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女猎户与穷书生在线阅读 - 第42节

第42节

    “这个……”桌子有点小,他跟他哥哥块头大,当独一桌还行,四人一桌就有点挤了。

    “阿成,阿功,你们来了啊,快坐下。这会儿人多,也就只能挤一挤,凑合凑合了。”王大娘听到声音,就回头来看,见是郑成郑功这两小子在闹事儿,出来缓和局面。

    若是问先来后到,还真是有姑娘的这一伙来得早一些,但是王大娘也没说出来。都是认识的孩子,总不能戳穿人家的面子。

    “哎,王大娘,我就听你的~”郑成泄气,拉了凳子,准备坐下来。却不想被哥哥一把拉住!

    “王大娘,我们突然想起来还有点儿事儿没办,我们就先走了,下回再来吃您家的馄饨!”哥哥郑功,死命地拉着弟弟,把弟弟拖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儿?”周易奇怪。

    苏半夏也是纳闷,“别想那么多了,反正跟咱们没有关系,安心吃馄饨就好。”王大娘的手艺很不错,馄饨卖相好,又好吃。

    光是闻到那味儿。苏半夏就知道好吃。

    “嗯,媳妇儿,你先吃。”周易把王大娘端到他面前的那碗馄饨推过去,摆在苏半夏面前。

    “嗯。”她很享受周易的体贴。看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怎么样,从这些细节上就可以看出来。周易对她还真是很不错滴~

    ……

    另一边。

    “郑功,你干嘛拉着我,还不让我吃馄饨,我肚子都快饿瘪了!”郑成的力气比郑功小,没能抵挡住,就被哥哥托远了。

    “嘘!你给我小声点!快随我走!”说着也不管弟弟再如何的不愿意,直接就拉着郑成走了。

    好在这回郑成没抵抗,乖乖地就跟着走了。

    这到底什么情况?郑成在心底嘀咕,往常也没见得哥哥这般不对劲啊,难道是一个月一次的大姨夫来了???

    “说吧,到底什么原因,这要是不能让我满意,咱们就单挑去干一架!”郑成一直都憋屈自己为什么是当弟弟的,一找着机会,就要跟郑功干一架,谁赢了谁就是哥哥。

    可惜郑功从来不接他的单挑,所以郑成现在还没如意过

    侠笑柔情之重生客栈!

    郑功四处瞅了瞅,确定没有什么不妥之后,才对弟弟恨铁不成钢说道,“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蠢死的!”

    “现在你就是那头猪,蠢猪!”郑功狠狠地骂了几句,然后发现弟弟一脸呆滞的样子,无奈。为什么他会有这么蠢的弟弟!

    “你仔细想想刚才馄饨摊上的那对男女,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弟弟还没想起来,他就只能帮弟弟想起来了。

    “你说那对男女?”郑成皱眉,照哥哥这么说,难不成,那对男女他们是见过面的?但是在哪里见过面呢?郑成一时之间想不起来。

    直接对郑功说道,“这我真记不起来,要不你给我说说?”

    “记性差,人还蠢,真不知道你怎么长这么大的。”郑成与郑功两个其实是一对逗逼,他们表现爱的方式与常人不同,骂得越凶,感情越好。

    两人也是互补的那种。一方面聪明,另一方面就有些糊涂。

    他们两人,一天不骂,就浑身不舒坦。所以两人对对方的骂声,一般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他们心理都明白,这是兄长或弟弟,表达爱的方式呢。

    “好了,别说这些有的没的,赶紧说正事儿。那对男女怎么了?能让你看见这么忌惮想要逃跑的,难不成,我们偷了人家的银子?”郑成当然是有智商的,三两下就想到了关键。

    “是也不是。是我们准备偷人家的银子,但是我们没得手!”

    “哟呵!还有谁是我们都得不了手的?”郑成惊呼!

    “你个蠢货,忘记前天晚上的事情了!就是那对男女!”郑功没好气地道,弟弟一时聪明,一时蠢肿么办?

    答:吃药呗~

    “卧槽,不会吧,是那对男女?”郑成听了,心脏猛的一跳!哆哆嗦嗦的问,“你确定?以及肯定?”

    “不要怀疑我,我非常肯定!咱们可是一起踩过点的,自然认识!你个蠢货,我们就失手那么一两次,你居然直接把前天的事情都给忘记了!你这脑子里填的都是啥?屎吗?”郑功热不住,又骂上了。

    “好了好了,你别说了,我这不是昨天酒喝多了,一时没想起来么?至于么?”郑成悄悄翻了个白眼。

    “你倒是心眼粗得很,也不想想咱们吹了迷香,人家却清清醒醒地站在窗子面前,定定地看着我们是多么的渗人!这女人绝对不是个好惹的!”

    他们入行这么久,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好伐,不然他刚才能这么紧张?

    郑成:“……”

    苏半夏与周易这边。

    “媳妇儿你在看啥呢?”周易见媳妇儿一直往后看,像是在找什么人,心中奇怪便问道。

    “嗯,没什么,只是忽然觉得刚才那两个人好像有点眼熟,好像哪里看见过的样子……”奇怪,怎么一时之间想不起来?

    ☆、55| 1100101110101010

    “刚才那两个人么?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周易回想了一下刚才那两个人的样貌,脑海里没有能对的上的人物。

    “确实是应该见过,不然我不可能有印象。看那两人的长相,是个双生子,应该很扎眼才对。”所以她必定是见过的。

    “你们说阿成跟阿功啊!他们是一对孪生兄弟。”王大娘听见苏半夏就周易在聊兄弟俩,随口就回了一句。

    “嗯?叫阿成,阿功?这名字也没听到过。”苏半夏原本是打算放弃了的,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这馄饨摊子老板,居然认识那两人,而且,应该关系匪浅的样子。

    “大娘,你说……”苏半夏正想转身问摊主点儿事儿呢,就听见耳边又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王大娘,王大娘,你家大竹从墙上摔下来,摔断腿啦!您赶紧回去看看!!!”来人一边说,一边喘着粗气。显然是一路跑过来,都没顾得上歇一口气。

    “你说啥!”王大娘手上的空碗“咣当”一声掉落在地,顿时四分五裂!

    “我家大竹摔断了腿!”王大娘顾不上碎片溅落在脚面上,着急问,“大竹现在在哪儿,赶紧带我回去看看。”说完就拽了来人要走。

    王大娘这会儿也是急疯了!馄饨摊子还在这儿摆着呢,都顾不上了。大竹可是她家唯一的孙儿,可不能出事咯!

    “阿水,路上小心点,你的馄饨摊我先帮你看着点。”说话的是隔壁一个糕点摊子的女摊主。

    这馄饨摊子小,平日里都是王大娘跟她丈夫看着的,今天却由于王大爷生病了,只有王大娘一人出摊。这会儿王大娘走了,这摊子的主人就没有了。

    好在糕点摊子的女摊主跟王大娘的关系还不错,这会儿还能帮王大娘看着摊子。

    至于那个报信的人,还没等喘几口气,又急急忙忙地带着王大娘往回赶了。

    苏半夏注视这事情一路的发展,没想到还没等她问呢,这人就已经走了。“原本还打算像摊主打听一点情况呢,没想到人家家里出事儿了。看来是打听不成了。”

    “想不起来就别想了,省得待会儿脑袋晕乎。”周易是没见过这两人,所以没放在心上。若是让他知道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底细,必然不会这么轻松说出这种话了。

    “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馄饨凉了之后,面皮会坨掉,口感会差很多。

    “嗯……”苏半夏甩去脑海中的疑惑,埋头吃馄饨。既然她印象没那么深刻,想来应该不是重要的人物。

    郑成与郑功还不知道两人已经逃过一劫。这会儿已经寻了进了一条小巷子,摸到一家小饭馆,直接吃顿好的压压惊。

    郑功给郑成倒了一杯酒,“以后我们小心点,要是见到那两个人,就绕道走,特别是那个女的

    女扮男装之横行天下。千万不要招惹,这女人身上有股邪乎劲儿,我们离远点。”

    不得不说,这郑功的直觉还真不错。居然一口断定,苏半夏是个不能招惹的货色!

    “晓得啦,你不说,我也知道,连那玩意儿都搞不定的人,绝对得小心着点儿。”在小饭馆了,周围还坐了其他人,郑成没敢说迷药,只是含糊其辞。

    那迷药可是他们干爹给的独家秘方,效果很不错。郑成与郑功两人用这个来迷晕别人,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而且当初干爹给他们这个秘方的时候就说过,能逃过这种迷药的人极少,若是遇到那个遇到迷药而不倒的人,绝对要绕着走,离得远远的。

    最好再也不要出现在这人面前。所以,可想而知,这个女人是多么棘手了。

    “你可要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不然指不定我们那天就阴沟里翻船了!”郑功没好气地告诫弟弟。又说起了以前干爹告诫过的话。

    “好了拉,不要婆婆mama的了,赶紧来喝酒,这事儿我绝对放在心底,每天都想一回,每天都警告自己一回,还不行么?”郑成嘀咕。

    “唉,还好那天我们运气好,不然……”后面的话郑功没有说。

    “行了,别说那些丧气话,今朝有酒今朝醉,想那么多干嘛。还好昨天我们赚了一点钱,不然还喝不这酒呢。”

    那天两人在苏半夏那儿没得手,原本是想着暂时先不寻找目标的。奈何家中没了余钱,没办法,昨天还是寻了一个县城里比较有钱的人下手。

    好在昨天的那单生意成功了,不然他们两个现在,还不知道要在哪里饿肚子呢。

    这两兄弟,文化水平不高,找活计干吧,又脏又累,也受不了那个鸟气。加之身上又有原来干爹传授的吃饭手艺,就直接做了小偷。一来自由快活,二来也是乐在其中。

    “媳妇儿,我们今天买了好多东西。”今天他们这么一趟出来,都快花了上百辆银子了。东西也有两车了。至于粮食那类的,已经跟掌柜的说好,直接让人送到他们的新家。

    这一大堆东西,最贵的就是书本,跟笔墨纸砚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读书人使用的玩意儿,一直都贼贵。

    原来周易家中这些东西是都有的,就是采买也只是买几刀纸跟毛笔而已,花费的其实也没多少。

    现在这么一口气,一套齐全了,直接就是一大笔!周易很心痛,这些银子买粮食都能买好多了!

    苏半夏一看周易那表情,就知道周易想的啥。“别心疼了,这都是需要的。就是你不用,我也要用的。”她正打算好好练练毛笔字呢。

    硬笔字写习惯了,这软塌塌的毛笔字,苏半夏写得有点丑。又拿了周易的字对比之后,她对自己的字立马就嫌弃了起来。然后就下定决心,要好好地把这字给练一练。

    可是还没等苏半夏实施了,就来了洪水。没办法只能暂且搁置,现在安顿了下来,又有了条件,苏半夏自然把这件是提上了日程。

    再说,家里又不用种田,她现在也不去山里打猎,将来的日子必定十分无聊的

    美女律师不好惹。索性就练字打发打发时间。

    “媳妇儿,你这是要练字么?”周易一惊,他无意之中也见过媳妇儿那狗爬似的字,当初直接就惊呆了!他那时候还以为媳妇儿只是认得这几个字罢了呢。

    “嗯,嫌来无事就练练,总不能一直顶着那一坨字一辈子吧。”好好静下心来,总能出成效的。

    “既然这样,媳妇儿,那我教你吧,我虽然没有功名在身,但是我的字儿还是不错的,由我来教你,最合适不过了。”难得在一件事儿上面比媳妇儿强,必须好好秀一秀优越才行!

    “嗯,这个也行。”有个师傅带进门,总比自己瞎捉摸要强。苏半夏觉得让周易教自己完全是可以的,就答应了。

    自然是没想到,周易的心底还有其他的想法。要是让她知道,估计她也只是无奈一笑,女王了这么久,还是让小书生找点存在感的好。

    “媳妇儿,我们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就回去吧?”逛了一整天,时间已经不早了。

    “还得去一趟布庄呢?你怎么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了?”苏半夏无语,还要买布呢,特别是大红色的布!

    小书生不是着急着成亲么?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能给忘了!真是醉了~

    “你是不是往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嗯?还要我提醒你?”苏半夏语气恶劣,满满的不爽。

    周易:卧槽,我这又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把媳妇儿给惹生气了?

    布庄,那就是要买布了,买什么布呢?

    叮咚!

    周易恍然大悟!成亲用的大红布啊!

    还要做礼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