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民国胭脂店[重生]在线阅读 - 第6节

第6节

    莫家?不期然地听到了这个词儿,让陆明夷几乎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寒战。就这两个字,赛过十个炸雷在耳边打响,直把她炸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重生了一回,她怎么会忘了这么个人呢?

    莫家桢,她现在的未婚夫,上辈子的丈夫,那条亲手把她送进地狱的毒蛇……陆明夷咬牙切齿地想着。

    第10章 前世冤家

    如果叫陆明夷举出前世最痛恨的三个人,莫家桢铁定是榜上有名,并且名列前茅。这世上有要钱的,有要人的;有图权的,有图名的。偏他打的是财色兼收,名利兼得的如意算盘,实在是无耻之尤。

    认真算起来,明夷与这个败类的缘分还要追溯到父母那一辈。他父亲倒是个很受人尊敬的商人,白手创建了家和百货。为人刚正又乐善好施,与陆老爷是很好的朋友。

    后来这位莫大先生英年早逝,留下孤儿寡母,陆老爷自然更要照拂几分。给家和的利息一律按最优惠计算,贷款到期也并不催促。

    一边顾念生前的情谊,一边想着抱大腿,两家的想法虽不同,但行动上却是不谋而合,因此走动得反比莫先生在世时更加密切。

    莫家桢这个人虽然不堪,但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有一副好皮囊,又会装样,外人见了总以为是个往大路上走的青年。陆老爷和陆太太也被他蒙在鼓里,视他为子侄。

    那时候陆太太总想着替女儿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将上海的名门挑拣了个遍。不是嫌人家环境复杂,就是孩子不够争气。

    不知怎的,姓莫的也知晓了此事,便有事没事就来家中献殷勤。他年轻风趣又会说话,陆太太欢喜之余不由认真考虑起这个世侄来。想这家和百货虽有衰落趋势,仍称得上殷实人家,莫家人口又简单,几番考虑后最终替幼女定下了这门婚事。

    这个女婿果然没有辜负岳母的期望,陆家败落时其他亲戚都避之唯恐不急,唯有他提着礼物登门,要求在丈人的百日祭内完婚。

    陆明夷都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想的,莫非真是痰迷了心,脂迷了窍,竟能把他当作好人。也不思量一下,连岳父孝期都等不了的家伙,能是什么好货色!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求婚让陆太太很欣慰。在经历了丧夫丧子之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幼女成家。已经卧病在床的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替独生爱女办完了婚事,并把陆家所剩无几的家底都陪送了过去。

    单从这点而言,陆明夷的婚事在三姐妹中要算办得最顺利的。丈夫没死没瞎,相貌堂堂,还温柔多金,听起来很完美是不是?

    是个p!那就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陆明夷每回觉得自己修行的差不多了,只要一翻出莫家这档事仍能把她恨得牙根发痒。

    这个男人一边好言好语哄骗她拿嫁妆出来填补亏空,一边在外面花天酒地养女人。等榨干了她身上的最后一滴血,就立刻变了面孔。不仅冷落她,将小妾接进门,连衣食都诸般克扣。堂堂陆家小姐,莫家少奶奶,过得连个佣人都不如。

    就这么着还嫌不足,那个姓孙的女人为了坐上主母的位置。竟然趁着她生病虚弱时,对外讹称陆明夷已经病死了,暗地将她卖去了群玉坊。如果不是遇上了红蔷,她的上辈子只怕到二十岁也终结了。

    掌心传来一阵刺痛,陆明夷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手掌掐出了血。望着已经从嫁妆发散到她的婚礼应如何cao办的母亲,她轻轻松开了手,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种臭虫不值得她放在心上,就算在上辈子她不是也替自己报了仇么,更何况是现在。只要姓莫的还敢打她的主意,她就能叫他生不如死。

    “妈,说三姐的事呢!你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陆明夷拉着母亲的袖子,不依地摇晃着。天真的笑容下,掩盖着一抹寒芒。

    陆太太疼爱地抚摸着女儿的头发,那发丝又浓又密,似上好的黑绸子。不管是梳髻还是戴凤冠,想必都是极好看的。“你也老大不小了,办完三丫头的事,自然就轮到你。”

    还没等陆明夷作出什么娇羞的表示,金香提着一串纸包点心走了进来:“太太,卫先生到了,我请他在客厅稍坐。这些蟹壳黄酥饼,是他孝敬老爷太太的。”

    虽然订婚已经好几年了,但毕竟没有正式结婚,金香这些下人还是没改口叫姑爷,只是称一声先生。

    “知道了,”陆太太站起来理了理身上的深紫色丝绒旗袍,忍不住又对明夷念叨了一句:“也难怪二姨太不满意,我们这样人家,谁见过未来姑爷上门是拎着散装点心的。看这情形,不光是三丫头的嫁妆,恐怕连聘礼都得由我们代办了。老爷不知看上了姓卫的哪一点,太也不靠谱!”

    错啦错啦,陆明夷只恨没法子告诉母亲。如果算上她那个无缘的二姐夫在内,陆家三个女婿中最靠谱的恰恰是这位卫姑爷。

    那头陆太太正在客厅接待新姑爷,这头的准新娘却是披头散发,气势汹汹地一路把亲姊给推出了门外。不仅动手,还外加动口:“陆宜人,你是不是我亲jiejie?妈尚且站在我这头,你倒先劝我认命,凭什么呀!你要觉得那个穷教书的好,你自己去嫁呀!”

    陆宜人本就口拙些,又被meimei这样冤枉,急得眼圈都红了:“这是大事,哪里容得你胡闹,要是父亲知道了……”

    “就因为是终身大事,才不能任人摆布。”陆佳人才不管这许多,叉着腰抢白道:“我今天把话摆在这里,若是不退婚,我宁可去死!”

    说罢,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站在楼梯口的陆明夷眨了眨眼睛,陆三小jiejie这回的决心还挺大的么,都闹得要以死明志了。

    陆宜人叫亲meimei吃了一鼻子灰,本就够尴尬了。等一转头发现小妹也在,真是五味杂陈,要笑又笑不出来,整张脸都有些僵:“三妹正在气头上,你别与她计较!”

    这火又不是冲着她而发,陆明夷自然没什么可计较的。再者说,一个人非要作死,旁人是怎么拦都拦不住的。

    就像陆佳人吧,上辈子虽然没悔婚,嫁给卫明夫后花样也没少出。成天出去跳舞打牌不算,甚至还抽上了大烟。就算这样,卫明夫也一直待她很好。除了薪水尽数上交,从不沾花惹草,陆家败落后还把二姨太接过去与他们同住。

    可惜她的好三姐不领情呵,硬生生把自己给作死了……

    陆明夷拿着把大鬃梳对着镜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着头,边回忆起前世得到陆佳人死讯的那个冬日。

    在勉强过了三年安稳日子后,陆佳人终于在百乐门搭上一个豪门公子。她毅然而迅速地同丈夫离了婚,住进了霞飞路的小公馆。可谁料那阔少长得仪表堂堂,却有一爱好,喝醉酒后就打妻骂妾。陆佳人怀着六个月的身孕,硬挨了他一记窝心脚,据说是生生疼死在了产床上。

    那时陆宜人已经被几个堂叔伯嫁给了一个日本老头做续弦,渺无音讯;而自己则躲在群玉坊苟延残喘。

    陆明夷还记得那个冬天特别冷,连着下了三天的雪。她偶尔翻《晶报》,发现了仁爱医院登的告示:兹有陆姓女子日前于我院过世,望其亲友速来办理手续为盼。下面还附着一张小像,虽然面孔已经浮肿模糊,但陆明夷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位久别的三姐。

    谁能想到呢,当年曾上过杂志封面的陆家三小姐,手执玫瑰的摩登女郎,竟会落得这么个惨淡下场。

    大约是物伤其类吧,红蔷听说这事后竭力劝她去医院看看。不仅慷慨出借了自己的玄狐大毛氅,还替她雇了辆黄包车。

    一下车,她就看见了卫明夫。几年不见,这位前姐夫额角多了些皱纹,戴着金丝边眼镜,仍是不理世事的学者模样。一身泛白的藏青长衫,浆洗得很干净。

    她尾随他一路到太平间,看见他抚摸着陆佳人冰冷的脸孔低声道:“别怕,我带你去见你妈!”

    陆佳人最后被葬在了安亭,就在生母身边。亏得二姨太死得早,没亲眼看见女儿受罪,对她来说真是桩幸事。陆明夷打听到卫明夫为了买这块坟地,预支了整三年的薪水。

    多么讽刺,活着时她从不认为他够资格做自己的丈夫,只想着逃离。但最终,替她收尸的人只有他……

    她就这么边梳边想,直到细雨端了一个汤盅进来还没梳完。“四小姐,这是太太特意嘱咐给你炖的枸杞淮山炖羊rou,这个天气喝最好了。”

    “都快吃午饭了,先搁着吧!”陆明夷不太喜欢羊rou,立刻找了个借口打入冷宫。

    细雨也是个鬼灵精,摆出了一副为难的表情:“可太太和卫先生还没谈完呢,午饭怕是要晚一刻钟再开了,要不然趁热先喝了呗?”

    “有什么好谈的呢!”陆明夷刻意忽略了关于羊rou汤的话题,随手把梳了半天的头发绑了个马尾,耸了耸肩膀:“陆佳人要的东西,卫明夫永远也给不起。”

    这是什么意思,细雨不太明白:“你也觉得卫先生配不上三小姐?”

    “不,是陆佳人配不上卫明夫!”陆明夷转过脸,极其认真地说道。

    第11章 狭路相逢

    很久以后,陆明夷还记得那个男人站在医院门口的模样。那样彷徨,如同失伴的孤雁。在福祥里着火前,她还听说过他的消息。彼时的卫明夫已经是知名大学的副校长,可说功成名就,却一直保持着独身。

    这世间的缘分有谁能说得清呢,但一想到那个孤冷的背影,陆明夷仍不禁替卫明夫感到惋惜。

    这些复杂的情绪,细雨既无从了解,也无从体会:“管他配不配呢,又不关咱们的事。不如来瞧瞧这个!”

    陆明夷看她神神秘秘地笑着,突然把手从背后拿了出来,大有给她一个惊喜的意思。也就顺势看了过去,原来是两张大光明的戏票。“谁给的?”

    “莫少爷刚托人送来的,想请小姐下午一起去呢!叫什么《少奶奶的扇子》,听起来就有趣得很。”

    这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明夷沉默了半晌,硬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他倒是好心情,还想着约我看戏……”

    “那是自然,”细雨没听出什么不对,反而大加赞成:“小姐和莫少爷可是青梅竹马一块长大的,但凡有什么好事,莫少爷头一个想到的就是你了!”

    青梅竹马?明夷笑得极为讽刺,那就是个笑话。男女有别,莫家桢又足足比她大了五岁。两个人怎么可能玩得到一块,不过是他哄着自己罢了。

    更可笑的是她被虚荣心蒙住了眼,一心觉得未婚夫温存小意,甚至还跑到陆佳人面前炫耀。看来她与这个jiejie确实是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傻。

    为了分散注意力,陆明夷干脆拿过那个甜白瓷小汤盅。几口热乎乎的汤灌下去,终于把心头火给压住了,她干脆道:“不去,这出戏不好,我不愿意看!”

    这一下大出细雨的预料,拿着那票翻来覆去,似乎想看出到底怎么个不好来:“可我听说这戏热门得很,如今轻易都买不着票呢!”

    “你要是愿意你就去看吧,”陆明夷一边漫不经心地拿调羹搅着汤,一边吩咐道:“我下午要去逛街,你跟妈说一声,让老周替我把车准备好!”

    这位小姐心血来潮是经常的事,细雨倒不意外,只觉得这传话的工作很是为难:“太太早上不是说……”

    早上是早上,母亲现在正为了二姨太的托付发愁呢,哪还管得了她。陆明夷不耐烦道:“妈是怕我去白云观乱跑,大马路二马路那一带又没被雷劈,有什么可担心的。你只管去,被驳回了我自个上诉。”

    果然,比起使女来,还是陆明夷更了解自个的亲妈。陆太太听说这事后,只嘱咐细雨一块跟着伺候,就再无二话了。

    能出去散散心,细雨马上就把那两张戏票抛到了脑后,一上车就兴奋地问道:“小姐,咱们是上百货公司,还是去庄记或是品记?”

    这个问题问得是有缘故的,那几家商行与陆家素有来往,看上什么只管报上名字记账即可。要是去百货公司,就得多带些现金,否则还要派人跟着回来结账,怪麻烦的。

    陆明夷本来只是想出门躲一躲那姓莫的,并不是存心要买什么,猛听得这么一问,还真有些愣。幸好口袋里还有五十块,若要买一般的衣服鞋袜是尽够了。“那就去百货公司吧,听说先施这一季出了好些新样子。”

    “晓得了!”司机老周听到小姐吩咐,立刻拔转车头,一路往先施公司而去。

    细雨临出门前还用手绢包了一包瓜子,这会儿正好拿出来给小姐分享:“是金贵问挑担小山东买的,可香了。”

    饱满的葵花子散落在麻纱手绢上,煞是诱人。陆明夷尝了一颗,果然又香又脆。只觉得心情都轻松不少,便忍不住开了个玩笑:“看来金贵是对你有点意思,否则家里那么多人,怎么偏偏给你?”

    “还是小姐呢!尽说混话,下次再有好东西我就一个人藏起来吃。”细雨还没说婆家,一听这话顿时脸上飞起红晕,狠狠地瞪了自家主子一眼。

    见她恼了,陆明夷顿时笑得更欢了,拉着她道:“好细雨,是我不对,你千万别生我气。下回记得让金贵买山核桃呀,那个比瓜子好吃!”

    “小姐!!!”

    两个女孩正在后座闹成一团,冷不防一个急刹车,齐齐向前倒去,差点磕着倒座的椅背。

    “老周,怎么回事?”陆明夷的反应极快,一手撑着座位,另一只手还顺便把细雨给拽了回来。

    老周只顾盯着前头,脸上有些紧张:“四小姐,你们在车上别动,我先去看看!”

    陆明夷从车窗望出去,原来是一辆黄包车横在了车头前。有个穿蓝布背心的男子躺在旁边,正哎哟哎哟地叫唤着。

    细雨从未见过这样阵仗,紧张地捉住明夷的胳膊不放:“是撞着人了吗?”

    “没事!”明夷见老周已经去扶起了那个男子,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大碍,轻拍了拍她的手:“你先松开,我也下去瞧瞧。”

    “这怎么行,要去一块去!”一听小姐要下车,细雨立即顾不上害怕了,把手缠得更紧了些。

    她俩下来的时候,老周正跟那男子吵得激烈。一个说:“是你先抢了我的道!”一个道:“哪里来的乡下人,通行规矩都不懂!”

    此处是个三岔路口,人车都不少。老大一辆汽车堵着,人群不下一会工夫就聚集了起来,指指点点的。

    细雨原拉着陆明夷远远站着,瞧了半天后,只见那拉车的分明连块油皮都没磕破,却只顾拉着老周歪缠,同仇敌忾之心顿起。

    冲上前指着他就是一顿数落:“看你也是好手好脚的一个人,怎么放着正经营生不做,偏学着人敲竹杠。你刚才说要赔多少?一百块!你也不照照镜子,看是你这个人值一百,还是你这辆破车值一百?”

    细雨这丫头平时看着温温柔柔,真吵起架来却一点不输阵,那男人的气势顿时矮了一截,委屈道:“哪个说我敲竹杠,分明是你们仗势欺负人。我给撞这一下,最少十天半个月出不了车,怎么不该赔?”

    “哼……”要是真撞伤了还能又吵又闹的吗?早跌在地上起不来了,细雨冷笑一阵:“我们也是讲道理的人,既然你说受了伤,这就送你去医院,医药费我们包了。真撞坏了,不要说一百块,就是一千块也照赔给你。小姐,你说是不是?”

    眼见把男人说得哑口无言,细雨心中很是得意,正欲向主子寻求支持,却觉背后空荡荡的,不闻半点声响。“小姐?”

    再一回头,只见周围都是瞧热闹的,哪里还有陆明夷的影子。

    陆明夷又被绑了,说来能在短短一个礼拜内被绑了两回票,也真是难得的人生体验。对方很斯文,并没有使什么暴力手段,只是用了点麻药,药效还不强。等从车上被放下来,陆明夷已经能正常行走说话了。

    “不知道尊驾怎么称呼?”看着坐在对面沙发上那个男子,陆明夷的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几分,像是怕惊扰了什么。她这两辈子加起来,见过的男人也不算少,但长得这样出色的,一个都没有。

    他慵懒地端着一个黑釉银丝兔毫盏,藏青葛云锦长袍上绣着暗金龙纹,显得神秘而尊贵。“我姓盛,陆小姐,幸会!”

    陆明夷呼吸声悠长,在空荡的屋子里显得格外明显:“既然认得我,看来盛先生并不是随便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