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季风看得最久。 上学时,他曾找到一个极其适合祝伶的词语—— 仙品。 “小sao!” 突然一个尖细的女生扯破了微妙的气氛,径直朝着祝伶扑了上来。 “大忙人啊!好久没见着活的你了!”说话的是祝伶大学关系最好的朋友,也是室友,彭小莫。 其他的话祝伶没听得太清楚,除了那两个字—— 小sao。 好久没人这么叫她了。 气氛瞬间活跃起来,所有人都笑出了声音。 “这是什么牛/逼的名字啊,小莫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有人问。 “这就是你们不知道事情啦!当年我们寝室的小何碰到渣男了,我们小sao立刻换了个号码打了过去,你猜怎么着?小saocao着那种甜死人不偿命的声音与那个渣男聊了大半天,然后突然切换成男声,说是要去逮到了自家女人和野男人聊sao哈哈哈。那语气,立马换成了黑帮老大的感觉!” “然后呢?” “然后啊!那男的来了一句——我靠,你这个人是真的sao!” 小sao由此得名,所有人再次笑起来。 祝伶也跟着大家笑了笑,坐在一旁打开一罐可乐喝起来。这时,季风坐到了她的身旁,不出意料,他今天穿着的是一件白色的衬衫,光看着就是极为柔软的布料。 “深藏不露啊。”他轻声道。 “不是深藏不露。”祝伶神色如常,“露了,你没注意过罢了。” 彭小莫此时还没讲完,“难不成你们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当小sao用尖锐的男声说出渣男的住址和姓名时,那孙子在电话里道歉了十几分钟!” “6啊!”有人感叹道。 “那么,今天祝伶既然来了,不能一首歌都不唱就走吧!” “你们先点着,让我想一想。”祝伶道。 这时,彭小莫坐到祝伶的旁边,此时季风起身向着门外走去,彭小莫看着季风的背影,凑到祝伶耳边说道:“季风还真是坚持不懈,都毕业了还这样,我真的不是蛮喜欢他。” “我跟他明显不是一路人。”祝伶放低声音无奈地耸耸肩,“我已经把态度放得很明确了。” “是啊!上学那阵子你都说的要多明白有多明白了,他竟然还穷追不舍。”彭小莫道,“那么多学妹喜欢他,我就真的摸不着头脑,他的那种温润绅士,都……” “刻意。” “对!不舒服。” “但总有人会喜欢这类,没办法。”祝伶喝了一口可乐。 “但我知道,小sao你不喜欢。” “知道就对了。” 祝伶转头看向门外,季风刚刚打开了门,却忘记关上了,里面的人也没在意。门开着,能看见他靠在墙上,烟飘在黑暗里。 祝伶知道他大一就开始染上香烟,却多次矢口否认。他常常洗手,喷男士淡香水,说是有洁癖,实则想要掩盖这件事情。 直到毕业走上工作,他顺风顺水,在几次共同参与的社交饭局上,他已经熟练掌握了将抽烟当做社交技能,也光明正大起来。 为什么不喜欢他? 可能也是接触多了的原因吧。 “温润公子也抽烟了,工作压力果然比在学校大多了啊!”彭小莫小声感叹。 祝伶笑而不语。 此时一首歌完,大家又开始起哄让祝伶上来唱,祝伶站起来接过话筒:“我唱歌是真的要命,希望大家听完后身体健康。” “得得得,听完咱们努力长寿!”一个嘴贫的说道。 全场笑,祝伶也跟着笑。 “王菲的《水调歌头》吧。” 悠扬的前调。 祝伶开嗓。 她的声音被雕饰得像是一块完美无瑕的白玉。 但,她的确没怎么在调上。 因为她声音足够好听,大家都没有笑起来。 可是祝伶自己能发现,她已经开始与曲调背道而驰了…… 悠扬的伴奏依旧。 她轻咳一声。 季风一根烟未抽完,偏过头,看向祝伶,却没注意到背后另外一个抽烟的男人,眼神也向着这边飘过来。 卫子野一根烟刚点燃,就听到了隔壁的包厢开始放王菲歌曲的前奏,他留神去听,却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那天便利店里的女人。他转过头去看。 透过门上玻璃的折射,他眯着眼,便可清晰的看清那个女人。 红裙长发,双手拿着话筒。 当她开嗓时,他却忍不住轻笑一声——第一个字就不着调。 传来一声似有似无的咳。 声音突变。 她不再继续唱,而是随着音乐,开始读起苏轼的《水调歌头》。 一开嗓,只剩下惊艳二字。 她那嗓音发挥到极致,像是散着冷气的玉石,受冷冽的泉水千般冲刷打磨,浑圆无暇。她的咬字清晰却又轻盈,似月光下拨弦。 像是女人,湿润的唇,吻在脸颊上。 冰冷的牙,轻咬着脖子。 起舞弄清影, 何似在人间? 她的声音,似月下清影,哪像人间。 卫子野低头,燃着火的烟头掉在地上成为不起眼的灰烬。 心里。 怎么突然轻了起来。 他低着头,听着她念完。 最后一个字余韵未散,远处传来掌声。 他看向窗外的黑夜,也有月亮。 卫子野可能不知道,烟雾缭绕间的他,嘴角扬起了笑。 不知不觉。 那个包厢,一个女人的声音尤其明显——“小sao的声音是真的绝了!” 卫子野正在吐烟圈玩,闻言,一个烟圈吐得不成形。 小sao…… 还是......龙女? “啧。” 作者有话要说: 卫子野:锁定这个女人 第4章 二鸡 那天ktv的活动让大学时代的同学们再一次感受到了祝伶过硬的业务能力。 但对于祝伶来说,她已经记不得同学们说话的具体内容,只知道都是些有关商配圈的新鲜事,当然,也有些人已经转向了其他的行列。虽然内容模糊,但祝伶仍能够切身感受到同学之间热络的气氛。 但祝伶记得最清楚的,是最后散场的时候。 夜已经很深了,人陆陆续续离开,祝伶找了个合适的时间也准备离开,这个时候,季风立刻跟了上去。 他白色的衬衫,在黑夜里,在热烈的霓虹灯下,显得不那么起眼。他文瘦的身板,也显得弱不禁风。季风夹着烟,火光是他身上唯一鲜明的标志,他不再像是校园里那么光芒万丈了,甚至,带着愁容,拧了眉头。 祝伶并没想要跟他讲话。 这个时候,她看见了另外一个身影。 白惨惨的路灯下,有人踩在洒下的光上。 这次祝伶先看到了脸——那深邃的眼眸,深刻的双眼皮以及难忘的桃花眼。 他站在路灯下看着手机。 穿着一件黑色的薄外套,黑色的长裤,显得他皮肤很白。 今天他穿的仍是那双aj1黑脚趾。 祝伶没感受到,自己的视线停顿了好几秒。 这个时候,那个男人似乎感受到了脸上灼灼的目光,抬起头。 两个人对视,祝伶以最快的速度抽回视线。两个人隔得很远,祝伶显得不那么窘迫。 “喜欢这样的?”季风突然说话。 祝伶没急着回答,眼神滑到了季风脚上的那双皮鞋,皮革的质感很好,应该不便宜,可她的脑子里却有别的东西挥之不去。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那男人一身黑,平淡无奇的配色,却让她的眼神停驻那么久。 季风在等祝伶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