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你很了解我吗?别再自以为是了!”潇潇仰着头,执拗地盯着林朔,林朔步步逼近,捏住她的下巴,她被迫退后,绊倒在身后的摇椅上,林朔干脆弯下身子,紧紧跟她贴在一起,埋首在她的颈窝,他深深吸了口气,沐浴后的香气蛊惑人心。 她的心跳不自觉加快了,满脑子都是那晚的欢愉情景,而就在她的意志渐渐瓦解之后,林朔把着扶手,居高临下俯视着她,余光扫过角落摔坏的摇椅,森冷地说:“我的东西,不许别人染指。” 直到他离开很久,她依旧躺在摇椅上,发梢滴落的水滑进脖颈,凉透了,瞥见那把摇椅,他的警告,更凉。 十分不确定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他让她深深感到恐惧,更可怕的是每次蹂躏完她的身心之后,都能让她猝不及防地想起那些努力葬在心底的旧事。 当年他们拘在图书馆一隅看书写报告,阳光倾泻在木质书桌上,照着字里行间的淡淡墨香,静到只听得见钢笔在纸页上行走的沙沙声。 潇潇尤其喜欢看林朔沉浸书海的样子,仿佛连他都打着精神食粮的标签,她总是拄着下巴偏头瞧他,阳光勾勒出他硬朗的眉骨,纤长的睫毛泛着太阳赋予的金黄高光,每颤动一下都令她心驰神往。 “看书。”林朔不动声色地提醒她,她仍旧贪婪地欣赏他的轮廓,然后在心中酝酿一个甜蜜的谎言。 “看,我的手指好奇怪呀!”她故意假装肌rou痉挛,飞快抖动手指,成功引起林朔的注意。她娇嗔道:“一定是写了太久的字,它抗议了。” 林朔轻轻捉住她的手,把着躁动不安的手指,覆上自己柔软的唇,手指被绵长的吻降服得很安分,一同被安抚的还有她那颗蠢蠢欲动的心。那一刻,林朔的眸子含着比阳光更暖的炽爱。 时至今日,过往的小甜蜜她都还记得。于是,强烈鲜明的对比之下,她越发惧怕和林朔的每一次交集。 她试图修补坏了的摇椅,也不知是他下手太重还是她太无能,总之摇椅最后依旧以药石罔效的姿态躺在原处,只是早上出门时它竟然蒸发了,究其原因,大概他夜里又回来过,对于厌弃的东西,他处理起来照旧干净利落。 自从成功拉到林朔入伙,黄经理对潇潇的态度好了许多,从起初的呼来喝去变得有几分另眼相待,甚至在部门大会上对她寄予厚望, 而同事们也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她,好像她有朝一日将会扶摇直上摇身变凤凰,言语间还透露出隐隐的巴结。 第三十五章 我想尝尝 事实上,她很想把黄经理目空一切颐指气使的样子当着他的面情景再现一次,也想把同事们背地里对她的议论和嘲笑搬到台面上畅谈一次,可是席旻棠总结了一句话:“我相信以你的教养做不出那种事。”很对,她骨子里寄生的是浓重的安分,而她谨慎维系的安分时常在夜里扎得她无法入眠,她讨厌自己懦弱至此。 又是绣球花开的时节,她喜欢亲手把种子埋进泥土里,然后浇透水,封上薄膜,静静等着一抹嫩绿破土而出。那时候的她是感动的,生的感动,遇见的感动,得偿所愿的感动。只不过这样的情绪,十次里面能实现两三次,因为她本身就不是个能伺弄花草的人,尽管家里在斗南还有一亩三分地。因而这次的花期来的让她无比兴奋,她极爱绣球花,不香不招摇,却团团簇簇得很热闹。 电话响的时候,她正一门心思扑在粉白的花朵上,听出是林朔也并未表现出抗拒,他极为平淡地通知她自己即将驾临,她淡淡唔了一声,挂电话之前鬼使神差地嘱咐道:“路过巷口药店帮我带盒阿司匹林。”口气平常得像是嘱咐马上要回家吃饭的丈夫。 不多时林朔就到了,同来的还有两个搬运工,林朔指挥他们把新摇椅搁在阳台上,给了小费打发他们去了。潇潇坐在窗边,尽收眼底却不发一言,手上依旧拿着剪刀侍弄绣球花,林朔走到窗外,将药放在窗台上,难得的关切:“病了?” 她低头把花枝末端剪成斜口,嘴角噙着淡淡的笑,从他的高度望下去,刘海刚好遮住了眼睑,露出如蝶翼般轻盈的长睫。 “帮我接点水。”她捧起天蓝色的大釉罐递给他,示意他阳台角落里有自来水管。他揪着釉罐的耳朵,灌了七分满,小心翼翼放到窗台上,隔着齐腰的墙壁,肆意欣赏她侍弄花草。 “有打火机吗?” “有。”林朔一时之间不知怎么,有点手忙脚乱,摸遍了身上的口袋才找到打火机,明明每次都放在同一处,今天偏就搞忘了。 精致的打火机在她并不熟练的动作下打出一簇小火苗,慢慢凑近花枝末端刚被剪好的斜口,熏烤出淡淡青烟。 他觉得稀奇:“不会烧死吗?” “我也不知道。”精心烧好每一枝花,倒了两片阿司匹林扔进水里,沉落之前冒起几个小小的气泡,眨眼就不见了,她把花仔细插进釉罐里,天蓝色的罐子搭配粉白的花簇,有种牛仔裤搭配白衬衫的利落。他双手拄着窗台,似是在研究这个新方法,她满意地笑笑:“听说这样能延长花期,也不知道行不行,试试。” “你知道的还挺多。” “电视上说的,还有个美食节目教做西湖醋鱼,后来我试了试,可能手艺不好,都不能吃。”她耸耸肩,在厨艺上她一直都无能为力。 不过就算如此也让林朔觉得惊喜:“你还会做饭?” “不可思议吧,起初我也不信,之后就是真的不信了。” 林朔听着,饶有兴趣,脱口而出:“我想尝尝。” 第三十六章 昨日重现 她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浑身不自在,今天是怎么了?这不是她跟林朔的现状。显然,林朔也意识到此刻的反常,收起调侃的模样,直起身子,窗里窗外,相顾无言。 “我走了,以后别让不三不四的人再上来。”他双手插进裤兜,恢复如常脸色,好似刚才开玩笑的人根本不是他。 “你晚上有应酬吗?” “嗯?”林朔怔了怔,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不露情绪地说:“客观上有。” 她会意地笑笑。 这个四年后的周六下午,两人出现在她家附近的超市,他推着购物车,她在货架间细心挑选,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要挽留他,只知道刚才的言笑晏晏太过熟悉,想要回味久一点。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 for my f**orite songs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it made me **ile. …… 超市里响起卡朋特的歌声,一首《yesterday once more》潇潇早已烂熟于心。 事情要追溯到很久以前,秋风乍起的时候林朔正在打工,每个没课的日子都要外出工作十多个小时,他走时会打电话提醒她去上课,不能因为天凉就赖床,她每次都奉为圣旨,交往之后,她成了全班出勤率最高的学生,而她也愿意饿着肚子等他回到学校再一起吃晚饭。 她不理解林朔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可林朔却甘之如饴地说:“我还要挣大钱养活你呢!”换做其他任何时刻,她都会觉得说话的人好高骛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然而她当时只剩下感动,不管他说什么,她都相信,且深信不疑。 秋雨来的毫无先兆,昆明再次陷入排水欠妥的尴尬,林朔被堵在路上,打电话劝她先去吃饭,不要等了,越是这样,她越要忍着饿等他。终于,她等到了,可是学校食堂却打烊了,肚子虽然空空如也,然而看见林朔出现在校门口,她比吃了大餐还要高兴。 拽着他的胳膊问长问短,也跟他说今天学校里发生的新鲜事,说话间不知是谁的肚子咕咕抗议起来,两人相视一笑,他牵着她的手,踩着落叶和积水绕到学校后面的巷子,卖烧烤的人家在摊位上头挑起一盏昏黄的灯,伴着呛人的烟和火烧的滋滋声,引得人食指大动。 幸好雨停了,老板在露天地下支起桌椅,夜里没有多少行人,只有几个和他们一样的穷学生就着烤串频频举杯,兴许是年轻的力气无处发泄,碰杯的时候格外用力,溅起白色泡沫撒了一桌。 他夹起泛着香味的五花rou放进她的蘸料里,她嫌太肥,怒了努嘴,他只好佯怒命令她全部吃完,其实她在这一刻眼光不经意滑过他清瘦的身量,差点压制不住自己骤然泛起的心疼。 昆明无论是什么季节,外人只知道四季如春,却不知一雨即冬,更不了解极大的昼夜温差,夜风带着雨后特有泥土清香,穿过巷弄的时候似是有只无形的手,把着灯泡,在地面投下摇曳的光。 “好吃吗?”他的手掌下意识磨蹭起只着单衣的手臂,微微缩了缩脖子,眼球浮着几笔血丝,神情极为宠爱。 第三十七章 又重来 说实话,老板的手艺欠佳,难吃的要死,只因林朔又冷又饿,她很怕辜负他,便毫不犹豫地甜甜笑着:“好吃死了。”可能是她说谎的技术炉火纯青,他瞬时高兴得无以复加。 摊子上搁着台老式收音机,常年烟熏火燎,机身早已布满黄黑污垢,电台里放的就是这首《yesterday once more》,也是在那晚,她头一次晚归。 all my best memories e back clearly to me some even make me cry. just like before it's yesterday once more. 所有我最美好的回忆 清晰地浮现眼前 有些甚至让我泪流满面 就像从前一样 昔日又重来 歌声拉她回到当下,唱完最后一段,她也挑好了所有物品,他推着满满一车东西,唇角勾起浅笑。 经过房东太太门外,她正和刚来的几个牌搭子咬耳朵,彼此皆是会心一笑,房东太太对这桩突发事件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 他玩笑道:“你的房东看起来很喜欢你。” 她摇头:“她是喜欢八卦。” 屋子本来没有厨房,房东太太为了出租时抬高价格,自己拉砖砌起矮墙做隔断,也就有了这个半开放式的厨房,潇潇搬进来之后又在矮墙上加了两边通透的柜子,用来存放碗碟和调料。 她像模像样系上围裙对着电脑百度菜谱,林朔挽起袖子立在水池边上认真洗菜。潺潺水声、鼠标点击声,楼下太太们的洗牌声,以及时不时飘上来的几句笑语,都在这个昏黄的傍晚融洽得宛如天衣。 促狭的空间没有给她多少发挥的余地,连转身都怕挤到对方,最终端上桌的除了几个家常菜,就是她口中极为失败的西湖醋鱼,两人在窗边的桌子坐下,窗台上是那瓶粉白绣球花,投影在桌上拉得很长。林朔放下袖子,拿着竹筷忽然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潇潇夹了块鱼腩,细嗅之下酸味有些呛,他盯着她把鱼腩塞进嘴里,随即就皱起了眉头。 电视上说西湖醋鱼要切成公母两片,总共下七刀,开水焯熟,捞起装盘,再用醋、糖、料酒加水淀粉勾芡,芡汁淋在鱼身上,撒姜葱末提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定得用筷子把鱼眼挑出,谓之点睛。 完全按照电视上演示的步骤来做,最后依然跟想象相去甚远,她伸手要端盘子,他赶忙阻止。 “别吃了,太酸。” 他干脆把盘子挪到自己面前,驳回她的提议:“我先尝尝看。” 果然太酸,幸而回味还是甜的,他以前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吃到她的手艺,心里某个地方渐渐放下冰冷的常态,又夹了一大块吃起来。 “不酸吗?”她狐疑地问,难道是自己味觉出了问题? 他没有答话,直接用行动证明,整顿饭基本是被他吃光的。饭后她在厨房里洗碗,隐隐听见他在阳台上打电话推掉晚上的安排,客观上有事不代表主观上也有,大约就是人最灵活的地方。 洗碗水都还没干,她便接到客户的电话,说是相亲对象擅自把时间更到明天,今晚必须要她陪同置办行头,她微微把余光投向林朔,他此时正背对着她。鉴于是老客户介绍来的,她权衡左右,答应了。 第三十八章 奇怪的缘分 “去哪里,我送你。”林朔听见她最后对着电话说了‘好’,在她下逐客令之前识趣地为彼此找了台阶。 她不敢弗了他的好意,他也言出必行把她送到地方,临下车前,她问:“那你呢,去哪儿?”话说出口才觉得不妥,赶紧解释,“我不是想打探你的隐私,你别误会。” 他没有自作多情,拉起手刹,说道:“反正也推掉应酬了,不如回家休息。” 她下了车,弓着身子诚恳地说:“谢谢,再见。”那句‘路上小心’犹豫间还来不及说出口,他已经飞快消失在车流里。 商场人头攒动,琳琅满目的商品足够人挑花眼,潇潇傻傻站在门口等,客户说路上堵车,可能要再等一会儿,潇潇站得双腿发直,决定自己先进去打个头阵,等她来了也能省下好些时间。 逛了将近一个小时,客户还不见踪影,却等来了瓢泼大雨,还是一样毫无预兆的疾风骤雨。 女人天生爱逛街爱购物,有人说女人幼年时要天真,青年时要活泼,中年时要端庄,晚年时要大气,一辈子要可爱,可这是个缺少前提的说法,先敬罗衣后敬人,如若没有好的头面,凭什么吸引别人来关注你的气质,任你性格多可爱,只要没有美丽的外表先声夺人,其他都是空谈。 在爱情中,亦是如此。以前看过一句话,谁敢说一见钟情跟外表无关?速食社会,相亲也讲求效率。很多男人不理解女人为什么要花大量时间金钱在扮装上,事实上,女人这样做除了想取悦男人,更重要的是取悦自己,只有我爱我,才能我爱你。潇潇很享受陪客户做造型购物的过程,女人总能在其中寻找到那个被忽略的自己,那个更美丽更自信的自己。 “喂,倪小姐,不好意思,我老板临时打电话叫我回去加班,真对不住。” 接到客户的电话,潇潇只有体谅,有趣的是她被叫来加班,结果叫她来的人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 路过某家店的橱窗,这一季主打校园风,白衬衫搭配英伦格子短裙,再配上双肩背包,好像一下子就把人打回十七八岁的年纪。她忽然心生感慨,那些年真是单纯,真是可爱,校服衬衣的下摆一定要塞到裤子里,马尾上的蝴蝶结一定不能绑歪,帆布鞋一定要纤尘不染,寄信的时候一定不忘在信封背面写上‘谢谢邮递员叔叔阿姨’,可是现在,谁还写信?连手机都能发电子邮件了,却还舍不得扔掉那年的情书,更舍不得忘掉背着人偷偷看情书的雀跃悸动。 “想起你的年方十八了?” 听见席旻棠的声音,潇潇略微惊讶了,扭头见他也凑在玻璃橱窗前,顿生调侃之心,顺嘴把《霸王别姬》里的台词回了过去:“幸好没有师父剃了我的头发。” “一个人逛商场吗?” “不是,约了个客户,可惜被放鸽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