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
“我要先回答你的哪个问题?”狐狸看着刑如意。 “第一个,云笙是不是快要死了?” “他不是快要死了,而是早就已经死了,他之所以活着,一方面是因为心有牵挂,另外一方面是因为恨。你刚刚也瞧见了他那副破烂的身体,那是他自个儿拼凑起来的,就像你们姑娘家缝制衣裳那般,将自己的皮rou用线一点点的缝合起来。那线,自然也不是普通的线。” “那白色的好像是蚕丝,就是咱们在山洞中看见的那个。那黑色的,又是什么?” “头发!” “头发?” “对!准确的说是死人的头发。在活人将死,快要闭气之时,从他们头上采集下来的头发。用那样的头发与蚕丝混合制成的线来缝合身体,于死气之中带有一丝生气,才能让他勉强活的像是个人。” “原来他们要死人的头发,是做线用的。”刑如意恍有所悟。 “是做线的,但不仅仅只是为了缝合自个儿的身体。这里头还有别的牵扯,稍后我再与你细说。现在,我来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慧娘是怎么来的?估摸着,你已经猜到了。当我们返回慧娘家时,我就让李茂上了后山,由他驾驶马车,将慧娘带到了云寨。你知道的,李茂是妖,所以他驾车走的必定也不是寻常的路,所以慧娘才能这么快的就出现在这里。” “那李茂呢?” “他回洛阳去了。” “回洛阳?”刑如意指了指这外头的天:“这大半夜的他回什么洛阳?还有,我好歹也是他的掌柜,他也是我的小伙计吧?这小伙计私下回洛阳竟连个招呼都不跟掌柜的打,这算怎么回事儿?他是不想干了吗?” 刑如意气呼呼的。 狐狸见状,捏了捏她因为生气鼓起来的脸颊,带着笑意的说了句:“我让他去的!” “哦~” 刑如意的气瞬间就给放空了。 她不是盛唐女子,自然无需遵守什么三从四德的标准,但狐狸是她未来相公,也是如意胭脂铺真正的大股东。既是狐狸吩咐的,她这个刑掌柜也不能说什么。 “生气了?”狐狸刮刮她的脸蛋:“说实话,我倒是蛮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脸颊鼓鼓的,像是两颗包子。” “殷臣司!” “喏,别气了!”狐狸将刑如意揽进怀里,在她耳旁低声的说道:“我让李茂回洛阳办事情去了。” “办什么事情,需要这么着急?” 狐狸斜了云笙一眼:“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这云笙只不过是云家被藏起来的一个孩子,就算他被云家虐待,被云家丢进那个洞xue里,他的结果最好的也不过是被那些蚕蛹包裹起来,变成虚无。那么,他又是如何变成如今的这副模样的? 还在,在慧娘家时,我们都能看到,慧娘的公婆曾使用金蚕蛊杀人。这个杀人手法,假设是云笙在控制住他们之后,亲自教给他们的。那么问题来了?云笙又是从哪里学到的这个?被人牙子卖进武家为奴,就算他千辛万苦的逃了出来,依照武家人做事的风格,焉能不追。若是追查下来,又怎么会查不到他的老家来?这里头的事情,难道你就不生疑吗? 还有那些头发。若只是缝合自己的身体,云笙根本不需要囤积那样多的头发。那么多余出来的头发都去了哪里?又做了什么用处?最后,还有十分关键的一点——莫须有! 我们都知道,莫须有在云寨潜伏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依照我们对他的了解,他所经营的事情肯定不止是你的先祖。白娇出现在云家集,绝非偶然,那么云笙呢?他的出现,就一定是偶然吗?” 刑如意怔住了!的确,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看起来似乎毫无牵连,但深思一番之后,又不免让人觉得恐惧。 “莫须有是个高人,依照他的本事,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个洞xue,他若是知道了那个洞xue又不去做些什么的话,显然不像是他的风格。况且,莫须有曾对我们坦诚,说他所做的事情是为了复活高宗李治,幕后主谋就是当今女皇。女皇姓武,是武家的人,而云笙的胳膊上又恰好刻着那个武字,且他还是从武家逃出来的,这些事情,在冥冥之中,好像真的是被一根线牵引着的。呜,好乱,我的脑子真的好乱!” “是啊,好乱!我隐隐觉得,莫须有想要做的事情,绝非单纯的复活李治那么简单。云家集没有了他,看似平静,但在这平静下面,却是暗藏汹涌。慧娘家的那个百人坑,也令人生疑。杀人埋尸,且都埋在自家的院子里,看似保险,但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太符合寻常人的做法?” “所以,你让李茂连夜赶回洛阳就是为了调查这件事情?” “嗯!我自青丘回来,也有一段时日了。莫须有至今仍未出现,有些不太合常理。” “若是参考他以前常在我们周边徘徊的做事风格,的确有些不合常理。他没有出现,只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他放弃了让我们帮忙;第二,他被别的事情缠住了或者他目前进行的事情比看住我们两个更为重要。放弃了让我们帮忙,似乎不大可能,毕竟他已经在暗中经营了那么长的时间,你与我又是被他精心挑选的棋子,就算我们这两颗棋子不大听话,依照他的脾气,不到最后关头,肯定不会轻言放弃。鬼丹和妖丹这两样东西更是得来不易,他岂会不讨回一些利息,就轻而易举的给了我们?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他也像你与常大哥那般,喜欢上了我!可我又不是银票,哪能遇见个人都被喜欢,所以此论证不成立。划掉了这第一个原因,剩下的就只能是第二个,他被某些事情缠住了或者他正在进行更为重要的事情。我还记得狐狸你说过,女皇的时间不多了,所以莫须有极有可能返回了洛阳,所以你才让李茂连夜赶回洛阳。” “聪明!”狐狸刮了一下刑如意的鼻子:“我让李茂赶回洛阳,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我怀疑,那些头发都被秘密送往了洛阳。我想知道,莫须有他……要用那些头发做什么。” 正文 第365章 玉屏风(29) 头发还能做什么? 刑如意不知道。在刑如意以往的概念中,头发好像除了能够做假发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用处,但也有传言,说头发可以酿酱油。是否真的,她不曾验证,因为光是想想,就已经觉得有些反胃。 莫须有是个道士,且是个高深莫测的道士。在刑如意的印象当中,他对于厨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兴趣,似乎也并不缺钱,所以开个黑作坊用头发酿酱油的这种勾当,他铁定不屑于做。那么,他收集那些死人的头发还能做什么? 刑如意将目光放到云笙身上,此时,他正将一碗水递到慧娘的唇边。因为慧娘之前的揪扯,他的伤口大部分都已经裂开。头发与蚕丝相混合的线,就挂在他的伤口上。刑如意抬头看了狐狸一眼,悄声的问:“莫须有该不会也将那些头发与蚕丝混合成线去缝制衣服了吧?” 狐狸微微一怔,跟着摇了摇头:“那个人的心思,我们猜不透。” 刑如意叹了口气,也放弃了继续猜测的念头,专心的看着眼前的云笙与慧娘,希望可以从他们两个随后的谈话中得到多一些的信息。 “可好些了?” 云笙见慧娘喘息渐缓,不由张口问了一句。 慧娘点点头,将水碗递给云笙。 “我没事了!至少在你说出真相之前,我不会死。” 云笙脸色变了变,他接过水碗,却未曾起身,只是随手将碗搁在了地上。 “好!我告诉你全部的真相!”云笙往后稍稍退了一步,将散开的衣裳缓缓的系上,抬起头,目光与慧娘平时:“你可还记得,你曾搭救过一个乞丐?” “当然记得!今夜来此之前,我曾以为,你就是那个乞丐。是你,不顾当日我的搭救之恩,回到我的家中,利诱我的公婆,害死我的相公。我没有想到……没有想到,这世上竟会有两个【云生】!” “你那日搭救的人的确不是我,但后来回到云家进行复仇计划的那个乞丐却是我。你别急,听我慢慢讲,等我讲完了这所有的故事,你就明白了。明白这两年我为何疏远你,明白这两年,我为何既想着见你,却又害怕见你,既想着与你长相厮守,又痛恨你将我的生活毁成这样。慧儿,你可知道,这两年,我一直都不知道该以何等的心情来面对你。” 云笙长叹了一口气。 “所有的故事,都要从你救下那个乞丐开始说起……” 那日春末夏初的一天,慧娘在河边浆洗衣裳,洗到一半时,看见河面上飘来一个人,而那个人恰巧顺着水流搁浅在了距离慧娘不远的河岸上。 慧娘虽知道夫君一向不喜她与旁的男子打交道,但人命关天,她又一向心善。犹豫片刻之后,还是上前查看了一番。那是个年轻的男子,看样子,不过二十七八岁,衣裳破破烂烂的,像是个以乞讨为生的乞丐。 那乞丐应该在水上漂了很久,因为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全都被水泡的发白,但穷人命硬,他竟依稀还留着一口气。慧娘心知,若是她不出手相救,这个年轻乞丐就算命再硬,也未必能撑到明天早上。 慧娘心中百转纠结,最终还是抵不住心头的那一丝善念,她悄悄将乞丐带回家中,藏匿在草棚中,不仅帮他买了药,还将家里本已经不多的口粮拿给那个乞丐吃。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慧娘的婆婆很快就发现这个被慧娘藏匿起来的年轻乞丐,甚至连一句解释的机会都不肯给她,便将她毒打了一番关在柴房中。 听到这里,慧娘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看起来,当日的事情,她也记忆犹新。 “没错,的确有这样一件事。当日,被婆婆痛打,慧娘虽感委屈,却也知道是自己的错。慧娘是有夫之妇,焉能瞒着公婆,瞒着自个儿的相公将一个年轻男子留在家中。况且那个时候,年景不好,又刚刚受了旱灾,家中本就已无存量,慧娘竟还私自做主,将口粮分给了那个乞丐。所以,那顿打,慧娘也应该受着。” 云笙抬起手,轻轻抹去慧娘脸上的泪痕:“你没错,只是人性自私,容不得别人去施舍善良罢了。” “那日,慧娘被关进柴房,顾不得浑身的疼痛,爬到门口,想要对婆婆解释,可婆婆她却十分的生气,且对慧娘说,她不光要将慧娘与那乞丐送到衙门审办,还要相公他亲自写一封休书给慧娘。理由是,慧娘不守妇道,与人通jian。 那一整夜,慧娘都没有合眼,心中既后悔救了那个乞丐,又苦于不知该如何去跟相公解释。可等了两日,等来的竟是相公他为慧娘开了锁,且细心照顾,关于那个乞丐的事情,却是只字未提。” “不是他们不提,而是我答应了他们的条件,愿意做他们发家致富的工具。”云笙苦涩的一笑:“那日去柴房,为你开锁的人是我,在你床前细心照顾的人也是我,可等你好了,去讨好,去回报,去付出满腔柔情的那个人却成了他。慧儿,我也只是一个寻常的男子,看着你日日如此,我心里也会有怨,也会有恨,我想不出,我与他分明就是那样的不同,你为何竟分辨不出,那个对你好的和对你不好的本是两个人。” “是慧娘愚钝!” 慧娘低了头,眼泪跟着落了下来。 “你可知道,为了不让他们无赖你与那乞丐通jian,为了不让他们将你送到衙门审办,为了将你从那柴房救出来,我都答应了他们什么?” 慧娘猜到了什么,但看着那双眼睛,她却说不出口。她只是那么的看着他,听着他用近乎平静的语气诉说着当年的事情。 “我答应了他们,要帮他们度过灾荒,要让他们衣食无忧。可是慧儿,那个时候的我,又有什么能力去做到那些呢?我将自己关在黑暗的,没有一丝亮光的房间里,像个躲在黑暗之中的老鼠,拼命的思索着,自己该如何从那个房间里逃出去。不仅我要逃出去,我还要想办法,将你从另外一个黑暗的地方救出去。 在阳光都照射不到的角落里,我心中的那一丝光亮也逐渐的熄灭,跟着熄灭的还有我最后的善念。当我最终想到那个办法的时候,我知道,此生此世,我就只能是那个人的影子。这世上,便真的没有了云笙这个人。” “你,究竟做了什么?” “杀了那个乞丐!”云笙露出一抹笑来,那抹笑很淡很淡,但在淡淡之中,又夹杂着一丝阴郁,一丝难过以及一丝阴狠:“你也不曾想到吧?那个被你救回来的乞丐,最终还是因为你被杀死了。 我还记得,那个晚上,月光很亮,安静的照在草屋上。我走进草屋,他睁开了眼睛,看见我时,便急切的想要坐起来。 他,竟是个哑巴。在月光下,他用手指着柴房的方向。我知道,他也误会了,误会我是你的相公,所以急切的想要帮你解释,为你证明。 可是慧儿,一个都不能开口说话的哑巴,一旦上了公堂,他又能为你证明些什么呢? 他不能,所以他也不能活着。 我看着他的眼睛,将手伸向了他的脖颈,他没有丝毫的防备。或许,他也没有想到,我竟会想着杀死他。我感觉到他脖颈的柔软,感觉到自己十指上传递过来的力量,我用力的掐住他的脖子,他开始挣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知道吗慧儿,那一刻,我竟觉得那种声音是那样的好听。因为曾经的我,也发出过那样的声音,那样无助的,哀求的,同时又带着无限绝望的声音。所不同的是,我熬过来了,他却死了。死在皎洁的月光中,死在夜风拂过的草丛中。 我看着他的尸体,看了很久很久,直到爹娘从房中走了出来。他们看着我,眼中没有一丝诧异,仿佛他们也早已经想那么做了。 我起身,剥掉乞丐的衣裳,用火燃了,然后指着乞丐对他们说:他还年轻,虽是个乞丐,却养的细嫩。你们若当真饿了,不妨将他的rou割来吃。 尽管他们很想吃rou,但他们不敢,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不敢,但他们做的事情,却比自己吃人rou更加的令人恐惧。他们趁着夜色,将乞丐的rou一点一点的剔掉,然后在黎明来临之前包成了包子,再拿到云家集上贩卖。只半柱香的功夫,就赚回许多的银子。看在那些银子的面儿上,他们才同意将你放出柴房。” 慧娘只觉得喉间一阵翻滚,跟着吐了出来。 刑如意本来只是将云笙说的话当个故事听听,可看到慧娘的样子,她的胃也跟着泛起难受,用力抚了好几下胸口,才将那股恶心劲儿给压了下去。 她问狐狸:“云笙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吗?” 狐狸摇摇头:“人吃人,在你们凡间本就不是什么稀罕事。” 对于狐狸的淡然,刑如意竟无从反驳,因为类似的事件,她的确听过。 正文 第366章 玉屏风(30) 史书曾有记载,在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rou干,以供食用。 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rou干。他们把这人rou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烧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rou老,需要多加一把火。年轻的妇人被叫做“不羡羊”,小孩儿则被叫做“和骨烂”。到了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同样认为,小孩儿的rou为上等,女人的rou次之,男人又次之。他们把人rou叫做“想rou”,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不仅东方的历史有此记载,在西方的历史上,这样的记载也有许多,甚至在某些古代文明中,人类器官会出现在帝王的菜单上。即便是到了几千年之后,所谓的文明时期,也还是出现过类似的事情。新闻曾有报道,在一次飞机失事之后,乌拉圭橄榄球员们曾靠吃掉遇难的队友生存下来。 人性本恶,从某个角度来讲,似乎真的就是这样。只是,刑如意没有想到,慧娘公婆家院子里的那个百人坑,竟是由一个乞丐而来,而那个乞丐竟又是被慧娘救下的。 如果用一句话来做总结的话,这否是该被称为由一个乞丐引起的屠杀? 对于慧娘的反应,云笙并无意外,他只是冷淡的看着她,递了一块帕子过去,继续像是讲述别人的故事那般,讲述着过往的种种经历。 “人rou包子虽然可口,但在那样的时候,也难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于是便有人悄悄潜入我家,想要弄清楚那包包子的rou是打从何处来的。那个人,自然也成为院中的亡魂,只是这人rou包子再也卖不得了。” “那个人,也是你杀的吗?” 慧娘小心的问,云笙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那个人,是云家集上出了名的泼皮,爹娘知道他不好打发,便用卖人rou包子的钱买了好酒好菜的来招待。一壶上好的酒,足以让一个泼皮酒醉至天亮,那漫长的夜晚,可以让我们去做很多邪恶的事情。例如,将他身上的棉被拉高一些,遮住他的口鼻,再用力的那么按下去。无声无息,他就那么安静的告别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