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景荣双眼一瞪,像看只蠢货的哼道:“本王做事光明磊落,身正不怕影子歪,有什么可介意的。” “是,是,王爷说的是。”掌柜赶紧弯腰低头。 景荣摸了摸下巴,思量道:“本王影子正,小人的心歪,也能把本王的身子看歪了。” 掌柜知趣的不说话了。 景荣恍然道:“这样,你替本王把这些银子换成铜钱,送到本王的府里。”他从银袋里翻出最小的一块银锭,大方的说:“赏你的。” “谢谢王爷,草民马上去办。” 景荣摘下套在右手的口袋,随手一扔,转身前没忘记小声说一句:“还需不需要本王提醒你,必须夜里送,免得被小人看到。” “是,是,王爷提醒的是。” 景荣从柜台施施然走出,歌细黛一动不动的闻着一抹异香逼近,似稍一停留,她的心一颤,顷刻间便散了去。 闲清王的钱财都是这样来的?当真是取之有道。不是道德的道,是道路的道。 “客官,你的女儿红。”店小二见闲清王离开后,才上前。 歌细黛倦倦的站起,变着音色道:“这何止是一盏茶的时间,分明是一壶茶。” 店小二赔笑道歉:“客官对不住了。” 歌细黛随手提起酒壶,转身之际用余光暼了一眼掌柜,见他正埋着头,沉着脸,透着难以言明的狠态,看上去不像善类。 走出酒馆后,歌细黛先是在街上随意的走了走,确认无人跟踪时,便拐进了一个冷清的胡同,急步回府。 本是不想遇到突发事而耽误去找师傅,谁知,却还是撞进了网里。 当歌细黛已经走进胡同深处,忽地察觉到有人在她背后。 准确的说,是风里裹着一抹熟悉的香,冲入了她的鼻端,敲醒了她的嗅觉。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听到脚步声。 歌细黛渐渐的放慢了脚步,直至驻步,提着酒壶的手指隐隐的搓了搓。背后像是猛得竖起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使她顿生出平和的力量。 她在等着他先开口。 除了那凝结着露水的荼蘼花香在鼻间缭绕,只有她越等越不安的心跳。 不必再僵持,她立于原地,先声夺人道:“阁下何不向前一步。” “你为何不转过身来。”是景荣的声音。 “阁下有何请教。”歌细黛半转身,抬起头看他。 景荣慢悠悠的向前半步,迎上她的目光,他看到了她眼神里令人振奋的光辉,像是看透世事般的纯粹,还有着动人心魄的凉意。她的眼神与她的年龄很不符,特别是她的神色,超乎想象的温软,有着柔中带刚的吸引力。 歌细黛不避不让的与他对视,任何少女的羞涩在他的面前表现出来,都会很无趣。 景荣手盘着玉石,含笑道:“小姑娘,你不好好在闺房待着,却扮起男装买酒,心术很成问题,”他话锋一转,一本正经的道:“拿出点什么封住我的嘴吧。” 歌细黛笑笑,敢情是来做生意的。若是连这么小的生意也做,他府中的金山银山倒不足为奇,虽是辛苦些,却是凭本事赚得。 即是能用东西解决,她自然不会吝啬,尽管她故作不知他的身份,他总归也是王爷。 “这壶酒怎样?”她扬了扬酒壶。 景荣摇了摇头,“有酒就要有琴,有琴就要有舞,有舞就要有美人,有美人就要有一轮明月,”他轻撇了下唇,“太过铺张,很亏本,不好。” 歌细黛想了想,小心翼翼的提起荷包,说:“我倒是有一个可爱之物,无聊时能逗乐博一笑,不知阁下可喜欢。” “亮出来瞧瞧。”景荣眯起眼睛打量着荷包,锦纱质料,确定了她达官小姐出身。 歌细黛将老鼠捧在手心,还不等她说话,他喜欢动物的天性被激活了,连同荷包一起拿了去,道:“我笑纳了。” 老鼠发出吱吱的声响,用鼻子拱了拱他的掌心。 歌细黛刚要索回荷包,景荣握拳掩唇轻咳,定睛瞧她,微笑道:“本王要回府了,你不恭送?” 歌细黛一怔,原来他是知道她假寐的?既然如此,她款步后移一步,欠身道:“恭送王爷。” 景容灿然笑着纵身一跃,墙头的藤蔓绿叶只轻轻颤了颤,便恢复如初。 歌细黛尚未回过神,已寻不到他的踪迹 荷包…… 也罢,就算是赠予了老鼠,纪念相伴一场。 如今,老鼠寻到了好归宿。他养那么多种宠物,每种养一只,恰好老鼠先占个名额。 已近傍晚,歌细黛回到府后,歉意的看了一眼焦急的管家,便纵马出府,去城外找师傅了。 谁曾料到,刚到城门口,大雨就倾泻而下。 ☆、第4章 《荣华无量》0004 乌云压境,暴雨铺天盖地的急剧而下,苍穹骤然变暗。 歌细黛勒马立在城门旁,眸色微沉。雨滴极密极硬的砸落于大地,溅起带雨珠的尘土。土中带着雨气,雨中带着土气。 视线像是被一大块灰茫茫的布裹着,天连水,水连地,万物氤氲一片 在远处,一道闪电撕裂般的划破天际。歌细黛提起马缰绳,冲进了雨中。 跟在歌细黛后面的家丁们面面相觑,连忙也追了上去。 雨水刺着肌肤的感觉真好,凉凉的,微疼,那是一种活着的证明。 出城三公里,便拐入进了山。 本是雄浑巍峻的大山,在雨中,显得格外羞涩朦胧。 歌细黛不时的放缓速度看路,要确定山路靠山体的一侧是安全的,没有雨水冲下来的泥流。趁着看路的功夫,等一等家丁们。 沿着一条小溪向大山深处,在一大片野桃花树旁向南,绕过两个山坡后,便能看到一棵古榕树。 古榕树冠幅广展,蔚然成林,遮天蔽日,可容纳近百人在树下乘凉。 这棵树在一处院落里。 上一世,师傅就是在这棵榕树上被雷劈中的。 歌细黛跳下马,伸手拨开挡住院门的繁茂枝叶,叩了叩门,便奔进了院中。 她很怕来晚了。 偌大的院子在树下,树下摆着几张竹椅。 她浑身**的,来不及抖落衣衫上的水珠,便径直走向厅房。 刚迈出数步,她就看到了他。 他一袭艾绿色春衫,黑发随意的飘散着,脸白似雪,唇红似梅,眸黑似子夜,五官明朗,身材修长而壮硕。气度非凡,似山中仙人,高雅而不可触,即是国手丹青也难以描摹他的神姿。 他叫宁潜,碧湖山庄的少庄主,天赋奇才,轻功与剑术天下第一。江湖事多,他常居于山林中,寻得一丝逍遥。却是苦了一群四处寻他的多情少女。 歌细黛见师傅安好,欣喜唤道:“师傅。” 宁潜微微笑,声音轻得像冬风吹皱溪水般的柔,“你是如何知道我在等你。” 歌细黛眨了下左眼,把湿漉漉的酒壶用袖子擦了擦后,向他抛了过去,笑道:“我猜到你没有酒喝了。” 此时,空中一声响雷,惊得她打了个激灵。 宁潜稳稳的接住酒壶,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畅快的喝了一口酒,咂咂品着酒香时,瞧见了她浑身湿透,苗条的曲线毕露,他的神态情不自禁的有些不自然,不禁皱皱眉,道:“来,九儿,跟为师进屋换衣赏。” “他们呢?”歌细黛回头望一眼与她一样**的家丁们。 宁潜伸手朝树上一指,“树叶尽管摘。” 用树叶当衣裳?歌细黛忍住笑,朝着树根旁摆着的三排酒壶,对家丁们说:“生火烧水用,随便拿。” 宁潜挑眉,双眼中笑意盈盈,道:“能被湿衣服泡死的人,你留有何用?” 他有些诧异,她倒是关怀起家丁了,以前的每次,她对家丁们都视若无睹的。 歌细黛想了想,觉得有理,便跟在宁潜后面朝里屋走去。对于死过一次的人,会倍加珍惜生命,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宁潜跨过门槛,回眸一笑,道:“酒不错。” 歌细黛附声道:“是不错,它有一个神奇的功效。” “哦?” “只要你能喝一百年,它能保证你活到一百岁。” 宁潜一怔,侧目瞧她,她一脸认真样。 犹记得两年前,歌中道带着歌细黛去碧湖山庄,提出愿拜宁潜为师。宁潜当时愕然,他虽是在江湖中颇有名望,却从未考虑过收徒,便当即拒绝。 谁知,歌细黛不以为然的道:‘听说宁潜轻功与剑法乃天下第一,实不可信。’ 宁潜从不将虚名薄利放在眼里,倒是不甘被乳臭未干的小女孩轻视,他笑说:‘事实上,但凡懂轻功与剑法的名流,无人对我的‘天下第一’怀疑过。’ 歌细黛跟着笑笑,道:‘天下本来是没有什么天下第一的,不如你的人多了,你才成了天下第一。’话锋一转,她接着说:‘你害怕收我为徒,是担心我的悟性高,抢了你的天下第一?’ 宁潜怔了怔,发现她有趣,便决定收了比他小九岁的徒弟,同时,为她起了个名,唤作九儿。 想起两年前,收她为徒的决定,宁潜只觉庆幸,庆幸给了她一个特殊的死法:被很多女子嫉妒而死。 宁潜拿出几件衣裳搭在椅背上,轻捻出一个字:“换。” 他的声音一直很清柔好听,歌细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模样,湿衣裳都紧贴在身上,很不雅观,尽管此时才十岁,而她已懂得女子该有的矜持,便下意识的转个身背对着他,等他出去。 宁潜刚要走,却见她转身,他顺势看去,瞧见了她冻得瑟瑟发抖。心道:傻九儿,雨天还来送酒。 歌细黛见等不走他,便扭头道:“我娘说……” “什么?”宁潜的心猛得一颤,他迎上的,分明是五分清丽五分艳丽的眼眸,带着若有若无的迷惑。可他不得不清楚的意识到,她只是十岁。 “我娘说,女子换衣服时,男子要回避。”歌细黛未注意到宁潜神情中的暗光流动。 宁潜信手拿起一件外袍,向她一掷,披在了她的肩上,便逗她道:“这里哪有什么男子女子,只有师傅与九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