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里奥加耶戈斯
这是南美大陆,这是印第安人的故乡,这也是古老文明印加帝国的所在地。这里有世界上最大的平原亚马孙平原,有最大的高原巴西高原,有最长的山脉安第斯山脉,还有海拔最高的淡水湖的的喀喀湖,最荒芜的沙漠阿塔卡马沙漠。这里还有最丰富的足球文化,最热情的桑巴舞。 这就是南美,就是王华脚下的这片土地。王华说服左一航前往的地方正是南美将来的城市里奥加耶戈斯,因为他有一个很好的计划,很妙的计划。自从得知水湖部落告密后就开始有了这个想法,所以才会主动选择前往麦哲伦海峡,才会降低身份,说服左一航帮他。 这个计划就和他所在的里奥加耶戈斯有关。 里奥加耶戈斯是阿根廷南部大西洋海港,也是圣克鲁斯省的首府,就坐落在加耶戈斯河的入海口。北距布宜诺斯艾利斯2,636公里,南距麦哲伦海峡约160公里,是阿根廷南部最重要的城市,也是前往南极考察的重要中转站之一。 1525年,西班牙探险家霍弗雷·德·洛亚伊萨第一个发现了加耶戈斯河,当时河流被命名为圣伊德尔方索河。1535年,西蒙·德·阿尔卡萨瓦第一个将这条河流命名为加耶戈斯河。但直到1885年这里才出现了第一批定居者,而且这批定居者是因为阿根廷的海军基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后1920年后才真正成为一个城市,并于1957年成为圣克鲁斯省的首府。 由此可以得知,里奥加耶戈斯的地理位置是多么的重要,和智利的蓬塔阿雷纳斯一东一西,管控着整个麦哲伦海峡,正是麦哲伦海峡上最璀璨的双剑,正所谓双剑合璧,海峡无敌。 所以,华人的下一步目标就是把这里发展成为一个城市,这也是王华现在来到这个这里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想把这个计划提前,这也是左一航会同意的一点原因。 里奥加耶戈斯处在加耶戈斯河入海口的南岸,说是加耶戈斯河的入海口,其实是一个港湾,宽5公里,长达40公里,而南边有一个突出的部位,就在加耶戈斯河的入海口的中段,就是将来里奥加耶戈斯的所在地,才是它具备成为天然海港城市的极佳的地理条件,一面靠陆三面临海,处在河流入海处,将来很容易修建起大型的码头,比起南京市更适合成为一个中转站。 王华他们的船就停留在这个突出部位,不过,因为此地目前还是一片荒芜,处在原始状态,海面上还有些岩石暗礁,他们把船停靠在岸边着实费了不少的力气。 他们这行人共有19人,包括左一航的12人,方克欧的5人和王华两人,其中华人只有10人,印第安人是9人。原本还有一个印第安人,被方克欧安排回去报告信息。 等船靠岸,左一航立即安排人出去探查情况,虽然现在的里奥加耶戈斯一片荒芜,按照历史记录也还没有人来此定居,但是这里早被西班牙人发现,说不定会有人出现。因为,他们都穿越到了此地,按照亚马逊蝴蝶的原理,发生什么改变也可能。 这个突出部位只有西面、西北面、西南面才和大陆接壤,王华和李豪放两人选择的是西南方向。 因为此地靠近海岸,是岩石地形,是个不毛之地,寸草不生,偶尔可能看到些野草顽强地长在石头缝中,随风摇摆着。不过,这也方便两人赶路,并能观察得更远。 一路走来,渐渐地土地变得松软起来,但是因为是盐碱地,还是没有看到多少的植物,不过野草多了一些而已。 最后,走了不知道多少路,终于看到了一片绿意,那是一小片草丛。接着,王华就看到了一条小河流,很宽,河岸有100多米宽,但是河流却很窄,只有大概几米宽,还真是名副其实的小河。王华知道南美很多的季节性河流,而明显现在就是他们的枯水期。 “终于有水了,我们去洗把脸。”王华提议说。走了好远的路,身上也有些汗水。 河水很浅,可见河底的石头,河水很清澈,小鱼在游来游去,河水很干净,就像山泉水一样,潺潺蜿蜒流过,直入海湾。 “我们过去看看。”王华抬头看到河的对岸有更多的草丛,更远处好像还有些低矮的灌木从,就提议说。 “好!”李豪放一向不会有太多建议。 上了河对岸,踏在草丛上,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野草也连成一片片,远远望去,就看到绿油油的一片,还可以看到些低矮的灌木,虽然还是了无人烟,但是至少多了点生气。地势也开始高低错落起来,还有些野花夹杂在草丛中,在灿烂的开放。 王华不由得顺手就摘了一朵,放在鼻子下一闻,悠扬而清淡。正当他沉浸在幸福中的感觉时,却感到脚下有动静。仔细一看,却是一群野鼠,看到有人过来,急冲冲逃开。 “老鼠!”王华却高兴叫了起来。“豪放,快过来帮我们抓,正好可以改善下今天的伙食。” “好了。我最擅长这个。”李豪放乐呵呵笑着,动作一点也不慢,快速就朝老鼠追过去。 老鼠却是很狡猾,两个人追来跑去,最后还是李豪放速度敏捷,终于给他们抓了两只,而王华却摔了一个狗啃泥。 “呸,呸,呸。”王华忙吐出口中的叶子,却感觉这些叶子长得有些奇怪,仔细一看,和那些野草有些不一样。毛绒绒、绿茵茵的,顶端长着些小颗粒,圆鼓鼓的,像是一颗颗晶莹透亮的露珠。“豪放,你看看,这是什么?”王华不由得拔下几颗,拿给李豪放看。 “哦,这个,这个是小麦!”李豪放不假思索就回答,手里却忙着把老鼠捆好。 “小麦?”王华一愣,继而狂叫。“你确定吗?” “是啊,我是北方人。你不认识小麦吗?”李豪放奇怪的看着王华。 “哈哈,太好了。居然在这里就发现了小麦,我们以后的可有口福了。”王华忍不住手舞足蹈,象孩子似的呼叫起来, “呵呵呵。”李豪放这会也明白过来,不由得扯了一点麦头,放在嘴里,就吃到一种久违的香味。 现在,华人的口粮是面包树、豆子、野菜、野果、鱼类,几天一次的rou类和鸡蛋,还从没有正式的主粮。就算开始时候的面食因为储量问题,老早就断供了,除了节假日或者重大的时候,会放开一些军舰上带来的食物,其他时间,华人和印第安人一样,吃这些杂粮。现在可好,居然发现了麦子,从此以后,他们就可以天天吃面食了,虽然比起大米,还不怎么习惯,这也是因为王华是南方人,李豪放就很喜欢面食,但是比起现在的饮食,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难怪王华也忍不住跳起来。 “早知道这里有小麦,我们就应该早些过来。”王华后悔地说。其实,他也知道越往北,出现的农作物就越多,包括玉米、高粱还有大米等等。不过,他们也不能因为这点原因,而破坏了团体的整个计划。所以,王华也是说说而已。 “我们要不要弄些回去。”李豪放却开始不客气的动手起来。 “哦也好,顺便带些种子回去,看看能不能在一些暖和的地方栽种一下。”王华想想说,正准备也来动手,突然感觉一些尿意。“我先撒泡尿。” “恩!”李豪放回应一声,埋头用手抓麦穗。 王华抬头看看四周都是麦丛,只好找一个远点的地方。 “这里正好,背后靠岩,前面有沟。”王华乐滋滋的说着,拉开了他的拉链。小弟弟舒服的对着草丛,吐出长长的泡泡,象一条银链一样,飞得老远。 可是,王华尚未舒服的会过神来,就听到一声尖利的女叫声。“啊……!” 吓得王华的小弟弟忙缩了回去,一把拉上裤子,另一只手拿出腰间的手枪。“什么人,站出来。”王华对着草丛大叫。 半天没动静,王华这才想起刚刚叫的是华语,就用了印第安语重新凶狠狠地说了一遍。“什么人,站出来,不出来,我可不客气了。” 草丛中终于有动静了,一个人头冒了出来。是一个小女孩,个头小小的,一米多点吧,单薄的身材风一吹就会飘走,而她身上的衣服都不能称呼为衣服,一条条的,乞丐穿的衣服都比她完整,露出她黑漆漆的光脚丫。而她的脸色也有些发黑,杂乱无序的头发象一个鸟窝。不过细细一看,却发现眼睛大大,鼻子挺挺,嘴巴小小,五官很整齐,就是她的眼神充满了恐惧和羞涩,看了看王华,又忍不住大叫了起来。“啊…啊…” 王华不明所以,看到小姑娘双手闭在眼睛上,才发觉自己刚拉起的裤子已经又重新掉落下来,小弟弟正调皮的对着小姑娘打招呼。王华啥时红透了脸,赶紧把裤子拉上,拉上拉链,再用皮带拉好。 这就是王华和小月首次见面的情形,别人都是浪漫的、显赫的,或者幸福的、温暖的,又或者富有回味、值得记忆的开场白,而王华却是如此尴尬的首见,一次次成为小月数落他是流氓的借口。 “你是谁?”虽然尴尬,但是王华还是很警惕,既然这里出现了一个印第安小姑娘,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其他人。 可是谁知道小月的回答让王华始料未及,不是因为话语的内容,而是因为她的声音。声音不悦耳,而是很纤细,不过也算字正腔圆。“我叫小月!” 只有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王华却傻在了当场,因为,因为,小月说的居然是华语,是华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