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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段明炀重逢之前,他确实换绯闻对象如换衣服,但重逢之后,也就这么几个了。 段明炀听他说完,脸色反而更难看了。 “没几任?黎先生,你是记性不好,还是觉得我不知道?” 完蛋,看来是混不过去了。 黎洛权衡之下,决定选择罪责比较轻的:“可能是过太久了,记不得了……” “没事,我替你记着。”段明炀道,“从你出道至今,男男女女,一共25任。” “……卧槽,这么多?”黎洛惊呼完忽觉不对,立马噤声。 可段明炀显然已经被惹着了,低下头,就着白开水吃起了切剩下的面包边,不搭理他了。 黎洛立马把椅子挪过去了点,抬起脚,讨好地轻蹭段明炀的脚踝: “我还没说完呢,我花名在外、炒这么多绯闻,还不是因为……跟你怄气么……” 段明炀依然不搭理他。 黎洛又稍稍抬高了脚,撩起段明炀的裤管,蹭着他结实的小腿,撒起了娇: “再说了,我又没跟他们发生什么,都是炒作而已,你就原谅我吧,好不好嘛。” 段明炀吃完了自己那份早餐,放下水杯,忽然弯腰,伸手抓起他的两只脚,搁到了自己腿上。 黎洛:“?” “别乱蹭。”段明炀将他的脚按在自己的小腹上,捂住他的脚背,“知道自己脚有多冷吗?” 脚心传来的温度一路直达心底。 眼前的男人总有一百种方法令他瞬间柔软。 “你还记得吗,以前大学的时候,你也这样帮我捂过脚。” 黎洛知道他没真生气,便又大胆了,笑着看他:“有几次我晚上赖在你家不走,你又不搭理我,我只能跟你一起做作业。可你的出租屋冬天又冷又没地暖,空调还打不上去,我就任性地把冰凉的脚硬塞你怀里,还抢了你的热水袋捂脚。哈哈,现在想想好像挺过分的,对不起啊。” 段明炀听完,将他的脚又捂紧了些:“不过分,我体热,不需要那东西。吃早饭吧,都要凉了。” 黎洛心里软绵绵甜滋滋的,听话地拿起杯子抿了口热牛奶,看了眼盘子里精致的三明治,再看看段明炀盘子里剩下的面包屑,忽然又有点酸。 以前赖在段明炀家过夜的时候,早上起来,床头也总是放着一份这样的早餐,有时候是三明治,有时候是小蛋糕。 他却一直不知道段明炀吃什么。 后来从酒吧调酒师那儿才知道,段明炀一般会把酒吧卖剩下准备扔掉、但还能吃的点心带回去当早饭。 然而段明炀给他吃的,都是从附近面包店新鲜现买的,往往还要再加工下,摆个盘,配上一杯热牛奶或者纯果汁,摆放在他床头。 精致得与那间简陋的出租屋格格不入。 无论是当年一穷二白的打工服务生,还是现在的叱咤商界的段家二少爷,但凡他和段明炀在一起的日子,段明炀好像从来没让他吃过什么苦,一直让他过着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生活,自己却过得依然简单。 [可我怎么能让你跟着我过这种生活。] [白手起家要多少年才能让你过上你原本少爷的日子?会不会一辈子都做不到?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段明炀曾经对他说出这番话时,他心里其实是不以为意的。 他才不在乎什么少爷的日子,也不在乎段明炀有没有钱,两个人只要相爱,这些物质上的东西有那么重要吗? 所以当时他根本不明白,为什么这种小事也能让段明炀耿耿于怀,甚至要分手。 现在却似乎有点明白了。 对于曾经身处贫穷、深知生活不易的段明炀来说,不让心爱的人吃自己吃过的苦,应该是件相当重要的事。 给不起,就不配在一起。 谁不想和这样认真负责的男人过一辈子呢? 盘子里的三明治一块块进了肚子,黎洛喝完最后口牛奶,舔了舔嘴角,下定了决心:“明炀,我有个问题。” “什么?” “你之前说,五年里要追赶上我,是吗?” 段明炀皱眉:“不一定是五年,可能需要更久。” “那我们先假设需要五年。” 黎洛严肃正色地看着他,问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 “这五年里,你就不打算娶我了吗?” 第81章 他问得再自然顺口不过,仿佛只是在问“晚上吃什么”,令段明炀都罕见地怔愣了一秒。 “……黎先生,我们试用期都还没过。” 言外之意大概是:你是不是想得太远了点? 黎洛瞪眼:“那又怎样,戒指都买了两对了,生孩子的流程也经历过好几回了,你不娶我,是想始乱终弃?” 段明炀抿紧着唇,似乎想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些。放下怀里捂暖了的脚,端起餐盘和杯子就往厨房里走。 黎洛连忙穿上拖鞋追过去,跟在后头问:“我说真的,什么时候娶我?” 段明炀将餐盘放入水池,转身看他:“你还记得自己是什么身份吗?” 黎洛想了想:“霸总背后的男人?” 段明炀:“……” 黎洛:“大老板的贤内助?” 段明炀:“……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黎洛:“没区别,翻译过来都是:想嫁你,想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