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玄幻小说 - 二手情书在线阅读 - 第12节

第12节

    陆庸站起身,说:“吃饱了,我们回去吧,要散个步吗?”

    这就完了?沈问秋懵了下,就好像他们没讨论过一样,还是陆庸觉得事不关己?怎么又是这样浑若无事的态度?好似装成没看见,问题就不存在了。

    沈问秋又好气又好笑,可面对陆庸那双如湖水般幽静沉着的眼眸,莫名地浇熄了他心头的躁火,也有种这不是什么大事的错觉。

    算了。

    他转念一想,他在期待陆庸什么?他们只是泛泛之交的朋友,就算陆庸苦口婆心地鼓励他,他难道会听吗?先前又不是没有其他朋友说过他,他压根听不进去,也振作不起来。

    他本来就觉得陆庸这里像是世外桃源一样,让他能在临死前再躲上个一阵子,过最后一段好日子。

    陆庸能不嫌弃他,如此宽厚,已经仁至义尽。

    沈问秋跟着站起来:“走吧。”

    回到家,各自洗漱睡觉。

    陆庸惯例在睡前认真和他说:“小咩,晚安。”

    沈问秋近乎麻木地回答:“大庸,晚安。”说完又觉得有点好笑,笑了一笑。

    陆庸问:“你笑什么?”

    沈问秋刮目相看似的打量着他说:“我该和你道个歉,我还说过好几次你怎么当上总裁,现在看来是我没看清,你现在确实是个合格的boss。”

    陆庸没听懂,隐约觉得好像不对,他站直了,朝向沈问秋,说:“……谢谢。”

    沈问秋笑得更欢了。

    陆庸说:“你开心就好。”

    陆庸回到卧室,关上门,只打开一盏床头灯。

    他仅穿着宽松的四角裤和一件内心,坐在床头,将自己的银行存折、房产证明、车辆登记证明等等可兑换资金的文件整齐摞好,先心算一遍,不放心,又用计算器核算一遍。

    陆庸放下计算器,拆卸下金属手臂,用酒精棉片消毒手臂,走神地想:不够啊……应该可以分批慢慢还吧?

    陆庸把拆下的手臂放在一旁的桌上,各种文件也理齐,放进了床头柜,想了想,落上锁。

    但是小咩不会同意由他还钱销债的,不是“应该”,是“肯定”,他就是知道。

    要不是沈问秋的话,他现在不一定在做这一行。

    陆庸自认是个很能吃苦的人,一直主动帮着爸爸干活,街坊邻居都夸他是个孝顺勤劳的好儿子,其实爸爸不太乐意。

    他的爸爸只有小学文凭,不是个文化人,讲不来大道理,闲下来时,常常同他说:“你好好念书,以后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不要像爸这样,干这样又脏又苦的活。”

    “你要向你的堂姐他们学习,将来当老师、律师、公务员什么的,捧铁饭碗,这样才体面。”

    平时也时常劝他少干活,尤其是上高中,他交上沈问秋这个富家少爷的朋友之后,爸爸阻拦他帮忙的次数更多了。

    “你别帮忙,爸没关系,一个人忙得过来,你别给我裹乱,你同学要是过来看见了怎么办?”

    “你的手是写字的手,少用来搬东西,万一伤着了写不了作业就不好了。”

    “是爸不好,害你要做这种活……”

    “有这空你拎点东西去找小咩好了,人家帮你那么多,我们也得回报他不是?你多跟小咩玩,上次他不是说你奶奶做的芋头丝儿好吃吗?还有那乡下养的走地鸡,给人家提一只过去……”

    但他屡教不改,还是要帮他爸干活。

    他一点也不怕被沈问秋看到,之前有一次被看到过,他当时有些窘迫,确实挺不好意思,然后沈问秋主动走过来,说要一起帮忙。

    然后还真的忙活了一下午,陆庸哪敢真累着他,只是让人跟在自己身后,捡点鸡毛蒜皮的事儿干,两个人嘻嘻哈哈,沈问秋不像来帮忙的,像来碍手碍脚的。

    他就好像一只好奇顽皮爱跟脚的小奶狗,跟在他身边,陆庸一个转身一不留神就怕要踩到他。

    但有沈问秋在边上跟他讲话打笑,他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身上也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他就想在沈问秋面前表现一下,他虽然少一只手,可也很能干。

    不过,饶是他没让沈问秋干什么活,还是把我们的沈小少爷累得汗流浃背,脏兮兮的手套抹脸,黑印一道一道,成了只脏脸花猫。

    忙完后,他们坐在一起喝冰汽水。

    陆庸问:“累吗?”

    沈问秋耷拉着脸,说:“累死了,早知道我不参加了。我手好酸啊,你快给我捏捏。我真勤劳啊,我回去得找我爸好好夸夸我才成。”

    陆庸好笑地问:“你那是帮忙吗?你那是捣乱。下次还要来捣乱吗?”

    沈问秋疯狂摇头:“不来了不来了,累死我了。”

    这是娇气,不是嫌弃。

    沈问秋咕噜咕噜喝完了一瓶汽水,打了个嗝儿,转头看看他说:“我其实本来以为你说你要帮家里干活,只是家计所迫,今天感觉……你好像干活干得还挺开心的啊。”

    这话听上去像是在骂人,陆庸却心头一热,他高兴地咧嘴一笑:“嗯!”

    这件事他从不好意思跟人说。

    因为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作文题目“未来的梦想”,然后他写了一篇作文,主要内容就是他喜欢捡垃圾,他想以后长大以后还捡垃圾。

    当然,十一二岁的他写得是很幼稚,这篇作文只得了不及格的分数,遭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爸爸看了以后也很生气,骂他小家子气,不准他说以后想干这行。

    所以他一直把自己的想法瞒在心底。

    那是他第一次跟同龄朋友敞开心扉,说:“别人都会笑我……我很喜欢从那么多看上去不值一文的废品里找出一件别人没发现的好东西,每次找到的话,我都会很开心。”

    沈问秋一点就通,类比说:“就像我打游戏的时候在路上挖出一个宝箱是不是?”

    “是是。”陆庸头头是道地说,“有些东西在不同的人看来毫无用处,他们不屑一顾,视之为垃圾,我就可以捡漏。我可以便宜地收过来,到我的手里用一些方法再把他变得有价值,变成宝贝。”

    “干这行也不是一股脑瞎买就可以的,我告诉你有一次……”

    陆庸给沈问秋讲了很多他亲身经历的故事。

    比如曾经有个人将他去世父亲的藏书按斤卖了,其中有好多珍贵古籍,他全部留了下来,送给了位老教授,现在被放在市博物馆展览。

    比如他翻到过一个十年前别人寄丢的包裹,他联系上失主,是位女士,才知道这个包裹是她已经去世的丈夫在他们恋爱时寄去的礼物。

    他从未与人讲过这些故事,旁人不会感兴趣,只有沈问秋会眼眸晶亮地望着他,崇拜,惊叹,叫他也渐渐升起一股自豪之感。

    沈问秋听得津津有味。

    陆庸难得说那么多话,讲了一串又一串故事,说:“但我爸爸不许我以后做这行,他要我当律师,或者当公务员。”

    沈问秋鼓舞他:“你做你想做的,我都支持你!对了,我记得前几天我看新闻联播看到好像出了什么相关政-策,你可以多关注一下。”

    其实他一直有在关注。陆庸想,他有自己的决心,只是,假如他喜欢的人也认可他支持他的话,他就能拥有更多的勇气。

    恰好过了几天,月考的语文作文题目是“揣上梦想上路”。

    陆庸提笔又写了一次关于自己未来想从事回收行业的作文,一气呵成,从环保人文角度去抒发胸臆,语言平实,并不花俏,但每个字都是他的真心实意。

    与小学那次不同,这次他拿到了56的高分。

    老师特地点名表扬他立意高、有情怀。

    作为范文在班上进行表扬。

    这对陆庸这个偏理科的学生来说,在语文这门学科受表扬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下课后,班上男生起哄。

    有人拿着他的作文大声地怪腔怪调地朗读,又说:“说到底不就是打算回去开废品站吗?说得好像很厉害一样,还不是假大空,哈哈哈哈。”

    “你们干什么呢,行行出状元啊,就不许捡破烂也有个状元啊?”

    “我听说开废品很挣钱的,能挣钱就好啊,这有什么?”

    陆庸笑不出来,尴尬地坐在角落。

    他没生气,沈问秋气得涨红脸。沈问秋护犊子似的,大声地说:“你们笑什么笑?一群傻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当时沈问秋其实没能给他成功解围,反而惹了更多笑声,让教室里四处都洋溢着快活的笑声。

    陆庸却不生气也不羞窘了,别人不理解他无所谓,沈问秋站在他这边就好了。

    大抵连沈问秋自己都不知道,他少年时不经意的一句话曾经给那个阴沉残疾的少年去做梦的勇气。

    第13章 二手情书13

    陆庸在物理和化学两科成绩好地出奇,任教理科的老师一见他就喜笑颜开,他们是尖子班,中考分数差不算多,但上了高中,疑难知识点一上,差距一下子拉大。

    但只有沈问秋知道陆庸不但考试分数甩别人一大截,他们还在苦哈哈刷电路题,陆庸私底下已经在他的小工作室上手搞研究了。

    这对男生的吸引力太大了,简直酷毙了好吗!

    沈问秋没告诉其他朋友——因为说了也只会平白无故惹来嘲笑,他现在都不大乐意和以前初中耍得好的朋友玩——他偶尔跟这些人敷衍地撒个谎,周末和假期都偷偷摸摸往陆庸家跑,零花钱都花在这个工作室上。

    “就算是我的入伙资金嘛,反正不花在这我也就是拿去买球鞋或者打游戏,我还觉得这钱用的值了呢。以后这里就算我俩的秘密基地。”在陆庸提出质疑后,沈问秋如是说。

    “那得和我商量,不能乱花钱。”陆庸没拒绝这份好意,并且是认真把沈问秋算作自己的合作人。

    之后又升级了他们的“工作室”,尽管在大人看来,更像是两个小孩子的玩具房。

    尤其是放暑假了,沈问秋撒欢地往陆庸家跑,天天去,天天去,他爸看不过眼,干脆给他收拾收拾行李,把儿子打包送过去,说:“整天麻烦赵叔叔开车,不如你直接住下吧。要有什么事打电话找爸爸。”

    ——赵叔叔是他爸爸的司机,一般只负责送他爸上下班和应酬,偶尔接送孩子。

    沈问秋乐意得很。他爸更是放心,在他爸眼里,陆庸是天下第一老实人,是沈问秋的真心良友,跟他以前交的朋友都不一样,从不拉他打游戏或是哄他花钱。

    沈爸爸一直觉得自己这儿子,乖是乖,却颇有点少爷羔子的样子,以前也管这种人叫少爷秧子,什么意思呢?旧时候的富家少爷,没经历过多少人情世故,每每受一群人一通吹捧,就被人哄得迷迷瞪瞪,被带去吃喝嫖赌,要么仨瓜俩枣就把家里好东西给卖了,这叫“架秧子”。

    这还是他先前从陆庸那里打听到的。

    可谁让孩子没妈,他没再娶,生意这边也总脱不开身。

    沈爸爸不是那等吝啬的人,还给了一笔生活费,握着陆庸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大庸,叔叔相信你,小咩我交给你了啊,照顾他一下。”

    陆庸如接军令般沉沉点头:“好的,叔叔。”想了想,觉得太宽泛,不够具体,说服力不足,又说,“叔叔放心,我会好好督促小咩写作业的。”

    沈问秋无语地为自己辩解:“把我当成三岁小孩了?不用人看着我也会好好写作业啊。”

    沈爸爸拆台:“你还骄傲呢?那个假期的暑假作业你不是堆到最后几天写完的?……哦对了,大庸,监督他写,不准把你的作业给他抄。”

    沈问秋:“……”

    沈爸爸觉得让沈问秋在陆家住上十天半个月挺好,体验一下穷日子,知道钱难赚,才能更懂事,少点天真少爷气,将来走上社会才不会轻易被居心叵测的人欺骗。

    于是又改口说:“不,也不用太照顾他,他都十六岁了。”

    这到底是要照顾?还是要不照顾?陆爸爸非常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