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天国星坠VS战斗续行
在这样的即死能量之下,王哈桑的固有结界瞬间膨胀,不过碍于结界实在是有点坚固,膨胀了许久之后又快速的收缩了回来, 至于结界内的场景?早已面目全非,类似土地一般的地表化为了灰尘和沙粒,在周围不被波及到的地表也已经被不知名的黑色火焰侵蚀着, 而天空之上,或许在刚刚进来之时的黑暗被称为恐怖的话,那现在的情况大概就是狰狞吧! 没有什么原因,现在的天空正在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形状扭曲着,一圈圈的漂浮在上空,造成这一结果的罪魁祸首自然就是白和王哈桑了, 而现场最让人苦笑不已也是他们两个,虽然结界之中早已灰飞烟灭,但这两人的情况却丝毫不同, 王哈桑的身体被一击长枪刺穿,到现在白的哪把长枪也还插在王哈桑的眼窝中,额正确的说应该是骷髅面具的眼窝中, 黑色的披风和铠甲已经破破烂烂的了,身上的巨盾也被碎成了两半,虽然外表似乎没什么影响,但呼吸的频率却出卖了王哈桑,气喘如牛的频率一直在持续着, 最可笑的还是那骷髅面具,你简直无法想象一个人为了不让别人看见自己真面目时,不惜自己全身上下受尽伤痕,也要用仅剩的魔力重新恢复面具套在自己脸上,而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至于罪魁祸首还是白,为了目睹真容,白可是不惜把贯穿即死之枪的目标放在了王哈桑的面具上,而不是心脏或是身体这种能造成大范围消耗的地方,能做到这一点的,也只有白这种无聊的人了, 王哈桑的伤痕是如此,在反观白呢?这货居然毫无损失的站着,注意是毫无损伤,连衣服都不破的那种,似乎还比以前的新了不少, 其实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就抑制力的不死性,所谓的不死其实不是那种打了个半残在慢慢恢复的那种,白的这种是死了再复活的, 在王哈桑使出死告天使时,白还记得自己临死前的那一幕, 一把剑,巨剑,朝自己的头顶斩下,剑上缠绕着自己从未见过的死亡之力,在这股死亡之力下,白没有任何反抗之力的死去了, 可特么离奇的是,自己明明处于死亡状态却突然被被一股强制的力量复活了过来,而且所谓的复活还是装备全部重置的那种,所以白的衣服现在还很新, “呵呵……这种趣味,简直无语,不过,现在该如何是好!即死根本无法分出胜负!”王哈桑把自己眼窝中的白银长枪拔下,语气无奈的说道, “所谓胜负,既然我们一方还没有死,那你不妨再接我一招试试!”白很无耻的说道, 因为自己是不死的,而王哈桑又不是,那不如再无耻的比试一下,反正自己又不亏, 王哈桑现在感觉自己很是憋屈,你说现在是怎么回事啊?原本所谓的不死性还以为是打不死,慢慢耗的那种,最后比一下状态谁好谁就赢的那种, 可现在呢?瓦特!什么不死不好,偏偏是这种带无限复活的,这不是bug吗?自己放一个大招,人是死了,但是呢?人家又完好无损的复活,而且是精神魔力全部刷新的, “…………” “你真的很有趣,吾见过无数的英雄枭雄,从来没见过像你这般……算了!” “就让我来领教领教最古之人的最后一击,来吧!”王哈桑用巨剑缓缓撑起了自己残破的身体,朝白大声厉吼道“战吧!” 虽然吼的气势很足,但王哈桑却丝毫不敢大意,刚才那强大的攻击就是证明,自己真的有可能会被接下来的一击打出即死! 随着王哈桑的声音,周围的死气缓缓朝王哈桑的身体靠近,形成了一圈又一圈的保护屏障,原本王哈桑是想要跟白再来一次绝招的对大,从而彼此消耗掉伤害, 不过十分无奈的是,自己已经没那个力气了,也没那个魔力了,只能采取防御被动吃大的策略了, 几十层,几百层的死气紧紧把王哈桑笼罩在其中,王哈桑在里面似乎是特别的安全, 但也仅仅是似乎,王哈桑本人可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安全感和把握挡掉白的一记大招,心念一动,王哈桑身边又出现了一层白色的透明薄膜, 这不是什么东西,这是王哈桑的独有技能,气息遮断,在潜行时会有一层类似保护气的东西漂浮在自己身边,起到潜行遮挡视线的作用, 但王哈桑把这个无卵用的技能用出来保护自己,可见其压力有多么巨大了, “天国星坠!!!” 见王哈桑已经防御完毕,白也直接催动了自己全身的魔力,十分赖皮的说,白自己其实已经算作弊了, 王哈桑的魔力已经用尽,可白为什么没用尽,额,很简单,刚才早就说过,王哈桑不是不死的,而白是不死的,王哈桑的伤势还残留在身体上,而白呢?死过一次后早已刷新,魔力血条等等重新恢复,所以白是十分赖皮的, 白知道死气是王哈桑的长处,当然也知道光明力量是王哈桑致命伤,这次的大招自然是白临时想的, 散发的白光从白的身上溢出,缓缓形成一道光束直冲天际, 暗黑的结界中和刚才的贯穿即死之枪和死告天使所造成的伤害一样,漆黑的空间再次变得茫白起来, 光束冲到天际之时缓缓凝聚起来,形成一个白色的星团,虽然看似软弱无力,但周围的魔力波动却十分可怕,随便一碰就会消散, “天国星坠!!!” 一声喊道,天空中光团直接陨落,如同天外的流星陨落一般,带着摧枯拉朽之势朝王哈桑的死气护盾袭去! “轰!轰!轰!” 响彻天地的爆炸声响起,紫色死气护盾在这团白光之下缓缓击破,朝王哈桑所在的中央位置直奔,丝毫没有停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