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八零管家小娇妻在线阅读 - 第14节

第14节

    之后的两天李欣都没有来上学,家长请假说她生病进了医院,再次回来上课,同学们发现她比以前沉默了许多,也不愿意跟人说话,学习似乎更拼命了。

    赵燕这几天特别的风光,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她孩子考了一百分,就觉得有非常有面子,而且同事们又积极请客吃饭,平白无故赢了饭局,那别提多开心了。

    她一高兴就觉得都是陈媛教的好,要不然徐小楠怎么可能在半个月的时间,进步这么快

    赵燕为表感谢,特意给陈媛送了面锦旗,还给陈媛家里订了一批崭新的桌椅和教具,暗暗发誓以后肯定要让孩子一直在陈媛手下补课,只要跟她那肯定错不了。心里有种预感,这一百分可能才只是个开始。

    陈媛补课班学生英语成绩进步神速的消息迅速在家长们之间流窜,也许上一次开家长会一些人还是将信将疑,现在这回真的见到板上钉钉的成绩,那是真的相信了。

    同时由于因为,上次家长们登门因为“玩游戏学英语”而拒绝让陈媛给补习,现在早就非常后悔,想买点后悔药弥补一下。

    但是他们再次上门的时候,陈媛就暂时不打算收学生了,因为家里的条件有限,屋里坐不开,要是真的来了那么多的学生,也没地方安置忙不过来。

    可惜不收就是不收,上门求也没有用,家长们急在心里,后悔当时眼拙,当时为什么不答应,要不然提高成绩的孩子就是他们家的了,虽然依旧没有弄懂玩游戏和学习有什么关系,但是此时已经完全是两种心态了。

    梧城小学的家长见陈媛实在是不答应,就开始想其他的办法,如果不能手把手的教导,那把学英语的方法,和音标写在纸上,他们购买后自己钻研教小孩不是一样的吗?

    这种学英语的方法编成稿子,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完全是造福大众的东西。

    家长们天天找陈媛软磨硬泡,最后真的太厌烦,想让世界清静,这才答应下来。

    结果手稿刚写出来以后,就被在出版社工作的家长他们领导给看上了,觉得这么宝贵的资料完全可以编撰成一本书籍,绝对会很有市场,很快有工作人员来找陈媛联系后续的事情。

    陈媛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当然果断答应,首先走了出版社以后,她这边也省了很多麻烦,官方定价肯定也不会有争议,到时候分成销售,赚的出版费当然也多,没有理由不答应,不过出版的过程比较长,修稿定稿要两三个月,要是销量好,可能还要出第二版英语教科书。

    ***

    沈淮收到了陈媛送给自己的新睡衣,可以直接套在里面穿,白天也不用脱下来,新衣服的材质很柔软,穿着贴皮肤非常舒服。

    看到这件衣服他就觉得是自己亏欠陈媛,两人的感情比较复杂说不清楚谁对谁错,总之他一直在为陈媛物色比较好的工作。

    现在有两个岗位,一个是人民医院的护士,但是没有编制,也没有机会有编制,就是普通的合同工,工资比有编制的差了一大截。另一个岗位是军医院的护士,这个需要考试,工作两年以后有编制,而且从待遇和福利来看,军区医院是最好的,只不过是明年春天的招聘名额,不少人都打破头争进这个,沈淮也是从同学那里得到的内部消息。

    等他询问陈媛在做安排。

    沈淮摸了摸军服里面的睡衣领子,心里暖暖的,一天都感觉特别有精神。

    张副团看着沈淮没事发呆,直接把夏季的军服丢过去“想什么那?新衣服也不去领,还得帮你领回来,快穿上试试,号码不合适再调换。”

    眼看天气越来越热,部队发了新的军服,沈淮回过神来摇头笑笑,道了声谢谢。

    他刚一脱外套,就露出了里面款式与众不同的睡衣。

    张副团第一次见这样的衣服,上面有个口袋,整体版型很贴身,布料也很轻薄,颜色是白色的,看着就很贴身很舒适,好像穿起来轻松没有束缚感,和传统的内衣背心有很大区别,外形更加美观便捷,忍不住好奇的说道:“老沈你这穿的是啥,我咋没见过这种衣服。”

    第23章 023老三回来   亲戚结婚

    沈淮乐了, 打趣道:“你当然没见过了,这件衣服可不是买的,是我妻子做的?”

    张副团一听惊讶:“真的啊, 你妻子手真巧, 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啊。”

    “你没听说过的事情多了,她人很低调,做这种衣服对她来说, 又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也用不着到处炫耀啊。”

    沈淮忍不住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睡衣, 脸上美滋滋的,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关键它舒适到几乎不想让人脱下来,白天可以在外套里面当衬衣,晚上睡觉也可以穿着。

    这件衣服真的做到他的心坎里去了。

    张副团见到这家伙自己还美上了,感觉这情形真的不多见, 沈淮性格冷傲也是众人皆知的, 但是今天还是第一次有了向人炫耀的意思。

    他也大概了解几分沈淮的婚姻状况, 听说女方的名声好像不怎么样, 两人感情不和, 不过具体的自己也没有亲眼看到, 所以很有可能是道听途说。

    这缝纫机的功底不错啊,袖子和边角锁边的做得很不错, 和大商店卖的男士衬衣比起来也丝毫不差。

    自己穿的就是商店买的, 哪有这个款式新颖, 比起来看上去就有些土气了。

    沈淮身形高大,人靠衣服马靠鞍,长得俊儿穿睡衣也像电视上演员似得, 但是这衣服也不知道是咋研究出来的,线条设计贴身不说,而且还不紧绷,就是运动时穿好像也没问题,有眼光都知道这是好东西。

    张副团看了一会也相中了,但是心中可惜这是人家媳妇给做的,要是商场里面卖的,说什么也要来上一件,再见沈淮换军装不住的整理自己的睡衣,看着就来气:“赶紧穿上吧,都知道你这睡衣好了。”

    “那当然,这衣服穿上就不想脱下来。”

    “看把你美的,你还真是个有福气的,你嫂子就不会做衣服,我的都是买现成的。”

    沈淮道:“张哥,你这是羡慕我了?”

    “去你的,没有的事。”

    张副团看着非常羡慕啊,可是他就没有这样的服气,也就只能简单看看,虽说这只是一件衣服,但就感觉沈淮的这件最好,所以当一个阶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自然而然就像找回平衡。

    “不过不得不说,你媳妇这手艺,估计开个服装店都没问题,绝对会有人买。”

    沈淮一听这话,真是英雄所见略同,自己也有这种感觉,不过他哪里知道陈媛有啥想法,能收到睡衣回礼,这也是偶然啊,所以也没搭茬这话。

    张副团本来以为沈淮这衣服应该是独一份的,但是偶然发现后勤处的老高,装备部的老王,两人身上也有一件这样的睡衣,但是做工没有沈淮身上的那个质量好,布料材质是一模一样的。

    细问之下,这俩人是沈淮住在一片的邻居,这种衣服的做法也是跟陈媛媳妇学得,而且衣服做出来穿过都说很好,马上就丢弃了传统的大背心子。

    张副团听的心里直痒痒,回想起当初分房子的时候,怎么没选择跟沈淮他家住的近一点,让妻子去串门请教怎么制作,那不就有衣服穿了吗。

    可惜这想法也就只是想想,为了一件衣服,还不至于搬家。

    白海云的meimei白霜霜来部队探亲,白海云还特意嘱咐meimei,衣着打扮的要漂亮一点,主要也是想让她在沈淮面前晃悠晃悠,白霜霜有幸远距离见过沈淮一面,当时遗憾的是沈淮没有看到她,要不然说不定早就成了好事,

    但从那一次见面以后,白霜霜也喜欢上了他,不过就是遗憾已经结婚了。

    白海云告诉白霜霜:“妹子,你不要着急,他们两个感情不好,你还有机会,现在主要就是多露面找存在感,到时候沈团日子过不下去,离婚不就正好嫁给他吧。”

    白霜霜问道:“哥你说的是真的吗?他真的会离婚?”

    白海云信誓旦旦的保证道:“那还能有假,团长根本就不喜欢团长夫人呢,两个人吵架的时候大打出手,那架势哪里像两夫妻,恨不得像两个仇人,别看现在对方不闹事,但是早就晚了,男人都是爱好面子的,跟这种女人没办法过下去的。”

    白霜霜一听就放心了,她觉得沈淮只要是见了自己,肯定会喜欢她,她暗暗告诉自己,这不是破坏别人的家庭,是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

    沈淮和他妻子是没有感情的,勉强在一起是不幸福的,早点分开对谁都好。

    而且白霜霜也不打算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毕竟被抓到破坏jun婚可是犯法的,自己可没有那么笨,她只是多露几面,至于对方心里会怎么想那就不管她的事了。

    白霜霜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她长得很好看,而且又会打扮,今天特意选了新买条纹裤子和白格西装,自信满满的看了看细长的腰线。

    部队里面都是大老爷们,自己一个女同志往那一站绝对吸引目光,就不信沈淮注意不到她。

    的确和白霜霜想的没错,前脚刚进部队里,在人群里回头率百分之百,几乎没有不看她的兵,让她心里特别高兴。

    白海云就要刻意安排meimei见沈淮,王军医都警告他不要搞事情,但是他不听依旧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但是白海云根本就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的动作那,早在刚刚回来的时候,沈淮就觉得这个人让自己不是很舒服,特别是他的态度在见到陈媛这件事情上很极端,怎么暗示都没有用。

    若是直接换掉他,又有些为难,因为上次任务白海云在嘉奖名单上面,在众目睽睽之下调走立了功的属下,怎么也要一个合适的理由,其次这个人也跟着他好多年,所以明着暗着就让人告诉他,这是最后的机会。

    但是白海云不珍惜,所以他这次刚想暗搓搓的把白霜霜带到探亲家属的不该去的区域时,立马就被人跟栏下了。

    “这是干什么的。”面前站着个放哨的军人,冷着脸审视的看向白海云和白霜霜。

    由于他的目光太锐利,把白霜霜吓了一跳,赶紧退到自己的哥哥身后,心想这怎么这么吓人。

    白海云认识这个人,对方名叫许雪松,两人一向井水不犯河水,没想到自己会被拦下来,解释说道:“这是我meimei,是来探亲的。”

    “难道你不清楚,家属是不可以随意走动的吗?现在我怀疑你们有问题,请你们配合调查,跟我走吧。”

    说完,许雪松一挥手,其他几个兵,突然出现就把白海云和白霜霜带走了。

    白海云挣扎着大声喊道:“你们不能抓我,你们真的误会了,听我解释,我要找沈淮团长。”

    白海云就是在没眼色,他也看清楚这形势不对劲,根本就不想简单的问话,要是真的被带走,说不定怎么样那,脸色瞬间就慌了。

    不过他就是喊得声音在大,也没有作用,其他几个兵仿佛像没有听到是似得。

    白海云过了好几天才知道自己被处分,沈淮把他给降职了,以后他就再也不是沈淮的警卫员,不过这件事情后续的结果还没有出来,说是要调查清楚白霜霜来部队到底干什么,要是扣上一个特务的罪名,恐怕就要蹲局子了。

    得知下场可能会悲惨的处境以后,白海云彻底吓瘫了,而且他现在回忆起来,才真真正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感觉当时怎么就脑子发昏,竟然把白霜霜给带进来,想到就算是洗清了嫌疑,等待自己的也可能是开除军籍灰溜溜的滚回老家,那就两眼一黑,刺激的昏了过去。

    ***

    沈淮把给陈媛介绍工作的事情都说了一遍,现在这两个岗位,看都不用看,那肯定军区医院的职位是比较好。

    给陈媛介绍护士的工作也是因为她以前就是卫校毕业,在老家的县城里也当过实习护士,这是她的老本行,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至于机关单位也有文职岗位,同样也是没有编制,主要就是在办公室写资料,这个也适合陈媛,她一手好字,他是见过的,很娟秀很整洁写材料只要细心上手也很快,就是人际交往比较复杂。

    优点是没有夜班,岗位很轻松,缺点也每天可能要应付各种领导,还有各种同事,护士的工作要时常加班,而且还有夜班,可能会又忙又累。

    等到沈淮把所有岗位摆在陈媛面前,让她想选哪个就选哪个,自己肯定用尽关系也能满足她,实现当初对她的约定。

    陈媛也按照沈淮说的几个工作盘算了一下,然后发现安排工作这件事情你,是原主和沈淮的约定。

    原主嫌弃沈淮不能马上赴约,以为他要毁约,所以才产生了激烈的矛盾。

    但是沈淮当时的确是迫不得已要去出任务,如果原主要是不那么急功近利,以及因为这个就要把恨意虐待在孩子身上,将事情弄成不可挽回的地步,在书中的结局也不至于这么惨。

    现在换成了自己,她根本不需要这份工作,但是陈媛心里又不能直接说,不用给我安排,那简直可能太明显了,原主苦苦想达成的事情,要是被自己拒绝,很容易会让沈淮起疑心,他现在没觉得有问题,是因为根本不了解自己。

    结婚之前和原主相亲见了一次,订婚见了一次,结婚见了一次,总共也没说上多少话,脾气秉性也只是知道大概,对不了解的事情,对方就可以进行脑补,但是这工作这事恐怕不能糊弄。

    陈媛想了想就说:“我选这军区医院的吧,要明年才招人吧。”

    她选择这个岗位的目的,是因为进军区医院当护士这个难度系数最高,需要考试,而且也是百里挑一的岗位,那么多人里面能选上的机会是最小的,到时候她只要假装考不上不就行了,而且这个时间距离比较久,还有半年多那,找工作这事能拖就拖,她缺的不是工作,而是能源,真的不想上班,不缺钱,没劲。

    沈淮看了看陈媛选的这个岗位,心里暗想,就算难度系数较高对自己来说完全也不是难事,他有认识的同学完全可以托托关系,拿到考试资料,考进去却对没有问题。

    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暗自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陈媛想的是无论如何都要拖延下去,说不定这事自然就泡汤了,沈淮则是脑海里想的是,一定帮陈媛达成她有正式工作的心愿。

    时间飞快到了下个月,沈家有亲戚要结婚,沈长安的弟弟沈长芦儿子沈春福要结婚了,新娘是街坊孙寡妇家的女儿周青梅。

    说起这周青梅一家在这片也生活了二十几年,和沈淮他们都是一辈的,小时候也是大院里面玩伴,只不过她天生长得有点特殊,右脸上有很大一块红色胎记,从眉头一直到脸蛋,面积大颜色很深。

    因为这块胎记导致周青梅的容貌大打折扣,本来清秀的五官看着也有渗人,不少人都嘲讽她是丑八怪,说她没人要肯定嫁不出去,而且因为从小被孤立,导致她和沈家的老三玩的好,老三因为后天残疾烧成了脑瘫儿,头歪眼斜有严重口吃,外表和正常人不同,导致从小冷嘲热讽也没少受,为人也比较自卑。

    两个同样自卑的孩子,也是在一起互相帮扶,他们关系越走越近,有一次周青梅被别人骂永远嫁不出去的时候,十几岁的沈明远就结结巴巴的承诺道。

    “不用你们费心,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娶周青梅当我的妻子,你们不喜欢她,我喜欢她,她在我的心目中是好姑娘。”

    这个承诺沈明远一直没有忘记,但是在长大以后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周青梅的脸上的胎记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淡,现在只要擦上一些粉饼遮盖,已经能挡住大概,周青梅也不需要沈明远这个玩伴,她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但沈明远依旧还是那个残疾人,即使他心智没问题,但是没有人把他当做正常人。

    孙寡妇当然不可能让自己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所以下令就让女儿不要在跟沈明远这个傻子见面,最后把女儿嫁给了沈春福。

    沈春福是二婚的,但是家庭条件富裕,前妻也没有留下孩子,除了年纪大一点也没有别的缺点。

    何况周青梅因为脸上的胎记还有沈明远的原因,已经拖到了25岁没有出嫁,要是再拖下去,那恐怕就更不容易嫁了。

    沈春福给的彩礼丰厚,又给周青梅买了摩托车,结婚三大件,这么好的条件再不嫁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要是跟了那个傻子,估计就要喝西北风了。

    孙寡妇痛快同意女儿出嫁,沈家三房大办喜事,作为亲戚的沈家人,沈淮父亲这是二房,他们也得参加婚礼,因为知道有沈明远和周青梅的事情,所以都觉得挺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