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快穿之美人有毒在线阅读 - 第166节

第166节

    他眼底流露出笑意来,宽厚的手掌捧着她的脸庞,低头,吻上她浅粉的嘴唇。

    他的吻和他这个人不同,他人看起来阴冷又深沉,轻易不敢靠近,吻却让人觉得温暖如沐春风,唇齿间轻柔的触碰和交缠,她能感觉到他对她的爱又深又重,深情里满是怜惜。

    只是在平日里,他亲吻一下她的脸颊都能让她心软又甜蜜,如今这般,她就能忘记所有的不愉快。

    叶蓁怀孕四个多月的时候,终于得知她肚子里的是个女孩子。

    宋乾很高兴,已经开始翻看字典选名字,宋朝更高兴,因为他期待的乖meimei终于来了!还是比他小那么多的乖meimei,他能带着她到处玩,把她宠成小公主!

    婴儿房已经准备好,婴儿用品一样不落,就连衣服都从一岁准备到了四五岁,学校都看好,满是花草的院子里还修了个小小的游乐场,阴沉沉每天都有人哭着跑出的宋家从几年前就变得温暖了起来,如今更是笑声一片。

    所有人都在期待孩子的降生。

    叶蓁前期还会去学校和实验室,到了七八月肚子大得行走睡觉都不太方便时,她就不再去了,安心在家待产。

    她的作息和之前没太大变化,每天都和宋乾在一起,她看医术他就看育婴书籍,看得累了就一起走走说说话,饭后去太阳西落的夕阳下散步。

    叶蓁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很满足,可她却敏感的察觉到宋乾的情绪有些异样。

    他偶尔也会看着她沉默,她偶尔会看见他用力抓在腿上的手。

    这是他永远的心结。

    叶蓁能够猜到他在想些什么。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靠在他怀里,问他:“宋乾,我为什么和你在一起?”

    宋乾一愣,抱着她的手微紧:“……为什么?”

    她仰头看他:“因为爱你啊,傻子。”

    ——不因为你的腿爱你,也不会因为你的腿不爱你。

    他突然把她紧紧按在胸口,冷峻的脸庞埋在她柔软的发丝,声音断断续续:“……蓁蓁……蓁蓁……”

    他只是发现自己太无用。

    怀孕后期的叶蓁行动越来越吃力,可他无法护着她。

    她夜里会起来好几次,去厕所腿抽筋,挺着大大的肚子睡不安稳,他依然无法护着她。

    她半夜渴了饿了,他更是无法为她亲自端来一杯水。

    她想要什么,要自己起身去拿,挺着大肚子,笨拙又吃力。

    身为丈夫,他说过要宠着护着他的混账少女,可最辛苦的日子,他才发现他的无力和无用。

    “对不起,蓁蓁。”

    叶蓁哽了哽,说:“傻宋乾,你这么想对我好吗?”

    “嗯。”

    “我最需要的,是你的爱。你要再胡思乱想,我会不开心。”

    “我爱你。”

    “我也爱你。”

    叶蓁在初春的时候生下一个女孩,孩子的轮廓像极了她,眉眼却像极了宋乾,眼眸黑黝黝的明亮又漂亮。

    宋乾给她取了小名叫灿灿。

    他说希望孩子有个灿烂明亮的人生。

    他什么都不求,只求她平安快乐,一生无忧。

    宋朝很喜欢新来的小姑娘,每天上班下班都要瞅几眼,有时在外地出差还让他爸发视频给他看,他爸一般都很敷衍他,哦哦几声挂了电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宋朝觉得他爸也挺可恶的,居然阻碍他和小公主联络感情!

    叶蓁也在生了孩子几月后回了学校继续学习,继续研究新药,在孩子五岁那年,她终于解决了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这是比癌症还要可怕的绝症。

    叶蓁再次扬名的时候,叶雨早已去了别的城市,早晚的打拼工作,却再也达不到她预期的生活,她缩在角落了,仰头看着叶蓁,那是她永远也无法到达的高度。

    刘曼也被判处死刑,她这一生就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一是将自己的孩子和有钱人家的孩子掉包,二是放的那一把火。

    这件事,她都后悔了。

    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以为只有有钱有势能给她孩子最好的生活,不该为了自己的自私去伤害无辜的生命,更不该在明白孩子对她没有感情的时候去迁怒杀人。

    她是所有错误的起点。

    可惜,她后悔也晚了。

    叶蓁和宋乾在一起24年,他在六十岁那年去世。

    叶蓁趴在他床头,像那个在他梦里的雨夜一样笑着看他:“傻宋乾,闭上眼睛,这次我亲你一下。”

    叶蓁在他离世后两月去世。

    ……

    叶蓁回到“虚无”,这次她沉睡得更久,久到她再次睁开眼睛时,看见漫天的黑暗里,出现一个黑色的人影。

    缥缈而神秘,遥遥立于天际。

    她看着它:“你是谁?”

    面前突然飘来一股黑色漩涡,叶蓁感觉她的灵魂仿佛在动荡,她被迫闭上眼睛,再次睁开时,她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

    第128章 小无情(1)

    叶蓁醒来的时候,看见面前坐了一个身穿黑色t恤黑长裤的男人, 他长得极为出色, 剑眉星眸, 鼻梁高挺, 薄唇寡淡,轮廓深邃又迷人。

    不过他此刻的表情说不上好,他双手环胸,剑眉微皱,看她的眼神有些冷漠。

    大概是因为他的脸太出色,所以无论是扮作深情时的模样,还是冷冰冰的绝情模样, 都能惹得无数粉丝为他疯狂。

    他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许诺。

    二十八岁的许诺, 已经横扫三大电影节影帝, 五十亿帝的票房保证者;他有数千万的粉丝,每次出行必定前呼后拥;他狂澜各大代言,接戏接到手软。

    只要是他参演的电影,几乎没有一部没爆。

    无论是他挑剧的眼光还是他完美的演技, 都足够让人为之赞叹、倾倒。

    不仅如此, 他还是宿主的偶像。

    宿主今年才二十三,刚从影视学院毕业,许诺对她来说就是一道高不可攀的高峰,是她追逐崇拜的像神一样的男人。

    而他和宿主的关系很微妙——一夜情。

    宿主是个性格十分乖巧又固执胆大的人,她喜欢许诺,很喜欢, 在拍摄电影期间就时常盯着许诺看,但是因为她每次面对许诺都太紧张,关系就止步于她每次见到许诺的时候躬身喊一句“许老师好”,许诺淡淡的应。

    她做过最大胆的事情,大概就是在剧组杀青的时候,主动敲了许诺的门,想要和他告白。

    门开了,他看见她时愣了一下,然后什么没说让她进门。宿主很紧张,又因为许诺的态度而心生欢喜,他能让她进屋,是不是意味着他也喜欢她?她正犹豫着,在想着怎么开口时,许诺让她去洗澡,宿主晕乎乎进了浴室,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许诺认错了人。

    她选择了将错就错——以至于现在宿主的肚子里有了许诺的孩子。

    刚巧一个多月,宿主发现后立刻联系了许诺。

    许诺说:“这个孩子不能要。”

    在宿主的记忆里,许诺也是这般说的,直接而果断。

    他和她毕竟不是因为相爱而结合的关系,意外得来的孩子也不会让人觉得幸福,何况他们之间根本不存在“未来”这样高级的词语,不要这个孩子是最好的办法。

    不过宿主有些死脑筋,她喜欢许诺,因为许诺的话伤心的同时又忍不住期盼:“如果……如果……我想生下这个孩子的话可以吗?”

    许诺很坚决:“不行。叶蓁,这样对你对我都不是好事,你应该明白。”

    宿主当然明白,可她太喜欢许诺,这孩子就怎么都舍不得打掉。

    因为她的僵持,让她和许诺站在了对立面,许诺渐渐对她没了耐心,最后只让经纪人联系她,疏导她,让她不要固执,许诺又不会娶你你生个孩子又能怎么样?说只靠孩子是留不住男人的,聪明人都知道该怎么选,你这么做只会让许诺更加远离你!

    宿主的经纪人金姐也劝她,说许诺为了弥补她给了她不少资源,这足够让她小火一把,何况你都没结婚生什么孩子?

    可宿主坚持,也没人能真的把她拖去医院流产。

    当然最后坚持的结果就是这事儿被有心人士爆了出去,宿主一夜成名。

    宿主名气太小,只能算是比较有灵气的新人演员,前途有,但对比起光芒万丈的许诺来说,她是配不上他的,粉丝自然不买账,甚至还有极端的粉丝找她恐吓她。

    宿主原本还有几部女三的电影,因为她怀孕这事儿也差不多黄了,她在家熬了差不多四个月,最后因为一次外出被粉丝追赶恐吓摔倒孩子还是没保住。

    她心痛又绝望,许诺来看她,说:“叶蓁,你还年轻,你有大好未来,不该被这些琐事绊住脚步。”

    宿主哭着问他:“我们的孩子没了,你不心痛吗?”

    许诺说:“这对你我来说,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你真的这么不喜欢我么?”

    “我很抱歉。”

    宿主心灰意冷,沉寂许久,她只敢躲在家里不出门。

    可是看着光芒万丈的许诺,她还是不甘心的,终于在一年后又再次联系上之前的经纪人,请求她再给她一次机会。

    重来的宿主自然还会被之前的丑闻缠身,许诺的粉丝要她滚出娱乐圈,就连周围的艺人工作人员都拿她曾经的事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她憋着一口气,硬生生撑了十年,在她三十三岁那年,金姐告诉她,这次的金像奖影后的提名里有她。

    宿主自然高兴,她依然记得许诺对她说过的话,如今他的眼睛终于能放在她身上了,她终于有机会证明自己。

    她终于可以再次站在他面前,光鲜亮丽的对他说:许诺,你好。

    她不再是当初那个祈求他看她一眼的小角色了。

    可惜就算如此,当她再次站在那个男人面前时,对方只是淡淡一句:恭喜。

    他看她的眼神和之前没有任何不同,他依然对她没有丝毫在意,他是真的从未喜欢过她。

    他游戏人间,仿佛没什么能真正打动他的心。

    宿主多喝了几杯,司机和经纪人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司机和经纪人幸免于难抢救了回来,宿主却抢救无效死亡。

    而此刻,叶蓁来的时间,正好是宿主和许诺第一次摊牌的时候,而在此宿主已经强调过,她想要这个孩子。

    他态度坚决,看似温和,眼里却丝毫没有温度,说:“这个孩子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