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生小青梅:军长,求稍息在线阅读 - 第177章 来日方长啊

第177章 来日方长啊

    话刚问出口,叶蓁蓁就忍不住暗骂自己一声笨蛋。

    他一个军人,后背上的斑驳痕迹,除了伤疤,能有什么?

    被叶蓁蓁摸了一把伤疤的陆昱珩,整个人就像是被雷电击过了一般,僵住了。

    听到她的问题,她也没能及时回过神来。

    直到叶蓁蓁将那只作乱的手继续朝着上面伸,又摸到了他更多的伤疤时,他才浑身一震,恢复了知觉一般。

    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将她的手拿出来,一边转过身。

    “都是些以前的伤疤而已,早就好了。”

    那些伤疤,不用看他都知道很狰狞,他不想被她看到。

    尤其是他们现在还不是夫妻,万一她看了,害怕怎么办?

    万一她嫌弃丑怎么办?

    “那么多,都是伤疤?”

    叶蓁蓁摊开自己的手掌,她记得她往上摸了好长一段,几乎都摸到了他的颈部,到处都有点硌人,那么多伤疤?

    “嗯,在部队里嘛,cao练啊,出任务,难免都会受点皮外伤,留点疤而已,没什么事的。”

    他这疤并不算多的,还有人比他更多呢。

    可他不敢跟叶蓁蓁说,生怕吓坏了他。

    叶蓁蓁读过很多书,忽而想起古往今来,作为一个战场上拼杀的人,身上怎么可能少得了疤痕呢。

    倒是她忽略了。

    “你趴上去,让我看看你的背好不好?”

    诶?

    陆昱珩眸子一睁,不可思议的看着叶蓁蓁。

    本以为他都那么说了,她应该知道害怕,想回避了。

    没想到她不但不怕不回避,还主动要看。

    “还是别看了,虽然不严重,可我怕吓着你。”

    他却不知道,作为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来讲,叶蓁蓁却更加坚持了。

    最后没法,他只能乖乖的趴到了她的小床上,任由她坐上床,伸手撩开了他的衣服。

    借着昏暗的煤油灯光,她看到许多形状不一的疤痕宛若一道道印记镌刻在他的脊背上,其中还有两三个孔状伤疤,一看就知道是枪伤。

    想着一颗子弹曾经破开血rou钻进他的体内,紧跟着鲜血喷溅而出,沾了他满身都是,叶蓁蓁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珩哥哥,你疼不疼啊?这里,这里,子弹都取出来了吗?”

    “早就不疼了,当然取出来了,你……你别哭啊。”

    陆昱珩趴在床上,听着叶蓁蓁忧郁的口气,心里也觉得闷闷的,实在不喜欢看这丫头不开心的样子,忙夸张了的开了个玩笑。

    谁知道叶蓁蓁听到他的话,不但没觉得好笑,反而觉得心疼。

    手,忍不住就放到了那几个伤口上,轻轻的抚摸着。

    “怎么取的啊?这些伤,又是在哪儿受的?不是早就不打仗了吗?”

    据她所知,陆昱珩入伍这几年,国内并没有多少战役啊,而且就算有一些小战争,就未必涉及到北郴军区啊。

    “是没打仗了,没打明面上的仗嘛。这些差不多都是出任务的时候伤的,你别问那么多,免得吓着你。”

    那血淋淋的场面,他觉得小姑娘家家的听太多可不好。

    “好了,你起来把衣服穿上吧,天太冷了,你背上都凉了。”

    得了她的话,陆昱珩立马爬起身,将衣服拉好,再把外套套在身上,顺手拉了一把椅子到了床边坐下。

    双手拉着叶蓁蓁的双手,将她拽到了自己的对面坐着,坐在床沿上,比自己略高一个头。

    “不害怕吗?不觉得那些伤疤丑啊?有没有吓到?”

    叶蓁蓁摇了摇头,“不怕,就是……就是有点心疼,我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割到手都觉得疼得不行了,你那些……我光是想想都觉得后背疼。”

    心疼……

    这个词儿陆昱珩听了忍不住心里激动,双手按捺不住想把她纳入怀中。

    但为了彼此着想,他还是隐忍住了。

    他的小兄弟比他还要激动,他怕一会儿一发不可收拾,到时候就不好收场了。

    来日方长,来日方长啊。

    “傻丫头,都过去了,别怕啊。”

    “你还没说呢,这受了伤,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陆昱珩没想到擦个后背而已,就被叶蓁蓁拉着问了许多他不想告诉她的事情,早知道就不擦什么后背了,擦出了一堆事儿来。

    就着这件事,叶蓁蓁足足拉着他聊了快两个小时,直到滕建秀怕他们待在一起时间太久传出去不好听,跑过来催促他去睡觉,她才罢了手。

    而他却不知道,就因为看到了他的一身伤疤,让原本正在思考以后考大学之后去读个什么专业的叶蓁蓁有了一点点的方向。

    虽然难得老天开眼,给她一个重活的机会,她不应该依着别人而活。

    可那个别人如果是陆昱珩呢?

    是那个上辈子为了他苦苦等了十八年,在她床边守候了十八年的陆昱珩呢?

    他是个军人,她要嫁给他,注定就要当一名军嫂,除了随军,注定了俩人聚少离多。

    聚少离多啊,现在就是这样了,难道以后在一起了还要这样?

    叶蓁蓁有些不甘心,刚才她想到了一个职业,可以让他们不用一直分开。

    那就是……军医!

    或许,她以后去考个军医大,毕业之后做一名女军医,跟着他一块儿在部队里生活。

    上辈子,她跟着章素雯在村子里苦了好几年,为了糊口,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净了,从来没有过什么职业一说。

    再之后,考大学被付莎莎占了名额,灰心失望备受打击之下,接受了父母的安排,与程鹏结了婚,那之后就彻底成了个家庭主妇。

    她没有工作过,根本不知道自己适合干什么。

    重生回来这一两年,她只想着要跟陆昱珩在一起,要好好的生活,要参加几年后的高考。

    却从来没想过,考上了要学个什么专业,毕业了去做点什么事情。

    但从目前来看,她对做买卖倒是挺适合,起码做点吃食方面的小生意没问题,但是这样的话,她不用读大学也能够做到了呀。

    她还费心扒拉的去考什么试?

    可如果不考试,她又觉得不甘心!

    她想弥补前世的遗憾,而且她喜欢读书!

    想着,叶蓁蓁又有些迷茫起来。

    以后到底要学什么呢?学完之后,又要去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