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论穿越女的倒掉在线阅读 - 第85节

第85节

    生而为一个一心修道的穿越女,在离开奉安观前往巩县之前,云秀对这个世界有一个很大的误解。

    ——没有钱就寸步难行,而只有金子和铜板才算是钱。

    前半段没问题,后半段就是彻头彻尾的穿越女思维了。

    在这个乱世里,有远比金子应用更广、比铜板更保值的“钱”,并且从头到尾云秀都不缺这玩意儿——绢、布、绡、绫……一切能拿来解决温饱之“温”这一难题的纺织品。毕竟她是玄幻奇幻系的,她有从晋江带来的先天“道法”,还有个无所不能的丹炉。你给她块儿烂木头,她都能炼出品质优良的丝线来。

    而她就守着自己能无限造钱的金手指,懵懵懂懂的长大到十五岁上第一次出远门,在超过四家旅店、三次集市上亲眼见人拿布来打赏、买卖,才灵光一现的、宛若被雷劈到般意识到——该不会“布”也是常规货币吧?该不会她根本就不需要到集市上把布换成钱,就能在绝大多数场合直接拿它来付帐吧!

    而后她小心翼翼的亲自验证了一次……不知该感到沮丧还是庆幸的证实,居然真的是这样没错。

    但没意识到其实也不能怪她,毕竟修行者是淡泊的、脱俗的、不言阿堵物……华阳真人为人讲经,收了那么多次布和米,甚至于有人当面对她说过请某某高僧抄经他们给了多少担米、愿意给华阳真人更多,她也一样没意识到人家这是在给她明码标“价”,只当人以吃穿酬谢。观里说缺钱用时她照样只能想到金子,何况是云秀?

    眼下云秀倒是意识到了,却也已过了会为“有钱”而得意满足的阶段了。

    云秀便请十四郎帮她在长安寻一处合适的院子,安置奉安观中老小——也做她的落脚处。

    “偏僻些、贵一些都不要紧。”就算不会为此得意了,有钱也在任何时候都比没钱来得方便,“要紧的邻居要正派、友善,最好不是什么达官贵人。”

    这条件提的,云秀自己都觉得像找茬——十四郎贵为皇子,去哪儿给她寻正派友善的平头百姓做邻居?

    果然,十四郎也说,“旁的都易得,唯‘不是达官贵人’这一点……落魄的也不成吗?”见云秀似有好奇,忙兴奋的补充,“简朴安分,庭前没什么卿大夫往来。也没什么不良嗜好,每日就读读书种种花……”说着便停顿了片刻,不知想到了什么,竟立刻消沉下来,徒劳的挣扎的片刻,到底还是苦笑着否决了,“算了……你便当我没说过吧。”

    云秀忙道,“若有这样的邻居,自然无有不满。为什么要算了?”

    十四郎便道,“旁的都好——唯独不自由。若同他做了邻居,大概就不能自在的随意出入了。”

    “……莫非是被圈禁了?”

    十四郎忙解释,“没有。身家很清白。只是……”他稍有些懊恼自己的草率,脸上已泛红了,“……王宅四面坊门都有宫人守卫,虽说不至于不许出入,可出入得太频繁了,也容易招来忌讳。”

    他说得太含蓄。云秀过了一会儿才回味过来,“你是想把奉安观搬到你府上来?”

    “……自然会这么想啊。”近水楼台先得月。既来找他问,岂有不“趁机”的道理?

    云秀也迟钝的脸热起来,又有些哭笑不得,“我便罢了,”横竖她是出家人,又不在乎这些,“你还没成亲呢,先就近建了个坤道观,迁了这么多小道士进来——就不怕外人说?”

    十四郎却不知该怎么和她解释——早些年天子曾提过要将云秀说给他,若真能如此,他自然要留神自己的名声,免得给柳世番添堵,日后翁婿之间不好见面。可此后天子再没提过,可见当时只是随口说来逗他,并非认真。而云秀更是直接同柳家决裂,逍遥独立出来。如此,他又有什么可顾虑的?

    毋宁说,这方面的名声再坏些才好呢,坏到天下世家、功臣都不愿意嫁女儿给他最好。也可省去多余的波折。

    想了想,便道,“外人说又如何?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这心态云秀最喜欢。

    可是十四郎的顾虑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的顾虑,便笑道,“……若只我一人,自然愿意极了。”一时两人都想起当年哪句“我养你”,不由各自笑了起来。如今她牵家带口,却不能不替观中老幼考虑前途,十四郎府上便成了下下之选,“我离开长安太久,也不知四处状况,所以先来问你。其实也不用你替我寻找,你只告诉我你觉着哪里好便是了。”又道,“对我来说,奉安观是在你府上还是在天边,都没什么差别。纵然远在蒲州,我想见你时,不也立刻便来见你了吗?天涯若比邻——修仙就这么个好处。”

    虽如此,十四郎却依旧觉着,奉安观离他近些最好。如此,当云秀不在而观中有急事时,他多少还能照应到。免得再有阿淇那样的悲剧。

    ——他只是天子的十四子而已,储位之争轮不到他头上,疾风骤雨等闲也淋不到他身上。在可想见的未来,他大约只能在十六王宅平庸富贵度日。倒不必怕会连累了身边人。

    在心底某个洞明的角落里,他济世之志依旧在顽强又蓬勃的生长着。可随着年纪渐长,却也慢慢意识到,他的志向大约没有实现的那一日了——纵然日后他二哥继位,也决然不会培养他当自己的宰相。

    如果他不是天子的儿子就好了,十四郎有时也会想,他宁愿生在平民家,刻苦读书考取功名。也好过当这个富贵的,却什么正事都不被允许去做的蠹虫王爷。可莫非这也是他能选的吗?

    如此说来,云秀真是令人欣羡啊。

    “兴宁坊南里怎么样?”十四郎略一琢磨,便说,“离南内近,没什么歹人。又临近通化门,热闹。离我这里也不远。住户也多是造车的工匠,有正经家业的手艺人——邻里关系应该也不难相处。”

    云秀看着他笑,十四郎被他看得不自在,便问,“有什么不对?”

    云秀笑着摇了摇头,“我只是讶异,你知道的竟有这么多。”竟连南里住户里多工匠都知道。

    十四郎抗议,“自然会知道啊……前些年阿爹去通化门送裴相公,我也跟着去过的。通化门是外郭门,出门便要远行,自然会选在此处修车、配车——这都是稍一思索就能想到的常识。”

    云秀忍俊不禁——她费了多少力气去修红尘,还是用作弊的法子才懂得了一些市井所谓‘常识’。十四郎虽不跟她似的是红尘外之人,可自幼生在宫廷中,怕比他还要脱离大众呢。可凭管窥蠡测,也能知道这么多市井故事。该说他有天赋,还是该说他对红尘爱得深沉啊。

    她掩着口笑,眼见着十四郎又被她给笑得面色泛红,忙收敛起来,应答道,“那便选在兴宁坊南里吧。我去打听一下,那边谁要卖宅子。”

    计划容易,实际做起来却状况迭出。

    从八月开始找房子,直到十月底也没找到合适的。诚如十四郎所说,此地是通衢要道,作为车市生意火热得很。住户都有正经、兴旺的家业,无故无灾的谁会轻易搬迁?

    这却是十四郎也没料到的。在云秀面前失策,他难免也会赧然。为了尽快寻到合适的宅子,他甚至将掮客传唤到王宅——弄得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他想买房子了。待打探出他买房是为了建个坤道观——还是个规模只有十来人的坤道观后,坊间关于“十四皇子脑子不灵光”的传言中,更添新料。

    没多久竟连云秀也知道了。笑着拿来问他时,十四郎只能无奈的解释,“……他们就爱自作聪明。”

    云秀心想,也许未必是闲人爱自作聪明,他们大概只是不相信世上有这么坦率无欺的皇子,理解不了他罢了。

    而十四郎这种“但以诚恳相待,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为我的知己。不理解的人便随他去”的心性,不知为何,总令云秀觉着——孤单。

    ——于是每每遇到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云秀便在他书房的门前悬一枚传音铃,而后拐带了他满长安乱跑。

    美其名曰,“跟我一起去找房子啊。”

    十四郎:……

    除了修仙,十四郎似乎还没拒绝过她呢。

    他不是不方便随意出入坊门吗?那便不出了。由云秀直接点一朵云头,两个人一道盘腿坐着,腾风自天上出去。或是披上隐身的斗篷,大摇大摆的自坊门官吏眼前走出去。

    十四郎说他不修仙,可他这人却全不像不能修仙的样儿。云秀当初救云岚和云晴,花了多少力气也没将她们弄到空间里去。可拉着十四郎踏上云头,却几乎察觉不到半点滞涩。这固然有她修为长进的缘故,可恐怕也和十四郎自己的心性有关——若是俗而浊的人,凭云秀再大的本事,该拖不动也一样拖不动。只怕在十四郎心里,也并无太多俗世所谓“羁绊”者,本性上他是十分豁达的。

    他坐在云头上,眼睛里都是好奇和新奇。看到底下规划得棋盘般整整齐齐的长安城,常赞叹得移不开眼神。那没见识的模样,每每令云秀胸中充满豪情——心想日后若能带他出去看大好河山,还不知他会如何惊叹呢。嗯……一定要带他去看看!

    隐身时他也常会去做些非常孩子气的举止。譬如会拉着云秀停住脚步,看权贵家的门房如何刁难穷举子。在门房收了那举子的行卷,明明答应会代为呈送,却转头就扔进灰堆里时,便眨一眨漆黑无辜的眼睛,将从灰堆里捡回来的行卷扔到门子趾高气扬的新靴下,看门子摔个四仰八合。云秀问为什么不干脆搁到权贵的桌案前?十四郎便道,“塞进去也没用,写得太烂了”。譬如会偷听老鸨和妓|女商议如何摆脱已经被她们骗光钱财的举子,不但听得津津有味,居然还不会向举子告密,反而会追看她们后来是不是得逞了——怎么说那都是来考他家的进士的举子啊!譬如遇见集市上的惯偷儿,他会一路跟着,在人行窃时猛踢人屁股一脚。傍晚时那偷儿终于觉出流年不利,打了斤浊酒,撮土为香,去拜东方朔。十四郎讶异、不解,“为什么要拜东方朔?”得知东方朔是小偷的祖师爷后恍然大悟,同云秀商议,“明日我们再跟他一天吧。要让他知道,拜祖师爷也没用。”

    云秀忍得肚子都疼了,心想她错了,十四郎也没那么豁达——至少追起连载来,他可是相当的执着。

    但就算在长安,所见也并非样样都是喜剧。偶尔他们也会遇见十分残酷的事。

    可十四郎从来也没有暴怒失控过。大多数时候他都静静的看着,漆黑如墨的眉眼中看不出是什么情绪。可云秀加在他身上的隐身术,渐渐就要失效——云秀便知,他其实还是会被这些事给绊住的。

    就这么游荡到冬至月,事情终于办妥了——兴宁坊北里终于有人愿意出让宅子了。

    虽说同一开始选定的目标略有出入,却也相当不差。在兴宁坊西门之北,是一处大宅子里分隔出来的小院儿,院中一应家具齐全——似乎是宅主人临时要搬迁到旁处,听闻有女冠子在寻新道观,便将自家修行处隔出来了,半卖半施的盘给她们。

    说是隔出来的,却并不比奉安观小多少。一样分前后院儿,旁边还留了一亩桃园。

    云秀即刻便将院子盘下来,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将观中老小悄无声息的、悉数搬到了长安。

    第89章 未妨惆怅(七)

    安顿好了奉安观中老小,云秀便又去华阴县山下村拜祭阿淇。

    阿淇去时还是仲秋,此刻却已是严冬时候了。冢上新土早已翻旧,冢中枯骨却不知是否偃然寝于天地之间,回归于至乐了。

    若是阿淇的话,心中仇恨怕早已化解。只不知她心中牵挂是否能放下——大约也是能放下的吧。明明云秀是个这么不靠谱的人,她却一直一直都信任着她。大约直到去世前,也依旧相信云秀会照看好她的身后事吧。

    云秀跪坐在坟冢前,祭奠一杯薄酒。

    当日的走火入魔已化解了,可云秀的心魔其实依旧没有消除。

    她依旧会憎恨为什么世上会有那样的坏人,为什么要让阿淇这么好的姑娘遭受如此的屈辱折磨,凭什么他们杀害了阿淇后还能若无其事的吃酒作乐,甚至在报应到来时,还会因阿淇不是什么“柳相的女儿”就觉得能花几个臭钱摆平……纵然再重来一千次一万次,她也依旧会选择在那一日亲手将阿淇所受酷刑,报复在加害她的人身上。让他们在无尽的痛苦中绝望的哀嚎,后悔他们曾犯下的罪。

    可是,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大概她已不会再这么做了吧。

    ——她对阿淇的喜爱和对普罗大众的喜爱,是不同的。她的济世,并不是十四郎的济世。

    自山下村回来,云秀便又去了奉安观。

    该搬走的已都搬走了——不该搬走的也分文未动。她对这宅院其实已没什么留恋了。

    只是令狐十七依旧住在隔壁,似乎是因这阵子两人都云游在外的缘故,云秀一直没见到他,也就没机会告诉他自己要将奉安观搬去长安的事。如今搬都搬了,再不来打声招呼就太不像话了。毕竟名义上,令狐十七到蒲州是投奔她来的。他还没信儿呢她就举家逃窜了,容易造成误会。

    她按下云头,伸手去敲令狐十七的房门时,门却先被打开了。

    令狐十七站在门里,怔愣愣的看了她一会儿,才点了点头。

    “哦,回来了啊。”他眼底下似乎有淡淡的青影,云秀晃了半天神才若有似无的意识到——他这感觉,该不会是“憔悴”吧?

    “嗯……确切的说,是搬走了。”云秀仰头看着他,用尽量轻快的声音,“我是过来跟你说一声儿的——昨日刚搬进新居,正打算犒劳一下呢。你要不要去喝乔迁酒?”

    令狐十七稍犹豫了片刻,“其实……我也准备搬走了。”

    “啊……嗯。”云秀不知该不该问——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令狐十七已先道,“近来多事,可能没法去贺乔迁了。”他便抬手揉了揉云秀的脑袋,目光温和的注视着她,“下次吧。”

    “嗯。”云秀见他转身要走,忙拽住他,“我们搬去了兴宁坊,在北里。你有空时一定记得去看看。院子很大,有一整排客房。”

    令狐十七却不知为何又愣住了,眼中水光一晃,一瞬间云秀几乎以为他会哭出来。可他已抬手遮住了眼睛,闭目凝神片刻。

    “嗯,我记下了。”他说。

    冬至。

    搬到新住处已经好几日,内外都收拾、打扫完毕,这一天奉安观中老小终于闲散下来。

    清晨起床念完早课,祭拜过三清之后,全观上下便欢欢喜喜的准备起来。先给阿淇设置香案,轮番上香之后,便在香案前各自分工——有人乘马车去西市采买过冬用品,有人去近郊打酒买菜,有人在家里准备斋饭和乔迁宴的陈设,有人去拜访四邻、赠送观里自家制作的平安符……

    自阿淇去世之后,观里诸人都已消沉太久了。可归根到底,本教教义是看淡生死的。渐渐的大家都已从当日的悲剧中走了出来,只要不刻意去提其中的细节,便不会再陷入不可自拔的静默之中。这一次乔迁便如一个新的开始,正可一扫积郁,重新振作起来云秀坐在天台上,看她们欢喜忙碌着。便往嘴里填一块饴糖,站起来迎风伸了个懒腰。转身消失在空气中。

    ——神仙难免要比凡人懒惰些,她溜出去玩耍了。

    临近傍晚时,各家祭祖完毕。

    天子的銮驾煌煌赫赫的过承天门,回到太极宫。不多时,十四郎的小马车便也从太极宫的东门出来,回十六王宅去了——这一年的冬至祭天总算是结束了。

    云秀便往十四郎家中去。从他日常读书的院子上方跃下来,先在庭中等他。

    早年太夫人还活着时,云秀也经历过“祭祖”。对于祭祖她印象最深刻的其实是——晚上一家人要一起吃饭。

    对于常年不怎么在云秀跟前露面的柳世番而言,这一天也是他仅有的几个必须得和云秀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的日子之一。当然,凭他的情商,将这种场面调理得自然、欢快、其乐融融只是举手之劳。可惜云秀并不是个常怀孺慕之情的无知孺子,她很通透——总是能一眼看穿温情欢乐表象下的空洞实质,并透过那双剔透坦率的眼睛,将对这种空洞的温情的不热衷毫不遮掩展露出来。换言之,她不够蠢萌好骗,很难激发人对幼儿的怜惜本能。

    所以想必不光云秀觉得无聊,柳世番也很觉得言不由衷吧。但就算这样——柳世番也依旧坚持在这一天陪家人一起吃饭。

    所以云秀原本没打算邀请十四郎的——她以为天子会留十四郎在宫里,大家一起吃顿饭呢!结果好好的冬至节,他竟让十四郎孤单的回到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大宅子里了!还不如柳世番呢!

    十四郎果然很快便换好衣服,往书房这边来了。

    他推开院门——他的书房在一个单独的庭院里——云秀便自光秃秃的银杏树上一跃而下,准备吓他一跳。

    结果没留神地上结了冰,脚下一滑,便五体投地扑倒在十四郎面前。

    十四郎:……

    云秀从地上爬起来,捂着鼻子转过身去,缩在斗篷下,委屈的蜷起来。

    十四郎又忍俊不禁,又怕她真摔疼了——又纠结这可是个小仙女啊!小、仙、女!被他家院子里的冰给摔哭了!

    这导致他去安慰云秀,在云秀委屈的质问“你在笑我对不对”时,没能毫不犹豫的否定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