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lidia:你们的反应怎么那么大?不就是棒棒吗? 没错,慕君的歌曲名叫《棒 棒》。 一个一看就浮想联翩的名字。 一个特别符合米区风格的名字。 一个…… “唉,我都不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陈陈在乐评人群里苦恼地抱怨,“有必要吗?一定要用这首歌吗?她,她可是有身份的人!” “而且她的岁数未免也太小了,”爱歌人罕见地在群里发表自己的看法,“到底是谁教坏了她?” 外来乐评人john不明白地问,“有问题吗?有什么问题啊?你们在说什么啊?” 能写入歌曲的东西实在太多,别的不提,就连华区的歌曲库里还保留着《威风堂堂》这类不堪入目,哦不对,不堪入耳的歌,华区人也不是说一定要抵制吧,怎么说呢。 “慕君的年纪太小了,”耳皇倒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的顾忌,“而且她以前的歌,都没接触过这种类型,而且,她的唱功、唱商,怎么说呢,就像高高挂在天上的月亮一样,突然,月亮掉下来了,染上了尘土,还搽不掉了,那种感觉,你懂吗?john?” “不懂,”john很诚实地回答。 “不懂就不懂吧,”毒舌乐评人发挥自己的毒舌优势,“反正我也没希望你那塞满胸腿腰的脑袋懂,不过我就不明白了,藏着掖着干嘛?又不是所有人都不会英文,这首歌的歌词和含义肯定会披露在众人视线的,屏蔽有用?删歌有用?我就知道她不会固定在你们的框框里,一定会把一些老古董气的直翻白眼,但说实在话,她的技艺无可挑剔,小说里不是有一类主角吗,武艺让人赞不绝口,但行事总被骂伤风败俗,这特么就是天才。 ” 好有道理,他们竟无言以对。 “总之,”老牌乐评人曹俊说,“能瞒多久瞒多久。” 然后他们一直瞒啊瞒啊,终于,瞒到慕君唱这首歌的这一天,他们瞄了一眼天网上看不到直播纷纷抗议的广大围观群众,略有些放下心来。 “我想,”陈陈最后总结道,“慕君不可能没考虑过后果,她既然选了这首歌,就说明她一定考虑到粉丝们的抵触心理,她一定有后手的!” 而且,《棒 棒》这首歌难唱是出了名的,所有大致读一读乐谱的乐评人都知道,这首歌很难唱,非常难唱。音域从c4到g5,足足跨越一个半八度,大量的旋律集中在b4到g5,最高音g5,慕君除了海豚音的其它歌曲出现g5并不常见,《死爱》最高f5相差一度,《爱》除了海豚音最高e5,《tears》同样g5,滑至c6——对超高音的音域确认众说纷纭,有的认为c6以上便算,有的认为a6,越往上高音越难唱,那么高的音域,华区除了慕君,没人能唱。 这还只是高音,《棒 棒》充斥着连续高音和快节奏的副歌,慢歌的难度比快歌低很多,歌曲一快,气息就容易崩。咬字不清晰,跟不上旋律,甚至忘词都是有可能的。 另外,歌里还有夹杂rap,rap对咬字要求有多高想必大家都知道,更何况,这首歌的原唱是三个人!三!个!人!两人负责高音,一人负责rap,现在她要一个人唱。而且,它是米区风格的歌,慕君还要唱得sao气十足(非贬)。对她本人来说,或许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但是,当她取下话筒,一边大跨步往舞台另一边走,一边高声唱道,“she got a body like an hlass。”的时候,所有的乐评人都知道,他们错了。 “她真的是华区人?”亚伦的这一声几乎道出了所有人,观众,乐评人,歌手的心声。 “她真的是华区人?” “她真特么是华区人?!” 华区人唱米区风格的歌天生就有弱势,华区人与欧区人一样,以保守、内敛著称,让他们光天化日之下唱挑逗的歌,还不如杀了他们更痛快。 原本以为慕君最多能唱好歌曲,气质还是别提了的华区乐评人们一个个瞠目结舌,尽管他们知道慕君本身就是一个突破他们想象的存在,但是,但是这,这未免也太……。 注视着她毫不羞涩地唱着这首歌,从头到脚都是一副"老娘开唱了,尔等速速跪舔”的霸气和婊气,陈陈几乎哀叹般捂住脸,如果不是看她黄皮肤黑头发,她的举手投足简直就是土生土长在米区的diva级人物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格瑞斯手一使劲,捏扁了握在手中的饮料瓶子,褐色液体顺着开口处缓缓流到她手上,一向爱干净的她却浑然没注意。连坐在她旁边沙发的詹妮弗都不可置信地扭过脖子查看刚才的歌声到底是不是慕君唱的,当她确认这一点之后,就保持着扭脖子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定在原地。 哈,哈哈,还真是个惊喜呢。 哈个毛线啊! 一个华区歌手,怎么唱起这种歌来比她还sao气! 哦不对,她是rap歌手,帅气才是她的毕生目标。詹妮弗自我安慰道,扭头瞄了一眼“sao气”的格瑞斯,她呆在那里,褐色饮料顺着手臂流下,打湿了她闪闪发光的舞裙。 “格瑞斯?格瑞斯?”她小声提醒,“你的饮料。” 回过神来的格瑞斯忙把饮料放回茶几,她抽出几张纸巾,魂不守舍地胡乱擦拭裙子上的水迹,目光还恋恋不舍地瞄着投影。 “see anybody could be bad to you。” 这特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连后台无精打采打着哈欠的king都被吓得从半睡半醒中惊醒,他一个猛子跳下沙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直播投影中高声歌唱的慕君。 慕君高音很叼,他在欧区就知道了,但他万万没想到,慕君居然有那么多副面孔,欧区的时候,她唱的灵魂乐爵士乐让灵魂教父都说不出半个不好来,哪怕刚才合唱的《doctor》和《love the way you lie》都无法给他如此之大的震惊——毕竟那两首歌是对唱。 当她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king几乎要以为他刚才的记忆是幻觉,哦不,他从前关于慕君的记忆全是幻觉,正因为他亲耳听到慕君在欧区的表现,他才更难以接受现在她的模样。 不管是灵魂乐还是爵士乐,都是非常有逼格的歌,现在?他好像看到高高在上的女神跳起了拉丁舞,这种反差让他哀嚎一声,开始反思自己刚才的对唱是不是拖了后腿。 如果不是他拖了后腿,慕君怎么可能现在才暴露自己的真实实力。 “棒 棒 into the room。” “cool!”凯莉拼命戳着好友瑟琳娜的手,“coooooool!天啦!我被她迷住了!selina,我再也不说你是小孩了,再也不说你和我没有共同兴趣爱好了,好cool!” 而瑟琳娜还定定地坐在座椅上,像一个木偶一样。 在场所有人,从开歌仪式开始追星的她大概是最了解慕君的了。 所以,她才半天回不过神来,慕君以前所有的形象,在她脑海中的所有形象,都被歌声抽得七零八落。 “她,果然不是我可以猜出来的,”半晌,她放弃了那些残留的印象,专心致志地听起歌来。 她放下得很轻松,但歌修协会的某些人,便不像她那般轻松了。 “这就是你们不说话的原因?”陈导望望这个,瞄瞄那个,几位好友都要么观花,要么看天要么研究他的仪器,他们的演技简直假得放自己片场立马就是一个“cut”,他藏下自己的吐槽欲,一脸认真地评价道,“很好听啊,瞧这高音,瞧这爆发力,瞧这换气点,教科书一样的水平。” “别装了,”副会长怨念地瞟了他一眼,“我不信你没察觉到。” 陈导听着慕君“back, back seat of my car”的歌词,呵呵干笑几声。他是华区有名的导演,关于导演方面的书籍大多都是英文写的,研究文献什么的自然粗通一些英文,他明白这首歌的意思。“不过她唱的也是真好,”陈导摸摸下巴,“给我新片不少灵感。” “说到新片,”副会长努力屏蔽慕君的歌声,假装自己不在意地问,“你的新片女主角订了那位?” 陈导老狐狸似的笑了,他一个字都没透露。 . . . . “she might've let you hold her hand in school,” 听了一段主歌,米区观众纷纷爬上天网发表自己的看法: “好有劲的歌!” “格瑞斯比不了!” “瞧她那眼神,瞧她那姿势,oh我爱上她了。” “简直是轰炸,轰炸般的听觉享受!” “华区歌手都那么厉害的吗?还好我们隔得远。” “不得不说,我从未见过如此倾城绝艳之人。” “她好厉害!” 有同感的雪莉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点到一半回过神来,颓然地摊在地上,她自诩是摇滚界一线女星,数一数二的那种,但听了慕君的歌声,她清楚,自己最擅长的爆发力都比不过人家。 每个词,每一个词就像炮弹一样打在高音上,一打一个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该佩服慕君的唱功还是唱商,这两样无论哪样她都远远不能及。 我能做到那么快的吐字,还全程高音,气息稳定吗? 不能。 她更伤心了。 “just e and show me what your momma gave。” 慕君果然不是随随便便选歌的,陈陈不知不觉中松了口气,她刚听这首歌的名字,还以为会是像《痒》这样的挑逗**歌,同样是带有挑逗**意味的歌曲,《棒 棒》就要大气得多,它们风格迥异,不是陈陈看不起《痒》,主要是,在她心里,慕君就不是会唱《痒》的那种人。 至于慕君是哪种人,她一时也说不出口。 “很好听嘛,”乐评人群里,渐渐有人转换态度,“我们好像太警惕了,这首歌不像你们脑子里想的那样。” “一会儿你们一会儿我们,你到底代表谁啊你说?”陈陈也有心情开玩笑。 “我们,我们。” “是的,其实忽略歌词,这是一首很棒的歌,华区乐坛还没有过类似的。” “可惜她的粉丝们注定听不到了。” 也有人抱怨,“这首歌的难度太高了,我全程胆战心惊担心她破音。” “一看楼上就是新来的。” “听慕君的歌,你从来不需要担心她会车祸(破音,走调)。” “话说,慕君离开也有半年了,现在歌坛的形势不大同啊。新来的乐评人也慢慢多起来了。” “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陈陈在卧室昏暗的灯光中回复道,在她窗外,阴沉的云层压得很低,风雨欲来。 “wait a mi me take you there” king在她唱到一半的时候偷偷披上外套,到观众席上给自己留的一个最好的位子坐下,还好他有先见之明,预留了一个位子给自己,他扯拢外套,压低帽檐,像一个最正常的粉丝一样跟着大家拍手尖叫,不得不说,后台与观众席的体验的确非常不同,直面慕君四射的魅力,king也被迷得跟个平常的粉丝一样,险些忘记自己的目的。 慕君彩排的时候,他听一名助理说慕君的rap很棒。 他是一个rap歌手。 所以他特别想知道,慕君的rap和他的区别在哪里,甚至,有没有可以学习的地方。 他和亚伦不同,亚伦平常笑嘻嘻的,就是一个风流多情的花花公子,但他唱起rap来,好像剥开了外面那层壳,露出里面稳重成熟的内核。 而king,脾气火爆,rap也是有感染力,可以唱嗨别人的那种。 “it's myx moscato,” 詹妮弗瞪大双眼。 “it's frizz in a bottle。” 格瑞斯愣住,脑袋僵硬地一点点转向詹妮弗。 她居然能唱rap?! 她一个华区来的歌手rap也能唱得那么好? 同为rap女歌手的詹妮弗欲哭无泪。 “我没听错?rap?” “所以,慕君丢下king唱这首歌也是有原因的哈哈哈。” “king: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