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节
秦湛听见老顾的咳嗽声,放下杂志,才一抬头,就被老顾闪瞎了眼。 还真是……和顾辛夷形容地一模一样啊。 顾辛夷同他说过,老顾只要知道她要追求者,就会带满十个手指头的金戒指,带了指头粗的金项链,大摇大摆地亮出来。他只以为这是玩笑,没成想—— 老顾真的穿成这样立在他跟前。 秦湛很想笑,但他忍住了,恭谨地迎上去同两人问好。 老顾手指头刷的一下亮出来:“好看吗?” 秦湛想了想,认真回答:“叔叔,这是镀金属的,不是真的金戒指。” 老顾:“……” 这戒指还真是假的,老顾家里的没带过来,就昨晚在附近地摊上买的。 老顾被识破,呵呵一笑:“假的我也乐意戴着,你有意见?” “……”秦湛摇头,“没意见。” 老顾掏了掏手机,看了看攻略道:“今天你做导游,那就带我和你阿姨去一趟户部巷吧,行吗?” 户部巷是江城一条有名的小吃街,同别的地方的小吃街大同小异,但老顾就是要去。 秦湛自然答应。 接了老顾和岑芮,秦湛又把顾辛夷接上。 顾辛夷轻车熟路地走向副驾驶,老顾就在副驾驶座上耀武扬威地扬了扬下巴。 “在学校很少坐校车吧?”岑芮见她不情愿地做到后头来,轻轻说了一句。 顾辛夷立马就和xiele气的皮球似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五一时候,户部巷人挤人,老顾护着岑芮,牵着顾辛夷走着,秦湛替他们拿着包。 “小秦不喜欢这样嘈杂的环境吧。”老顾道,“我们兰兰挺喜欢热闹的,哪里人多就爱往哪里钻,小时候真怕她逛丢了。” 平心而论,秦湛是不喜欢的,他有一点点洁癖,喜欢干净整洁。 他跟在老顾边上,脖子上挂了顾辛夷的包,手里拎了老顾的袋子,背后还背了个旅行包,颇有些狼狈,他没有否认:“我是不喜欢,但我经常陪辛夷来。” 顾辛夷立马点头,嘴里咬着一个汤包,说不出话。 老顾吃瘪一次,继续问:“你平常都吃食堂吗?” “有时候会。但大多数时候还是自己做饭吃。”秦湛莞尔,“可能比不上叔叔你,但还算好。” 老顾自己会做饭菜,所以对会做饭菜的男人很有好感,听秦湛这么一说,便道:“你还会做饭菜啊?” “会一点点的。以前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我一个人住,会做一些简单的,后来回国了,我报了个厨艺班,学了一阵子。”秦湛笑了笑。 “可好吃了,秦湛特别会做饭。”顾辛夷满嘴的包子,囫囵不清地夸赞着。 老顾再吃一瘪,哼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顾辛夷大喜,勾了勾手指叫秦湛低头,喂了他一口汤包:“好吃吗?” 汤汁很烫,秦湛几乎没尝出未到来,但他还是摸了摸顾辛夷的头发,替她挡住人群的碰撞,道:“好吃。” “咳咳!”老顾使劲咳嗽,“快走,不逛了。” 顾辛夷给了他一个鬼脸,吐了吐舌头跟上去。 江城临靠长江,三镇因水分离,坐上轮渡,飞渡长江,便到了汉口。 老顾和秦湛一路上互相争斗,不多时便到了夕阳西下。 长江上有大桥,建成通车当日,□□曾题诗:“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说的就是江城长江大桥。 老顾当兵的时候坐着火车从长江大桥上路过,如今又想再走一遭。 登上桥需要门票,乘电梯上桥顶人行道又是另一番风光。 长江流水滔滔于脚下,更兼轮渡鸣响。 顾辛夷开始还兴高采烈地转悠,但桥的长度太长,她走到一半就没了力气。 秦湛看她苦着脸走着,实在心疼:“要不我背你吧。” “不是说不要太亲密吗?”顾辛夷对手指。 “……”秦湛苦笑,“我说的好听的你都不记得,就这一句,记得牢牢的。” “谁说的,你说的好听的话我也记得。”顾辛夷挑高眉头,“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她昂着下巴的小模样很自豪,叫秦湛心都软成了一潭水。 他直接蹲在她面前,把她背了起来。 顾辛夷抱着他的脖子道:“我重吗?” “不重。”秦湛道,想了想,他悄声道,“挺软的。”他意有所指地托着顾辛夷动了动。 顾辛夷胸口一阵热,羞得话都说不出来。 “唉。”老顾见女儿上了贼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好在这小白脸体力还不错。” “得了吧你。”岑芮睨他,“这么好的女婿也就你还总刁难。女儿喜欢才是真的好。”更何况,秦湛也是用了真心的。 老顾又是冷哼,看这小情侣就不管不顾地走了,也想着不能落于人后,背着岑芮女士就往前跑。 岑芮被他冷不丁背起来,锤了他好几下。 * 老顾和岑芮在江城留了几日,顾辛夷的假期也结束了。 离开当天,秦湛和顾辛夷去机场为两人送行。 夏日的温度升的飞快,天上飘着云朵,一朵朵散开,雨水迟迟降不下来。 老顾约了秦湛在咖啡馆喝上一杯咖啡。 秦湛心中明了,这是要做出决定了。 【表白日记】: 突然觉得她的爸爸好幼稚。 但又觉得很温暖。 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一定很幸福。 我想,我以后也会成为一个好爸爸。 最重要的是,我并不想要一个女儿。 太心疼了!!! ☆、第92章 咖啡馆开在机场外的集散中心,络绎不绝的人流从磨砂玻璃窗外穿行而过,浓郁的咖啡豆的香气混入空气,同夏日的天空一样美好。 秦湛推开门,服务员把他引向屏风后面的包间,老顾在藤椅上静坐,眼神飘向窗外,秦湛顺着他的视线看,只有瓦蓝的天空和一角建筑的缩影。 “您好,两位先生,要点什么?”老顾尚未点单,服务员待秦湛也落座之后,适时地发问。 “一杯热牛奶。”几乎是同一时间,老顾和秦湛异口同声。 服务员先是一愣,之后礼貌地点头,再次确认后,合上门离去。 老顾今天没有穿白衬衫黑长裤,也没有带上金光闪闪的十个戒指,只是简单的牛仔裤和polo衫,柔和了他身上极具攻击性的气质,这样的他才更像是一个经历过风霜的长者和睿智的商人。 热牛奶很快被端上来,盛在黑白相间的瓷杯里,银质的勺子反射着今日耀眼的阳光。 秦湛有些忐忑,老顾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等待地愈是漫长,他就愈发难耐,为了缓和压力,他加了糖块,搅拌好后,喝了半口牛奶。 “我以为你会点咖啡。”老顾动了动勺子,“你从美国回来,我以为你会喜欢咖啡一点。” “咖啡喝多了会伤胃。喝牛奶对身体好。”秦湛简单解释。喝咖啡是他二十二岁之前的习惯,微弱的□□会让他的神经兴奋,熬夜过后,苦涩的液体会扫去他的疲倦,他偏爱冰咖啡,一杯又一杯,他有一点胃病,由此加剧。社区医生告诉他,他不能继续喝咖啡了,他的胃经不起折腾,但他没有听,他靠着天赋和努力在物理学界崭露头角,这以后的日子,他也要坚持下去。 这是一个不算成功的奋斗故事,秦湛没有讲给老顾听,他不想打苦情牌。 况且苦情牌对老顾来说并没有什么用。 老顾没有细细探究,只是点点头,尔后舀了一小勺牛奶尝了尝味道:“兰兰小的时候,我经常给她泡牛奶。” 秦湛手臂微微一顿,轻轻放下杯子,坐得端正——要开始了。 “其实兰兰小时候身体不是很好,她是个早产儿,她小时候老爱生病,三天两头要往医院跑。”老顾语带心疼。 秦湛颌首道:“我知道。”顾辛夷同他说起过。 老顾抿抿唇,摇头:“你知道的只是一部分。生她的那一年,星城下了几十年不遇的大雪。因为要办年货,我没有清扫门口的雪,后来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她mama踩在冰上,不小心滑倒了。算起来,都是我的过错。”十多年了,他还能记得那天妻子的跌倒和毛衣上的guntang的血,以及清冷的产房里,婴儿的啼哭声——那是他血脉的延续,他可爱的女儿。 “那时候我和你阿姨还年轻,也不太懂得照顾小孩,生病了就带她去医院,那些凶巴巴的护士就给她打针,小孩只能打在脑门上,我就看着那针啊,□□她的血管里。其实兰兰很娇气的,一点点疼就会哭,但她打针的时候很乖,都不会乱动,就趴在我怀里小声小声地呜呜咽咽,跟只小猫似的。”老顾眼眶有点红,快速地眨了眨眼睛后,又把眼泪憋了回去,“我那时候就想啊,以后一定不能让我女儿吃这样的苦了。” 秦湛沉默下去。 他没有享受过父爱与母爱,但他知道这样的爱是沉重而无私的。 多日以来老顾和岑芮女士对他全方位的考量与刁难在这一瞬间化为虚无——他要带走的是他们悉心捧在手里二十年的宝贝,他们看着她,从幼苗长成了花朵,而他要摘下这朵花。 这对父母来说,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她mama奶水不够,等到她三个月,我们就开始喂她牛奶。你也知道,你阿姨她不太懂这些琐事,所以泡牛奶的时候经常不是把水温弄得太高,就是没有化开,所以都是我来给兰兰喂牛奶的。”老顾用勺子敲了敲杯子的边缘,牛奶在杯中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她几个月大的时候就会听我的声音辨别我,我一过去,她就会让我抱,想要我给她喂牛奶喝。你不知道,她就那么小一团,才长了一点点牙齿,总会流着口水对我笑。” “等她再长大一点,就会叫人了,她叫的第一个人就是我,叫我爸爸,那天是十五,我高兴地一晚上没睡着,在她房间里逗她,抱着她看月亮。后来我的事业也起来了,晚上总是要出去应酬,有一天我喝多了在门口吐了,后头发现兰兰把地给拖了,还给我泡了一杯牛奶。其实喝了酒是不能马上喝牛奶的,她不知道,但我还是喝了,我觉得那是我喝过最好喝的牛奶了。”老顾一口把杯子里的牛奶喝完,一滴不剩。 秦湛也举起杯子,示意后,全部喝下:“您把辛夷教育地很好,她是个好女孩。” “那可不是嘛!”老顾拍了拍桌子,大笑起来,“那时候他们都笑话我,只有一个女儿,将来总是要嫁出去的,养的再好也没用,但我觉得不是,我的女儿生来就是小公主,我要让她快乐又幸福。” 秦湛在赞同不过。顾辛夷性格最大的特点就是乐观,出身富裕却没有骄矜之气,顾家给了她生活上的富足,也给予了她思想上的高贵。他很幸运,能在她最美好的年纪,让她爱上他。 老顾说到这里就停住了,来回翻动着镀银的勺子。 他又把视线放到了窗外,有一架飞机起飞,在天空划过一条白色的长线。 阳光在此时此刻被云朵遮挡,室内暗了下去,光影往回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