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玄幻小说 - 我看见你的呼唤在线阅读 - 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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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起来他。

    连燕桃子吃了没一半就开始哽咽,但他掐住手心,没让自己眼泪掉到沈平格的衣服上,桃核攥在手心里,甜腻的粘住他,他个子高了,伸展不开腿脚,只得狼狈的蜷缩住,又迷迷糊糊的察觉到了睡意。

    平格哥找到他怎么办?

    他设想无数,却还是想不到结果,沈平格和他不一样,思维方式都不一样,他只能揣测,但他更愿意依赖着沈平格,跟着他的绳索走。

    总归会叫醒他的。沈平格说过的,会叫醒他。

    连燕放心的睡了过去,做了梦,梦到他坐在青色的飞鸟尖嘴里,湿黏的口水滴到他的后颈,很不舒服,风好大,吹得他头疼,他向下看,明明是万丈高空,但他看到了站在陆地上上的沈平格,沈平格站在一片桃林里,桃花瓣太多,连燕义无反顾的从高空跳下去,死在他面前,成了一片桃花。

    他被失重感折磨,倏地醒过来了,茫然的看着白亮的天,四周安静,过了一分钟,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一,撩开被子,身上的衣服是干净的,手心里的桃核也不见了,还是在沈平格的房间里,但连燕来不及多想,慌乱跑出卧室。

    胡乱收拾了书包,却看到餐桌上贴了张便利条——“请假了,下午再去上课吧。”

    字迹是沈平格的。连燕脚步停下,悬起来的心放下了。不用那么急了,磨蹭了会儿,慢慢吃完了饭,也不等下午了,九点来钟就去了学校。

    那时还没下课,连燕不想进教室,那难免会成为目光焦点,他背着书包,走到三楼,从后门的玻璃那儿遥遥看沈平格。

    他强烈思念沈平格,虽然只是一夜没见,连燕却想接吻,想同他有身体的接触,想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也想弄脏他的手掌心,这些都是青春期蓬勃的念想。

    连燕无法做到真切的远离沈平格。

    沈平格他们在上课,是英语,他听的专心,又带点漫不经心,连燕对他身上的气质着迷,甚至觉得他转笔的姿势都好看,阳光照进来,眼睫尾都带着金色。

    “你和平格在一起,没有任何好处,你也看到了,别人知道你们在一起,骂的有多难听,小燕,你忍心让平格挨骂吗?他本来可以不用经受这些的。”

    连燕想起沈逸明的话,抿了抿嘴唇,却还是挪不开眼睛,死死盯着沈平格的脸,忽的看到沈平格侧目看过来,连燕心里一咯噔,下意识躲到一边,贴着墙边。过了半晌,才慢慢离开了,像贼。

    中午一起吃饭难免惹人目光,连燕也不想吃饭,于是错失见他一面的机会,在教室里趴在桌面上睡觉。

    明明大家都知道,他们却还是见不得光,晚上也是如此,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喧嚷中也平白遭人戏弄,问一句:“你男朋友呢,怎么一天没来找你?”又嬉嬉笑笑,“分手了?”

    连燕攥紧了手,又松开,沉默的收拾书包。

    就这样吧。

    出了教室门,连燕突然看到门口的身影,沈平格拎着个书包,倚在墙边,好像在出神,感知到他的目光,看了过来,说:“终于下课了啊。”连燕顿住脚步,脑中一片空白,又怔怔的看着沈平格伸出手,朝向他,声音很轻的说:“来,走吧。”

    沈平格为什么会在这儿?连燕来不及多想,就把自己交给了他——出自本能。

    忘记在哪里看到的了,人在死之前,眼前会出现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事情,连燕想,那这一刻绝对值得在死前想起,除了像梦。沈平格攥住他的手,带他穿过人群,穿过五彩斑斓的目光,他还听到不怀好意的喝彩和起哄声,真切的鼓掌声,好像他是英雄!可他明明什么都不是。

    连燕迷茫的看着沈平格的头发与侧脸,又尝试抓紧他的手,跟上他,他们不像是要放学的,而是要急着逃离地球,私奔到宇宙里。

    他心里guntang的肿胀起来,心里充盈着难言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决定不放开他,跟着他下楼,控制不住的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

    第99章 “别枯萎在我手里。”

    这里十点很安静。九点五十下晚自习,九点五十二,沈平格出现在教室门口,九点五十七,连燕踩到楼梯的第一节 台阶,五十九分,他们走出校门口。

    今天的连燕有个秘密,他偷穿了沈平格的薄毛衣,他骨架比沈平格要小,毛衣也显得摇摇欲坠,露出的皮肤冻得发白,可大抵是他跑的太急,外套的拉链朝下滑了滑,沈平格看到他的衣服了,可什么也没说,只是替他拉好了外套拉链。

    连燕还没从那种幻觉中走出,他好像在云彩上,晕晕乎乎,又跟着沈平格在校门口等了会儿,尽管他不知道在等什么。

    这重要吗?就算沈平格是要在这儿割破他的皮肤,让他流血,他会反抗吗?

    沈平格打了辆出租车。

    别墅离学校不远,慢慢走路才二十来分钟,如果是下雪天,地滑,可能要半小时,可今天天气干燥,沈平格把他塞进后车座,连燕突然害怕起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腕,看着他,浑身发抖,沈平格俯下`身,说:“不是丢下你——松开,我去你右边那儿坐着。”他说的很慢,“你可以攥着我的左手。”

    这是连燕的习惯,他习惯攥着沈平格的左手,这都是迷信,他固执的觉得左手靠近心脏,那肯定比右手要热,但他也不是贪恋温度,他只是想挨沈平格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