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哎!要是领兵的是王翦、蒙武这样声望值高的老将军,就不用担心手下不听他的话了。”白仲很遗憾的感叹着。 看着那么多那么多军功不能去抢,只能等着后方的大部队到来,白仲心里的郁卒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唯一庆幸的是,嬴政是自己人,应该会帮自己保住现有果实,不会让人摘自己的桃子。 既然选择了围而不打,白仲很开心的在军营里养起伤来。 用二十一世纪的划分法来说,白仲脸上的伤应该是重二度烧伤——即真皮层被损伤,所以伤口长出新表皮会很慢,愈合的也会很慢,烧伤区的皮肤皱缩、变形,影响功能,最主要的是会留相当大的瘢痕。 [你确定只需要治好伤口,防止感染,而不需要我帮你植皮去疤吗?保证植完后比你原来的皮肤还好。] “系统,你带点脑子好吗?这么重的伤,没几天就连个疤都没了,你觉得在现今医学条件下,这可能吗?”白仲放下手里的面具,没好气的说道。 [那你的意思是?] “等伤自然好了,我再借口说要挡伤脸,戴个一年半载面具,然后找个时间宣称说找到一种非常好的去疤药,终于把脸养好了,再把面具摘掉。”白仲说出自己的盘算,“你不是说这个面具看着像铁的,但实际上特别亲肤柔顺,和真实皮肤毫无差别,而且还有防毒气挡紫外线的功能吗?” [是这样的,不过……] 系统显示一顿,接着屏幕变幻,出现了好多个“哈哈哈哈哈哈”。 “系统,你中毒了吗?笑得那么夸张!” [不是啊!我只是想着,你要是戴个一年半载面具,等你把面具摘下来的时候,你的脸会不会因为半边脸晒太阳、半边脸不晒太阳,而变成阴阳脸?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系统,这么嘲笑自己的寄主,真得好吗? ☆、1055.22 嬴政紧赶慢赶,终于在半个月后,带着大军来到了屯留城外。 为了迎接嬴政,军中所有的将领几乎倾巢而出,但嬴政只扫了一眼就发现其中少了一个人,“长平侯呢?她为什么不来迎接寡人?” “回禀大王,长平侯面上有伤,恐面圣时惊搅圣颜,所以……”副将接下来说了什么,嬴政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他脑海里反反复复回荡着“面上有伤”四个字。 赵高!你不是说阿仲伤势无碍吗? 嬴政狠狠的盯了赵高一眼,赵高立刻乖觉的退下。 嬴政当然知道,这种事怪赵高没道理,要怪就要怪那个臭小子,明明让他乖一点听话一点,一切以安全为重,结果还伤得这么重。 哼哼!有本事,你就伤得更重一些,否则……看寡人不neng死你!在床上的那种!这次绝对不让你以什么“身上有伤”而逃掉,反正你不是脸上都有伤了吗? 过了一会儿,赵高悄悄回来告诉嬴政,打听过了,长平侯身体并无大碍,只是脸上留下了疤,所以……伤心欲绝精神不振。 赵高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嬴政,陛下么么哒,现在正是您趁虚而入一举拿下的时候。 嬴政完全没感觉到赵高充满“鼓励”的眼光,因为他的一颗心已经直接飞到白仲身边去了。 脸上有疤、伤心欲绝、精神不振……这三个关键词让嬴政的心跟着一阵一阵的抽疼,阿仲平常最怕疼又最爱美了,可是现在却……被火烧而毁容,她现在该有多可怜啊。 嬴政揉了揉鼻子,糟糕,有些发酸,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流出来。 “这里的事情你让别人处理一下,寡人先去看看长平侯。”嬴政憋着一口气,气乎乎的走了。 白仲身为临时统帅,住的军帐自然是最好的最大的,离主营最近的那顶,因此嬴政没绕两个圈就已经到了白仲帐门口。 一见嬴政的御驾,不好意思,只是御,没有驾,嬴政气急败坏之下,嫌备车太慢,连车都没有坐,直接就甩着两条大长腿就走到白仲帐前。 “参见陛下!”守在白仲帐前几个亲兵模样的人,跪在地上说道。 若是在平时,本着“小心肝的手下,自己也要好好招呼”原则的嬴政,必会拉下面子说几句话,但是今天嘛…… 太过于在意白仲,嬴政连问都没问,就直接掀开帐门走了进去,留下赵高带着侍卫在外间为他守卫。 主帅的军帐自然不是个小单间,而是被人以屏风巧妙的隔成了内外两间,外间处理军中事务,内间则是主帅休憩的场所。 嬴政绕过屏风,看着一身白色亵衣躺在床上的人影,刚想要走过去,就见一个枕头飞了过来,中间还夹杂着一声,“滚!” 委屈又愤怒的声音,让嬴政心里一酸,自动脑补出一个“毁容少年,自暴自弃”的场景。 “阿仲……”嬴政有些局促的站在屏风边,轻轻的叫了一声。 躺在床上的白仲闻声,本能的回过头看了嬴政一眼,但接着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以袖捂着脸将头转了过去。 虽然白仲转头的速度很快,但嬴政依旧看了个分明,白仲雪白的右脸上多了一个巴掌大的红色。 “阿仲……”嬴政大步走到白仲面前,抱着白仲轻轻发抖的身体,抚摸着她的手背,温柔的说道:“阿仲别怕,我在这里。” “你不要管我!让我自己静一静!”白仲发脾气想将嬴政推开,但嬴政反而将白仲抱得更紧了一些。 白仲当然可以用蛮力将嬴政推开,但对方抱得这样紧,白仲害怕将嬴政弄伤,所以……好吧,说实话不矫情,其实是舍不得。 再坚强的人,也会有软弱的时候,而大多数正常人,都是受伤或生病时最软弱,白仲也概莫能外。 “让我不管你,那是不可能的!不过……你可以选择在我怀里静一静!”嬴政抱紧白仲,闻着对方身上好闻而又熟悉的香味,柔声开口说道。 “才不要呢!你抱得我好紧,都透不过气来了,怎么静一静?”白仲委屈的说着,但双手却伸出反抱着嬴政的背,紧紧的抱住,一副唯恐他离开的样子。 察觉到白仲的举动,嬴政在心里微微一笑,继续一下一下抚摸着白仲的后背,用诱哄的口气说道:“乖!阿仲,不怕不怕!我在这里,阿政在这里……” “我不怕……”白仲生气的反驳着,只是气乎乎的反驳里带着几分哭腔。 “好好好!你不怕你不怕!你当然不用怕!因为你的阿政在这里,他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嬴政的话让白仲的鼻子酸酸得,一个没忍住,竟然趴在嬴政怀里哭了起来。 听着白仲的哭声,嬴政也觉得鼻子一阵一阵发酸,可是不行,身为男人,这个时候他不能跟着白仲一起哭,他要勇敢站出来安慰自己的……人。 “阿仲,你还记得你以前说过的话吗?”嬴政开口说道。 “我……我说……说什么?”白仲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答着,同时暗暗在心底发誓,如果是太不靠谱的话,就直接说火把大脑烧坏了,所以自己选择性失忆了。 “你说,若是要跟你在一起,就不能碰别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行……” 嬴政松开白仲,慢慢将她推开,抓住她想要挡住伤口的手,目光直直的看着白仲的右半边脸,认真开口说道:“我愿意!” 听到嬴政的话,正准备将头转到一边的白仲,微微一愣,嘴里发出一声不明意义的,“呃?” 看着白仲蠢萌蠢萌的模样,嬴政伸出手指在白仲脸上轻轻抚摸着,“别动!” “丑!”白仲噘着嘴,本能想要低头,但下巴却被嬴政的手按住。 近距离下,嬴政能很清楚白仲脸上的红印。 红印深深浅浅,从眼角到脸颊上都有,那是一大片结瘢后落下的瘢痕,落在白仲如雪的皮肤上显得分外刺眼。 这些瘢痕就像是与生俱来的胎记,但仔细看,就会发现它不但凹凸不平,而且很多部位的肌肤还发生了扭曲和拉扯的现象。 “呼……哪丑了?”嬴政轻轻摸着白仲脸上的红印。 指尖传来的异样触觉,让嬴政的心一阵一阵的疼。 “你别安慰我了!我知道我丑!”白仲捂着脸,噘着嘴,强忍着泪意说道。 虽然和初被烧伤时,满脸的水泡,严重的地方还会肿胀、流血相比,现在只有一个伤疤在脸上会好看很多,但是还是让她无法接受这么美这么美的自己,将要变成一个丑八怪的事实。 “王贲那么大胆的人,都被我吓到了!”白仲抿着嘴,倔强的说道。 王贲比嬴政先来,他来的时候,白仲脸上的伤还没有好,正好当时自己在换药,结果军医一揭开自己脸上的纱布,白仲就看见王贲脸上见鬼一样的表情。 “真得不……算丑……比我想像的好很多!”嬴政安心的拍了拍胸口,一脸庆幸的说道。 听到白仲脸上被烧伤时,嬴政可是脑补了一团黑乎乎的焦炭和一只香喷喷的烤乳猪,然后没做犹豫的,嬴政发现和焦炭还有烤乳猪相比,还是失去白仲更让他痛心。 或者应该说不是心痛,而是痛得他整个人都失去了痛觉,麻木不仁这个词就很好的形容了他的感觉——反正据赵高说,那几天厨子加了八勺盐,但他硬是尝不出咸味,就叫人把赵高还有厨子拖出去各打了十大板子。 同时掂量了一下白仲的性格,若真是变得焦炭或是烤乳猪,八成这辈子都要失去她,再也见不着她了。 这么一想着,嬴政发现当天的绿豆汤似乎忘放糖了。 为了将来能当一个“有滋有味”的秦王,嬴政火速做了一个决定。 “我怎么可能觉得你丑呢?”比焦炭或是烤乳猪不知道美多少倍啊! “不就是脸上多了一块瘢痕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是成天就喜欢在脸上画东画西嘛,大不了我当你在脸上画了一块红色的脂胭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用嘴堵住阿仲接下来的话。 “最重要的是,我要是觉得你丑,我会同意这辈子只要你一个人嘛!”果然和阿仲在一起就能尝出味道了,小嘴还是那么甜。 “可是你是秦王啊!”白仲看着嬴政,表情有点呆傻,总觉得剧本打开的方向有些不对。 她明明只是想让嬴政忘记她受伤的事,免得嬴政教训自己啊,嬴政怎么忽然一下就脑袋晕……不是,想通了呢? “你是想说孩子吗?其实我想了想……也没有关系啊……不是还有子婴吗?”嬴政看着呆萌呆萌的白仲,笑着在她脸上又亲了一口,这回亲的还是伤口处,“长兄如父,待我百年之后将王位传给子婴也是一样的,反正他也是我养大的……我只要你……” 白仲瞬间愣住了,愣过之后,她又觉得嬴政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奇怪,因为历史上的秦始皇也差不多,都是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根本就没想过后代子孙会怎么样的主。 比历史上,明明已经得病快要死了,还要修阿房宫、修规模浩气的秦陵、尽收天下宝物,在生命最后的时间还要穷奢极欲一把,想要长生不死,所以死也不愿意培养自己儿子的嬴政相比,嬴政这一回已经做得不是那么自私了。 ☆、106 历史上的嬴政,就是这么一个死了也要把整个天下拉下去陪葬的帝王。 而现在,十分自私自利的嬴政同学,正在跟他媳妇说着特别特别温人心的rou麻情话。 “阿……阿政……有一件事,我真是没想到啊……” “什么事没想到?” “没想到你喜欢我,喜欢得那么深!” “呵呵!其实我也没想到!我喜欢你会喜欢的这么深” 嬴政说完,在白仲白皙的额头轻轻一吻,没失去之前并不觉得如何难受,但一旦失去了才知道,原来阿仲不在的时候,人生会变得那么没意思,连吃口菜都尝不出咸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