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历史小说 - 他的星心在线阅读 - 第75章我们已经订过婚了

第75章我们已经订过婚了

    “喵呜……”

    房间里一声猫叫。

    Lee睁开眼睛,看见的是铃兰花床单和枕套的棉布花边。嘴里一股火药味,他深深吐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趴在床上。后背的刺痛,让他想起了昏迷之前的事,忍不住再次咒骂。

    “你醒啦?”范晓志放下手里的象棋,起身走过来,“你先别翻身,你背上扎了几块碎玻璃,虽然已经取出来了,但你现在最好趴着,防止伤口再裂开。”

    “你跟踪我……”Lee脸色很不好看,他半边脸埋在枕头里,只能看见床头亮着一盏绿色台灯,黄铜灯架旁边摆着几个相框,都是些快要褪色的老照片。他用力眨了眨眼睛,“几点了,这是哪儿?”

    范晓志在床边,看了看手机,“现在是晚上,八点多一点。”

    “这是什么地方?”

    “呃,市区。”

    “我问你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啊,这里是……”

    “这是我跟我老伴儿的卧室。”房间里的另一个人说话了,他声音浑厚,温和,像古朴的磐钟,“年轻人,你应该认识我,我是林正青,双木林,端正的正,青山的青。”

    啪——

    象棋落子的声音。

    Lee本是迷迷糊糊蹙着眉,在听见林正青的名字后,有一瞬间的愣怔,意识清醒了不少。

    林正青说:“你的事情,晓志都跟我说了,是我叫他跟着你的。晓志,回来下棋,马后炮,该你了。”

    Lee:“……”

    范晓志不敢看他,坐回去下棋了。

    “你身上的伤真多啊,”林正青一边说,一边看看床上的青年,“肩上的枪伤,腰上也有,好像刚打完仗回来似的,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秦箫……在哪?”

    “你找她干什么。”林正青问。

    “……她没死,她在哪,我要见她。”

    “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林正青说,“你把人家坟头刨了,阎王爷都不敢收她,还能上哪儿找去?”

    “……”

    “好了,现在不谈这个,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好好休息,等你伤好了再说。”

    范晓志连声附和:“就是,就是。姓李的,这回亏你命大,咱们市里多少年没发生过爆炸案了,你一来就整这出,把我整不会了都,要不是林局出面,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邓洪连死了?”他问。

    “你说那个车主?对,他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尸体炸成了好几块,也不知是哪个丧心病狂干的。”

    “AZ。”

    “对,我知道,肯定是他们干的。这次爆炸惊动了市局一大帮人,你要是躺医院里,马上就会被人带走审问,所以我只能把你弄来这儿。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了,接下来几天先观望观望。”

    “秦箫的医院报告呢?”

    “放心,在这儿呢,我跟林局已经看过了,哎……怎么说呢,情况不太乐观,我觉得秦队这事儿,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哎呦喂,林局,别吃我的马——”

    “毛小子,下棋别分心。”

    “我错了,我错了……”

    ……

    Lee闭上眼睛,有点睡不着。

    他们下棋的动静很小,是门外的嘈杂打扰了他:碗碟放在桌面上的碰撞声,穿着拖鞋的趿拉声。有人在客厅走动,一个,不,两个人。

    有女人说话:“小起……你去屋里看看,人醒了没有……叫他们出来吃点东西……”

    门外脚步声逐渐靠近,卧室门被人推开了。

    “林叔,伯母问你们饿不饿?”陈起站在门口,“锅里煎了豆腐卷儿,你们去吃点,我来看着他。”

    林正青摆手表示不吃,范晓志也说不饿,正好一局棋输赢已见分晓,再下也没意思,林正青看时间差不多了,便让范晓志早点回家休息。

    范晓志一走,陈起就进来,他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抓着板凳放床边,跨腿坐下,刚要张嘴咬一口豆腐卷,忽然发现Lee眼睛是睁开的,正盯着自己看。

    “唷,醒啦?”

    陈起冲他举了举盘子。

    “小兄弟,要不要吃点豆腐卷儿?”

    他儿化音很重,不知什么地方的口音,听上去竟有些痞里痞气,外表也给人一种不好招惹的感觉,军绿色的背心紧绷在他的身上,显出精悍的体型,黑色的工装裤,发型也是军人的寸头,古铜色的皮肤晒得很均匀。

    “Elisha  Lee。”

    Lee身体趴着未动,朝他伸出右手。

    “认识一下?”

    “陈起。”陈起握住Lee的手没有松开,两人都能感受到对方手上的枪茧,陈起笑了笑,“你这外国名儿我可叫不来,能不能翻译一下?”

    “李月白。”

    “这是你自己取的名儿?”

    “可能是我父亲取的,也许吧,谁知道。”

    “原来你爸是中国人啊?”

    他们说话的时候,有什么东西跳上了床,毛茸茸的身体紧贴着Lee的大腿,rou垫在他的屁股上踩了两下。Lee放开陈起的手,回手一掏,掏到了一只猫。

    “Hey,Kitty,don't  touch  my  body。”

    猫咪被他兜在手里,两只前爪朝前并伸着,一双圆圆的眼睛,无辜又可怜,在他说完话后,弱弱的“喵”一声以示回应,仿佛在说“我不是故意的”。

    这是一只被噶了蛋的公猫。

    对此,Lee只能深表同情,他把它放到床边,摸了两下,将它赶下去。

    这只猫咪显然是个跳床惯犯,像个弹簧一样,刚落地又跳了回来,绕着床沿走半圈,最后蹲在了床头柜上。

    陈起说:“玉米,下来。”

    猫咪歪了下脑袋,没有理他,两只前爪原地刨动,圆滚滚的身体,把床头柜上的物件挤得东倒西歪。

    一个相框倒在枕头旁边,Lee伸手扶起来。

    相框里的照片已经泛黄,蓝天草原的背景前,是三个穿着迷彩服的军人。三人勾肩搭背,脸上洋溢着笑。

    最左边的人,是林正青,他的长相很好辨认。中间的这位……Lee从枕头上抬起头,仔细地端详了一下。

    好像是秦箫的父亲,秦长林?

    照片下方的战友纪念小字,印证了他的猜想。

    林正青,秦长林,陈山淼……

    Lee一下子翻身坐起,猫咪吓得一窜三尺高。

    “这个人是谁?”Lee指着照片最右边的人问林正青。林正青坐在象棋桌旁喝水,他放下手里的保温杯,眯着眼睛看了看。

    “陈山淼啊,”林正青看到照片,神情有些怀念,“是我当兵时候的战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陈起抬起头看向他们。

    Lee心跳得很快,肾上腺素也在急速飙升,背上的伤口绽开,但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他竭力保持冷静的声音,指指照片上的人,说:“他在哪?这个叫陈山淼的人,我想见见他。”

    不等林正青回答,一旁的陈起就站起来说:“光荣疗养院。”他从Lee手里拿过相框,将照片转向自己,点点头,“这是我爸,你想找他的话,我明天带你去。”

    Lee现在清醒得不得了。

    “不,”他说,“我现在就要见他。”

    ·

    长廊的感应灯,一盏又一盏亮起,小护工捂嘴打了个哈欠:“陈老已经睡了,起子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么晚来,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吗?”

    小护工名叫杜娟,大学刚毕业那年就到光荣疗养院工作了,如今工作两年,才二十四岁。

    陈起和Lee一左一右跟在她身后。

    “没什么要紧的事,”陈起两手抄在裤子后兜里,无所事事地晃着步子,“就是想他老人家了,突然想来看看。”

    因为出来的匆忙,陈起只在背心外套了一件短夹克,纽扣都没来得及扣好。他这次从部队回来,就带了两套衣服,另一套是常服——现在穿在Lee的身上,他们俩身高身材差不多,Lee穿着正合身。

    Lee用汉语问小护工玫瑰花的事。

    “没错,”杜娟又打了一个哈欠,“是有这么回事儿,前几天陈老让我帮他送信去邮局,说是要托花店送什么人白玫瑰。”

    “他有提到过秦箫这个名字吗?”

    “秦箫?”杜娟想了想,“我们这里没有姓秦的——啊!”

    走廊灯突然熄灭,杜娟惊叫了一声,脚下一个急停,后背撞在陈起和Lee的身上,又是一声惊呼。

    陈起和Lee本来没有因为熄灯吓到,倒是被她一惊一乍的模样给弄得不好往前走。杜娟挤在他们中间,分别抓住两人的胳膊往前拽,仿佛把他俩当成两扇门板,要把门用力关上似的。

    “娟儿,咋了这是?”陈起笑起来,“这么大人儿,还怕黑?”

    Lee右手打了几个响指,走廊上的感应灯一盏都不亮,他目光越过旁边的实心墙护栏,看见楼下的路灯还亮着。“可能是电路出了问题。”他说。

    陈起说:“老旧公寓楼,正常。”

    “不,不是的。”杜娟战战兢兢,“起子哥你不知道,最近咱们这幢楼……闹鬼。”

    “闹鬼?哈哈,哪儿来的鬼?”

    “真的!”杜娟见他笑,不由来了脾气,“就前天晚上发生的事儿,夜里两三点多的时候,有个阿姨起来上厕所,完事儿了听见走廊上有拖东西的声音,说是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鬼影,而且她回到屋里发现,家里送来的果篮子,牛奶,榨菜儿,一下子全都不见了!”

    Lee打开手机的闪光灯,黑暗中亮起一团光:“应该是贼吧。”

    陈起说:“不是‘应该’,根本就是。”

    杜娟:“不是!我们这儿有监控,监控上什么都没拍到。”

    “那只能说明这个贼很聪明。”Lee说,“走吧,不要在这站着。”

    他在前面开路。

    Lee走了,杜娟便两手都抱住陈起的胳膊,说什么也不愿松手,两人在后面慢慢跟着。陈起倒是不介意,部队里男人扎堆,连苍蝇都是公的,现在有女孩子主动贴上来,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可是不说话又太尴尬,所以他主动跟她聊天:“我爸最近怎么样?还记事吗?”

    “我正想跟你讲呢,”杜娟抱怨说,“陈老以前喜欢找人下棋,现在也不下了,天天撺掇我去找楼上那个沐沐……”

    “沐沐?”

    “就是一个女的,植物人,住在1108病房大半年了,其实人家不叫沐沐,可是陈老非管人家叫沐沐,我说他认错人,他还不信。”

    陈起“咦”了一声,自语道:“……不会真是沐沐吧?”

    杜娟:“起子哥,你知道沐沐?”

    Lee停下脚步,把手机灯光转过来。陈起看看Lee,两人在黑暗中对视了一秒,心中都有了猜测。

    陈起说:“1108病房在哪儿?走,去看看。”

    电梯也停电了,不能乘坐,三人便摸黑爬楼梯。

    陈起和Lee身高腿长,一步跨两三个台阶,杜娟在前面领路,不得不加快小碎步“噔噔噔“上楼,楼道又黑又窄,最后她扶着栏杆,气喘吁吁地爬到1108所在的楼层。

    推门走进1108病房,屋里更黑,她见病床边的仪器指示灯还亮着,便伸手按了一下墙上的开关,可是,屋里的灯却没亮起来。

    Lee用手机光照了照。

    床上的女人双目闭合,面容很宁静,两手自然放在身体两侧,仿佛只是在沉睡一般。

    陈起摸到女人的右手,在小拇指内侧靠近根部的地方捻了捻,说:“是她。”

    杜娟注意到他的动作。“起子哥,你认识她么?她真叫沐沐?沐沐到底是谁呀?”

    她满腹疑惑,为什么陈起只需摸摸女人的手就认出来了?

    陈起说:“她是我爸战友的女儿,小名叫沐沐,和我同岁,我爸退伍得早,我上小学的时候,她常来我家玩儿。我记得她小拇指上有道疤。唔……看脸也像。百分百是她。”

    杜娟闻言也摸了摸女人的右手,只觉得女人掌心粗糙,虎口和食指关节还有薄薄的茧子——这么漂亮的女人,竟然有这样一双手。

    “想不到陈老先生还记得她……”杜娟放下女人的手,感觉唏嘘不已。

    “我爸肯定记得她。”陈起两手插回裤子口袋里,“我爸以前还记事的时候,一直把她当干女儿,怎么可能不记得?”他抬头看了看站在病床另一边的Lee,“怎么说,植物人,要把她弄走吗?”

    Lee站在床边愣愣说不出话,他觉得自己有些认不出秦箫了。她的面容没有发生变化,可他就是觉得,这个女人不像秦箫。

    她和他记忆中的她,别无二致,却又相距甚远。

    上一次见面还是半年前。

    她当时拿枪指着他,那双饱含愤怒和仇恨的眼眸,仿佛有烈焰在燃烧,要将他生吞活剥一般。

    可现在,她却躺在这里,一动不动。

    再也不会骂他,再也不会恨他。

    甚至,再也不能睁开眼,再也不能说话——这样的秦箫,还是秦箫吗?

    一具睡美人的尸体。

    可惜现实不是童话。

    ……

    Lee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他原地站了一会儿,对陈起和小护工说:“我想独自在这里待一会儿,可以吗?给我十分钟。”

    这个要求很突兀,但陈起什么也没问,他点点头道:“正好,我去检查一下电闸。”

    杜娟自然也没意见,陈起去哪儿,她就去哪儿。“配电箱在下面三楼,我带你去。”

    两人出去后,Lee在床沿坐下,抬手抹了把脸,他眼眶发红,之前强装出来的镇静荡然无存。

    他终于找到她了。

    这一次,再也不会失去。

    他回头看着床上的女人,伸手碰触她那有些消瘦的下巴尖,然后探身过去,小心翼翼地撑着床,俯身靠近,时隔半年,他又一次感受到她呼吸的温度。

    她被照顾的很好,身上没有消毒水味,或是其他古怪的味道。她皮肤很干净,甚至有淡淡的薄荷香。

    他贴着她的脸颊,在她耳边轻轻呼唤:“秦箫,别睡了,你能听见我说话,对不对?”

    女人没有反应。但是他觉得,她已经听到了。

    “你听好,你要是再不醒,别怪我不客气。十分钟,你猜我能干什么?”

    说完他自己都笑了。十分钟,怎么够?他吻了吻她的嘴角,嗅到了更浓的薄荷香气。

    “你以为我不敢jian尸么?不,只要是你,我什么都敢做。”

    他把手伸进被子里,贴着女人的臀慢慢往上滑,消瘦凸起的胯骨,柔软内凹的腰肢……

    “我不仅敢做,我还会把jingye留在你肚子里,嘴巴里,肠子里……”他用恶劣的口吻威胁她,“你一定没试过这种滋味,你想尝试一下吗?”

    他手上忽然停止动作。

    女人病号服下没有内衣,他摸到了她的rufang,隔着布料都能感觉到她的圆润丰满,可女人呼吸均匀,丝毫感觉不到他的侵犯。

    如果她是装的,那未免也太给他面子了。

    以秦箫的性格,早就该跳起来给他一耳光。

    Lee的手停在女人胸部位置,拇指轻轻摩挲,过了一会儿,他慢慢抽出手,把被子边角整平。

    他听力很好,十分钟没到,门外已有动静。

    可是那动静和他想的不太一样,那不是陈起和小护工的脚步声,而是一种更轻、更隐秘的声音,像鬼魅在潜行。

    ……

    “咔哒”一声,锁舌轻响,监护室的门缓缓打开,又缓缓关上。

    一位夜行者。

    他与黑夜融为一体,悄无声息地来到床边,透过红外夜视仪扫视床上的女人。他的手里有东西,在极其微弱的光线下泛着银丝般的光。

    门后的墙边,Lee整个后背贴在墙壁上,小心屏着呼吸。在对方进来之前,他就已经藏到了门后。

    这是一个绝佳的位置。

    他正盘算着怎么偷袭对方,忽然看见夜行者掏出注射器,不由眉心一跳。对于病床上的女人,麻醉剂之类的东西显然是多余的,她不可能醒来,也不可能反抗。

    想把她带走的话,直接一个麻袋套走就好。

    除非那不是麻醉类药剂……

    Oh,Shit!

    夜行者握住女人的手臂,刚把针头对准皮肤,突然,手腕被人攥住了!

    Lee从身后抓着男人的右腕,顺时针方向朝外一扭,针头朝上,注射器滑落掉地——在夜行者还没有从这突发状况中回神的时候,Lee已经抬着另一只手臂,将肘尖对准对方的太阳xue,狠狠砸了进去!

    本该是一击毙命。

    但头上戴着的夜视仪,救了夜行者一命,显然他也不是吃素的,在头部遭受撞击之后,他痛叫一声,立刻意识到自己被偷袭了,当即进行反击,一个擒拿反抓住Lee的右手,将他惯到自己前方。

    “哐当”一声。

    床头的不锈钢医疗柜被Lee撞倒了,物品掉落一地,有玻璃碎裂的声音。Lee手撑住床头的金属护板,肌rou绷紧,不让自己摔到床上。

    夜视仪显像的绿色视野中,他已经完全暴露在对手面前。那人抬脚朝他踹,右侧是病床,Lee第一反应就是往左侧闪避。

    稀薄的月光从窗户外透进来,房间里是乒乒乓乓打斗的拳脚声。

    Lee的心思不全在对手身上,他不惧疼痛,也无所谓对方的攻击是否让自己受伤。他的注意力分散在其他地方。

    夜行者很聪明,不到十秒,就发现了Lee的弱点。他从口袋里弹出一把折迭刀,朝床上的女人投掷而去。黑夜能见度很低,Lee既不能挡,也不能接,他在心里咒骂,自己怎么没带武器,否则早该一枪毙了这狗娘养的。情急之下,他只能一脚将床踹开。

    床脚在地板上滑出了半米远,发出刺耳的声音,死人都能给吓醒了,隔壁两边的病房竟然没有动静。

    Lee觉得不对。

    稍稍愣神的功夫,夜行者从背后扑上来,用手臂勒住Lee的脖子,两人一同扑倒在床上。

    被子里空空如也。

    Lee心里咯噔一声,遭了,刚才那一脚,秦箫该不会是滚床底下去了吧?

    就在这时,夜行者喉咙里突然发出痛哼,好像抽筋似的,手臂一松,从床边翻掉下去。

    房间灯光大亮。

    Lee掀坐起身,突如其来的灯光晃得他眼花,他心想是陈起他们推上了电闸,上帝保佑,他正要低头去地板上找人,忽然喉咙上抵了一把刀。

    他霎时僵住了。

    “别动。”女人清冷的声音伴着淡淡的薄荷香,“除非你想掉脑袋。”

    Lee口中喘着粗气,经历一番搏斗后,他眼角淤血青紫,额头上全是汗。此时,穿着病号服的女人就单膝跪坐他的左侧。他没有转头,只是一边喘气,一边用余光瞟她。

    地上的夜行者捂着脖子爬起来,同样气喘得不行,他一身黑色战术服,围脖面罩将脸捂得严严实实。他站起来退到墙边,看见床上的情景,大概也是惊到了,眼睛睁得老大。

    植物人,居然醒了过来。

    这是什么医学奇迹?

    有人兴奋,有人惊惧。

    “秦箫,”Lee喉结滑动,不自觉咽了咽口水,“秦箫,是我,李月白,我是来救你的,那个人要杀你,你要小心。”

    他一句话向她传递了信息。

    其实他还有很多话要跟她说,但眼下还不是时候。

    “秦箫?”女人狐疑地望他一眼,“谁是秦箫?你在跟我说话?”

    Lee:“……”

    有一种心脏骤停的感觉。

    What  the  hell……这该不会是……

    “你不记得你的名字么?”他小声问道,怕刺激到她。

    “名字?”女人表情明显有些发愣,“我叫什么名字……我……”她皱起眉头,不说话了。

    这情形,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女人是失忆了。

    夜行者盯着女人,眼神复杂,他的脖子在流血,是被女人刺伤的,必须尽快治疗,他见床上两人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于是背挨着墙,迅速开门跑了出去。

    Lee没空管他。

    女人仍在皱眉,思考自己的名字。他不动声色地抬起手,轻轻按住女人的手腕,将刀刃移开寸许。

    他一动,女人便回过神来:“你刚才说,你是来救我的?你叫……李什么来着?”

    “李月白。”他说,“我叫李月白。”

    女人把刀放下,打量着他的脸。

    “你……”她略微停顿,“我们认识?”

    听到这个问题,Lee实在忍不住笑了。

    “其实,情况是这样的,”他笑着咳嗽一声,背上有点疼,“我是你男朋友,而且,”他语气故意顿一顿,“我们已经订过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