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罗争:灭哈哈哈,我们抓住了一只军队 军队:= = 罗争:老实点,蹲在我身后 军队:(搭弓)→ → → → 罗争:嗷嗷嗷! 戚戚:妈的智障 第一百三十一章 追魂 通常来说,武功达到一定境界的人,是根本不用惧怕弓箭的, 靠着轻功和内力很容易就能躲避。所以当罗争看到这一支等在槐树林里的弓箭队时,差点笑出声来。当年做太子伴读的时候, 他跟着太子去军营里看过,这种弓箭兵根本不堪一击。 没费什么功夫, 轻易便制服了他们,一群人连话都不敢说, 乖乖蹲在地上当俘虏。 “真不知道带这么一群废物来武林大会是图什么。”罗争先前有多轻敌,这会儿就有多后悔。 这些弓, 根本不是普通的弓,而是堪比九钧大弓的弩|机;箭, 也不是普通的箭, 而是三面开刃的精钢利箭! 罗争在听到声响的时候就运起轻功闪身躲避, 然而铺天盖地的箭矢根本没有给他完全逃离的机会, 这五个人中他武功最低, 被一支箭射中了胳膊。 “哈——”那位罗争的师叔祖大喝一声, 运气八荒无极功,将所有的箭矢吸引过开,以太极之势大开大合,使得箭矢随着他的内力改变方向,围着他转圈,形成一个封闭的圆。 “雕虫小技……”一位师叔足尖踏地,朝着辰子戚所在的树梢飞来。 辰子戚单脚踩在树枝上,岿然不动,等对方飞上来的时候,骤然出手,速度快如闪电,对方根本就看到他是怎么出手的,腹部就被连击三拳,而后一脚踹下来。 这招枯木逢春,面对扑杀而来的敌人最为有用。 那位师叔祖将箭矢归拢,而后朝四面八方激射而出,此刻,所有的弓箭兵已经尽数爬到了树上。内力射出的箭矢,只会平着射,不会向上,这是辰子戚用许多内功高手试过的。所以,他的神箭队,还有一项特殊的技能——爬树。 这些孩子来到剑阳的时候已经十几岁了,错过了习武的最佳年纪,但学一点粗浅的轻功用来爬树还是可以的。 五十只弩|机在树冠中齐齐指着五人,站在树下可以听到整齐的弓|弩上弦声。 “哎呀,表哥,忘了说了,箭头有毒!”辰子戚语调惊惶地快速说了一句,就见那正准备扑上来抓他的“师叔祖”立时回身,去看罗争。罗争是宗主的嫡孙,万不能有闪失。 罗争吓了一跳,赶紧撕开自己的衣袖查看,果真看到那一片肌肤开始发蓝。 那位师叔祖快速点了罗争几处大xue,一把拔出箭矢,运功将毒血逼出来。 “嗖嗖嗖!”树上的弩再次放箭,这下子没有武功高强的师叔祖化解箭矢,剩下三个人只得努力给正在运功逼毒的两人护法。 “天罗!”辰子戚跳到更远一些的树上,不紧不慢地下令。这神箭营,花了他三年的心血,无数的钱财,终于有机会用了。 话音刚落,树冠间的弓箭手便开始像猴子荡树一样来回窜,并在空中放箭。箭矢从各个角度射去,铺天盖地,避无可避。 三人越躲越狼狈,不免被箭矢擦伤,擦伤的地方就会立刻变成蓝紫色。 “呵!”那位武功高强的师叔祖突然真气外放,强大的内力将漫天箭雨尽数震断。那三人纷纷坐下来,运功逼毒,罗争也不敢大意,坐在原地努力用内力护住心脉以防毒气攻心。 “解药!”头发花白的师叔祖手中握着一支断箭,瞬息间扑到辰子戚面前。不论他怎么运功,罗争伤口的颜色都不褪去,必须要有解药! 辰子戚猛地后仰,一只巨大的黑色雄鹰自天空俯冲而来,狠狠地抓住那人的头发,将头冠连同一大把头发都给薅了下去。 “啊!”那人惊呼一声,却顾不得那只鹰,披头散发地依旧扑向辰子戚,这种情况下只有制住辰子戚,才能让那些士兵停手,一时一刻都耽搁不得。 老鹰在空中转身,瞬间变成了一身黑衣的刁烈,一掌拍向那人的后心。 “噗——”一口鲜血喷出,那位师叔祖不可思议地看向身后,不明白刁烈是怎么出现的。辰子戚趁机上前,运起龙吟神功,强大的内力导致树顶的叶子哗哗作响。 与此同时,林中的箭矢再次放出,将抵挡不及的四人射成了筛子。 “噗噗……”连吐了几口鲜血,那位师叔祖重重地跌落在地上,满眼不可置信地看向树梢上的辰子戚和刁烈,“怎,怎么可能……” 辰子戚缓缓落地,却没有靠近,这种内功高手,在临死之前还能蓄力一击,他可不会凑过去找死。微微抬手,树上跳下五个弓箭兵,远远地对着地上的人射出弩箭。 “要是我告诉他,那箭上是靛青粉,他会不会直接气死?”辰子戚低头问怀里的小红鸟。速度极高的弩箭,没必要淬毒,带毒的箭矢不好携带,且容易误伤持箭者。于是辰子戚就让造箭师父在箭尖加了靛青粉,这东西本是画画的颜料,遇水就染色,没想到吓唬人的效果这般好。 “……”丹漪冒出头来,看着那死不瞑目的六合宗高手,不知道说什么好。 “糟了,一不小心把罗争弄死了!”辰子戚转头看到变成刺猬的罗争,微微蹙眉。这下子,就跟罗鸿风结下死仇了。摆手让所有弓箭兵撤出去,辰子戚看着这一地的尸体,半晌没说话。 丹漪跳下来,变成人形,围着那刺球看了一圈,“就这么放着吧。”以此震摄武林,让他们惧怕剑阳,对辰子戚保住封地有莫大的好处。至于罗鸿风的血仇……方正就算不杀罗争,为了天德帝,罗鸿风也会对戚戚下死手的。 将身上那件带血的黄山派道袍脱掉,辰子戚蹲在溪边洗了把脸,两手上、脸上的血污洗去。犹记得六岁那年从九如镇的混混手中接过那把血刃,那种必须去杀人时的绝望、恐惧,到如今,已经不知道多少人死在自己手中。 “如果一直杀人,会不会入魔?”辰子戚看着水中的倒影,有些出神。自古以来,有不少武林高手杀多了人,最后难以自控,被杀戮迷了心智。 丹漪把人拉起来,掏出一块艳红色的帕子给他仔细擦手指,“江湖险恶,你不杀人,人便要杀你,待你重整山河之日,便可放下屠刀。”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辰子戚看着他。 “你本是天命所归的神龙,不需成佛。”丹漪把帕子揣回袖子里,抬手摸摸他微凉的脸颊。 “天命?哪里来的天命?”辰子戚嗤笑,那神明不就是眼前的这人,拿去骗骗百姓尚可,骗自己岂不可笑。 “神凤所言便是天命,”丹漪缓缓凑过去,用薄唇摩挲他的唇,“你不会入魔的。”但凡入魔之人,皆心无所恋,倘若心中有情,便永远不会入魔。 温热的薄唇,带着淡淡的果香,辰子戚忍不住张口含住,轻轻啃咬,缓缓交换鼻息。温柔而清甜的吻,瞬间驱散了那些迷茫与苦闷。 世道如此,不合时宜的心软会给自己乃至最亲的人带来灭顶之灾。涌出一层薄雾的桃花眼渐渐清明,迷茫的神色重新坚定,他还有小仙女要养,还有丹漪要白头偕老,他必须活得心狠手辣。 神箭队初露锋芒,效果斐然,辰子戚琢磨着给他们取个好听的名字。 “就叫追魂吧。”追魂军,夺命箭,朗朗上口。辰子戚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离开寂静岭,让他们打扮成一个商队,分散开来,跟在自己不远不近的地方。 辰子戚穿着那身粗布衣裳,徒步走到了最近的城镇,买了一头黑色的毛驴,灌一壶清茶,装两兜吃食,又在毛驴身上铺了柔软的小褥子。这才怀揣着小红鸟,侧坐在毛驴背上,头顶一方斗笠,晃晃悠悠地一路向南行去。 “听说了吗?气宗宗主的亲孙儿,被玄道的人杀了。” “啧,何止他的孙儿,听我那极阳宗嫡传弟子的表哥说,正道在寂静岭死了上千人,血流成河啊!” 酒馆中,不入流的江湖人聚在一起高谈阔论,好不热闹。坐在角落里吃饭的辰子戚,禁不住抽了抽嘴角。那日去攻打寂河山庄的,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多人,那些机关陷阱能弄死几十人就不错了,竟能传到上千? “怎么会死那么多人?”此处距离八荒原有五百里地,辰子戚穿着一身箭袖劲装,腰间别着长剑,下巴上冒着胡茬,打扮成流浪剑客的模样,端着酒壶,好奇地凑过去跟那几人说话。 几人看看辰子戚的打扮,毫无芥蒂地请他坐在,“小兄弟,你有所不知,那玄道的人有万般诡谲手段,不是你武功高就能取胜的。” “听说武林大会上蛊虫爆发,死伤过半呢!”虽然剑盟和气宗都对咸虫的事守口如瓶,但参加武林大会的那些无门无派的游侠却不受约束,将那日的惨状当做谈资,已经传遍了武林。 “我听说,是归云宫宫主,冲冠一怒为蓝颜,因为有人打伤了七王爷,这才一怒之下杀了正道过半的人!” “咳咳咳……”辰子戚一口酒呛到了肺管里,抹了一把嘴角的酒液,“不能吧,归云宫宫主跟七王爷……” 同桌的几人用一种“少年人你还不懂”的眼神看着辰子戚。 辰子戚:“……”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罗鸿风:啊啊啊,我的孙儿! 戚戚:不好意思,一时没控制住 罗鸿风:我要杀了你,为我孙儿报仇! 鸟攻:根据规定,违反剧本杀主角,要扣掉盒饭里的鸡腿罗鸿风:哦,那算了罗争:哈喽? 第一百三十二章 偶遇 跟这群人聊不下去,辰子戚把那壶酒送给他们,晃晃悠悠地离开了酒楼。 “啾!”领口冒出一只红艳艳的小鸟头, 因为方才睡得太香,脑袋上的两根小羽毛被睡扁了, 软趴趴地贴在脑袋上。 辰子戚伸手,把那两根毛毛捋直, “消息已经传遍武林,咱们还是快些走吧。” 这里, 是极阳宗辖下的城。这次回去,辰子戚没有走来时的路, 而是取道西南,过极阳宗再折向东。这路不是最近的路, 并且从气宗的眼皮子底下过, 听起来危险, 实际上却是最安全的。 极阳宗宗主, 到现在都没有回宗门, 显然是跟着罗鸿风在洛阳一带蹲守他们呢。 “啾啾!”丹漪咂咂嘴, 闻到一股香甜的炒栗子味,啄啄辰子戚的手指,冲着街边的炒货店叫嚷。 辰子戚揉揉鸟头,转身去买炒货,掏出钱袋子掂了掂,发现只剩下一小把铜板了。先前给“追魂”五十人买衣裳,又分了钱给他们路上买吃食,买马匹,辰子戚出门前揣的那些银两都给花光了。 称了三两瓜子、半斤松子、半斤栗子,最后的一点钱就给花光了。辰子戚把空空的钱袋子翻过来,也没找到一片碎银子,也不着急,一边嗑着松子喂鸟,一边晃晃悠悠往兵器铺走去。 这里也有一家剑阳兵器铺,开在大街中央。兵器铺在剑盟所属之地,主要卖剑;在气宗所述之地,则因地制宜。 极阳宗的功法以勇猛阳刚为主,所以这里卖的多为九环大刀、方天画戟、流星链锤之类的重兵器。 辰子戚在店中随意看了看,在角落里找到一盒七星镖,拿到掌柜面前,顺手将一个小铁片扔到盒子里,“五百两。” “客官,这一盒七星镖只要五十两。”掌柜的笑着看了一眼那盒子,突然发现了盒子里的小铁片,不由得一惊,抬头看看辰子戚,请他去屋里稍坐。 辰子戚在内室茶厅坐下,拿出一块帕子放到桌上,再把小红鸟掏出来放到帕子上,而后开始嘎嘣嘎嘣嗑瓜子,嗑出来一个,就塞到鸟嘴里。 “掌柜,可不可以借我二十两银子?”这茶厅与外面就隔着一道门帘,有一道女子的声音轻轻柔柔地传进来。 “你当我们这是什么地……”掌柜刚要开口呵斥,忽而像是被掐住脖子一般,生硬地停顿了一下,“姑娘请到内室稍坐。” “叽!”小红鸟正吃得高兴,突然被一把抓住,重新塞回了衣服里,不满地使劲啄辰子戚的胸口。 门帘掀起,一位穿着灰色道裙、风尘仆仆的年轻女子走了进来,那女子腰间系着一根细碎好看的银链子,正是多日不见的玉壶。 “常大哥!”玉壶看到屋中坐着的人一愣,很是惊喜地快步走过来,拉着辰子戚的胳膊上下瞧,“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她离开玉山之后,一直在外游历,一边练武一边行走,关于武林大会的消息也听说了不少,很是担心辰子戚和丹漪。 “你怎么在这里?”辰子戚也有些意外,还以为玉壶会到山清水秀的江南走走,没想到却来了极阳宗。 “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夫家抛弃的女子,便想把她送回娘家,后来又遇到些别的事,一路走便到了这里。”玉壶看起来有些疲累,但精神很好。只是几个月未见,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里,已经添了不少沧桑。 掌柜很快回来,拿着小盒子并一个账本,在茶桌前坐下,“敢问这位少侠,与我们王爷有何交情,尊姓大名?” “本王便是辰子戚,这就要回剑阳去。”辰子戚拿过那本账册,在最后一行写下支出五百两的记录,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掌柜的一惊,拿过来仔细瞧,又起身拿出前一年的账本对比。这账本子,年末的时候都是要交到剑阳去审的,审过了,简王会在末尾签上字。方才写下的名字,与王爷的签字对比,分毫不差。 合上账册,掌柜的立时跪地行礼,“见过王爷。” “嘘——”辰子戚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要支借这么多银两,非得透露身份才行,否则若以朋友之名,也就能像玉壶那样借个百两以内了。 “那这位姑娘?”掌柜的赶紧闭嘴,探头出去左右瞧瞧,又回来询问起玉壶。 “她是本王的义妹。”辰子戚随口说道。 “啾!”丹漪有些不满,冒出头来叫了一声。以前乱认义兄他也就忍了,现在竟然又认起义妹来了,刚叫了一声,便被一根指头按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