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玄幻小说 -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在线阅读 - 第88节

第88节

    “有好苗子就贴。”沈歌答得毫不犹豫,“不仅要给学子倒贴奖学金,若有女娘过来求学,达到我的要求后,我亦会收下。”

    “这,这也太……”韶信没想出词来说这事。

    沈歌笑笑,“韶大哥不必担忧,饭一口一口吃,学院亦不会一蹴而就。第一批学子先在清凌卫中选。因是自己人,学院帮出六成束脩,让学子另出一四成。”

    提到手下,韶信回过神来,忙问:“你打算收多少束脩?”

    “二十两一年罢。”沈歌见韶信似乎觉得高,解释道:“其余学院主要跟着军学院的二十两束脩走,到时不单要请你过来讲课,荀哥亦会来,二十两一年着实不算多。至于商学院,有百里大哥在,出二十两束脩,结业时挣回十倍百倍都不成问题。”

    “工学院造火药火炮等物,出二十两便能学到相关技术的话,恐怕学子们做梦都要笑醒,这项也不算多。”

    “至于农学院,这听起来像是种田的学院,实际上,我打算在农学院开展生物技术。呃,生物技术便是让我们的水稻、小麦等产更多粮的那一类技术。短期来瞧这一学院似乎有些鸡肋,不过我会自掏腰包补一些银钱过去,此院学生的待遇比其他学院还要好一些。”

    “农学院的学生,我只招聪明的,会经算的那种,多半都能拿到奖学金,这一出一进,也要不了多少银钱,说不得还能小挣一笔。”

    沈歌早便把这些东西想清楚,此刻娓娓道来,韶信慢慢听进耳中去。

    半晌,韶信感叹一声,拍拍沈歌的肩膀,“沈歌儿,你是状元郎,我速来不及你聪明,亦不及你见多识广。你的学院你自个做主便是,有何需要帮忙的,尽管喊我一声。”

    “韶大哥你放心,我与谁客气都不会与你客气,开年你便知晓。”

    沈歌身边的人除韶信有些不赞同之外,全都大力支持。

    荀九乃情报人员,一早便知沈歌要建学院,打探出的相关消息放在案头有一叠。他不仅知晓沈歌而且背后有荀飞光支持,还知晓胡奈青对沈歌的评价,以及胡奈青不远千里特地跑来做院长的原因,自然不会反对。

    百里宜更是豪爽地一挥手,“二爷您放心去便是。”纵使一年赔一万两,十年亦不过赔本十万两,沈歌一年挣的都不止这数,他压根不担心。

    远在京城的荀一及在沈家村的荀管事荀七向来跟着荀飞光走,荀飞光不反对,两人便无二话。

    小年过后就到大年。

    年二十七这日,沈歌指挥人将营地内外及将军府清扫得干干净净,亲卫董小伍拿来一叠信纸,“二爷,牛涵回来了,还给您带了信回来。”

    沈歌接过信一瞧,里面足足有五封信,舅舅胡青言的一封,师兄吴时予的一封,吴夫子有一封,大伯有一封,还有好友萧思远亦有一封。

    其中胡青言的信乃是从京都中拿回来的,吴时予已外放为县官,他的信从他所管的县城中寄出,剩下的几人则在坤究县写的信。

    这年头寄信不方便,外出放官的官员一连五六年接不到家中音信都实属常事。

    南关府实在偏远,沈歌又才来这里不到半年,自然没什么寄信的迫切愿望,却不想蛮子居然特地走了一遭,将一应信件给带了回来。外头的信不好寄回南关府,胡青言与吴时予的信都是特地寄到坤究县,蛮子路过时特地绕了段路。

    蛮子这几个月来成长了许多,除肤色微黑之外,其余方面无不出彩,人第一眼见到他,必会以为他是哪家的才俊。沈歌未曾想到,他忙成这模样,日日外出跑商,仍记得给他带信回来。

    沈歌拆了信瞧,写信的几人都猜到沈歌收到信时将近新年,信中统统对他表示了祝福。

    最先拆开的那封信来自于胡青言,他足足用了十六张信纸,信中对沈歌的衣食住行一一关心,未了,他在信中写到知晓沈歌要开学院,他已写信请几位老朋友出山,也不知说不说得动,若是说动了一二,让沈歌定要厚待不远千里过来南关的老朋友。

    在信纸的最后,他附上老朋友的简介。

    胡青言乃二十多年前的状元,现今已是二品大员,他的朋友自不会是简单货色。

    他介绍的三名朋友,一名隐居多年的大儒,一名走遍名山大川的文人,另一名则是专心于数算的数学家。

    沈歌读过其中两位的书,名副其实地有才。这三位都已成名已久,但凡只要有一人愿意过来,沈歌的学院名声就会不一样。

    思及此处,沈歌提笔给舅舅回信,大致说了下他的构想与待遇,请舅舅尽量说服人过来,哪怕最终不在飞光学院当先生,能指教一番也好。

    拆完胡青言的信后,沈歌拆了吴时予的。

    他与沈歌同科中举,外出放官时,他很顺利地在一个小县城当了县令。

    小县城不算大,不过与道宁府及京都都还算近,四通八达,十分方便。与此同时,县里的富户多,关系非常复杂,他去那里几个月,仍时常被当地势力左右。

    吴时予告诉沈歌,他现今还在慢慢磨,大致到明年三四月便能将县里的势力收拢好,该制衡的制衡,该打压的打压,现今县里已比他刚来时要平静得多。

    沈歌为他高兴,看到最后心头一动,若日后他家荀哥真能谋求封王成功,封地必在这片地区,到时将吴师兄活动过来亦不错。

    那时吴师兄应当已积攒了些资历,成为一方知府正合适,他们这头也许一名知根知底的人过来坐镇。

    吴夫子与萧思远的信件都是关切问候之语。

    吴秋在八月时已怀孕,萧思远很快便要为人父,吴夫子与师娘也将成为外公外婆。两人在信中都提起过这事,萧思远还说要请沈歌当干爹,保佑小孩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沈歌看到这封信时不由笑,忙回信许下保证。

    凭他与萧思远及吴秋的关系,这个干爹他当义不容辞。

    荀飞光处理完公务后过来找沈歌,见他一直在笑,又瞥到桌上的信,道:“你舅舅他们寄来的信?”

    “是,蛮子带过来的,舅舅的信,夫子的信,师兄的信,萧思远的信和我大伯的信都有。”沈歌将手中的信扬了扬,“秋儿怀了孕,我们得做孩子的干爹。”

    荀飞光过来抱住他的腰,答应下来,“好。”

    沈歌笑笑,“到时让干儿子或女儿过来玩,说不得还能在我们学院上学。”

    荀飞光声音温和,“小孩若是喜欢,那便让其过来。”

    沈歌也就说说,孩子还没影,真要过来也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情。

    见到沈歌脸上的兴奋,荀飞光禁不住摸摸他头发,在他耳边低声道:“与我成婚,你日后便只能当干爹,再无机会成为亲爹,你可后悔?”

    “怎么会?”沈歌毫不在意地摆手,回过头对上他的眼睛,脸忽然有些红,含糊道:“你不就在拿我当小孩儿宠么?后悔甚?”

    沈歌这头话越说越小声,荀飞光眼里泛起笑意,揽紧他,“此话有理。”

    第93章 相亲

    沈歌最后才拆他大伯沈鸿发的信。

    六月, 沈歌回沈家村与荀飞光成婚时, 沈鸿发心中不赞同这桩婚事, 然沈歌早已不是那个孱弱少年,纵使沈鸿发不同意, 也无可奈何。

    沈歌知晓他大伯的性子,果然他成婚那几日, 常能见着他大伯沉默地坐在一旁,不知在想些什么, 总之绝不会是喜悦与祝福。

    因心中有愧, 沈歌拿到那一封薄薄的信后,一时竟然生出些近乡情怯之感。

    荀飞光从他手里接过信, 顺手拿过一旁的刀, 修长的手指翻飞,动作极漂亮地豁开信封, 重新递回沈歌手上, “再怎么瞧也瞧不出个窟窿来,直接看罢, 你大伯不在这。”

    接过信件, 沈歌长呼一口气,伸手从信封里将信夹出来,细细看着。

    沈鸿发识字,不过会写的字不多。

    他这封信乃托别人写就,写得简短异常,里头不过寥寥数语, 先是关心沈歌的身体,而后道他无甚能给沈歌,就托蛮子给他带了一包菜干,好歹尝一尝家乡味,若是思乡,聊解思乡之情。

    短短数语,纸短情长,沈歌长吁一口气,找来董小伍问:“菜干你们放置与何处?”

    牛涵带回一堆东西,“估计放到仓库中去了,我立刻去给您找来。”

    沈歌摆摆手,“去罢,顺便让厨下给我准备处理干净的五花rou,我等会去下厨。”

    沈歌说完转向荀飞光,问:“荀哥,我们待会喝壶热酒罢?”

    荀飞光颔首答应,“我去帮你打下手。”

    说罢夫夫两人并肩踱去厨房。

    将军府有专门从各地请来的厨子,个个都有一手绝活。沈歌手艺不错,不过那只是对平常人中而言,放到一群厨子中,他手艺十分一般,偏荀飞光吃过那么多山珍海味,最爱的便是沈歌做的菜。

    沈歌前世爱捣鼓些小菜,这一世重新捡起来,慢慢成为他一个消遣方式,偶尔做一下饭,他心情能迅速平静下来,是以有时思绪起伏,他便喜爱到厨房认认真真做一餐饭。

    来到厨房,沈歌熟门熟路地找出调料,荀飞光则坐到灶前。

    莫看荀飞光着一身华服,他大马金刀地坐在灶前烧火,亦烧得有模有样。

    沈歌在灶上动作着,肥瘦相间的五花rou皮朝下,接触到热油发出“滋”一声响,接着表皮慢慢变得金黄。

    炸好表皮的rou拿出来,铺上梅干菜,干辣椒,蒜头,八角,大料,酱油,料酒等物,表皮朝下放到抽屉中蒸,待袅袅水汽升腾起来,便慢慢数着时间。

    蒸好rou,另外起锅,放入切成大片大片的腊rou,将腊rou中的油脂炸得半透明,而后放入拍好的藠头,放辣椒,大火翻炒几下,放粗盐放酒放酱油快速起锅。

    洗好锅,待锅烧得火热,放冷油,刚从地里摘下来的青菜,滋啦一声下锅。沈歌用锅铲快速翻炒,没一会,菜断生后迅速装盘,翠绿翠绿的青菜只放了油与盐,依旧散发出清新的香味。

    沈歌从一旁的瓮里拿出先前卤好风干的猪肝,切盘用雪白的碟子装了,拿出来。

    扣rou最早开始做,却焖了最久,吸足香料与油脂的菜干早被蒸得胀大,散发出一波又一波的香味。

    沈歌用大毛巾,将蒸碗倒扣在大瓷碗中,此刻rou在下,菜干在上,一动便颤巍巍地散发出浓郁地香气。

    酒不必怎么温,放入蒸扣rou的水中一烫就好,不到片刻,即可拿出装盘。

    将军府里的梅花开了大半,两人也不嫌冷,让人收拾了出来,就在梅花旁边的亭子里用饭。

    韶信早闻到了香味,原本想去蹭一顿,见荀飞光与沈歌这模样,愣是不敢去打扰。

    他用手肘捅了捅一旁的百里宜,问道:“百里,你有没有发觉,老爷自从恢复记忆以来,与沈歌儿黏得越发紧。”

    “难不成这不是好事?”百里宜往一旁稍避了避,“老爷与二爷两人乃正经的夫夫,黏得紧实属正常。”

    “话不能这么说,想当年老爷多沉闷威严的一人,你能想到他现今的模样?”

    百里宜反问:“老爷又不是一生下来便是那副沉稳威严的模样,有甚不能想象?”

    “你还真莫说,老爷这副模样维持太久,我已忘记他少年时是何模样!”韶信一拍大腿,压低声音说道:“若不是这次老爷受伤又回到十六岁,我一点都想不起来。”

    韶信正在说话的当口,旁边有一道幽幽的声音插进来,“你要想起来作甚?”

    百里宜回头一瞧,正是荀九,他有些吓一跳,“你何时过来的?”

    “就在你讨论老爷与二爷黏糊之时。”荀九走过来,“你最近这么闲?”

    “当然不,我只是同百里感慨感慨。我现今身上压着的事可多,你二人谁愿与我分担一下?”

    “敬谢不敏。”百里宜将韶信搭在自个肩膀上的手挪开,“你若不整日盯着大爷与二爷瞧,约莫时间便够了。”

    韶信有些郁闷,转向荀九,荀九默默地转开了头。

    韶信老大不乐意,“你二人悠闲便尽管悠闲去,何必做这个模样到我眼前来晃,引得我眼馋?”

    百里宜瞥他一眼,“谁说我二人闲来着,你没瞧到这半营的红纱么?”

    “红纱用来作甚?”韶信趁机将搁在心中许久的疑问问出来,“早就想问你二人,我们好好一个营地,弄成这模样,实在有些不好看。要我说,过年纵使要挂红也该挂灯笼,弄这些软绵绵的红纱作甚?”

    “二爷不是早让我们物色合适的女娘,帮麾下将士找个媳妇,难不成你忘了?”百里宜与荀九皆狐疑地侧过头来瞧韶信,若他敢说忘记,必能得到一顿来自友人及合作伙伴的年礼。

    韶信闻言眼睛一亮,提高声连忙道:“当然未忘!”

    轻咳一声,他道:“我只是未想到你们这样快,居然现今便物色好合适的女娘。女娘现今在何处?”

    “就在外头的县城里。二爷特地吩咐过,他让我们先将女娘的籍贯、年龄等资料先挂出来,若将士看上哪位,便能记下女娘的号码,待过几日大年初一时,我们会安排女娘们配着牌子过来游园,令双方远远见上一面。”

    “当然,不单我们的兵丁能挑女娘们,有意参与婚配的将士,我也将他们的年龄、籍贯等资料挂在外头,若有女娘看上哪个,她在游园会时自会细心留意将士身上挂的木牌。”

    “这主意乃沈歌儿想出的?”韶信一听就知是谁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