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我在古代考科举在线阅读 - 第5节

第5节

    何氏在一旁帮腔:“是啊,家里这么多年除了小明读书就没别的支出,这早也得修,晚也得修,不如今年就把这事儿办了吧。”

    现在家里一共五间房,老人一间,方大山方二山两家左右各一间,中间是吃饭的堂屋,还有一间厨房,连着储物间。家里一共十二口人,确实拥挤了些。

    方大山说:“房子肯定得修,等过了农忙这阵子,我去镇上打短工,多补贴家里一点。”

    小李氏也说:“最近柳筐在镇上卖得好,我晚上抽空就编,到时候让大山拿到镇上集市去卖,攒攒也能赚几百文。”

    “小明一本书就几百文,这得什么时候才能编够这个数啊?”何氏憋了十几年,现在也算破罐子破摔了,只要还没分家,这家里的钱就有她说话的份。

    方大山和小李氏的脸色都不太好看,还是小李氏说:“孩子读书是大事,咱们眼皮子不能那么浅,家里就两个男孩儿,长庚还小,只要能供得起一天,小明就得上一天。”

    只要一提男孩儿的事,何氏就闭嘴了。

    最后老李氏一锤定音,让方启明再读一年,要是实在不想读,就送到镇上药房里头做个学徒,好歹认了这么多字,不能浪费了。

    回到屋里,小李氏点了油灯缝补衣服。原来是不舍得点灯的,只是这段日子白天实在抽不出时间,只能把这些活放到晚上。

    方长庚就又拿起那本《三字经》,坐到小李氏旁边凑在油灯下看。

    小李氏见状笑了:“长庚看得懂不?让你哥教你,再过一两年,娘也送你去私塾跟着二爷爷读书。”

    方长庚知道小李氏说得轻松,其实因为方启明念书的事已经欠了二爷爷家人情了,再让他也去,对脸皮薄的方家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方启明在一旁兴奋地叫道:“让弟也去!娘你不知道,弟可聪明了。我就在家里读了一两遍《三字经》,弟就能背前面二十句了,要是弟去念书,一定能考上秀才!”

    小李氏有些意外,指着那本书问:“长庚背给娘听听?”

    方长庚合上书,认认真真地背了一遍。天知道他连吃饭的时候都没有松懈,一直在心里默背,现在已经能背得非常流利了。

    小李氏又惊又喜,摸摸方长庚的小脸蛋,同时眉梢露出一抹歉意:“现在家里没那么多银子,是娘对不起你。”

    她其实有些动摇,觉得大儿子真不是读书的料,还不如早点送小儿子去念书,反而更好一些。可想到大儿子不读书将来肯定没什么出息,她又不舍得就这么放弃,侥幸地希望他这一年里能开窍。

    长庚还小,还能拖一拖,她这么安慰自己。

    方长庚连忙摇头:“娘,我现在还小,念书的事不急。”

    他想过了,他基础扎实,其实前期没必要去私塾浪费钱,只要能让方启明借点书回来他就能自学,唯独就是写毛笔字这件事,他需要笔墨和帖书照着临。

    小李氏虽然没再说什么,但心里已经暗下决心,只要有机会就和爹娘提让长庚上学的事。

    第二天方启明就该去学堂了,方万英让老李氏准备了一背筐的土豆番薯,还有两条腊rou,决定亲自送方启明,顺便跟方万明道声谢。

    正打算出门,就见方长庚眼巴巴站在门口,见到他看过来立刻甜甜地笑了起来,方万英严肃的神情一软,说:“长庚啊,乖乖在家,等爷爷回来给你买糖吃。”

    方长庚点了点头。

    小李氏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她忽然心思一动,小声对老李氏说:“娘,昨晚长庚给我背《三字经》呢,背得可好了。他眼巴巴地想去学堂看看,不如今天让爹带他一块儿去见识见识,以后也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这得走一个时辰呢,长庚哪里吃得消。”

    方长庚悄悄扯了扯小李氏衣角,小李氏忙说:“怎么吃不消,长庚平时活都抢着干,一点都不娇气,更小的时候还跟大山去过镇上呢。”

    老李氏想了想,朝方万英招了招手。

    方万英沉吟了一会儿,说:“正好万明没怎么见过长庚,成,长庚跟爷爷一块儿去!”

    第5章 (修)留宿

    方长庚心里为小李氏点了个赞,心说总算有机会去外面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了。

    刚要跟过去,被小李氏连忙拉住。

    “好歹也是去你二爷爷家,娘给你换身新一点的衣服,不能让人家嫌弃咱。”

    换了一身月白的棉布薄袄子,虽然洗得微微发白,但穿在面皮白净,五官清秀的小长庚身上,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让小李氏满意不已。

    临出门前,小李氏还往他怀里塞了一块鸡蛋糕,蒸得蓬松暄软,韧性十足,凉了也十分好吃。

    方万英携着两个小童上路,中途碰到不少村民,看见方启明和方长庚都忍不住逗弄,连声夸两个崽子长得好,让方万英喜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从云岭村去永镇需经过一条曲折的山路,方长庚两岁多时曾经跟着方大山去过镇上一趟,虽然是方大山把他放到背篓里走的,但他又不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两岁幼儿,对于周围的环境还有几分印象。

    约过了一个时辰,爷孙三人终于到了镇上。

    方万明家里富裕,住在永镇的闹市区,要穿过一条两边都是商户的长街,行人来来往往,小摊贩高声吆喝,十分热闹。

    方启明不管走了多少遍,只要经过这里就会东张西望,看着各色小玩意儿和特色小吃流口水,要不是他怕方万英,早就跑过去仔细看了。

    方长庚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在别人眼里似乎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其实是真的不感兴趣,因为实在没什么特别的,都是小孩才会喜欢的玩意儿。

    方万英指了指卖木陀螺的小摊,问方长庚:“长庚,想不想要这个啊?”村里不少孩子有这东西,倒是从没见过长庚玩。

    方长庚摇了摇头。

    方万英微微讶异,又指着扎着冰糖葫芦的稻草垛子:“那这个呢,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长庚要不要吃?”

    方长庚照例摇头。

    方启明见他这样,顿时觉得十分心痛。

    他故作正经地对方万英说:“爷爷啊,长庚他没见过这些,你买了让他尝过他就知道多好吃了。难得来镇上一趟,不吃多可惜啊。”

    方万英瞅他一眼:“你就记着吃,念了这么多年书,一点长进都没有。”话虽这么说,方万英还是心情不错地上前买了一串糖葫芦,花了两文。

    方启明满脸喜色地接过糖葫芦,先递到方长庚嘴边:“弟,这个可好吃了。”

    方长庚不爱吃甜食,但方万英笑呵呵地看着两个小孙子,方启明又是一副非要投喂他的模样,只能咬了一颗,下一刻就被酸得皱起了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