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轨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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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手就去扒陈路生的衣服,布料太碍事了,影响手感。 衣服扣子难解,林重摸索了半天,才解开两个,他躲开逮着他嘴巴不放的陈路生的唇,一心想解扣子。 陈路生却扳住他的下巴吻他,亲得又凶又狠。 他们一个光顾着亲,一个专心解扣子、摸胸肌,占尽便宜。 林重的手从下往上,忽的手指勾到了什么,像链子一样的东西。 好像是……项链。 陈路生说着不喜欢戴饰品,却手表、项链都戴上了,也不知道是谁送的,真挺可笑的,也许陈路生只是不喜欢戴他送的而已。 林重用尽了力气,一把将陈路生脖子上的项链扯断,听见似是吊坠的东西掉落的声响,他的手垂了下来。 他摸够了,不想摸了。 但陈路生没亲够,林重的嘴唇被亲得又辣又麻,人都快窒息了,拼了命地往有新鲜空气的地方逃。 车窗开着,那里钻进来阵阵凉风,他浑浑噩噩地甚至想从那钻出去,头刚伸出去就被拽回来,陈路生宛如一条食人的植株,他的藤蔓延伸,缠住他的脚踝、腿根和腰,欲将他拖拽回他的身下。 伸出车窗的手用力扣住车身,还在挣扎,修长的手指微曲,从手指连到手背的筋络绷紧,青筋微鼓。 外面的风离林重那样近,吹动他头顶的细发。 后背忽然覆上来一阵温热,guntang的气息拂过自己的后颈,细密的吻落下,林重后颈的整片皮肤似要烧起来。 心还冷着,身体却可耻地热了。 男人的手掌顺胳膊一点点移到他手背上,隔着薄薄的衬衫料子,在他的手臂上落下一片片的火。 他小心又强硬地掰开他的手指,将他完全拖了回去,关上了车窗。 从车里到房间里,林重的唇没有片刻不在火辣辣地烧,在某人的唇间被碾磨,变得又红又肿。 林重再次醒来时,嘴唇都还是火辣辣的。 他躺在床上,满目茫然,记忆断断续续,连不起来,但即使残碎,也让他清楚——他和陈路生昨晚亲嘴了。 “妈的。”他忍不住暗骂一声。 他清楚,自己不是恋爱脑犯了,他纯属色心膨胀,被陈路生那个妖精迷了眼。 想着,他脑子里不禁浮现陈路生那张妖孽的脸,想到那张脸,他就又不禁想到他昨晚摸到的充满力量感的肌rou,比三年前大了不少。 思绪一顿,他狠拍了下自己的额头,色心不改,没完没了了是吧。 幸好当时喝醉了。 醉了是个极好的借口,能搪塞一切。 陈路生推门进来:“起来吃早餐。” 他声音温柔,林重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变了很多,让人难以将眼前的陈路生,和以前印象里,那个总冷落他对他冷言冷语的陈路生,重叠在一起。 林重下床,跟着陈路生出了卧室,餐桌上摆满了各种早点,市面上的所有样式估计都全在这了。 林重心里冷笑,是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才会全买回来吧。 他坐下,若无其事道:“我怎么会睡在你家?” 一副全然忘记昨晚发生什么了的样子。 “我去接的你。” “我昨晚没耍酒疯吧?”他又问。 “没有。”陈路生摇了摇头。 林重搅了搅碗里的白粥,舀起一勺,抿进嘴里,嘴唇一触碰到东西就更疼了,疼得他直皱眉。 “嘴唇疼?”陈路生倏然问。 “嗯。”林重心不在焉应着,他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可事与愿违。 陈路生直盯着林重的嘴,一字一句道:“我亲的。” 林重觉得他好像在和谁赌气似的。 睨了眼陈路生脸上的淤青,林重心想,自己昨晚应该错过了挺多精彩的事。 “别开玩笑。”林重只想把他们亲嘴那一段从记忆里删掉。 陈路生擒住林重的下巴,伸手用拇指碾过林重的下唇,轻轻的,甚至没有碰疼林重。 随后他身体前倾,那张脸在林重眼里放大。 林重猛地站了起来,往后躲,椅子倒地,发出巨大的声响,击打在人的心口。 “你疯了!”林重吼道。 陈路生叹气,靠回椅子上,他仰看林重,眼底是林重看不透的复杂情绪,“我确实快疯了。” 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层纸,轻轻一戳,便能捅破,可捅破后呢,还能如此平静地坐在一起嘛? 不,他们会像火与炸药。 但陈路生想拥抱林重,他快要想疯了。 林重不想听陈路生继续说下去,他脚尖一转,朝着门跨步,眼看就要出去,临到门前两步,陈路生从身后抱住了他。 “我喜欢你。” 林重不想听,可陈路生的声音还是歹毒地钻进了他耳朵里,“林重,和我交往吧。” 交往这个词从陈路生嘴里蹦出来,多可笑啊,他们那个圈子里不是没有交往这个词嘛。 喜欢就更可笑了。 戴着别人送的东西,跟他说喜欢?说假话也认真点行嘛,别太假,当他是瞎子啊,他他妈一眼就看穿了。 “我不喜欢男的。”林重奋力挣扎,挣开陈路生的手臂。 他回身看着陈路生,平静而又冰冷地说:“我最讨厌同性恋,看到我就恶心。” 语言是一把锋利的刀,刺伤的不止有对面的人。 还有林重自己。 他狠狠推开陈路生,向外跑去,心脏里藏着细密的针,一呼一吸间,带来剧烈的痛感。 可是,林重痛得好爽。 他抬起头,阳光并不那么刺目,然而,他的眼睛却还是被晃了一下,微微刺痛,眼眶有些发红。 他还是那么没出息,明明想报复陈路生一把,结果好像这一刀下去,更痛的好像是他自己。 没办法啊,他在陈路生面前就是这么没出息,骨头还断着呢。 谁让他实在没尊严地跪过陈路生太多次了。 想骨头长好,谈何容易。 林重回到家,家里林瑞和林父不在,只有林母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拿着菜筐接水洗菜,林重换了鞋,打算径直回自己房间。 走着他倏地停下脚步,侧过身。 “妈。”他打破沉默。 林母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只一秒,又继续手上的活,没应他。 他也不在意,问自己的:“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早点吗?” 林母这下彻底停了活,目光茫然地望过来。 “怎么问这些。”她用其他的话搪塞。 “没什么。” 你看,没人知道,林重想。 第10章 他死了,都买不对供品,说不定会供一堆他讨厌吃的,那多糟糕啊,不过说不定都没人祭奠他,压根谈不上供品的事。 但万一呢,万一有人会没事闲的,突然兴起去看看他呢。 所以,还是要有人知道他喜欢吃什么的。 于是他说:“妈,我喜欢吃豆沙包,菜我喜欢吃糖醋味的,糖醋排骨、糖醋里脊都喜欢,我还喜欢吃特辣特辣的小龙虾,喜欢石榴汁,喜欢……” 也许他说得太多了,林母已经没在听了,打开水龙头,水流声掩盖了一部分林重的声音。 林重识趣地不再说了。 他收回视线,上了阁楼,躺在床上,手机震动了几下,掏出来一看,有人发过来加友申请。 备注——我是蒲玉。 林重回想了好一阵,才想起来蒲玉是那个娃娃脸、长得特显小的男生。 手指轻点,他通过了蒲玉的好友申请。 刚通过,蒲玉发来的消息就轰炸了他的手机。 他直白且大胆。 ——小哥哥你好有气质,好帅。 ——我好喜欢你。 ——我可以跟你处对象吗? ——我想和你睡觉觉。 林重一阵头疼,他后悔通过了。 他委婉地拒绝了蒲玉,说自己没打算谈恋爱,蒲玉沉默良久,到晚上才回林重说那做朋友也行。 林重倒不讨厌蒲玉,反而很喜欢蒲玉直率的性子,坦坦荡荡,爱就是爱,所以如果做朋友的话,他很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