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我提醒你什么了,哥们?利兹喜欢蜘蛛侠?” “是啊!那天咱们不是讨论我到底为什么喜欢利兹的吗,我连和她说几句话的机会都没有,我却一直自己觉得喜欢她……当时我以为自己就是被她身材颜值和好成绩给吸引了,对她是一种幻想,但现在你提醒了我,其实我当初对利兹很关注,更多的是因为你听说利兹喜欢蜘蛛侠!我是因为这个,才更加注意她的!” “这么说也许吧……我告诉你她特别喜欢蜘蛛侠之后,你确实比以前更在意她了……不过哥们,你最近为什么老是纠结这个,喜欢就喜欢了,什么原因无所谓吧!” “真的喜欢的话,大概说不出原因吧……我记得梅姨是这么说过的,学长也这么说过……”彼得喃喃自语道。 “你最近倒是对那个学生会主席很关注,他那种一看就是富家公子的家伙,对蜘蛛侠这种纽约好邻居可未必有好感,他肯定喜欢的是有钱任性站在食物链顶端的钢铁侠!” 站在食物链顶端? 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超级英雄被另一个超级英雄压制在身下吃干抹净…… 彼得干咳一声,他觉得内德绝对不会相信他那天看到的事情,而他也羞于讲它说出来…… 不过,内德倒是又提醒了他…… 彼得非常迫切地想知道,安格斯学长会喜欢哪个超级英雄,他会不会像内德自以为是地认为的那样,对更接地气的蜘蛛侠,没有什么好感? 第10章 那天天气很好,下了一场雨,夏日的燥热被冲刷得暂时所剩无几,安格斯又刚跟朋友吃了冰激凌,他现在感觉超级爽~ 就在往学校回去的路上,他瞧见了蜘蛛侠。 猩红色的超级英雄就像是栖息在玻璃上的果实,在黯淡的光线下依旧熠熠生辉。 安格斯眨了眨眼,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是眼花了——即便是视力好,瞧见远处高楼上趴着的一个小小的蜘蛛侠,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然而他在抬头过去的时候,一眼就瞧见了,并且秒反应过来:那里是蜘蛛侠! 毕竟没有哪个普通人会像这位超级英雄一样使用蜘蛛丝在高空中荡来荡去的,即使是超级英雄,也独此一家。 其实在此之前,安格斯也遇到过蜘蛛侠,他当时坐在被堵在路上的豪车里玩手机,而造成堵车的原因是楼房里的火灾。 蜘蛛侠从远处荡漾过来,他钻进去无人再敢涉足的火场,把被困在里面的两个小孩子给救了出来。 被拥堵在路上的人民也都纷纷地鼓掌喝彩,那画面真的是很感人。 蜘蛛侠站在人群的中间,他摸了摸后脑勺,一副不好意思的姿势。 “真是是太危险了!”他说,“一定要查清楚起火的原因啊!” 救火的警员们和吃瓜群众再一次的鼓掌,齐声应和着他的提议。 “那个家伙,我是说蜘蛛小子,他被称为复仇者联盟的新起之秀……”朗姆洛的科普慢条斯理,听起来对于蜘蛛侠的此番壮举没有一丝一毫的称许,似乎他刚才只是看了一场电视机里的无关痛痒的新闻。 实际上,对于车里安然呆着的朗姆洛和安格斯而言,外头的事情确实是不相关的。 只不过安格斯也会觉得蜘蛛侠挺伟大的,毕竟,不是谁都有这个勇气,也没有这个义务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跑进大火里去救不认识的人。 当蜘蛛侠跑进那熊熊燃烧的烈火里时,安格斯的心里也狠狠地揪了起来,这是人之常情的反应。 但是他知道,朗姆洛是不会如此感觉的。 而对于朗姆洛的专业科普,安格斯也是置若罔闻,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他低头,沉默地继续捣鼓自己的手机。 “你在听吗?” “显然不在。”安格斯直截了当地说,他知道自己如此冷漠,朗姆洛就不会再说什么了。 果不其然地,对方只是耸耸肩,然后低头,也玩起来了手机。 等安格斯对付完了朗姆洛,他再次透过车床望过去的时候,蜘蛛侠已经离开了。 安格斯恍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他又四下里看了看,然而蜘蛛侠像是一轮沉入地平线下的红日,已然消失在nongnong夜色里。 隔了这么久,再一次亲眼见到蜘蛛侠的时候,安格斯就拍下来了这张登上《纽约日报》的照片。 当时随行的同学也是想拍照的,安格斯也没有多想就帮了个忙,不曾想对方会把这张照片给刊登到报纸上,因为这个同学在新闻系,拿到一堆免费的报纸回来给学生们分享,自然不会飞吹灰之力了。 “你拍摄的技术可真好,我手机怎么没有这么高清的远景拍摄功能啊!” 安格斯把手机扔给同学,安利说:“斯塔克集团最新出品的手机,值得拥有。” 这款手机确实物有所值,然而价格不菲,不是谁都能够舍得去买的。 但是它的拍照功能真的非常强大,当时距离大楼上的蜘蛛侠那么远,拍出来的效果却好像对方就近在咫尺。 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的,还有一些学生甚至以为安格斯是认识蜘蛛侠的。 “他看起来很瘦削,身体线条很好!” “他长的如何,颜值怎么样?” “他在你面前摘下来过面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