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是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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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毅揉了揉眼睛,略显茫然的睁开惺忪沉重的眼皮,看着眼前的威严建筑,他心中有些震骇和恍惚。 “我靠,这是哪里?” 蒙毅目瞪着建筑的房梁之上,房间气势恢宏,楼台高阁,嫣然一派古代之风。 “公子,您醒了。” 这时,从帷幔前走来一位青衣侍女,她正是死死盯着他,露出了一副淡微地笑容来,说着话,便是上前为他更换药物。 蒙毅从床榻上扶侍女而起,只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全都是伤,剧痛难忍,像是散架了一般。 “我这是在哪里?” “公子莫不是被打傻了?这里当然是您的家。”那青衣侍女说道。 家?! 蒙毅眼中所及,皆为暗色调的建筑,以及古朴质素的陈列家具,还有那一眼望不头的庭院,不由地暗生狐疑。 妈的,自己蜗居在一间二十平米的公寓呢,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年代,一平米的房价好几万块钱,什么时候自己也住上了如此豪华宽敞的大房子,不对,是大殿。 难道是在拍古装戏?! 这时,蒙毅盯着那青衣侍女,勾了勾手指头,侍女闻见,便俯下身子跪在床榻边上,不知公子所要作甚。 待侍女近身靠了过来,蒙毅鬼头鬼脑地打量着四周,小声地说:“我问你,你们这儿的群众演员一天多少钱?租这么大地方,一定很贵吧,怎么连一台摄像机都没有?剧组也太抠门了吧” 却见侍女面带疑色,不解其言,疑惑地说:“公子谬言,恕青儿听不懂。” “呦,什么时候群演都这么专业,说话都模仿古人的腔调,我要是导演一定给你加钱。” “公子又开始胡言乱语,难不成脑疾又发作了?”青衣侍女名叫青儿,是公子的贴身丫鬟,知晓公子有脑疾之苦,时不时的都会发作。 每次发作都会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这次醒来,说的话更是离谱,什么群众演员?什么导演?摄像机又是个什么? “什么脑疾?你在说什么?算了算了,不跟你胡扯了,上课快要迟到了,我走了。” 说着话,蒙毅翻身想要下床,结果刚踏上地面,扑通一个踉跄摔倒在地,来了一个狗啃泥。 青衣侍女又见公子胡言乱语,此乃脑疾病发之前兆,他连忙上前搀扶,并朝外大声喊道:“来人呐,公子的脑疾又犯了......” 啪!! 突然从门外冲进来几个精壮的大汉,看起来很是生猛。蒙毅一惊,心说,这是怎么回事? “公子的病又犯了,快,摁住他,我去找大夫。” 说着,大汉上前,蒙毅见他们气势汹汹,害怕地说:“喂,你们想干嘛?别过来,我可要喊非礼了,你们听到没有?喂,你们......” 大汉不听,上前便将蒙毅给控制住。 青衣侍女起身跑向门外,约莫一时三刻,大夫背着药匣子匆忙忙的赶了过来。 却见一个微颤老头,留着一撇小胡子,疾步走来,激动地说:“公子的病,乃是先天脑疾,无药可治,当今之法,唯有稳而控之才是最佳之道,待老夫先给他扎一针稳住他的病情。” 说着,从药匣之中取来一根根如笔管粗的针。蒙毅从小就有晕针的习惯,看到那么粗的针,心中好似有着一万个草泥马狂奔,他心里破口大骂,去你妈的,你个老不死的东西,这么粗的针,想扎死我。 “老先生,有话......好好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你要多少钱都行,求你饶命.....别扎.....”蒙毅好声好气地说。 说出此话,众人皆是一怔,却见那大夫说了一句:“看来公子的病越来越重了,竟然这般客气地唤老夫为‘先生’,不行,得多扎几针。” 什么?老子的客气的叫你一声老先生,你竟然说我病的越来越重,这他娘的什么狗屁逻辑。 “我......我没病......快放开我。” “公子莫怕,此乃老夫祖传针灸之法,有病治病,无病可强健身体,受益无穷啊。” “穷你妹啊,我没病......” “病人都说自己没病,放心吧,老夫这几针下去,虽说不能针到病除,却亦可让你恢复如初,公子,您忍住了。” 只见那老中医又是拔出来好几根火针,两手齐用。 看着他手中晃眼的针头,蒙毅瞳孔紧缩,好歹自己也是一名历史学的天才高材生,国家的栋梁之才,却如今,被几个大汉摁在床上无情的‘糟蹋’,用孔老夫子的话说就是:“无耻败类,有辱斯文。”,翻译过来就是,流氓畜生不要脸。 “不.....你们......不可以这么对待一位国家栋梁,no!!” 啊!! 随着杀猪一般的惨叫,一刻钟后,蒙毅没有了声响,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 蒙毅躺在床上,像极了幽怨的怨妇,不敢动弹,任由老中医用火针无情的“糟践”自己的rou体。 那一根根长针,生生的刺在身体的各处xue位上,他娘的,蒙毅也不敢大叫,生怕那老东西手抖给扎偏了。 半晌后,林凡的背上扎的跟刺猬似的,瞧他一脸幽怨地趴在床上,待大功告成之后,那老中医拍了拍手,如释重负地说:“总算是稳住了病情,看来老夫的祖传之法,对于先天脑疾之人确有疗效,应当大力推广,福泽天下,哈哈~~!” “福泽你大爷,你老不死的东西,我差点死在你手里知道吗?请你以滚的速度立刻消失在本公子的眼前。”蒙毅憋不住,朝着老中医便是破口大骂。 众人闻言,皆是欣慰的点了点头,老中医轻捋着胡须,满意地说:“公子果然恢复正常了。” -_-|| 蒙毅心中无比狂汗,你爷爷的,老子客客气气的跟你说话,你说我有病,老子骂你竟然说我没病,不知道咱们谁才有病。当然这些话,是不敢说的,害怕那东西再来几针。 …… 半天时间过去了,蒙毅终于是搞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穿越了。 “靠,我竟然穿越了?!这么俗的剧情,估计也只有‘我爱大包子’能够写出来?呸,不要脸。” 穿越也就罢了,竟然附身在一个叫蒙毅的人身上,此人或许鲜有人知晓,然而,他的哥哥蒙恬,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蒙毅咸阳城是最有名的败家子身上,属于败家子中的战斗机,堪称恶贯满盈。 其中,最令人发指的事情便是,这厮将始皇帝赏赐蒙府的百亩良田系数变卖,用来打赏青楼的姑娘,崽买爷田,于古代可是大不孝的行为,也因如此有了“咸阳第一败家子”的称号。 这些年,这货没少干那些缺根筋的事情,属于典型脑子有问题,于是,蒙恬苦寻良医,给他医治脑疾。 “哎!想不到我堂堂历史系高材生竟然附在这厮身上,老天爷,你玩我的吧,老子上有老母,下有美丽小娇娘,万一回不去,那臭婆娘跟人家跑了怎么办?不行,我要回家。” 然而,想要回家又谈何容易,这里可是秦朝,距离现在有两千多年。 就在这时,枕边出现了一样东西,竟然是:“pad,我擦,我不是穿越了,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不容多想,pad竟然说话了:“你所处于的年代是公元前221年,想要回到未来,就必须完成任务。” “什么玩意?” 蒙毅正迷惑的时候,电脑又说:“想要回家就必须完成任务,集齐九颗龙珠。” “龙珠?不应该是七颗吗?” 就在蒙毅喃喃自语的时候,电脑又说:“现在公布任务,主线任务:大朝会上赢得第一名,代替李斯先提出郡县制;支线任务:赚钱,越多越好。只有主线和支线的全部完成才能获得一枚龙珠。” 说完后,平板诡谲的消失了。 虽然没有搞明白状况,但眼下只能照做了。 稍许片刻,蒙毅收敛心神,他没有过多的悲伤,他知道,就算悲伤也改变不了什么,既然如此,那便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大秦朝,运用现代知识创出一番天地。 “我身在公元前221年,那不正是秦始皇统一六国的第一年头吗?史书上记载,这年,将会举办一场大朝会,而郡县制好像在那场朝会中提出来的。” 为了能够抢在李斯的前面,蒙毅只好先下手为强,他暗自说道:“李斯兄,别怪哥们不仗义抢你的功劳,为了回家,我也是没办法。” 嘴上说着不愿意,可心里面实则暗爽,如此一来,老子可就改写历史了,想想都觉得兴奋。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保持败家子的形象,做一名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不对啊,既然要改变历史,还做什么败家子,当然要做皇帝。” 突然冒出这个想法,蒙毅忙摇头道:“呸呸呸,我可是新生代三好小青年,怎么能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呢?” 皇帝?! 哈哈! 他朝天大笑,嘴上说着不,可脑海中却浮现出他坐在皇位的宝座上意yin的画面,下人们看见公子笑的跟个白痴似的,无不说道:“公子的脑疾,果然好了。” 待笑声作罢,蒙毅大手一挥,模仿那败家子的口气,朝着不远处喊道:“郝建,把本公子的马子,呸,马儿牵来,老子要骑马。” 郝建是他的贴身奴才,听到公子呼唤,那货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说道:“公子,今儿恐怕不行?” “为什么?” “您忘了,前天,您在喂马的饲料里面加了泻药,马厩里面的战马现在虚脱着呢。” 战马,作为古代国家必不可少的战斗伙伴,没想到这败家子竟然……畜生啊!! “老子不管,就要骑马,你滚过来,战马蔫了,你给老子当马骑。” “得嘞!小的遵命!” 郝建谄媚讨好样子,还真是对得起他‘好贱’的名字。 骑马过后,青儿端着一盆水走过来给他洗漱,蒙毅见状,为了表现自己是败家子的形象,他当即行云流水般的在她的臀部拧了一下,吓得青儿花枝乱颤,连忙要躲。 模仿败家子地口吻说:“哈哈,小妮子还知道害羞,来来来,本公子疼你。” 一旁的郝建见蒙毅又恢复了往日好色秉性,贱笑道:“公子病情果然都恢复了,依旧英明神武,本色不改,小的佩服,五体投地。” 就当他笑的时候,蒙毅抬腿便是一脚踹了上去,怒道:“狗东西,本公子除了英俊潇洒之外,一无所长,你竟敢说英明神武?英明神武能当饭吃吗?” “是是是,小的口误,公子英俊潇洒,流氓不改。” “这还差不多,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