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科幻小说 - 宜昌鬼事3大宗师在线阅读 - 第154节

第154节

    我不认为王鲲鹏有万分之一的胜算。

    附篇黑暗传

    水有源,歌有由,

    句句丧歌都有头。

    歌师得知天地事,

    现在我来唱一出。

    要讲清,说不完,

    一担烟来一口茶。

    众妙之门玄又玄。

    下至息壤上九天,

    问神仙,说黑暗。

    或问日月怎明暗?

    无边混沌多少年?

    才有泥人出世间。

    鸿钧老祖传混沌,

    混沌传盘古,

    千秋万代往后传。

    上走黄河九曲湾,

    下走长江青龙滩。

    八方六合任我走,

    歌鼓场上乐悠悠。

    我问青松何时老?

    白云问我几时闲?

    我问长江翻何浪?

    长江问我哭何人?

    叹得人生多渺茫,

    难比青山不老松。

    我在这里唱一首,

    歌师,歌兄,歌弟,歌朋友。

    一场丧歌起个头,

    好比长江滚滚流。

    2010.02.02.03.35

    凌晨三点多了,金仲和金离两人,在黑夜里慢慢行走。

    金离的崴了一下,但是没有吭声。金仲过了一会才发现,金离走路有点瘸,并且比刚才慢了一点。

    “我们得走快点,”金仲的声音几乎没有起伏,“再过再过三个多小时,天就亮了。”

    金离嗯了一声,加快脚步,金仲立即发现了金离的脚踝已经受伤。

    金仲把金离的裤脚卷起来,发现金离的脚踝肿的厉害。于是蹲在金离的身前,金离伏在金仲的身上,金仲站起身,继续行走。

    两人前一个晚上在当阳淯溪给人做了法事。白天休息了一天,晚上九点才开始赶路,现在走到了荆门后港境内。金仲背着金离走到了一片荒草地里,荒草是一片芦苇,而芦苇生长在长湖的边缘。

    金仲把金离放到地下,两人看着黑夜里茫茫的长湖,长湖对岸有零星的几个点点火光。

    “是鬼火吗?”金离轻声的问。

    金仲用随身的膏药把金离的脚踝敷上,“是电鱼的人在打手电。”

    “哦,”金离忍着疼痛,继续看着湖面。

    金仲继续把金离背起来,在芦苇荡里行走,脚下的湖水漫过了他的膝盖。当走到湖水淹没金仲大腿的事后,一首小船从芦苇荡里显露出来。

    金仲把金离放到船上,然后自己爬上来,摇动桨橹,小船立即从芦苇荡里穿出,滑行到了长湖的湖面上。小船破开水面和nongnong的夜色,除了金仲手中的木浆划动湖水的声音,几乎无声无息。

    船行驶到了一片水域,几个竹竿从水面上伸出来,竹竿之间拉着渔网。这是承包渔场的界限。

    金仲慢慢靠近一根竹竿,然后弯腰伸手,摸到一个漂浮在水面上的圆球鱼漂,接着两手轮换,把鱼漂下的线绳往上拉,不一会拉出了一个鱼篓。

    金仲把鱼篓抱到船上,稳稳的放平。

    然后伸手在鱼篓里掏了一会,手再伸出来的时候,满手都是密密麻麻的蚂蝗。金离并没有慌张,而是把蚂蝗一条条的从金仲的手臂上扯下,都放在自己的手臂上。

    蚂蝗吸附在金仲的皮肤上很紧,金离费了好大的劲,才完成。

    蚂蝗瞬间在金离的手臂,身体暴涨。隔了很久,金仲才用随身的一块肥皂,在湖水里浸湿了,手心搓了肥皂泡,手指沾着肥皂泡,依次点在蚂蝗的身体上,蚂蝗受了刺激,松开了金离的手臂,金仲用手全部接住。

    然后金仲从怀里掏出一块满是细微孔洞的石头,把蚂蝗都放在了石头之上。所有的蚂蝗都贴在石头上。

    金仲看见金离的手臂鲜血斑驳,金离把手臂放入湖水中晃荡了一下。然后把衣袖扯下来遮住。

    金仲点燃了一枝香,小船上烟雾袅绕。蚂蝗对烟雾十分的敏感,身体扭动,纷纷把鲜血吐了出来。

    石头吸附了蚂蝗吐出的鲜血,即便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得出变成了血红色。

    蚂蝗吐血之后,身体扭曲几下,都僵硬不动。金仲把所有的蚂蝗都扔到了湖水中。

    然后捧着血红色的石头。

    金离问:“师父,这是最后一个了吗?”

    “是最后一个了。”金仲回答,然后把石头放入鱼篓。剪断了鱼篓上的绳索,然后小心翼翼的把鱼篓放入水中,石头的总量压在鱼篓的底部,沉没到湖水之下。

    “八十八个,”金离说,“我点了数的。”

    “是的,”金仲说,“就是八十八个。”然后划桨,渔船向湖心驶去。

    “现在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吗?”金离问,“你一共烧了八十八个这种泡沫一样的石头,用了两年的时间,各种吸血的虫子都试过了。”

    金仲看了看金离满是细微伤口的手臂,现在还在渗血,用衣袖把血擦拭干净。

    “结束了。”金仲说,“欠的债都还了。”

    这两年的时间里,金仲用无数次的用蚂蝗,用牛蚊子(牛虻),用蝙蝠,用各种吸血的昆虫和动物在金离的手臂上吸血,然后在涂到这种满是细微孔洞的泡石上,石头吸入了鲜血,就埋在田地里,扔到井水中,放到树洞里……湖水里也不止一次了。

    船行到了长湖的中央,后港镇的玻璃厂灯火通明。金仲停止摇桨。小船漂浮在水面上静止不动。

    金仲坐在船头,点燃一支烟,开始慢慢抽起来。抽完之后,金仲又咳嗽了很长一段时间。

    咳嗽声停止后,金仲向金离招了招手。

    金离走到金仲的跟前。

    金仲指着船舷边,“跪下来。”

    金离照做了。金仲说:“我们诡道曾经有一个人,做了错事。害了八十八具尸体,现在你已经帮他把他做的孽都还清了。”

    “一块石头就是还一个?”

    “恩,”金仲说,“那个人死了,但是他生前做的这件坏事,让你师爷无法原谅,于是你师爷让我把他的骨灰撒在湖水里……就我们现在的位置。”

    金离跪在船舷边,看着黑色的湖水,“他犯了什么错?”

    “他为了消磨自己的魂魄,用了一种方式,消磨自己的阳气,让自己成为纯阴之体,”金仲慢慢的说,“他需要找一百具尸体,结果还差十二个的时候,被你的师叔祖抓到。”

    “消磨阳气入阴,”金离眼睛仍旧看着湖水,“这不是我们诡道的法术途径吗?祖师爷的听弦也是这么练出来的。”

    “那个人的路数不一样,”金仲说,“他从小喜欢扮女人唱戏,时间久了,他琢磨出了一种捷径……他就是太喜欢唱戏了。”

    “骨灰撒在水里,”金离说,“不得入地,散尽魂魄,无论他犯了什么错,这个惩罚也够严厉了。”

    “所以,”金仲说,“你要记住,不能错一步,错了就回不了头。”

    “有师父管着我,”金离说,“我怎么会犯错。”

    这句话说完之后,金仲和金离两人都陷入沉默。金仲一直在咳嗽,开始以为是受了风寒,神棍治不好——他自己就是一个厉害的神棍。去中心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已经给他判了死刑——肺癌已经到了晚期。

    时日无多,金离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他一年之内参加的葬礼,比普通人两辈子都多。金离知道金仲没多少时间了。

    “我记住师父的话了。”金离点头。

    “你十五岁了,”金仲说,“千万,千万不要学我们诡道里的一些不能触碰的法术。”

    “我知道,”金离回答,“一些书册里的法术,你都用墨水涂掉了。”

    “好,”金仲说,“刚才我说的那个人,是我的师兄。当年他做了错事,在被师叔祖清理门户,然后被判刑,关进了监狱。后来死在了沙洋农场——我带你去过。”

    “我记得。”金离回答。

    金仲说:“他的名字叫楚大。”

    “这名字是祖师爷起的吗?”

    “是的,”金仲解释,“他小时候跟着父母从河南过来讨饭,被你祖师爷看见了,收留了他,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只知道自己父母叫自己老大,知道自己姓楚,你祖师爷就干脆叫他楚大。”

    “我知道了。”

    “楚大小时候就喜欢扮女人唱戏,”金仲说,“只要是那个村子搭台子,他无论多远,走多少的路,就会去看戏。到了十五岁,跟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一个河南的草台豫剧班子过来,在我们村子附近唱了两天的戏,草台班子离开后。我和你祖师爷才发现,楚大离开了。”

    “你们找过他没有?”金离问道。

    “师父很生气,因为他带走了一本秘籍,那本秘籍,是师父绝不让我们触碰的书,”金仲自言自语,“我当时哭了很久,因为师兄对我很好,每当我被人欺负之后,都是他去替我出头,可是每次都被别人的父母耻笑,说他是阴阳人。我们一直很穷,没什么吃的,都是他在别人的菜园子里给我偷红苕和土豆,给我烤了吃,他为这些事情挨了不少打。”

    金离没有说话了,继续看着湖水。

    金仲继续说:“又过了几年,也许是十年吧,他回来了。可是他不敢见我们的师父,他偷了师父的秘籍。没脸见师父。他告诉我,他已经修炼了一种入阴的法术,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了,完成最后一步之后,他就是天下最厉害的入阴术士。”

    金离说:“那个法术,就是他要做的错事吧。”

    “是的。”金仲点头。

    金仲说:“可是他身边带了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孩子,说自己没脸见师父,但是希望师父能看在师徒的情分上,收留他的儿子。我说没事的,师父不收,我把你的儿子当自己的儿子养。”

    “所以我现在十五岁了,”金离说,“是要改姓,叫楚离了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