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宠妃使用手册在线阅读 - 第10节

第10节

    阿箩一个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

    好在这话没让梁煜听见,否则他该恼羞成怒了。

    宋晖命下人把他的陕西细犬牵过来,那狗大抵是随了主人,模样高傲,又透着贵气,走起路来都比寻常的狗威风。斗狗其实不是什么光彩事儿,但凡家中有点底蕴的人家,家中长辈一般不同意子孙养狗,他们认为这是玩物丧志,不务正业。所以平远侯煮了梁煜的狗实在是情有可原。

    至于魏常弦和宋晖,前者是家中的小霸王,后者是太过优秀,家中都不怎么拘束……只要不因此耽误学业,也都可以酌情考虑的。

    两条狗打架,对于魏箩和梁玉蓉这种小姑娘来说,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但是对于梁煜来说,可就有意思多了,他不能参与其中,便撺掇常弘和阿箩等其他人下注,自己首当其中下了一百两银子。

    阿箩身上不带钱,钱袋都是金缕和傅母保管的,她随手解下脖子上的银点蓝蝴蝶纹长命锁递给梁煜,“这是我的长命锁,给你吧。”

    梁玉蓉下了一块玉佩,宋如薇下了十两银子,魏笌和魏筝也没带现银,就分别下了一个翡翠镯子和一个绣金银丝的香囊。常弘自然是不参与这些的,他什么都没下。

    五个人里只有一个人押魏常弦的狗赢,那个人就是魏箩。

    若是以前,魏箩肯定是押宋晖的,不过这次她改主意了。宋晖得知后,扭头疑惑地看了她一眼,眼神颇有些失落。

    阿箩却当没看见,冲魏常弦打气:“三哥哥一定要赢!”

    魏常弦心里很受用,嘴上却说:“不是你三哥哥赢,而是你三哥哥的狗赢。阿箩,你看着,三哥哥定帮你把长命锁赢回来!”

    阿箩嗯一声,重重地点了下头。

    *

    两条大狗缠斗在一起,互相咬得一身伤痕,狗吠声叫得整个忠义伯府都能听见。因为模样太凶残,梁玉蓉和宋如薇几个小姑娘渐渐有些害怕,远远地躲开了,阿箩也跟着她们来到荷花池边的海棠树下。

    宋如薇提议要玩捉迷藏,拿一条绣缠枝牡丹的汗巾把眼睛蒙住,捉到谁谁就输了。阿箩本来不想玩,但是她现在是六岁的小姑娘,表现得太不合群会让人怀疑,在梁玉蓉的怂恿下,也就点头答应了。

    一开始要抽签选一个人负责抓人,阿箩抽到最长的那一根,第一轮是她抓人。

    汗巾蒙在眼前,视线一下子昏暗下来,什么都看不见了,只能听见周围纷乱的脚步声和狗吠声。她伸出双手向前摸索,走了几步什么都没摸到,倒是摸到一棵海棠树。

    梁玉蓉在后面笑话:“错了错了,不是那个!”

    她只好调转方向继续摸索,不远处斗狗的声音太高涨,盖过了这边的声音,以至于她有些分不清方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才好。前面有一个人折了一条海棠花枝,轻轻点了点她的肩膀,引诱她往前走。

    阿箩往前走了两步,停了一下。她记得海棠花种在莲花池畔,再往前走就会掉进池子里,刚才梁玉蓉的声音是从后面传来的,如果后面不是池塘,那么她现在走的方向就是。她弯唇笑了一下,大概知道是谁想引她过去了,但是她没有说破,故意又往前走了两步。

    魏筝站在她面前,扔掉海棠花枝,挑衅道:“魏箩,你来抓我呀!”

    阿箩哦一声,“魏筝?”

    说着举步往前,她和魏筝就站在池子边上,再往前一步就会掉进池子里。初春的水还是很冷的,掉进去一会儿准着凉,魏筝年纪不大,心眼儿倒是不少,故意把魏箩往池塘边上引,就是想看她掉进池塘里的样子。

    可惜魏箩不上当,她伸手精准地抓住魏筝的袖子,手下暗暗使劲儿,把魏筝往后面一推,“抓到你了!”

    魏筝没站稳,一个踉跄就往后倒。惊恐之下,下意识拽住魏箩的手,想带着她一块儿倒进荷花池里。

    另一边斗狗的结果出来了,魏常弦毫不意外地输给了宋晖,两人正往这边走来。宋晖远远地瞧见池畔站着两个小姑娘,刚想叫她们小心一点儿,就看见魏筝一个没站稳往池子里倒去。魏箩蒙着眼睛,看不清状况,手无助地往前伸,正好被魏筝一把拉住。眼看着两人即将双双倒入池子,他迅速地飞奔上前,搂住魏箩的腰,把她抱了起来!

    宋晖只来得及救一个人,他救了魏箩,魏筝则“扑通”一声掉进莲花池里,水很快淹没她的头顶。

    ☆、第013章

    魏箩掀开眼前的汗巾,惊讶地叫道:“阿筝?”

    小姑娘水眸清亮,懵懂无措的样子丝毫不假。她仿佛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紧紧地攒着宋晖的衣角,往他怀里钻了钻,拦着他不让他救魏筝,“宋晖哥哥我好害怕,阿筝怎么掉水里了?我不知道她站在水边,她让我过去抓她的……”

    宋晖安抚地轻拍她的后背,一面示意梁煜下去救人,一面抱起魏箩往池边安全的地方走,“别怕,别怕,不会有事的。那地方向来湿滑,一不留神就会掉进池子里,都怪我方才没告诉你们……”

    梁煜自幼习武强身,更擅长游水,没多久就把魏筝从池塘里救了出来。不过一会儿的工夫,魏筝便喝了一肚子水,她显然被吓懵了,被梁煜放在地上许久都没缓过神来,抱着胳膊不停地瑟瑟发抖。

    她原本想害魏箩的,没想到反而害了自己……毕竟还是小孩子,一受到委屈就忍不住哭,她大颗大颗的眼泪从眼眶滚下来,一边哭一边揉眼睛。再加上她掉进荷花池时磕到了鼻子,鲜红的鼻血从鼻子里流出来,被她揉到脸上各个地方,鼻血糊了满脸,瞧着颇有些惊心动魄。

    边上几人也被她这模样吓到了,宋如薇第一个反应过来,赶忙脱掉丫鬟的衣裳披到魏筝身上,掏出绢帕替她擦拭脸上的血迹:“快抬起下巴,别低头,免得血流得更厉害……阿筝meimei怎么样?除了这里还有哪儿伤着没?”

    魏筝好不容易止住哭泣,抽抽噎噎地说:“没、没了……”

    宋如薇见她这样,到底有些心疼,忍不住扭头问魏箩:“阿筝掉进水里,你身为jiejie就不知道拉她一把?你们两个都站在岸上,怎么就你没事?”

    这话就说得太不讲道理了,阿箩和魏筝当时虽然都站在岸边,可是谁不知道阿箩蒙着眼睛?而且当时是魏筝先引导魏箩过去的,后来出事了,是宋晖及时赶到,魏箩才幸免于难的。

    宋如薇这样的偏颇,未免偏的太明显。

    一旁的梁玉蓉听得恼火,站起来就反驳道:“如薇jiejie的意思是怪阿箩了?阿箩当时蒙着眼睛,魏筝可是看得清的,她自个儿要到池边去,出了事还怪别人,这是什么道理?如果不是宋晖哥哥救了阿箩,阿箩能好端端的吗?还是说你觉得宋晖哥哥应该救魏筝,不应该救阿箩?”

    宋如薇被她一番话撅回姥姥家去了,好半响没能说上话来。

    梁玉蓉和魏箩都有同样的本事,那就是天生一副伶牙俐齿,跟人吵架从来没输过。要不然怎么能成为手帕交呢?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宋如薇吸了吸气儿,酝酿好说辞后不甘心地反驳:“我是说……”

    “薇薇。”宋晖叫一声她的名字,表情颇有些不赞同,“池水寒冷,快带阿筝meimei去换衣服,别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这语气,明显是觉得她无理取闹了。

    宋如薇还没把刚才输掉的气势扳回来呢,心里不甘,但又不敢违逆兄长的话,只好闷闷地“哦”了一声,招呼身后的丫鬟婆子:“快带阿筝meimei回我的房间,拿我的衣服给她换上。”

    魏筝的鼻血已经不流了,就是冻得小脸儿惨白,被嬷嬷抱走的时候还不停地瑟瑟发抖。

    这回应该长教训了吧?

    魏箩从宋晖怀里钻出小脑袋,看着魏筝离去的方向,眼里一闪而过的轻蔑。她倒希望魏筝通过这次能变得聪明一些,否则总是弄一些这种低劣的手段,她也是会腻烦的。到那时候,她就没耐心陪她玩了。

    肩膀忽然一重,微暖的体温包裹着自己,阿箩回头一看,才发现宋晖把身上的外袍脱下来给她了。宋晖揉揉她的脑袋:“阿箩的衣服也湿了,要不要去换身干净衣裳?”

    方才魏筝掉进水里的时候,池水溅到她衣服上,弄湿了一大片,到这会儿还没干呢。

    魏箩摇摇头,语调轻松,“一会儿就干了,不碍事的。”说罢想了想,仰头感激地对宋晖道:“谢谢宋晖哥哥救我。”

    宋晖无奈地一笑,想说什么,最终只是道:“谢什么?这是我该做的。”

    他救了阿箩,却没救阿筝,这不是什么值得感谢的事。当时的情况应该是魏筝更危险一些,他为什么不先救魏筝?

    宋晖想来想去,可能是因为魏箩离他更近一些,他当时下意识地这么做了,根本没有想太多。

    宋晖低头,对上魏箩乌溜溜泛着水光的大眼睛,禁不住心头一软,从袖子里取出一样东西,正是阿箩刚才下注用的银点蓝蝴蝶纹长命锁。他重新给她戴回脖子上,颇有些无奈的样子,“这块长命锁还是去年你生日我送给你的,怎么就叫你拿来下赌注了?下赌注就算了,竟然还不押我赢,阿箩对宋晖哥哥就这么没信心么?”

    魏箩迷茫地眨了眨眼睛,完全忘了这块长命锁的来历。她每年生日都能收到很多礼物,多得眼花缭乱,哪能每一个都记住?再加上宋晖说是去年生日送的,虽然是去年,但是距离她的记忆已经很久了,她根本记不清了。今天出门是金缕给她配的这块锁,如果不是宋晖提起,她还真想不起来呢。

    魏箩摸了摸长命锁,头头是道地解释:“我就知道宋晖哥哥会赢,所以我才押三哥哥的。如果连我也押宋晖哥哥,没有人押三哥哥赢,三哥哥一定会难过的。”

    宋晖没想到她居然考虑得这么周到,情不自禁地一笑,欣慰道:“原来如此,还是我们阿箩懂事。”

    他刚才那点儿失落顿时烟消云散,他觉得自己有点问题,跟一个六岁的小孩计较那么多干什么?她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宋晖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叮嘱道:“这块长命锁你戴好,日后不可再随随便便取下来了,否则宋晖哥哥知道要生气的。”

    魏箩似懂非懂地哦一声,故意问:“洗澡也不能摘下来吗?”

    宋晖哈哈一笑,笑声明朗,清悦好听:“当然能了。傻阿箩,戴着它怎么洗澡?”

    魏箩才不傻,她只是看看他有什么反应而已,结果他还真把她当六岁的小孩儿了。魏箩低头把玩脖子上的长命锁,她现在就是六岁的身体,可不得装成六岁的孩子么?宋晖现在占了她的口头便宜,日后她可都是要讨回来的。

    *

    魏筝受了凉,又撞坏了鼻子,他们没在忠义伯府逗留多久,用过午饭就准备回英国公府。

    临走前宋晖递给魏箩一个油纸包,里面装得鼓鼓囊囊的,还未递到跟前,便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

    魏箩接过去,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宋晖笑着道:“这是父亲从南方带回来的荔枝煎,总共也没多少,我想着阿箩喜欢吃甜的东西,便特地给你留了一些。”

    荔枝是南方才有的水果,一般情况下运不到北方来,即便运到也不新鲜了。时人就想出一个很聪明的法子,把荔枝去壳去核浸泡在蜜坛子里,晒干做成时下最流行的果脯,既能保存很长时间,又能满足北方人想吃荔枝的口腹之欲,且不失荔枝的鲜美清甜。因为过程复杂,再加上千里迢迢运送过来,这荔枝煎并不便宜,宋晖给的这一小包,足够买一个阿箩脖子上的长命锁了。即便如此,盛京城也有许多千金闺秀爱吃,盖因这荔枝煎不仅味道清甜,还能益气补血,十分见效。

    阿箩拿了一块放入口中,荔枝的甜味很快溢满口腔,果脯中尚存留着一些汁液,用牙齿一咬,汁液迅速流淌开来,甜得她情不自禁眯起眼睛。吃荔枝煎的好处就是不用剥壳不用吐核,阿箩嚼完咽下去后,声音也变甜了几分:“谢谢宋晖哥哥,阿箩喜欢。”

    宋晖微微弯唇,“喜欢就好。但是可别多吃,吃多了容易上火。”

    一旁的魏筝看得眼红,撅着嘴巴嘟囔:“为什么表哥只给魏箩,却不给我……我也想吃荔枝煎,表哥偏心。”

    宋晖亲切地摸摸魏筝的头,解释道:“阿筝刚刚鼻子流血了,不能再吃荔枝,吃多了会流得更厉害的。”

    魏筝眼巴巴看着魏箩手里的油纸包,对宋晖的话将信将疑,脸色倒是和缓了很多,不再忿忿不平了。

    这大概就是宋晖的本事,也是他唯一不好的地方。魏箩又拿了一块荔枝煎含进嘴巴里,漫不经心地想,宋晖对谁都一副温柔亲切的模样,不太懂得拒绝别人,小时候还好,长大了便容易造成误会。知道他本性的人就算了,不知道他本性的人便以为他风流多情,对谁都好,所以魏筝总跟他闹,说他处处留情,三心二意。其实那只是他的性格罢了,未必真的就喜欢别人姑娘。

    可这也是不好的,尤其是像阿箩这种占有欲强的人。若是她嫁给一个人,那个人敢对别的姑娘好,她一定打断他的腿,把他关在屋子里,让他只能对她一个人好,其他谁都见不到。

    *

    回到英国公府,魏箩和常弘直接回松园,魏筝则半路上调转方向往后面去了,看方向是去银杏园的,大概是找杜氏诉苦去了。

    她今天委实可怜,掉进水里不说,还撞坏了鼻子,不知道杜氏看了该怎么心疼。

    魏箩双手托腮,想到杜氏跳脚的样子,忍不住一笑,把金缕招呼进来:“金缕jiejie,我爹爹呢?”

    金缕一壁拿湿巾子给她擦手,一壁说道:“五老爷刚从外头回来,还带回来一个客人,目下正在前院待客呢。小姐想老爷了吗?”

    魏箩摇摇头,颇诚实道:“我们今天去忠义伯府,魏筝不小心掉水里了。她去找太太诉苦,太太一会儿肯定要见爹爹,爹爹最近一提起她就心情不好,金缕jiejie,我不想让爹爹见她。而且魏筝在忠义伯府诊断过了,没什么大碍的,爹爹这两天才高兴一点,能不能别让太太影响爹爹的心情?”

    她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金缕当即点点头,“小姐心疼老爷,老爷知道后定会很高兴的。小姐放心吧,婢子去跟银杏园走一趟,如果里面的人说要找五老爷,婢子就说五老爷在待客,不方便见夫人。”

    魏箩弯眸,心想金缕可真聪明,一点就透,根本不用她多说。

    而且魏昆确实是在前院待客,这话一点都不假。

    果不其然,杜氏听到魏筝哭诉,一颗心都揪起来了,登时就说要见魏昆。她现在不在魏筝身边,不能时刻带着她,这才刚一天就出事了,以后还怎么了得?筝姐儿还有活路吗?她想借此机会说服魏昆让她搬回松园,可惜丫鬟递了四五回话,都说魏昆在见客,没工夫来见她。

    她又气又无望,想硬闯出去,奈何银杏园门口有两个侍卫把守,她一靠近,侍卫便拦住她的去路。

    两个侍卫油盐不进,说什么都不通融,真是气死个人!

    杜氏恨极了,一想到自己怀着身孕,不宜动胎气,便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可惜没什么用,几番往复,反而越想越气。

    松园,魏箩正准备预习薛先生明天要教的课业,一个名叫金屋的丫鬟进来道:“四小姐,五老爷请您去前厅一趟。”

    魏箩从花梨木绣墩上跳下来,拍了拍书皮上的灰尘,“叫我过去?为什么?”

    金屋摇摇头,“婢子也不知,似乎想让您见一个人。”

    见一个人?什么人?

    魏箩不明所以,把好不容从书架里找出来的《增广贤文》放到紫檀黑金漆平头案上,稚声稚气道:“那好吧,我过去看看。”

    金屋在前面领路,穿过抄手游廊,再从穿堂来到前厅,走在通往前厅的廊庑下,阿箩一直没想明白魏昆究竟要她见谁。直到她看清前厅门口站着的一个人影,总算恍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