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梧桐那么伤在线阅读 - 第1节

第1节

    本书由 湘汝倚沫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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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桐那么伤》

    作者:乐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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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2005年5月5日

    遗失的巴依老爷

    以及

    那些伤痛的碎片

    (一)摩天轮上的坠落

    2005年。

    巨大的摩天轮。

    巨大的摩天轮里面坐着巨大硕大以及肥大的我,巨大壮大以及胖大的姚麦乐,另外,还有娇小玲珑晶莹剔透的黄小诗。

    然后,摩天轮缓缓地上升着,黄小诗在麦乐身边抽泣得日月惨淡天地无光。麦乐默默地拉着她的手,不停地抽烟,纤细的手指里,细细的烟卷,就像眼前的黄小诗一样,让人心疼。

    麦乐看了看黄小诗身上的累累伤痕,转过头来,对我说,他妈的!你说,黄小诗她后妈这样的毒妇,该不该送到生猪屠宰场里去!

    我一边看摩天轮上升,一边摇头,说,现在猪rou越来越贵了,你还是让黄小诗她后妈和她爸生一窝小猪后,再一起送去屠宰吧!算为社会做贡献了。

    我和麦乐这么一说,黄小诗哭得更厉害了,乌黑浓密的头发,高高束起的马尾,随着她的抽噎摇摆着。

    她真的很不幸!自从一年前,父亲娶了后妻之后,她就过得跟一个凄苦的小怨妇似的,经常一身伤痕出现在我和麦乐眼前。

    其实,原来我与麦乐属于比较瘦弱的那类小孩,但是,与被后妈虐待出来的黄小诗相比,我们只能用巨大来形容了。

    我曾跟黄小诗说,你后妈可以开个魔鬼减肥班了。

    结果,黄小诗就用她的小麻秆一样的胳膊捂着她冬瓜一样的大脑袋,抽泣不停。

    麦乐说你比较没良心,好歹黄小诗也是和我们俩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你怎么这点同情心都没有。

    其实,我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被人欺负不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我的原则是,如果别人欺负到我头上来,我一定要打回他老家去!揭他的房顶,扒他的墙!

    这种思想,麦乐在我多年的悉心熏陶之下,多少也是具有的。

    你想,黄小诗好歹也是同我和麦乐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怎么可以让别人欺负到头顶上,还不知道还手,只知道哭泣呢?早知道黄小诗会这么没出息,那么,当时那条裤子,我简直不该同她们俩抢着穿,应该直接拿在手里将她勒死算了。在这里给我们胡萝卜姐妹花丢人现眼!

    不过,现在,我已经不能有任何思想了,因为我有恐高症,而现在的摩天轮已经越来越高了!

    坐摩天轮,绝对不是我的选择,我是彻底的陆生动物。

    所以,当管理员将我们三个扔进摩天轮里面时,随着摩天轮的高度不断上升,我的小心脏差点跳出嘴巴,手心冰凉一片,脚心也是冰凉一片。我紧紧闭着眼睛,刚要张开嘴巴,诅咒提出这个鬼建议的麦乐。

    这时,本来正在不停地诅咒黄小诗她后妈的麦乐,突然一声嚎叫,和黄小诗抱成一团。她哆嗦着大喊,莫春,我们完了!我们要死啦!我们要掉下去啦!说完,还忙不迭地抽上一口小烟。

    我睁眼一看,摩天轮包厢的门,竟然华丽而诡异地打开了。夏日雨后难得的小凉风带着阴气,就扑面来了。

    麦乐哆嗦着说,要是活着下去,一定要状告那个该死的管理员谋杀!她说,莫春啊,怎么办?你看,咱仨是不是命丧于此啊?

    我一看,这俩没出息的生物显然已经神志昏聩了。关键时刻,总是要有异于常人的英雄来拯救现场的,比如,此时的我,美少女,于莫春同学。

    所以,我故作镇定地安慰她俩,一边流着虚汗,一边做轻松状地说,多大点儿事呢!看我的!你们这俩蠢蛋!

    说完,我直着脖子伸长了脚,试图将门给推上——但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我也不是英雄啊——在我的脚刚伸到门边,感受到了那丝凉飕飕的小风后,我的思想,就认为我的rou身已经掉下去了。

    你想,我的思想既然认为我的rou身已经掉下去了,我能不悔恨交加吗?我紧张过度地以为自己已经沿着高空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我想,完了,我还没写遗书呢!就是没写遗书,我也要好好诅咒一下将我害死的姚麦乐和黄小诗。

    所以我就“一边从高空坠落”一边诅咒她们,将自己心里原本藏匿着的鬼话都说了出来——我说麦乐,我死了,一定保佑你嫁不出去!一定保佑你在酒吧“卖唱”时,被公安叔叔给“和谐”了!一定保佑你天天遭遇色狼、跳蚤、臭虫、蚂蚁、啄木鸟!还有你,黄小诗,我最看不惯你,总是一副受害者的模样!跑到我和麦乐这里讨同情!其实你莫春大娘更该被同情!我鄙视你!好吧!我诅咒你也嫁不出去!你也天天遭遇跳蚤,臭虫,蟑螂,毛毛虫!

    最后,还是麦乐和黄小诗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将我从“思想的前瞻性”中拯救出来。

    睁开眼,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还好好的坐在摩天轮上,而且已经到达了最高处。只是,左脚上的“巴依老爷”已经飘摇下了摩天轮,直直扑向了地面。

    (二)黄小诗发间的疤

    嗯,是的。

    我之所以会永远地记住这一天,2005年的5月5日。

    就是因为我丢失了亲爱的“巴依老爷”。

    “巴依老爷”是我左脚的拖鞋,我的右脚是“阿凡提”。这双鞋子是我从双湖路一个摆摊的老太太那里买到的。

    本来,它们是两双拖鞋的。一双是一对“巴依老爷”,一双是一对“阿凡提”。

    当时,我思想比较与时俱进,我想,现在都和谐社会了,一切以和谐为原则,那么,“巴依老爷”和“阿凡提”一定不能再是死对头了,他们一定要相亲相爱,一定要和谐在一起。

    但是,摆地摊的胖老太太坚持,这鞋子若是分开了,就不好卖了,死活不肯将“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搭配给我。

    当时黄小诗很小声地提醒我,可以一起买下来的。我说,四只拖鞋我怎么穿啊?两只穿脚上,两只穿手上,你当我爬行动物啊?

    黄小诗脸红了一小下,很不好意思地纠正我,哎,莫春,你不知道吧,爬行动物不穿鞋子的。

    我白了故作聪明的黄小诗一眼,说,我知道了,它们不穿鞋子,它们穿袜子!说完后,转过头来,继续做老太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