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在线阅读 - 第13节

第13节

    沈清越打量了她们一下,扯了扯嘴角,“在等车?我送你们过去,我开了车来的。”

    吴烟正要拒绝,艳姐拉住了她,“好,那谢谢沈哥了。”

    沈清越去开车的时候,艳姐解释道:“吴秀琴她家里人来了,既然这么快火化的话,那肯定也会很快离开海城,坐公交车过去得耽误不少时间,开车过去要快一些。”

    吴烟想想也是这个道理。

    给沈清越说了地址之后,很快就开到了吴秀琴住的地方。她住的房子,是一个环境比较好的小区,可能是那个男人给吴秀琴买的房子。

    下了车之后,沈清越也跟上了,刚刚在车上的时候,他从艳姐的嘴里也打听清楚了。

    是小丫头以前工作的发廊老板被杀了,跟艳姐也是朋友关系。联想到艳姐是在大世界工作的,沈清越也猜到了是什么人。

    昨天他哥也跟他说过了,这次他是碰到了大世界的一个高层闹出了人命,上头来查人的时候他借着机会趁松懈,带着最后的一点证据跑出来。据说死的是那个高层包养的情人,他还让郑浩渺去查了下,这个被包养的情人名下确实有一家发廊店,不过这个情人的死挺蹊跷的。从郑浩渺打探的消息来看,这个情人名下不止这一家发廊,还有什么溜冰场啊之类的,也不是很干净。这个情人可能是被故意杀害的,不一定是玩的时候失手被杀的。

    他没有说出来,因为小丫头和艳姐神色是真的关心对方。

    艳姐猜得很准,吴姐的家人确实已经收拾完了她的东西,准备带着骨灰回去了。

    来的人是吴姐的爸妈还有一位堂哥,不过这三个人并没有太欢迎吴烟和艳姐,并且很警惕。

    吴烟很难受,因为她没有在吴姐的爸妈身上看到什么难过的情绪,而她爸在听说她们是来送送吴姐的时候,还颇为不耐烦的说,烂丫头做了不光彩的事,死了也不可惜。

    而吴姐的妈,则只是抹了两把眼泪,便佝偻着身体抱着吴姐的骨灰盒子。

    至于吴姐的堂哥,在看到吴烟和艳姐之后,黏腻的眼神就搭在了她们身上,还是沈清越冷着脸站在她们身后,对方才收敛了一些。

    吴烟真的难受极了,她跟吴姐的接触要说多,也真不算多,但吴姐在她心里,真的是很好的人,或者说,吴姐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碰到的第一个对她很好的人。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吴姐家里人居然是这样的。

    她的家里人居然形容她是烂丫头,做了不光彩的事,死了也不可惜?她觉得很悲哀,这明明是一家人,他们花着吴姐寄回去的钱,却在她死了之后,还要这样说她。

    吴烟把那把梳篦交给了吴姐的mama,对她说道:“吴姐之前对我说,她想回家,给你们养老。”

    吴姐的mama手一顿,将骨灰盒放下,把这个梳篦接过去。

    “这是我给吴姐做的,她跟我说,你们那边女孩子出嫁,头发上要戴一个红色的梳篦。本来我是想她出嫁的时候,能戴着我做的梳篦出嫁。”吴烟接着说道,她的声音哽咽,眼泪不由自主的又落了下来。

    吴姐的爸爸在旁边小声嘀咕,“还想出嫁,谁会要她?”

    吴烟转过头,冷冷的看着他,看得他缩了缩脖子不敢说话了,才重新看向吴姐的mama,她拿出五百块钱,塞到她手里,“这是我之前做生意时,吴姐借我的钱,大娘,我把这个给你。我别的都不求,只求你们给吴姐找个好点地方下葬,她不脏的,她是最好的人。”

    说完这些,她擦了把眼泪,看了一眼那个小小的骨灰盒,转过身拉着艳姐往外走。

    跟在后面的沈清越回头看了这一家人一眼,然后缓步离开。

    回去的时候很沉默,沈清越从后视镜里看着坐在后面的两个女人,脸都苦巴巴的,一人对着一个车窗,看着外面没有动静。

    他轻咳一声,“是回家吗?小烟,你要不要去摆摊?我回公司带你过去。”

    吴烟勉强打起精神,转过头看向艳姐,“艳姐,你回去吗?”

    艳姐点了点头,“我回去,累得慌,想睡一觉。”

    吴烟也累,但她需要钱,所以下午还是想去摆摊的,于是她对沈清越说道:“那麻烦沈哥了,待会还要坐你的车。”

    沈清越摇头,“没什么的,大家都是朋友。”

    到了地方,沈清越坚持和吴烟一块去拿东西,顺着狭窄的都不方便转身的楼梯上去,沈清越看着前面吴烟瘦瘦的背影。

    想到了她今天对那个吴秀琴家里人说的话,那句她不脏的,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不止如此,而是感同身受一般。

    可是,这小丫头哪来的体验感同身受?

    吴烟的感同身受,只是想到了上辈子的经历,院里的姑娘,都是被买来的,有的是被拐了卖出来,也有的是被家里人卖出来的,更多是被家里人卖给牙婆。

    她还算好一些,她是继母卖的,所以她只能恨毫无血缘关系的继母。但其他人呢?在自己其实已经有记忆的时候,被自己父母亲手送到院里来,当着你的面讨论你值五两还是四两。

    这样的经历,会一辈子都记着的。有多少刚进来的小姑娘,哭着喊着说,爹娘最疼她了,怎么会把她卖到这种地方,可偏偏就是这种最亲近的人,才这么狠心。

    吴姐的家里人,是嫌弃她是个女孩?还是嫌弃她做的事不体面?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不应该花着吴姐寄回去的钱,还要嫌弃这个钱脏。

    她不脏的,她们都不脏的,如果有选择,她们不愿意,可她们没有选择啊,谁不希望自己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呢?外面的男人可以用那种看货物的眼神看着她们,仿佛要将她们扒光了一般。外面的女人说她们是贱货、是sao货。但没有人知道,她们心里有多痛苦。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回来的路上,吴烟就想通了,她重活一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她应该好好把握,不能再被过去影响到自己。

    此时她除了要赚钱之外,还有了一个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和周如甄,正面对抗。

    她不会成为书里的吴烟,那周如甄,也不会成为书里的周如甄。她要试试,是不是像她所想那般,周如甄其实是在抢原本属于吴烟的机遇。

    ……

    上了楼,吴烟打开房门后不好意思的对身后的沈清越说道:“地方有点小,应该我拿下去的,结果还要你跟上来帮我拿,太不好意思了。”

    她的声音还是哑的,没有什么精神。

    “没事,我力气大,这点小忙也不算事。”沈清越说道,

    他看了眼这个小阁楼,第一反应就是小,真的很小,还没有他浴室大。第二感觉就是,很整洁,虽然房间小,但每一样物品,都放得整整齐齐的,包括床上的床单被子,都叠得很好。

    房间里香香的,沈清越轻嗅了下,没闻出来是什么味道。

    他在打量房间的同时,忍不住想,前天晚上他哥就是藏在床底下,而她则拦着门口,不让找人的进来。

    他哥说,这个小丫头牙尖嘴利得很,连哄带骂的把那人说得连进来查的心思都没有,整个人都迷迷叨叨的,还想约这个小丫头出去吃饭。

    之前见的几次,这个小丫头都是可怜兮兮的模样,第一次见就是被人追着像小鸡仔似的,吓得浑身发抖,坐一桌了都不敢吃烤串,还是自己一串一串喂的。可是吃完后,小声的打嗝,还不好意思的捂着嘴。

    第二次见是可怜兮兮的给人绑头发,虽然她是老板,但身板小,又瘦,就是挺可怜的样子。他当时在想,别人买她的那些头花,也不还价,是不是就是看她可怜才不还价的。但又挺有活力的,一手一个大布袋子都感觉不到重似的。

    第三次是自己走过去的,给个小孩子扎头花都一副小可怜的模样,看得他心里都软乎乎的,有些心疼。还像个大人一般,说什么之前救了她她都忘了感谢,然后蹦跶着去买了两个鹌鹑来,说是先请吃鹌鹑。怎么会有这么不通世事的姑娘,直截了当的说自己暂时没钱,先请吃鹌鹑的?但又莫名的有些可爱。

    第四次就是今天了,哭得眼睛鼻子一块红。但又挺坚强的,帮吴秀琴说话,还瞪她爸,像只要咬人的小耗子。可现在明明自己难过得要命,还要去摆摊。

    沈清越当时听她说下午要去摆摊的时候,其实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他想到以前的自己,家里那么好的条件,却一天到晚的不干正事,天天出去闯祸。他哥为了一家人,还瞒着他做那种危险的跨国任务,而他那时候完全没考虑过他爸会不会难过,也完全不知道他爸在政事上被敌对的事,反而一直恨着他爸,气他爸。

    跟这个小丫头的懂事比起来,他自己简直得混蛋得他都不忍回头看以前的自己。

    好在,一切都不算晚,他哥没事,而他也知道事情的真相,等过段时间,他把这边的项目接下了,就回去跟他爸道歉,磕头认错。

    ……

    这两天发生的事,很快就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吴秀琴的出现,也终将存在吴烟的记忆中。

    她依然在认认真真画花样,摆摊位。天气越来越热了,她的摊位上面竖起了一把大伞。这是她咬牙狠心花了30块买来的。

    前面有人看她赚到了钱,也有人学着她来做这些卖,可吴烟做的都是自己画的花样,比较独特,对方就算学,也学不来什么。

    而且,吴烟这边做的质量也好一些,黏的珠子宝石之类的,都用比较好的胶水,特别牢,有人图便宜去前面摊位买过,结果发现戴两天那些珠子就往下掉。这下大家也都知道,还是她这的东西好,反而给她打了个无形的广告。

    来买这些的主要是些小女孩还有年轻姑娘,在学校里读书的女孩买回去也会帮她宣传宣传,一来二去的,越来越多的女孩子,周末不上课的时候,会固定到她这来买些头饰回去。这些孩子也会攀比嘛,你这个头饰是上个星期的吧?我这个是刚买的,刚出来的花样,比你的好看。

    吴烟对这样的孩子欢迎得很,所以她的生意不止没被那几家影响到,还更好了。可是随之而来的,就有个小问题了,那就是她做这些快供不上货。已经有好些人来问她搞不搞批发,她以没法供货给拒绝了。对方摇摇头说可惜,这要是批发能弄上,赚的钱更多。

    吴烟也觉得可惜啊,可她赚的那点钱,都不够请人的,搞批发就得请人做,她哪里有那么多钱。可做批发这个想法,还是在她心里扎了根的。

    她想着要从哪搞钱,然后就想到了书里面有个小情节。如果是周如甄救了那个男人,那她现在应该已经获得一大笔的资金以及资源,这时候她还做了一件事,就是在一个zf项目上动了手脚。当时是有好几家公司在竞标项目,周如甄给金晋出主意,帮助金家拿下了竞标。

    在这场事件中,周如甄成功的吸引了书里的男主角金晋还有男配角沈清越的注意力。后面的剧情,就是周如甄如何表现出自己先知能力,帮助金晋在和沈清越的角逐中,每一次都获得胜利,俩人也顺理成章的陷入爱河,开启了一份可歌可泣的动人爱情故事。

    而沈清越野心勃勃的进驻海城宣告失败,最后在坐飞机去国外的时候,因为失事而亡。

    她记得很清楚,在周如甄帮助金晋拿下竞标的之后,金晋也给了她一大笔钱的。

    不过,书里面的内容有问题,也不能全信。周如甄能拿到钱,她不一定能拿到。而且,周如甄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如果她一直没能救到人,那她很有可能会去找金晋。而吴烟,则不屑和她争抢这个金晋,这可是和周如甄大战三百回合的男人,她才懒得去沾染。

    所以她把目光放到了沈清越身上,还有什么比摧毁了周如甄的希望来得痛快呢?周如甄觉得自己可以帮助金晋,那她就让她的希望落空。没有了金晋对她的赏识,没有了金晋给她的钱,那她就什么都不是了。

    现在离竞标还有一段时间,所以吴烟细细筹划该如何让周如甄的希望落空。

    吴烟现在也搬了家,搬到了李大姐说的那个说出租的房子里去了,离江北路很近。是两室一厅,在二楼,价虽然贵了一点点,但房子里什么都有。住一楼的两位老人养了条大狗,平时蹲在门口,很安全。这条大狗喜欢吴烟,每次她出门回家都会冲她摇尾巴。

    租两室一厅的原因是,她准备过段时间就把原身的爸妈接过来,海城这边的医疗条件要比原身老家那边好太多了,先来这里看看,如果不行就再说。

    她现在早上都会特意早起一点,去买些菜来,然后把中午和晚餐的饭做好。现在天还没热到那个程度,带到摊位上,中午可以去餐馆里热一热。晚上就回家吃,虽然吃得晚,不过吴烟还是挺满足的。

    过段时间天气热到放不住的时候,她中午就回家去热,让李大姐帮忙看看摊位。家里有冰箱,吴烟暂时没用,怕浪费电,天热就会用起来的。

    最近一段时间,吴烟忙着搬家,忙着摆摊忙着采购材料,突然想到沈哥和郑哥的时候,才发现好像有好些日子没见到他们了,不过大家都忙着呢,也没道理人家天天往她这个小摊位上跑。

    还是等自己赚到钱了,再问问他们有没有空,自己再跟他们好好道谢。

    而吴烟想起来的郑浩渺和沈清越在做什么呢?

    郑浩渺在海城逗留了一个多月了,他妈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差拧着他耳朵叫他回家去了。于是在海城逍遥快活的郑浩渺,只能含泪挥别他亲爱的沈哥,哭唧唧的踏上返京之路。

    沈清越则忙着打开海城的交际圈子,忙着管理公司,哪怕心里偶尔会想起可怜兮兮的小老鼠吴烟,也实在是没有时间过来看一眼。倒是通知过自己助理,让他到这边来买了不少鹌鹑回公司,还顺便让助理看看吴烟现在的状态怎么样。

    他助理心里想着是个怎样的姑娘啊,让他们老大借着这个机会都想知道对方的消息。于是他买鹌鹑的时候就死死的盯着吴烟,那天李大姐还特意跟吴烟说,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好像是看上她了,买鹌鹑的时候看她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

    吴烟只是笑了笑,把这件事给抛到了脑后。

    其实沈清越也就是这么跟他助理一说,说完就有些后悔了,要是真想知道的话,自己抽个空过去就好了。这样一来,恐怕全公司都得知道了。

    但他自己确实没时间,他哥跟他提醒过,海城的上面的zf班子过段时间就会大清洗,这也就意味着他以前跑的关系就没用了。可他现在也不能不捧着这些人,还是得捧着。

    还有就是海城的生意场上事也不少,前些年国家上层颁下的新政策,设立海城新区,谁都知道,海城是一块大蛋糕,谁都想过来分一块。但场子就这么大,你想咬下最大的一块,也要看别人答应不答应了。

    沈清越作为一个外来的,虽然海城有不少人知道他的来历,面上捧着,但心里却也估量着沈清越的分量。估量的原因嘛,就是因为沈清越之前和他爸闹得有点大,他爸放出话来说没他这个儿子了。现在呢,他后妈又生了个。在这些人的心里,这位京城来的越爷,价值能有多少不好说。

    现在沈清越倒是知道了当年他爸那么说只是为了撇清和他的关系,省得连累他。但别人不知道啊,别人只知道他每年过年都是来外公外婆这边的,都不在自家过年了,那矛盾可就太深了。

    沈清越也不解释,正好趁这个机会看清这些人的脸色。这天他赶着一场宴会,大家都捧着一个海城本地的金家人。

    他倒是被冷落了,连他的助理都在旁边愤慨得很。沈清越不在意这些,等到金晋过来的时候,还笑着和他碰了杯,“我还以为今天金先生你不会来呢。”

    金晋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他八几年就被家里人送出国了,今年快三十了,社交礼仪上在y国学了不少,比如在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穿西装才是最好的时候,他有袖口有胸针,连袜子的颜色,都是搭配的。西装的剪裁更不用说,都是最贴合他的身形。

    他很有风度,气质也比较温和,身侧还站着一位姿色不算出众的女伴。

    “哈哈,那你可就以为错了。”金晋笑着喝了一口红酒,然后给沈清越介绍身边的女伴,“这位是周如甄小姐,她说想认识京城的越爷,所以我就带着她过来了,你不会介意吧?”

    第24章

    沈清越的眼神落在了周如甄身上, 见只是一位长相清秀,面容稍显稚嫩的小姑娘, 微微挑了下眉。据他所知, 金晋可是出了名的爱好美人,身侧陪伴的要么就是演员要么就是一些交际花似的女人, 每一个可都身段姣好, 风情妖娆的。

    这个女人, 不或者说是女孩子,可不是他喜欢的风。

    不同于沈清越的无所谓, 周如甄则眼神复杂的看着沈清越。上辈子的吴烟后来就是和沈清越在一起了,很多年后,还有媒体扒过这俩人是如何在一起的。但报道中只是隐约透露了一条,他们俩的认识是别人介绍的,后来就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虽然这个相识并不浪漫, 但周如甄却清楚, 他对吴烟好到了什么程度。在网络发展迅速的年代, 曾经有人列举过沈清越送给吴烟的礼物,几乎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不仅如此,还将自己公司的股份分割一大半给吴烟,那可是一个商业帝国。他直接把吴烟推成了全国首富, 也把吴烟宠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而他背后的权势, 更是大到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