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家鱼缸是万界飞升点在线阅读 - 104.聚会

104.聚会

    “请进!”陈歌将吴梦请进墨雅居。

    两人二话不说,直奔餐厅。

    吴梦不愧是一个吃货,眼里就只有那桌子菜。

    “香味就是从这几盘菜传出来的?”他讶异地道。

    “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吧,除了这些,我也没做别的了。”陈歌摊手。

    不可思议,几道简单的菜而已,居然能发出那么诱人的香味,吴梦越来越有兴趣了。

    他端详着桌子上的佳肴。

    色泽漂亮,香气宜人,虽然摆盘不是很讲究,但就单单以菜本身的颜色来看,就能让人食欲大开。

    西红柿与鸡蛋的融合,茄子经过高温后散发出的独特菜香,凉拌黄瓜的清爽,仿佛灵魂都沉浸到了云颠。

    吴梦看向几道菜的眼神,如同色狼看到一个剥光了衣服的绝世美女,眼睛都快掉出来了。

    “我,我可以吃了吗?”他请求道。

    “当然!”陈歌摆了一个请字礼。

    得到允许,吴梦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黄瓜,闭目,慢慢品尝。

    美食家吃东西,注重仪式。

    吴梦已经忘我了。

    陈歌汗!

    搞不懂这些艺术家,吃个饭而已,有必要这么夸张?

    他摇了摇头,准备夹菜吃。

    “叮叮叮~”

    很不凑巧,他的手机响了。

    今天是怎么了?想吃个饭这么难吗?

    陈歌无奈放下筷子,打开手机。

    陈在田的来电!

    按下接听键。

    “喂!有事快说,我正吃饭呢。”

    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的,刺耳难听的声音。

    “吃饭?你还在家呢?”

    陈歌道“啊,怎么了?”

    陈在田道“吃什么饭啊?小子,你不会忘记了,今天要干什么了吧?”

    “要干什么?”陈歌道。

    回忆了一下,他还真记不得今天要干什么了。

    “同学聚会!你真忘了?前几天就已经和你说过的啊。”陈在田没好气地道。

    “啥!”陈歌噌的一下跳起。

    他一拍脑门。

    这几天忙着种菜,确实忘了这事。

    “我还真忘了这茬,是今天吗?”

    “可不就是今天,赶紧的,都快开始了,哥几个就差你了没来了。”陈在田道。

    “地址在哪?”陈歌问。

    “吉利大酒店!”陈在田道。“你可快点来啊。”

    吉利大酒店,可是西红市排名前十的高档酒店,也算一处不错的聚会场所。

    “嗯,我尽量吧,挂了。”陈歌道。

    放下电话,他看着对面,自己沉浸入美食海洋的吴梦,欲言又止。

    想开口赶人吧,又不好意思。

    纠结了半天,眼看着天色已晚,他终于鼓起勇气,要送客。

    “那个,打扰一下。”陈歌道。

    “有什么事吗?”吴梦问。

    “这个菜还可口吧?”陈歌道。

    “当然!”提到菜,吴梦眼睛在发光。“这是我吃过的最简约,也是最好吃的菜之一了,我和你讲,这桌子菜,哪怕是没有刻意摆盘,可色香味俱全,样样不缺…”

    说起菜,吴梦开始滔滔不绝地说道。

    “……”

    “可口就好。”陈歌哪有心思听这些恭维的话。

    “那个…”

    “兄弟,有话直说,就凭你这桌子菜,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吴梦拍了拍胸口。

    “我现在有急事,要不改天再请你吃一顿?”陈歌道。

    你都快吃了十分钟,才吃了几块?

    见过磨叽的,没见过吃一块黄瓜能吃个五分钟的。

    看两分钟,吃一分钟,回味…还要两分钟。

    真无语。

    看着桌子上的菜,陈歌估计吴梦能吃上一个月…

    实在太慢了!

    如果吃饭像我一样狼吞虎咽,别说十分钟,三分钟都能搞定,像你这样…我真等不了了。

    “啊,有急事?”吴梦有些失落,恋恋不舍地看着桌子上的菜。

    “可惜了!”

    他习惯性思索了片刻,接着道“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我可以打包吗?”

    陈歌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吃饭我是不能陪你了,不过打包嘛,小事情。”他爽快答应。

    “多谢!”吴梦欣喜若狂。

    陈歌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打包盒,挺精美的。

    送走客人,陈歌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就出门了。

    尴尬的是,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马龙山的公交车停运,而的士车,等了好久都没来。

    陈在田那边,又催了好几次。

    找顺风车找不到。

    实在没有办法了,陈歌只好回到自己的别墅,坐上那辆,一直停在车库里的法拉利。

    点火,起飞!

    “豪车就是豪车,开起来就是舒服。”

    路上很顺畅,除了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和镜头外,没什么特别的。

    到了吉利大酒店附近,陈歌把车停在了一个距离不太近的车库,步行去酒店。

    在他认为,同学聚会可不是攀比的场所,他怕同学看他来法拉利过来会误以为他是为了炫耀而来。

    同学嘛,平平淡淡的关系就好。

    再说了,这车也不是自己买的,是别人送的,没什么好炫耀,而且今天他也不想开这辆车来,一切都是不得已。

    走了七八分钟,他到了吉利大酒店门口。

    陈在田就在门口等着,除了他,还有几个面容熟悉的,脸上却多了几分成熟的同学。

    陈俊也在其中。

    陈歌,陈在田,陈俊!

    同寝室的室友,曾经被班里人戏称为“三陈”啤酒。

    他们三个的关系,也很铁。

    用一句贴切的话叫做“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看到两个老朋友,陈歌很高兴。

    洋溢着笑容,走了过去。

    陈在田和陈俊见陈歌过来,也笑容满面地迎了过来。

    “你和小俊可真难请,磨磨唧唧半天才来,以前在学校参加活动也是,现在还是这样,这是服了!”陈在田道。

    “搞得好像你以前很积极似的。”陈歌白了陈在田一眼,道。

    “今天我比你来得早吧。”陈在田回怼。

    “别来无恙!”陈俊道。

    三个人,三陈兄弟,又聚在一起了。

    这个场景,让陈歌想起了大学的生活,真的让人怀念,不免有种…时光荏苒的感伤。

    “得,你们三个,都一样好吗。”这时,一个国字脸,身穿别扭西服,还自我感觉良好的男子带着自信的笑容走了过来,笑着道。

    有人穿西服很帅,而有的人,说实话穿起来就很别扭,就如走过来的这个人,曾经陈歌大一学期的班长,向世超!

    他穿西服很别扭,可一直都自我感觉良好,大学的时候就这样,现在估计还没改过来。

    陈歌对这个同学还是有点印象的,这个人什么都好,毛病就是喜欢吹嘘!

    就因为喜欢装逼,人缘不太好,和他玩的大都是表面兄弟。

    虽然是一个班的同学,可陈歌和他没多大交集,因为陈歌不喜欢那种性格的人。

    “比不得超哥,你那时候,可是学霸级别的。”陈俊道,也不知道是嘲讽还是真的夸。

    可向世超却当真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