝雾很想知道:陆景睿接手朝氏企业后,霍司辰还敢不敢再在她面前叫嚣,说他不到三个月就能拿下朝氏企业!

    作者有话要说:陆景睿,一个只能出现在回忆和别人对话里的男人。

    鹿鹿委屈。

    陆景睿:是我给的赞助少还是怎样,为什么还不让我正式出场?

    and……老子没长残!!!!!!!!!

    咳咳,鹿崽淡定,下章就让你正式出场,并洗清长残的谣言!

    第5章 我的小狼狗

    凌子霄跟了朝雾五年多,对朝雾的性格非常了解,看她的眼神,他便知道她已经拿定了注意,不会轻易改的。

    也罢,凌子霄垂下眼帘,在心里默想:这本就不是他能管的事,多说无益……事后,还是请教下那位大佬,再做定夺吧。

    于是他也不再劝了,收敛了情绪,微微弯腰,摆出他惯有的沉冷与专业来:“这如果是您的意愿,我一定会尽力去办的。”

    他顿了顿,腰板又微微挺直了些:“那第二件事呢?”

    提及第二件事,一向矜贵冷艳的朝雾脸上竟渗出几丝绯红来,她好似害了羞,头微微偏了下,目光也飘向别处,不敢去看凌子霄:“帮我找只……鸭!”

    凌子霄愣了愣,一时没反应过来朝雾的意思:“……北京烤鸭?”

    朝雾冲凌子霄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脸憋得通红,咬着牙一字一顿的纠正他:“少!爷!”

    凌子霄一寸寸石化,若说第一件事宛若万里晴空的一道惊雷把他劈了个里焦外嫩,那第二件事则直接把他劈成了灰。

    他的老板,他一向清心寡欲不食人间烟火的女老板,他那个已婚的,对自己的渣老公死心塌地忠贞不二,除了她的渣老公以外对任何男性都不感兴趣的女老板……居然让他去给她找鸭?!

    地球是要毁灭了还是怎么的?

    眼前这个老板该不会是假的吧?

    凌子霄还在风中凌乱,朝雾已经开始提要求了:“我要刚入行不久的,身体一定要干净,最好还没接过客……我有洁癖,长相嘛,只要五官端正即可,但身高一定要高,要在一米八以上,要温柔体贴,会哄人开心。”

    “对了,还要会演戏,演技要好到能让我忘了他是个少爷——我不想花钱买包养的体验,那没有意思,我想要……恋爱的体验。”

    说起来挺可悲的,朝雾都二十四的人了,却一场恋爱也没谈过。

    她把所有青春全挥霍到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