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大人物在线阅读 - 第38节

第38节

    ☆、第54章 杂酱面

    这天毛妈直接住进了毛毛在商业街的房子,毛爸拍拍儿子的肩:忍忍就过去了。

    毛爸这些年的忍功是愈加精进了。

    毛毛回家跟毛妈一遍遍的解释:“妈哟,你怎么就不相信我呢?我俩真的没什么。”

    毛妈很坚定,恩了声:“年轻人,从没什么到有什么是很快的,你不要让我看不起你。”

    她当然知道没什么,不然怎么会儿子睡外面烟烟睡里面?

    毛妈拍拍儿子肩膀:“加油。”

    三千巷里的街坊邻居都知道了毛妈回来的事,大家在巷子口的油条摊子上碰见,就停下来聊两句,毛妈就特母爱的表示,自己把烟烟当场亲生女儿。

    阿伯就说:“不要女儿啦,烟烟要跟阿毛结婚才行啊!”

    毛妈笑呵呵,当场表示酒席就办在三千巷,流水席三天随便吃。

    “吃什么?”毛毛咬着根烟,穿着夹脚拖出来买早餐,发现他老妈被人包围了。

    老一辈人都捂着嘴笑,就不告诉他。毛妈也不说,拉着儿子要回去。毛毛看了看毛妈手里的东西,对卖油条的说:“来个糯米饭团,里面夹蛋和火腿肠。”

    毛妈莫名其妙:“谁吃?”

    毛毛没回答,拎着豪华版糯米饭团走了。

    阿伯给毛妈科普:“烟烟爱吃咯!”

    毛妈笑得见眉不见眼:“以前没发现,我家毛毛这么会疼媳妇。”

    疼媳妇的毛毛走进冒记,小桌旁坐着一个等早饭的小妹儿。小妹儿一见他进来就笑啦,喊他:“毛哥,为什么我吃了半个月的糯米团子都不会腻呢?”

    毛毛耸耸肩,拎着糯米团子进厨房,拿出糖罐倒了一碟白糖,先把糯米团子用白糖滚了滚,然后才端出去。离烟闪着大眼睛安静地等待她的早晨,猪耳朵凑在她脚边,等烟烟分它一口。

    毛妈一直没跟过来,去阿伯店里聊天了。毛毛吹了记口哨,猪耳朵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烟烟,伏在它主人脚边。离烟啊呜一大口,咬掉了晶莹剔透的糯米团子,小颗粒的白糖粘在她嘴边。这一口真不小,里面的煎蛋和火腿肠一下就露出来了,离烟舔了舔嘴,捏着糯米团子沾了沾碟子里的白糖。她从不知道自己喜欢这种又甜又咸的味道,仿佛开启了新世界大门。

    毛毛抽着烟,抖着脚,一直用眼尾观看这一幕,这是每天清早,他最喜欢的画面。

    为什么?因为你以前是个小胖妞啊!你那时候多会吃啊!rou嘟嘟的闹着要我给你带夜宵,我不肯你还要哭要哭的!你那时候就喜欢吃咸咸的杂酱面配甜豆浆,喜欢吃汉堡配奶昔,喜欢吃完瓜子再咬颗糖……

    “喜欢吃杂酱面吗?”毛毛突然问。

    那边嗷呜嗷呜大口咬糯米,小脸鼓囊囊正在努力咀嚼的小妹儿秀气地捂着嘴:“不怎么爱吃。”

    “为什么?”

    “不好吃。”离烟皱皱眉头。

    她早就过了好吃的年纪,也不关心到底吃了什么。反正食物都是那个味道。不过,这种感觉最近变得很少了,因为在冒记,每一道菜她都觉得好吃,吃得好了,她的心情也变好了不少,她现在都不敢回想自己以前是怎么过来的,每天对着电脑,脑子里是无数的商业机密,加班的时候随便吃两口冷了的三明治,下班回到家,因为不知道要吃什么,所以干脆什么都不吃。

    ***

    厨房里,毛毛在检查冰箱里的东西,然后捏着烟走出来,对离烟说:“我出去一下。”

    还没到饭点,离烟一个人守着店就行,再过一下阿猫阿狗就来了,不会有什么大事。

    离烟啃着早餐,问她毛哥:“我也去吗?”

    毛毛看着她嘴边又是糖粒又是酱油的,笑着摆手。他吹一记口哨,猪耳朵颠儿颠儿地跟上。

    菜场里有一家老字号的面店,专门卖各种面米分制品,毛毛往店里一坐,跟这家店的第二代接班人说:“要一点面,碱面,但不要有碱味,细一点,但不要太细,有弹性的那种,千万不要软趴趴的。”

    面店老板跟毛毛差不多年纪,称呼他一声哥,听到这种要求都要哭了:“哥,您敢不敢再说详细一点?”

    毛毛笑了,摆摆手:“就做杂酱面的那种面条,你看着办吧!”

    不过后面补充:“弄不好老子抽你!”

    老板怔了怔,三千港疯传毛老板最近会笑了,原来是真的啊?艾玛,好渗人啊!

    这边有人在买面条,那边,毛妈拎着早晨回了冒记。离烟正好吃完她的糯米团子,乖乖接过毛妈手里的东西,去厨房拿碗。毛妈被未来媳妇儿伺候得特别舒坦,母爱泛滥地夹了一段油条喂到离烟嘴边。

    离烟啊呜吃掉,蛮不好意思的说:“我吃过早饭了呢。”

    毛妈乐呵呵,能吃是福啊!

    这时阿猫阿狗来了,毛妈等的就是他们俩,她牵过烟烟的小手,吩咐道:“我带烟烟出去转转。”

    阿猫阿狗赶紧伺候老佛爷起驾。

    毛妈其实也没带离烟去哪里,三千巷里面就有她相熟多年的牌搭子,她走两步就到了。本来三缺一的,毛妈来了大家都开心。为什么?因为毛妈总是输牌!

    说来也是心酸,毛妈以前打牌喜欢在旁边放一只招财团子,那时候她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每天赢钱赢到手软,可自从她家团子嫁人以后,毛妈好像用完了这辈子所有的牌运,怎么打都输钱。毛妈一开始真是红了眼,但输着输着她也就习惯了,哎,儿子孝顺,给老娘零花钱从不手软,所以老娘不稀罕这点小钱!

    ***

    毛毛拎着一个小袋子回来,发现店里没女人了。阿猫阿狗指了指方向,说毛妈在那里,带着烟烟。

    猪耳朵先窜出去了,毛毛慢悠悠在后面走着,还没到就听见一阵狂笑,那疯狂程度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毛毛特熟悉这笑声,这表示他老娘赢钱了。再走近一些,就能听见牌搭子各个抱怨:“你怎么又赢了?”

    毛妈伸手收钱,略傲娇:“还打不打?打不打啊!”

    没办法,输了好几年了,总算扬眉吐气啦!

    毛毛走到了门口,看见的是离烟搬了张小板凳坐在毛妈身边,她不会打麻将,只能从毛妈出牌的规律里找游戏规则,时不时毛妈都要喊她:“来,烟烟,给毛妈摸一张好的!”

    离烟也不懂毛妈需要哪张牌,就随便拿一张,可奇怪的是,无论她拿什么,都能给毛妈凑一副好牌。毛毛被她那呆萌呆萌的模样弄得心情大好,进去站在毛妈身后,弯着腰像是在看牌,其实是在跟离烟说话:“懂了没?”

    离烟苦着脸:“有点难。”

    不过小姑娘好学,握拳表示:“给我两天,我一定能学会!”

    毛妈朝牌搭子飞眼儿:瞧,这小两口甜蜜的!

    毛毛替毛妈组了一副牌甩出去,教离烟这里面的玩法,但国粹博大精深,头一次接触麻将的离烟还昏头昏脑。毛毛也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个小妹儿上学时一直是第一名。

    她曾自豪的告诉过他,她一定要每次都是第一名,才值得为此离开最疼爱她的爷爷,独自生活在美国。

    毛毛直起腰来,想拍拍那颗小脑袋,但这里这么多人,他还是忍住了,跟毛妈说:“一会儿记得回来吃饭。”

    毛妈恩了声,吃饭?老娘现在顺风啊,吃什么饭!

    毛毛重新回到冒记,吩咐阿猫阿狗:“今天不开张。”

    阿猫阿狗对看一眼,不开张毛哥你买这么多菜干嘛?

    但他们不敢质疑,利索地关了店门。一早就等在冒记门口的食客们一阵哀嚎:“不会吧?今天?是今天吗?毛老板的大姨妈比平时早了一个礼拜啊!”

    老饕们已经掌握了毛老板翘班的规律,私下里宣称这个规律为毛老板的大姨妈。

    厨房里一阵叮叮当当,不久后传来杂酱的香味,杂酱一般不出现在冒记的菜谱里,所以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吃过这种传说中的美食。

    所谓不是在沉默中死亡就是在沉默中暴*动(作者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食客们为了杂酱面都拼了,全都扑上来敲窗敲门,嚎叫着要吃。但厨房里的男人罔若未闻。

    他烧开一锅水,将特地去买的面条下水氽烫,待水再次煮沸时把面捞出来放在冰水里镇。然后把rou沫下油锅,煸炒一会儿后再下泡水的香菇丁,豆酱是冒记自己做的,装在小陶罐中,一直晾在厨房的窗台上。在冒记做了四年的阿猫阿狗从来都没见他们毛哥打开过陶罐。

    这一天,毛毛打开了那个他亲手封住的陶罐,从里面舀了些赫黑的豆酱,与rou沫香菇炒在一起。

    整个冒记香得不成样子,所有人虽然才吃完早饭不久,但都饥肠辘辘。有人眼里闪着泪花:“阿毛啊,算在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份上,赏一口吃的吧!”

    毛毛眯着眼,往锅里下酒,酒液滴在火里,嘭一下如飞起一条火龙,他的手用力地抓着锅柄,一次次颠锅,让空气和火气都进入酱料之中,融汇一锅最好的杂酱。

    最后,毛毛在案板上切各种丝,他的手很快,几乎不用眼睛看就能准确让每一刀都切在想要的位置。浸泡过的面条格外劲道,被男人的大手轻轻揉过,卷成一团放在碗中,各种丝码放在面条上面,红红绿绿格外好看,炒好的杂酱落在最上头,红黑红黑的,让人格外有食欲。

    在众人不断的嚎叫中,冒记的门开了。毛毛端着两碗面条走出来,眯着眼吐出一个字:“滚!”

    虽然冒记的老板非常没有素质没有礼貌,但被他喂过的食客们全都变成了抖m,时不时都要找上门让毛老板骂一骂,挨了骂就浑身舒坦了。

    众人纷纷让开一条路,毛毛端着两碗冒热气的大碗,藐视了食客们偷偷闻味道的幼稚举动,走进了毛妈打麻将的地方。

    ☆、第55章 哥哥

    香味早就飘了进去,乖乖坐在一旁的招财烟烟吞了吞口水。毛毛走进来,牌桌上立马安静了,大家都看着他手里的碗。

    “妈,吃饭了。”毛毛说。

    毛妈的牌搭子都要哭了,这位爷小时候年年倒数第一还中途辍学跟着阿赞跑江湖时,他们都拍胸口庆幸:还好还好,这不是我儿子。

    可现在,瞧瞧,谁家的儿子有这么孝顺把饭做好了端过来喂娘?妈蛋,人比人气死人哦!

    毛妈一点都不饿,她牌风正旺,推开碗说:“不要烦我,正在关键时刻!”

    毛毛也不强求,只是,蹲下来把另外一只碗放在那颗小蘑菇面前,给她闻了闻味道,问:“想吃吗?”

    离烟此时的表情神cos猪耳朵,就差没有尾巴可以摇一摇。毛毛笑了,轻轻问她:“不说话就是不想吃吗?”

    离烟伸出小手捉住她毛哥的手,糯糯地:“要吃要吃。”

    毛毛在牌桌子地下冲她挤挤眼,做出嘴型:“走吧!”

    离烟就被那一碗炸酱面引走了……

    青石板上偶尔会有小石子,离烟常常绊脚,于是毛毛就习惯圈着她的手腕,领着人走过长长的三千巷。回到冒记后,他说:“你不爱吃只是因为没有吃过好吃的,这个面应该不错,你尝尝。”

    你快尝尝看,还是不是以前的味道。

    离烟拿着筷子把炸酱和面条拌在一起,她的手小,力气也小,偏偏这晚炸酱面下料实在,厚重的手感让她只能勉强拌一下,也不求均匀,就要送入嘴中。

    “我来。”毛毛拿过碗,男人的手把筷子衬得十分瘦小,刚才让离烟束手无策的面条在他手里轻而易举地裹上了酱汁,黄色变成了赫黑色,看着就好吃。

    离烟告诉自己要耐心一定要耐心,终于忍到她毛哥拌好这晚面条。

    “喏,吃吧。”毛毛拉过一张长条凳坐下,一只手臂撑在后颈坐没坐相的看着她。

    冒记门外,所有食客都趴在玻璃窗上,咽着口水无声咆哮:快吃啊烟烟,馋死我啦!

    不久后,冒记就多了一只花脸猫。

    离烟的嘴角都是红黑的酱汁,毛毛知道她爱干净,抽了张纸巾递过去,离烟随手糊了糊,又继续吸面条,毛毛回头瞥了瞥,食客们纷纷鸟兽散,不敢再看。毛毛拿起纸巾,帮小花猫仔细擦了擦嘴,叮嘱她:“慢慢吃,不着急。”

    花脸猫恩恩应着,但速度是一点也没减慢。毛毛就耐心等她把一大碗面都吃完,拿过一杯柠檬水问:“毛哥做的炸酱面好不好吃?”

    离烟脸红红,抱着碗笑得满嘴。

    毛毛点了一根烟:“以后还做给你吃。”

    猪耳朵在离烟旁边摇了半天尾巴愣是没吃到半根面条,听到这句话也蹭到主人脚边:猪耳朵也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