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一脉香在线阅读 - 第92节

第92节

    “无,只得你一人。”

    崔锦又拈来一块云片糕,塞进谢五郎的嘴里,说道:“恒郎一定要吃完,全都是阿锦自己做的,旁人都没有帮忙的,连阿欣也没有。”

    听她提起阿欣,谢五郎说道:“她嫁人了?”

    崔锦说:“是呀,之前与郎主提起过的。我瞧着阿欣年纪也差不多了,恰好阿钰那边又有合适的人选,便索性将阿欣给嫁了。”说着,她抬起眼,直勾勾地看着谢五郎:“前些时日,阿娘与我说洛丰的姑娘跟我一样大的,有些都生了娃娃。”

    谢五郎漫不经心地道:“你想要孩子了?”

    崔锦道:“才不要呢,没名没分生下来便是私生子,以后想抬头做人也难。”

    谢五郎有一丝怒气。

    “我谢恒的孩子又岂会是私生子?你既然要名分,我便给你。过几日你便与我一道回燕阳城。只不过燕阳城不及洛丰,没这么自由,嫁进谢家了束缚也多。本想着让你留在洛丰,天高皇帝远,你即便闹翻了天,我也能护着你。”

    崔锦的手指微微蜷起,握成了拳头。

    她说:“恒郎,我在洛丰如此胡闹,想来你的族人也有所耳闻。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

    谢五郎说:“我喜欢便足矣,有我护着你,他们也欺负不了你,何况……”他失笑道:“以你的性子,又有谁能让你吃亏。”

    崔锦看着他,语气轻快地道:“若是我与五郎的正妻发生了争吵,五郎帮谁?”

    “我会护着你。”

    崔锦缓缓地道:“我明白了。”

    她又笑道:“恒郎再吃一片云片糕吧,阿锦做得可辛苦了。约莫着以后都不想再做了,恒郎吃完这一次下次就不能再吃阿锦亲手做的了。”

    谢五郎说:“既然做得辛苦,那不做便是,让田郎把婆子买了,以后天天给你做。”

    崔锦嗔道:“吃多了也会厌,偶尔吃吃便好了。”

    话是如此,不过谢五郎却当真将崔锦所做的云片糕全都吃光了,食盒里空荡荡,一片也不剩。崔锦让阿墨收了食盒,而后她坐在了谢五郎的怀里。

    “恒郎给阿锦弹琴可好?”

    “听什么?”

    “名扬燕阳的巫曲。”

    “……好。”

    悠扬悦耳的琴声响起,崔锦听得入神。一曲毕,她主动吻上了谢五郎。她狠狠地吻着他,甚至咬破了他的唇瓣,有血腥的味儿传入,她才慢慢地变得温柔。

    谢五郎无奈地道:“阿锦似狼。”

    崔锦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若是狼,便将恒郎叼回窝里,日日夜夜□□你,让你叫天不灵叫地无能!”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菌:啦啦啦啦,明天即将开启新地图啦~~噢耶耶耶~~~话说乃们感觉到了么!阿锦在这场与谢五郎的恋爱里一直处于没安全感的状态,以及把自己放得特别低,所以两年里她从不问谢五郎要不要带她回燕阳城。现在压力来了,于是她就开口了,得到自己想象中的答案后,估摸着也该处理了~~~

    闵恭:哦也哦也,我觉得我有上位的机会了!

    谢五郎:滚粗!

    ☆、第八十七章

    每回郎主与崔氏在屋里头耳鬓厮磨时,他便侯在外头耳听八方。崔氏到底是个姑娘家,她总担心有暗卫瞧着,郎主怕她放不开,每回与她独处时便让暗卫离去,屋外便也只剩他一人。

    阿墨的听觉极佳,只要里头有什么动静,他马上便能察觉。

    而这一回,郎主与崔氏的话他也听进了耳里,先是崔氏提起生娃一事,随后是燕阳城的事情。阿墨心想,估摸着以后不用再来洛丰了。燕阳与洛丰之间不止千里远,郎主时常要耗费上一个月多的时间,就为了与崔氏见上一面。

    思及此,阿墨暗自窃喜。

    郎主与崔氏也算是修得正果了。

    此时,屋里头又传来崔氏的声音,听在他耳里,倒像极了打情骂俏,连他也忍不住红了红耳根子,心中腹诽道:崔氏真真是被郎主宠得无法无天了,这样的话也敢说出来!

    又过了好一会,阿墨算了算时辰。

    以往到了这个时候,崔氏也差不多该离开了。他正要唤人备车的时候,屋里头蓦然传来郎主因为压抑而变得沙哑的声音。

    “退下。”

    阿墨先是一愣,随后反应过来。

    这……这……这崔氏是要留下来过夜了?不过他转眼一想,也觉得理所应当。横竖都要跟着郎主回燕阳了,留下来侍候郎主也是应该的。

    一想到自家郎主今天夜里要破荤了,他就忍不住兴奋,赶忙吩咐了其他人离屋子远一些。

    崔氏是个害羞的,可千万莫要因为外人而扰了郎主的兴致。

    阿墨越想心里头便越是欣慰,歇下前还傻傻地笑了声。次日他醒来的时候,郎主的屋子里静悄悄的,半点动静也没有。

    他不由偷笑了一声。

    想来郎主昨夜折腾了一夜,如今还睡着呢。

    他不禁有些犹豫,若是贸然进去,见到不该见到的,郎主晓得后定会心有不悦。而阿墨正在犹豫的时候,屋里头忽然传出一道不大不小的声响。

    “阿锦。”

    是郎主的声音。

    随后又是郎主的呼唤声:“阿锦?”

    然而,屋里头却久久没有响起崔氏的声音,阿墨怔楞了下。他连忙走进屋里头,一见,登时傻了眼。屋里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崔氏的踪影?

    阿墨急忙唤人在别院寻找,岂料还是没有找着,寻来崔锦身边的三个侍婢,一问,她们全然不知。

    阿墨又傻眼了。

    这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竟然凭空消失了?

    .

    “禀报郎主,卑职寻遍了洛丰,并无崔氏的踪迹。兰城那边也搜过了,也无崔氏的踪影。”

    谢五郎陷入了沉思。

    这两天,他一直在沉思,脑子里有个疑惑,他无论怎么想都想不明白。那一夜明明她还笑靥如花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像是在撒娇一样,甚至还主动地亲吻他。

    之后……之后……

    他忽然有些头疼。

    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谢五郎意识到自己记不太清楚了,只隐约记得那一夜她亲手做了云片糕,两人耳鬓厮磨,随后又喝了点小酒,□□正浓时,他让阿墨退下了。

    之后的事情,他竟然不记得了。

    醒过来后,他躺在榻上,伸手一摸,身边一片冰凉,并无崔锦的气息。他不由蹙眉,天底下有谁敢在他眼皮底下掳走他的女人?

    谢五郎想不出来。

    阿墨忐忑地请示道:“郎主,如今该如何是好?”郎主的女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消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若要深究,在场所有人都有罪。

    谢五郎说:“唤白璎三人过来。”

    他吩咐道:“你们即刻去崔府,将阿锦闺房中仔细检查一遍,看看有何不同。只要有一丁点不一样都要禀报。”

    “是。”

    三人应声离去。

    他踱步到坐地屏风前,慢吞吞地坐下,他的眉头紧紧地蹙起,好像无论如何抚都抚不平。

    他在仔细地回想那一天,从洛丰城外见到的阿锦,马车上笑吟吟的阿锦,回到别院后提出要生孩子的阿锦,还有答应跟他回燕阳的阿锦……

    说实话,阿锦主动提出时,是出乎他的意料。

    他以为阿锦是不愿跟他回去的,所以他一直没有主动提及。而他最初戏耍阿锦时,也完全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倾心于她。

    他原以为这一生都不会有能够让自己倾心的姑娘。

    正因为是巫子与谢家嫡子的缘故,他自小眼光高于顶,周遭的姑娘,即便是贵为公主,也不曾入过自己的眼。

    年少时,王四郎曾经问过他,以后要娶哪家贵女为妻。

    他当时答的是,他谢恒要娶最好的姑娘为妻。

    何为最好?彼时他是觉得相貌要最佳的,家世要最好的,才情也是要最高的,浑身上下都不能挑出一丝一毫毛病的,方能当他谢恒的妻子。

    然而,他却遇上了崔锦。

    要说相貌,从王四郎口中得知,的确是极佳的。而另外两样,她却是没有,家世太低,才情也不算有,连琴也不会弹,甚至还有那么惊骇世俗的想法。

    可偏偏他就倾心于她了,喜欢上一个原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看上的姑娘。

    不过既然喜欢上了,他也不打算拒绝。在谢五郎的认知里,喜欢上一个姑娘,就要给她最适合的。在听了她那一番惊骇世俗的言词后,他便想好了。

    燕阳城不适合她,条条框框只会束缚住她,而洛丰能够让她肆意妄为。

    所以只要她不主动提,他就不带她燕阳城。若是提了,便顺着她的意思。至于在正妻这个问题上,谢五郎倒是没有考虑过崔锦,也非家世的问题,而是她不适合。

    当他的正妻,担子太重,时日一长定会磨平她的棱角,他不愿意看到一个被谢家媳妇的名声磨平棱角的崔锦。

    她若当他的妾,便无需担忧这些问题。

    谢五郎的眉头越蹙越紧。

    他缓缓开口道:“阿墨,她是不是又逃了?”

    阿墨不知道要怎么回答,理智上他更偏向于崔氏被掳走了,但当着一众暗卫与明卫的面前,除非是崔氏自愿的,不然实在说不通。

    他咽了口唾沫,说:“郎主,也许她是被掳走了……”

    谢五郎的眉头松缓开来,他似是在呢喃:“是了,一定是被人掳走了。那么胆大包天的歹人竟敢掳走我的阿锦。若是被我捉到了,我必定日日夜夜□□他们,让他们叫天不灵叫地无能!”

    说到后头,颇有咬牙切齿之意。

    其实阿墨也没明白,如果当真是崔氏算计了郎主,为何要等到这一日?郎主给的可是贵妾之位,多少贵女盼不来的,且郎主这么宠她,即便当真娶了正妻之位,她的地位也是无忧的。何况以郎主挑剔的性子,那么多年才挑了个贵妾,以后会不会娶正妻还是个未知数。有巫子的身份在,族里的人也不会怎样逼迫郎主,到时候郎主若不娶正妻了,她便是唯一的主母。

    这桩事是怎么想怎么划算,怎么崔氏就看不开呢?

    当然,这些话阿墨也不敢当着谢五郎的面说出这些话来。他也不敢说实话,只能配合着谢五郎,暗骂那群歹人。

    白璎等三人很快便回来了。

    阿墨给她们使了个眼色,几人心中都很是惶恐。白璎说道:“回禀郎主,大姑娘屋中并没有少任何东西,与以往没有丝毫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