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在线阅读 - 第54节

第54节

    定下一桩大事,苏淼心花怒放,把名片上的大表哥号码存进手机,给他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

    下了包馄饨当晚饭,苏淼又去超市买了一袋巧克力、薯片、蛋卷之类的零食,看了看时间,估摸着程驰晚上的课快结束了,这才骑车去学校。

    竞赛集训强度很高,白天有大学教授的讲座,吃完晚饭还有学校老师带着做真题和模拟题。

    程驰上课不能带手机,每天晚上八点半回到寝室才能给苏淼打个电话。

    这天一下课,程驰第一个冲出教室往寝室楼跑,三步并作两步地上了二楼,打开寝室门,从枕边拿起手机摁下开机键。

    等了半分钟,收件箱没有一点动静,他有点傻了眼。

    苏三水再怎么不讲究,每天这时候打开手机总能收到几条她白天发的消息,虽然无非就是[午饭吃了红烧rou]、[今天做了套黄冈数学卷,快表扬我吧程老师]之类清汤寡水的内容,但是这仍旧是他一天中最期待的时刻。

    程驰失望得嘴角连同眉梢都耷拉了下来,在心里骂了句小没良心,忿忿地拨过去,用一种讨债似的口吻道:“苏三水,你好像忘了什么事。”

    “啊?”苏淼佯装听不出来,“忘了什么?”

    “……”程驰气不打一处来,“你说呢?”

    “有话就说呗程铁蛋,”苏淼假装不耐烦,“不说?那算了,我做作业去了啊,拜拜。”

    “你……”程驰硬气不过一秒,缴械投降,“等等,先别挂,让我再听听你声音……”

    苏淼屏不住笑出来:“不逗你了大傻逼,下楼,我在后门口。”

    程驰一阵风似地卷出了门,差点撞到门口的谢沐文。

    谢沐文灵巧地往旁边一躲,叫住他:“程驰,鞋,鞋!”

    程驰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还穿着拖鞋,赶紧折回屋里换了。

    一出校门,苏淼的身影像是突然撞进他的眼睛里。

    她扶着车把站在路灯下,牛仔裤连帽棉衣雪地靴,帽子上白色的毛毛衬着被风吹红的下巴、脸颊和鼻尖,像从绘本里走出来的小姑娘。

    她得意地冲他笑着,眼神因为纯粹的快乐而透亮,酒窝里盛满了蜜酒一样的光。

    “怎么样?没想到吧?”

    程驰揉了揉她头顶,责怪道:“大晚上的跑出来干嘛?”

    苏淼取下挂在车把上的两个大马夹袋甩到他怀里,翻了个白眼:“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送吃的!”

    “哇!这么多都是给我的?”程驰夸张地叫起来,“你发财了?”

    “不要还我,我带回去自己吃。”

    “那可不行,”程驰连忙把塑料袋藏到背后,“这是三水同学孝敬老师的。”

    “行了没人跟你抢,”苏淼推着车慢慢往前走,“你不能出来太久吧?我也该回去了。”

    “没事,我先送你回去。”程驰瞟了眼亮着灯的岗亭,“保安和宿管阿姨都和我熟,打个招呼就行了。”

    “不用不用,”苏淼一个劲摇头,“现在还早,我自己骑车回去,很快就到家了。”

    “废话真多,”程驰二话不说地从她手里抢过车把,长腿一甩跨上车,回头道,“坐上来。”

    苏淼没办法,从手上摘下手套:“骑车冷,你戴我的吧。”

    “我手大,会撑大的。”

    “哎哟你要不要那么抠!撑坏了也就一副手套,长了冻疮可难受了。”苏淼一边絮叨一边扯过他的手,垂眸仔细替他戴上,拉好袖口。

    忙活完了,苏淼跳上后座。

    “坐稳咯。”

    这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虽然才九点不到,路上行人已经很少了。

    程驰故意把车骑得歪歪扭扭,左摇右晃,苏淼不由自主地扯住他衣服下摆,犹豫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伸手环住他的腰。

    程驰隔着羊毛手套握住腰间的手:“爪子冻得像冰一样。”

    一边说着一边把她的手塞进自己大大的外套口袋里:“这样暖和点。”

    苏淼往前挪了挪,大着胆子把脸贴在他背上。

    程驰很瘦,背不宽也不厚,但他就是用这样一个单薄的背替她挡住了所有的寒风,没来由地让她感到安心。

    苏淼怕他冷,盼着这段路短一些,可同时又恨不得永远走不到头。

    然而这段路不长也不短,并不因着她的个人意志而变化。

    到了小区门口,程驰把车刹住,用脚撑住地面。

    苏淼跳下车:“你快回去吧,明天一早又要上课。”

    “我送你到楼下。”

    程驰把车推进车棚锁好,拎上他的两大袋零食,和苏淼并肩往里走。

    小路旁的银杏树叶子掉光了,只有三两颗稀疏的星星挂在光秃秃的枝桠上。

    两个人都放慢了脚步,几乎是一步一磨蹭。

    “好了,到楼下了,你快走吧。”苏淼又催他。

    “嗯,你上去吧。”

    “你走了我就上去。”

    “傻,”程驰用力揉了揉她的脑袋,薅乱了她的头发,“那我走了。”

    他说完这句话转身离去,苏淼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小路的转角,这才转过身进了楼。

    程驰停住脚步,回头遥遥望了会儿四楼亮起的灯光,这才把手插进兜里,慢慢往小区大门走去。

    第二天补习班下课后,苏淼和冯嘉嘉在市中心碰头,然后一起去他大表哥的酒吧。

    时间还早,酒吧还没开始营业。

    几个月不见,大表哥没什么变化,见了苏淼亲切热情地打招呼:“淼淼来啦,多谢你来帮忙。”

    苏淼赶紧道了谢。

    大表哥和她说了些注意事项,拿了纸笔,写了二十来首歌名,中文英文都有,对苏淼道:“这几首歌回去练练熟就差不多了,别忘词,其它的……我们这种小店也没什么太高要求,台风什么的就随意吧,反正你唱歌绝对没问题。”

    苏淼看了一眼松了口气,没什么太难的曲子。

    “对了,”大表哥摸着下巴端详了苏淼一会儿,“你有什么稍微……不那么像中学生的衣服吗?”

    苏淼今天穿这身已经是她这个季节最不学生气的衣服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穿这样是不是不行?”

    大表哥看了眼手表,对冯嘉嘉说:“今天不急着上台,你陪淼淼买两条连衣裙,再买双高跟鞋,回来找我报销……对了,再买套化妆品吧,粉底唇膏眉笔睫毛膏什么的……”

    说着转头问苏淼:“淼淼会化妆吗?”

    苏淼为难地摇摇头:“要不我今天回去找视频学一下。”

    她这才发现自己把登台唱歌想得太简单了,给冯嘉嘉表哥添了许多额外的麻烦。

    “没事,明天晚上早点过来,让我们店里的小姑娘帮你画,”大表哥不以为意地笑道,“你素颜就够漂亮了,不过看起来太小,我怕有客人举报我雇佣童工。”

    冯嘉嘉陪着苏淼先去hm买了一红一黑两件连衣裙和一双银色小高跟鞋,式样不算太夸张,有少许亮片,登台够了。

    买完衣服,他们又去商场底楼的化妆品柜台转了转。

    “这颜色会不会太夸张了?”苏淼拿着冯嘉嘉递给她的正红偏橘调唇膏犹豫不决。

    冯嘉嘉不理她,直接挑完一堆东西让ba开单子:“颜色太淡灯一打跟没画似的。”

    苏淼暗暗记下价钱,打算结工资的时候扣出这部分还给大表哥。

    第二天,苏淼提前两个小时到了酒吧,配合乐队练了几首歌,然后去二楼换衣服化妆。

    服务员小姑娘很敬业,不但帮她画了妆,还自带卷发棒替她把一头长发卷成空气大波浪。

    化好妆做好造型,苏淼往镜子里一瞧,差点没认出自己来。

    她脚踩高跟鞋,提着裙子,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下楼梯,扒开遮住脸侧的发卷,不确定地问冯嘉嘉和大表哥:“这样行吗?会不会太傻了……”

    大表哥一双眼睛贼光闪闪,正要开口,冯嘉嘉先下手为强拍了他一下;“老哥你想也不要想,我们家淼淼名花有主了,虽然那货不咋的。”

    第一天晚上的表演出乎意料的顺利。

    大部分客人是来喝酒聊天放松心情的,对台上的歌手不怎么在意,只要别差得太离谱,他们就没什么意见。

    不过还是有人注意到苏淼这个新人。

    平平安安度过了前两个晚上,第三天晚上收工时,大表哥把当天的酬劳结算给她。

    “大表哥你数错了吧?”苏淼对着那一叠纸币惊诧道。

    “没错,是客人给的小费,”大表哥道,“其实也就两个客人……一个给女朋友点了支生日歌,给了一百,还有一个客人结账的时候留了一千指明给你的。”

    “是哪个客人啊?你记得吗?”苏淼皱着眉头问。

    大部分客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点歌的最多也就多付个一两百,这么一掷千金太不正常了,苏淼再怎么不谙世事也意识到不对劲。

    大表哥叫来帮那客人买单的服务员苗苗。

    “就是那个经常来的客人,戴金丝边眼镜的,皮肤白白的,穿衣服挺讲究的……”苗苗一边回忆一边道,“哦对,他已经连着来了几天了,每天都到快打烊才走。”

    “哦,是他啊,”大表哥恍然大悟,“基本上每个礼拜都会来这里坐坐,金融街的,好像是在咨询公司还是投行上班,有钱任性,遇到喜欢的乐队、歌手给小费很大方,你收着吧。”

    苏淼一听服务员的描述就想起来了,那个客人她有印象,因为肤色白净身材高挑又戴眼镜,她看着觉得挺亲切。

    “实在太多了,唱破喉咙也不值这么多钱啊,”苏淼摇摇头,觉得那叠钱烫手,“大表哥你留着吧,下次他来的时候还给他。”

    第五十二章

    那个戴金丝边眼镜的客人接连两天没出现, 第三天晚上九点多, 苏淼终于看见他推开酒吧玻璃门。

    附近高楼多,风也大,那客人进门时模样有些狼狈。

    他脱下长大衣搭在手里, 略略整理了下被风吹乱的头发,然后在老位子上坐下, 点了杯威士忌。

    大表哥调完前面客人点的鸡尾酒, 亲自把他的威士忌端过去, 然后从口袋里抽出个信封,简单解释了两句。

    客人迟疑了一下,朝台上的苏淼望了眼, 见她正看着自己,便收下信封塞进公文包里,笑着摇摇头:“对不起,没想到会吓着人家,是我想得不周到。”

    他说这话的时候彬彬有礼又谦逊, 却有一种掩饰不住的优越感, 仿佛忘了一千块对大部分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与出国喝了几年洋墨水就佯装忘了中文的人有种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