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霍克一怔,猛然从椅上站起,快步出去迎接。 只见一个修长身体的少年披着一头黑发,正穿过门洞走出来,看到自己时,突地露齿一笑,那自然而然的笑容,突然就晃花了霍克的眼。 大草原上吹来的风么? 真的很像! 72 郊游 01 眼前的少年,披着一头齐肩的黑发,也不知是谁的手艺,在他额间单独梳了两缕出来,用兽皮系住,垂在额头两侧,倒有点像画册上的精灵,有一种出尘的味道。看着他走过来,霍克第一次注意到,他的眉色漆黑,像是用最黑的碳笔描成,上面再涂以最亮的清漆,像两把长剑的样子,斜飞没入鬓间,实在很英武。眉下的眼睛,像不带一丝杂质的两个深潭,认真看时,好像会所人的全副注意力都吸引进去。这是他脸上最出采的部份,带着狡黠,含着笑意,又有些古灵精怪,更有着无尽的智慧之光。 原来,这少年竟是长得这般出众的!虽然仍是一身简单的布衣,却掩盖不住过人的光华。 更不要说他脸上带着的那种笑容,有点懒洋洋的,古灵精怪之中带着无比的真诚,阳光洒在他脸上,整个笑容都在闪闪生辉,自有一股亲和的魔力。 “嗨!”徐铮远远的就扬手。霍克看到他手里拿着两串用木枝穿着的水果,五花八门的品种还不少,自己至少认得四样,上面浇着亮晶晶的糖汁,糖上还沾有许多细碎的白色的碎屑,这个倒是认不出来。 “徐铮殿下早安!”霍克道。 “早什么安?早饭都吃过很久了。”徐铮皱眉,道:“还有,别殿下来殿下去的,累不累?你不累,我累。拜托你不要时不时提醒我们两个的身份好不好,当王子很累的,难道说你没感觉出来?” 完全与众不同的反应……霍克有些不知如何应对。以傲慢轻视的态度对人习惯了,现在想换个态度相交,却完全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见牛郎的注意力在自己手上,徐铮笑道:“才试做出来的。锡安版冰糖葫芦,尝尝。” 不由分说,一人手里塞了一串。 瞪着手里的东西,霍克倒是知道肯定无毒,但他可无法做到徐铮这么随意。也不知道该不该当着徐铮的面吃东西,倒发了半天的呆。 牛郎用两指捏着所谓的冰糖葫芦,发现自己手大,这东西细小而精致,捏着它很是费劲。 “什么叫冰糖葫芦?” “冰糖葫芦啊,就是用水果切成块,上面浇上熬制好的冰糖,用签子串起来就可以吃了。吃的时候水果酸甜可口。外面的冰糖酥脆甜香,嚼的时候还有一股粘牙的绵劲,口齿生香,很是不错。原制法是用山楂,可我找不到这种水果,只好用其它的水果代替。不过也无所谓。反正冰糖葫芦有很多种口味,只是做不出最原本的口味来,未免有点遗憾。嘿嘿,它制作出来了。就是萤火虫里三大签穿小吃的镇店食品之一。” 看牛郎还在瞪手里的冰糖葫芦,徐铮催促:“看什么?试试啊,我试过了,很好吃。最热的时候过了,天气在逐渐转凉。先试做出来,打算冬天的时候在小吃店里卖。呵呵,冬天吃这个。很过瘾的。” 霍克瞪着手里的东西,最终还是拉不下脸,便把手里的这串尝给了牛郎。 牛郎嘴大,一串塞进去,一闭嘴就去掉半串,连木枝也不小心咬断了。小心翼翼地把断掉的木头拔出来,才嚼了几下,脸上就已经动容,道:“真好吃!你制作的?香、甜、酸、脆,好多种感觉。” 徐铮笑道:“我出的主意,麦卡找的水果,小初切的,安格尔削的木签,法鲁尔熬的糖汁,上面的碎雪一样的东西是椰蓉,露西娜阿姨做的。好吃吧?” “好吃!”牛郎忙不迭点头,一划拉,又去掉半串,这次倒没有咬断木签,一边嚼着,又道:“不够甜,好像糖少了点儿。” “呵呵,爱吃糖的牛头。”徐铮呵呵笑,道:“这话你应该去向小初说,凡是沾糖的东西,他都说太甜。” 再一次肯定徐铮对牛郎当真没有半点偏见,和他相处,比自己和牛郎在一起都更自然。霍克心中大奇,道:“徐铮……” “别殿下。” 霍克尴尬的一笑,道:“来找我什么事?” 徐铮笑眯眯的道:“没事,找你玩,行不行?” 霍克大诧,很奇怪的理由…… “又不一定非要有正事才能找你。人生就那么短短百年,除了正事以外,还有许多有乐趣的事情可以作。”徐铮伸过头,兴致勃勃的道:“比如说,郊游。” “郊游?”不由自主的在脑里浮起出一个景象:一堆皇亲国戚,赶着马车,带着野餐篮,前面卫兵开道,后面骑士相随,顶着烈日去爬山。然后屁股底下坐着科比兽排出的粪便滋养的草,鼻端闻着那种‘神奇’的味道,说不定还要让小石头子扎着敏感的屁股,一群人正经八百的端着开会似的表情吃东西喝酒,时不时还要眺望远方,一脸满脸感概的发表赞叹:“啊!河山多么壮丽!土地多么肥沃!疆界多么宽广!我要为了它,努力奋斗终生!”旁边是贵妇和仕女低声八卦,像无数只小蜜蜂,织出背景音,最后形成低俗的合唱。 徐铮王子居然还有这种恶趣味?霍克控制不住的露出奇怪的表情。怪人喜欢怪事,更喜欢做怪事,果然是这样。 “你不喜欢?”徐铮不解的问,郊游呢,感受阳光和大自然,多好的一件事。居然有人不喜欢,真是奇了怪了。 “……喜欢。”霍克道。天知道他有多厌恶这种变相的社交方式。只是,徐铮喜欢,他又想和徐铮交上朋友,就只能喜欢了…… “那就好!”徐铮大喜:“我这就是来邀请你,参加我们今天的郊游。” “我们?” “对。”徐铮眉开眼笑的道:“我把朋友全叫上了,一大帮子人!人多才热闹!为了今天的郊游,萤火虫和原野酒馆歇业一天。布鲁斯都沾上了好处,戴恩叔叔放他一天的假,不必累死累活的去当他的大王子。当然,这也就意味着戴恩叔叔自己必须干更多的活。因为连雷克斯爷爷也跟着来了。可怜的戴恩叔叔,当国王确实是一件恶心到极点的事。累死累活的还没啥好处,烦死人了,请我做我都不做!” 更加奇怪的理论,霍克吃惊的看着徐铮,这人究竟还要说出些什么怪话来? 徐铮停了停。又道:“承安最热的时候正在逐渐过去,今天天气出奇的比较凉快,大家在城里闷得久了,正好出去散散心。此时不去,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择日不如撞日,要慢慢计划拖到真正的凉快的时候梅雨季节也就到了,我听露西娜阿姨说,到时候虽然帝都虽然无雨。但天色总是阴沉的,完全不适合出去。所以,就是今天!” “老陛下也跟着来了?到底有多少人?”霍克张口结舌的问。徐铮是怪人做怪事倒也罢了,老陛下居然也跟着在里面掺和?!而且听那口气,布鲁斯也在,这位大王子不是号称沉着稳重地吗?也让拖下水了…… 徐铮掰着手指头数:“班得瑞一家,大小成员外带店员全体到齐;萤火虫全体成员出动;三个五阶酿造师;噜噜一家大小;塞缪斯一家除开戴恩叔叔;修斯大叔和蒂娜,还有他的角马临时车队;安格尔和露琪,再加你们,哇哈哈!人多得很!男妇老少全有。本想连加西亚老师和弗瑞斯特老师都叫上的。但他们有课,不像我可以逃学,嘿嘿嘿!”徐铮得意的笑。 霍克很是吃惊,一帮人里有平民有贵族,竟然能和谐的聚到一起?另外,这人逃学去郊游……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干过这种没品的事。 沉吟了一下,道:“好。谢谢你的邀请,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需要准备什么?” 徐铮一怔,“出去玩还要准备什么?带上自己的身体,带上游玩的心情,对了,还得带上一张好吃的嘴,就行了。” 这说法有趣,牛郎呵呵地在霍克背后笑,听起来和在维吉尔时那种沉闷的郊游完全不一样。 “不过……”徐铮上下打量霍克,窃笑:“我们是去郊游,不是去慰问乡民,你穿着这身礼服,顶着高贵的王子金冠,只怕是不合适。而且行走也不舒服。” “那我穿什么?”自记事以来,除了这身正服,还真没穿过别的东西。 徐铮嘻嘻一笑:“早替你想到了。” 虚空里伸手一探,已经拿着一套衣服在手里。 空间魔法!而且是感觉不到魔法波动的魔法!霍克止不住脸色大变,更加感觉徐铮神秘莫测。 “你还是魔法师?!”牛郎又惊又喜地叫道。没办法,天生学不会魔法的牛头人对魔法师永远崇拜得五体投地。兽人的萨满祭祀地技能都有一半是通灵而来的,不像魔法师,完全是自学自练。 徐铮干笑:“一半一半吧。”天知道,他现在连火球都发不出来,只能聚出一个姆指大小的火弹来玩。 “来,换上。这是我从布鲁斯那里抢来的,他的体型和你差不多,应该没问题。” 霍克压抑着心里震惊,去换了平民衣裳出来。 徐铮看了他一眼,就笑道:“果然真正的王子就是王子,一身平民衣裳也掩不住毕露的锋芒。霍克你真是生了副好相貌,穿着平民衣裳也是俊得很啊!” 听不出是褒是贬,身上的平民布衣让霍克浑身不自在。但奇怪的是,穿着走了几步后,又跟着徐铮走出自己的居处,竟感觉一身布衣轻薄柔软,倒是相当的舒适。实话实说,确实要比穿着硬梆梆的王子正服要舒服得多了。 出得门来,只见外面一溜停着十五辆角马车,其中六辆样子稀奇古怪的,不知道装的是什么,另九辆上面装满了人,男女老少平民贵族都有,全穿着布衣,看着自己。 徐铮的专用坐骑,叫做噜噜的那只魔兽蹲伏在地上,半眯着眼享受阳光。在它旁边,地上趴着一只火系炽焰蜥蜴,霍克认得,是光头青年约克的魔兽伙半。在它的旁边,又趴着一只雷系的雷豹,似乎还是幼年的样子,倒已经能看出未来的爆发力量。这三种品种完全不同的魔兽呆在一起,居然和谐得很,都一副懒洋洋的享受阳光的惬意表情。不同种类的魔兽与魔兽之间还能这样的?霍克很是吃惊。 无意间一抬头,霍克更加大吃一惊,天空中竟然还有两只风系翼翅虎,正展着双翼在天空滑翔,低空掠过时,背上传来清脆欢快的笑声,塞缪斯家的玛雅公主和塞迪小王子,一人骑了一只,在上面开心得放声欢笑。 又见风系翼翅虎,而且是三只,震惊得霍克都有些麻木了,忍不住的怀疑,这种魔兽究竟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确实不可训服,要不然,为啥偏偏锡安出现了这么多只? 是自己不知道,还是世界真奇妙,连魔兽也知道郊游了? 又一转头,那日比斗的四个青年男女都在,看到自己,叫做露琪的少女和两个孪生兄弟弓箭手立即调开了目光,光头的青年却是对自己憨厚的一笑,然后挥手高叫:“喂,牛头,到这里来,跟我一起坐。” 心里好一阵郁闷,自从徐铮这一伙人出现以事,自己受欢迎和关注的程度,就始终不如一个牛头人。 脸上不爽,却又发作不得,任徐铮把自己带到一辆马车前,爬上去时,才看到上面坐着布鲁斯和三王子福伦。两人都对自己礼貌的一笑,生疏而有礼,让霍克难以自制的就拿徐铮热情而没有距离的笑容和他们相比。 结论,牛郎半点也没有说错,徐铮就是是不同的。 徐铮紧跟其后爬了上来,还在霍克背后推了一把,将霍克按到坐位上,才欢声叫道:“修斯大叔,请快快扬起你手里的鞭哎,出发~噜噜,带着你的朋友,前面滴开路~大伙儿一起逍遥快活去!目标:锡安郊外。目的:吃喝玩乐!呀哈哈哈!阳光,青草,微风,还有大自然,俺们来了!” 一通泼皮般的乱叫乱嚷,让所有人都大笑起来,霍克忍了两下没忍住,也在嘴边露出个笑容。 好像和以前的郊游不一样啊,应该——很有趣! 73 郊游 02 史上最牛叉的郊游队伍往城外开去,皇家贵族和平民史无前例的被徐铮召集到一起,没有卫兵和骑士前呼后拥,却有角马车足足十五辆,像个小型车队的规模。再由五只魔兽开道,其中三只更是拉风的风系翼翅虎,浩浩荡荡向锡安城外开去。 守城的卫兵早得了通知,连盘查都没有就放出城去。好在徐铮力求低调,出城的时候化整为零,十五辆角马车分次出去,再叫三只翼翅虎飞高点,自行去城外等待,如若不然,有三只这么显赫的标志,全城都知道马车上面是些什么人,会引起不必要的哄动。 出得城来,离城远些了,这才化零为整,继续向前开走。 霍克曾问起目标在哪,徐铮的回答很无赖,居然说既然是出来郊游,当然是走到哪就算哪,享受的,就是这个出游的过程。 起初霍克很受不了这个回答,因为做事的无目的性,完全违背霍克的人生理念。但随着继续往前走,霍克忽然意识到徐铮一脸嘻笑着说出来的话竟然很有道理。把这次的郊游和以前在维吉尔的郊游相比,就能立即感觉两者的不同来。 在维吉尔,郊游是有目的性的,总是要先选好一个地方,直奔目的而去。而跟着徐铮,整个过程是散漫的,走走停停,看山、看石、看花、看树、看天、看云、看天空、看阳光洒落,说不出的轻松惬意。 走着走着,忽然就会停下来,徐铮一阵风跳下车冲出去,或是爬树,或是摘花。有时候连青草都拔一大把,兴奋的拿回车上来献宝。他那群朋友当然不用说,连玛雅和塞迪这时都会从翼翅虎背上跳下来,跟着徐铮一起去折腾。队伍里他们两个,再加萤火虫店里的麦卡和小邦加。一共四个小孩,跟在徐铮屁股后头,都乐疯了。 现在,徐铮正在用细绳仔细的把自己拔的一把青草系起来,悬在角马车地横梁上。看着徐铮的一双手掌被草汁弄得绿油油的,布鲁斯问道:“这么脏,采回来做什么?塞缪斯城堡外多的是,也没见你采过。” 徐铮嗤鼻。道:“那是不同的,野外的草有塞缪斯城堡外的那些草没有的阳光的味道。不信你闻闻。我带回去,晚上挂在床边。” 三个王子都将信将疑的伸鼻过去,也不知道是因为徐铮这样说了后才生出的感觉,当真觉得闻起来有种清新温暖的阳光味道。福伦当下就分了一半来自己留着。 布鲁斯笑道:“你就是怪事多。” 徐铮嘿嘿得意的一笑,又大叫大嚷地催修斯继续前行。而修斯大叔对徐铮又是无比的纵容。和卡洛两人肩并肩坐着喝酒,听到徐铮毫无章法的大喊大叫,和卡洛相视一笑,继续驱着马车前行。 霍克背倚着坐椅。鼻端若有似无的有一阵没一阵飘来徐铮所说的那种阳光的味道,忽然就感觉这次郊游,真得很与众不同。 并不是因为角马车经过徐铮改良,坐起来丝毫不颠簸,让人感觉很舒服;也不是因为手中杯子的葡萄酒泛着深红玫瑰的色泽,幽香深远,味道好得让人叹息;也不是因为车上小桌子上摆放的所谓的小吃的食物的味道特别好,好得让人不顾形象的大吃。 而是突然之间,霍克觉得阳光很好,所括细碎的光斑洒在地面织成的杂乱的画案都很好看;微风吹在身上很舒服,很有点徐铮所说的那种阳光的味道;小孩的尖叫大笑时不时会传过来,周围的角马车上的交谈低语也会传过来,偶尔爆发一阵子轻笑。这些所有的东西组合到一起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种会让人快乐的元素。 恍然间,霍克就明白了: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心境的不同,身边的人不同。 人不同,他们和维吉尔的那些出游贵族所抱的目的从根本上就不同,维吉尔的郊游,是变相的社交,人人都想以郊游为手段,沾上点故,攀上点亲,为自己的权利之路铺石筑路。这种人,是低俗的,乏味的,无聊的。 心境不同,维吉尔的人是为了郊游而郊游,徐铮这帮子,就只是单纯郊游,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但正是因为这个简单,一切都变得不同了。乏味的社交突然变成了丰富有趣的经历,让霍克对徐铮的话有了深一层的了解:目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过程,在整个过程中,去发掘快乐,然后,很容易的,你就快乐了! 感悟到这一点,霍克不由自主的更加放松,居然也可以用有趣的心情去看三只翼翅虎飞飞行行,高兴就飞就飞,高兴用走的就用走的方式,自在随意。去看大小班比试用箭射树叶,看谁射下来的多,输了的就洗对方一个月的内裤。他甚至觉洗内裤这种荒谬的赌斗好像也不是太奇怪。再去看约克和牛郎,自说自话,两人的话题风马牛不相及,却竟然谈得很投机。他注意到约克的光头在阳光下出奇的晶亮,比魔法师手杖的水晶亮度还高,而牛郎的尾巴在屁股后头一直甩,划出许多欢快的圈。到最后,连露琪时不时暴出来的毒语听起来都像天籁一般。 原来,心境不同了,所感觉到的一切就不同了。 霍克正在感觉自己的年龄正在迅速变小,看到麦卡追在一只惊慌的松鼠后大笑不止的样子,他居然也很想去试试。这种感觉对霍克来说很陌生,陌生得让他有点恐慌,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又走了阵,离城更加远了,角马车速度虽然不快,倒也不慢,估摸一算,至少离开城市已经有二三十里。 离锡安越远,就越是远离繁华,眼前的道路两边都是耕地,越往前走,越能看到承安的平民在地里耕作的景象。 一行人在内,包括徐铮自己,恐怕都没有看到过这种在地里耕种的场景,不由得慢下了马车,都从车上望出去,看着农人在地里劳动。 此时已近正午,阳光慢慢变得有些毒辣,地里辛勤劳动的农人仍然很多,男人们大多光着上身,露出一身被晒得黑黝黝的皮肤,女人们当然不能学那样,只很有承安地方色彩在颈间系着一块手织的布巾,用来吸汗并阻止汗水往下流。 雷克斯、老邦加等人乘坐的马车驶过来,停在徐铮四人的旁边,雷克斯叹道:“很久没有看到这样耕种的画面了。托徐铮的福,再次看到,仍然觉得很震憾,勾起人很多回忆。” 伸手一指平民们正在往土壤里埋下的种子,雷克斯道:“他们种下的是承安播种最广泛的粮食,叫做褐麦。它产量低,成熟的时间比较快,一年最多可以播种和收割四次。收割后,经过初处理去掉外面坚硬的外壳后的麦粒呈浅褐色,褐麦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然后再经磨坊粗磨,制成粗麦粉,就可以制作平民常吃的粗面包。再经一次粗磨,两次细筛细磨,还要经过一次窖藏,才能成为上等的细麦粉,做成精致的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