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二章 同学聚会

第二十二章 同学聚会

    一个小时过后,别墅里的一切报警设备,均安装完毕。

    什么红外线摄像头,体温感应器,重力感应器,热成像等等。

    总之,现在真的是连一只苍蝇都别想飞进来。

    林轩将自己和叶欣雨的资料传入整套设备的系统之中。

    这样一来,除了他和叶欣雨能够自由进出外,其他外来人员进出,就会瞬间触发警报。

    林轩亲身体验了一下,效果令他颇为满意。

    送走猎鹰的时候,林轩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猎鹰,说是明天或有一百万汇入这张卡内,算是购买和安装监控设备的钱。

    猎鹰一开始死活不肯要,直到林轩有些发怒,他这才极不情愿的收下。

    “猎鹰,这是你在美利坚出生入死赚来的血汗钱,我绝对不能要。”林轩郑重其事的道。

    “可是老大……”

    “没有什么可是,如果你还当我是老大的话,就把钱收下。”

    “那好吧。对了老大……你什么时候来看望一下其他弟兄,他们可怪想你的。”

    “最近几天我会抽空来找你们。”林轩道,说实在的,他也挺想念兄弟们的。

    “老大,那我走了?”猎鹰恋恋不舍的道。

    林轩轻踹了一脚猎鹰的屁股,笑骂道:“行了,赶紧走吧,别像个娘们似的,这老大爷们的脸可都快给你丢尽了。”

    “老大,你可得尽快来看兄弟们啊。”猎鹰眼眶微红的道。

    “知道了,你这小子。”林轩失笑着摇了摇头,笑容中却满是温醇之意。

    “对了,老大,这是你要求带来的衣服,全在包里了。”猎鹰取下背包,眼含古怪笑意的将它递给林轩。

    林轩也没多在意,笑道:“好了,去吧。”

    “老大,那我真的走了?”猎鹰一步三回头。

    “好了,快回去吧,又不是不见面了。”

    送走了猎鹰,林轩眉宇间的煞气顿时退去,又恢复了往日里嬉皮笑脸,一副不正经的样子回到了别墅。

    林轩直接上了二楼。

    而叶欣雨显然是等候多时,见林轩上了楼,便语气清冷的问道:“你装的这些东西,真的有用?”

    “叶总,你就放一百个心吧,下次那家伙要再敢玩夜袭,我保证让他有来无回。”林轩充满信心的道。

    叶欣雨听了,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叶总…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林轩突然道。

    “什么事?”

    “明天下午,能让我请半天假吗?”

    “明天下午?”柳眉轻轻蹙起,叶欣雨略作沉吟,也是明白林轩要去干什么,于是爽快的答应下来:“可以。”

    明天是周五,林轩有一场高中同学聚会。

    看样子,他是决定去了。

    “多谢。”见叶欣雨如此爽快的答应下来,林轩咧嘴一笑。

    不过,他之所以会去同学聚会,并不是因为张昕雅,而是因为他高中时的好哥们,谢勇。

    也不知道这些年过去了,这家伙混得怎么样了。

    “好了,没事的话,我要回房间看公司报表了。”

    说完,叶欣雨转身回房。

    林轩也是回房冲了个澡,然后将背包中的换洗衣服拿了出来。

    淡蓝色的t恤,卡其色的休闲裤,再搭配一双白色运动鞋,充满着青春活力。

    林轩本身长得就不赖,如今配上这身行头,感觉倒是有点像电视里的那些明星小鲜rou。

    将衣服换好后,林轩发现在背包底部还有一张小纸条。

    拿出来一看,只见纸条上写着:老大,在背包的夹层中,有你用得着的东西。

    有我用得着的东西?

    微微皱起眉头,猎鹰这家伙,该不会给自己准备了什么暗杀武器吧?

    心想着,林轩翻开背包夹层一看。

    然而,接下来映入眼帘的东西,却令他有些傻眼。

    居……居然是一个杜蕾斯?而且还是至尊超薄型的!

    手里拿着一个银红色包装的小玩意,林轩此时的心情,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

    “猎鹰这臭小子……”林轩是又好气又好笑,他甚至能想象到猎鹰那小子在往这个包里塞杜蕾斯的时候,那种猥琐至极的表情。

    叮。

    就在这时,林轩放在手提箱里的手机铃声响了。

    拿出手机一看,是猎鹰那小子发来的:老大,背包夹层里的东西你看到了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你这臭小子,下次见面看我不好好收拾你!”林轩恶狠狠的编辑了一条短信发回去。

    敢情这小子给自己发这条短信,是生怕自己将杜蕾斯给遗漏了,下次见面,看来有必要给这小子好好上堂人生哲理课了。

    ……

    第二天中午,林轩再向叶欣雨借了一千块钱后,便伸手拦了辆计程车前往徐煌酒店。

    本以为叶欣雨不会借钱给他,可没想到后者如此爽快的就答应下来,这倒是有些出乎林轩的意料。

    看来,叶大总裁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女人嘛。

    从计程车上下来后,林轩刚刚走进徐煌大酒店,就见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坐在酒店大厅的迎宾沙发上。

    个子一米七五,长得瘦瘦的,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穿着一件格子衬衫。

    正是林轩高中时的好哥们,谢勇!

    谢勇也是第一时间看到了林轩,连忙站起身来,招手道:“林轩!”

    林轩笑着走了过去,给这家伙狠狠来了一个拥抱,笑道:“谢勇,几年不见,你样子一点没变啊。”

    “林轩,你模样倒是变化挺大,长得越来越帅,体格也越来越健壮了。”谢勇夸赞道。

    “你这小子,比以前会夸人了啊。”林轩拍了拍谢勇的肩膀,旋即问道:“对了,你怎么没进去?”

    “听张昕雅说同学聚会你会来,所以特地在这等你,再说好几年没和高中同学联系过,一个人进去,怪磕碜的。”谢勇直言不讳。

    “你这家伙,还是老样子,不爱和人打交道。”林轩笑着摇了摇头,接着问道:“对了谢勇,这次是谁做主同学聚会来徐煌的,真是够奢侈的啊,每个人得出不少钱吧?”

    “是王敏要求的,不过他说了,这次同学聚会不需要我们出钱。”谢勇道。

    “靠,这家伙还真成了土豪啊。”林轩调侃道。

    对于王敏这人,林轩印象还是比较深的,当时高中的时候仗着家里有钱,经常拉帮结派干坏事,尤其喜欢欺负班里的女生,当时为了张昕雅,林轩可没少和这家伙干架。

    谢勇点了点头,道:“最近听说他在他爸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海鲜城,发了大财,不过这顿饭是他请客的话,恐怕是要吃的不安生了。”

    林轩心领神会。

    但对此,他并不在意,笑眯眯的道:“他装他的逼,我们吃我们的饭,不管他。”

    “哈哈,说得对,我们走!”

    谢勇哈哈大笑着,然后和林轩一起坐电梯来到六楼,进入了豪华的6666号包厢。

    刚进包厢,林轩就看到包厢里的三张饭桌已经坐的差不多了,足足三十多人。

    高中的时候,班里总共才四十一个人,没想到今天几乎都快来齐了,看来王敏的号召力还不小。

    “喲,这不是我们的林轩嘛。”

    坐在前桌上的一个男子,在看见林轩进来后,立刻起身站了起来。

    他长得肥头大耳,个子一米六五,跟个矮冬瓜似的,不过脖子上却是挂着一条老粗的金项链,手指上也戴满了金戒指,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典型的暴发户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