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止咬器与二胡揉弦艺术在线阅读 - 41后排靠窗

41后排靠窗

    和所有高中一样,朝闻一中绕着教学楼栽了一圈八月桂,寓意金秋登学,蟾宫折桂,今年夏天格外热,学生返校了桂花还没开,坐在教室里往窗外眺,只能看见满树锦簇的绿叶,叶面上透明的蜡质层被午后的阳光照得润亮如油,间着扶疏的枝桠映进明亮洁净的玻璃窗,遮挡烈日,洒洒漏光。

    教室外一派岁月静好,教室里该有多吵就有多吵。

    前排c位的学生满教室收作业,不仅要催那几个刺儿头老赖,还要防着自己的卷子被人抢成分装,中间位置的学生左一张卷子右一张报纸奋笔疾书,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周遭,逮着提前抄完的人瞎嚎。

    “卧槽,你个浓眉大眼的竟然敢背叛革命?!”

    “放你妈的屁,我还三张英语报呢!爸爸在吗爸爸?!物理换英语!!!”

    “笑死了,就你那破字狗都不换!!!”

    “谁说没人跟我换的?荀风!有人骂你狗!!!”

    这一句话,直接将话题中心抛到了全教室最与世无争的后排,听见声音,靠窗位置上恹恹趴着的两滩烂泥缓缓起伏了一下,稍小的那滩没精打采地动了动,从胳膊肘和兜帽的缝隙里露出一线白皙的脸,带着点没睡饱的懒散劲对着前排应道:

    “不是吧,你单方面抄我的事儿也能叫换……”

    “cao!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唱得很好,下次别唱了,我们学二胡的听不得人跑调……”

    “说得很对,下次别说了,我这人听不得半句真话……”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演了场相声,教室里霎时笑声一片,气氛活络起来,喧杂嚷闹之外多了许多欢快的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哎,跟你说,我刚刚路过高一的时候,看到一个好帅的学弟,而且身材好好,感觉有汤圆那么好。”女生说着朝荀风身边的烂泥递了个眼神。

    “真的假的?”她的同桌半信半疑地问道。

    “哪儿能假啊,我看他帮老师搬书,卧槽,那个胳膊,那个肌rou线条,那个青筋,妈的,要不是旁边有老师,我当场嗨老公。”

    “得了吧你,还嗨老公,上次逛街见到汤圆你第一个跑。”

    “哪有啊!我那是流鼻血了去买纸……”

    兴许是听到了自己的外号,又可能是教室里太吵,荀风左边的烂泥辗转几次不得安稳后也微微耸动起来,压在后颈上的手腕先动,骨节分明的五指顺着后脑勺摸到额头,自前向后一把掀开遮光的兜帽,倾泄出一头柔顺的齐肩长发,微乱的发丝弯弯绕绕逆着光镀了几道新月状的亮弧,黑亮之余呈现出绸缎般富于质感的光泽。

    柔软的,一看就很好摸的质地。

    “醒了?”荀风侧过脸,看了眼同桌,没在那丛茂密的头发里找到脸,又追问道:“要耳塞?”

    烂泥用手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算点头。

    “行。我昨天刚买的,还没拆呢。”荀风说着从桌肚里拿出一个药盒大小的小塑料盒,拆了塑封,从课桌下面递到了同桌闲着的那只手里:“喏,无内鬼,继续交易。”

    烂泥接过耳塞没有道谢,扣在脑袋上的手勾起无名指把自己鬓角的碎发挑到耳后,露出粉白细腻的耳廓,另一只手三两下把耳塞搓成细细的一小条,递到耳边送进耳道里,两边都塞完就把耳塞盒还给了荀风,然后一扯兜帽闷住头,换了个姿势接着睡。

    很有后排靠窗人的精神。

    荀风不行,他心思重,被闹醒了就有点睡不着,把耳塞盒丢进桌肚后随便拿了支two B pencil,伏在桌上听着空调外机箱的嗡鸣写音高——拥有绝对音感的人在吵闹嘈杂的环境里总会无意识地辨析噪音的音高,有时候听见的声音太杂,脑子负载过度会很累,比较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注意力集中到一个稳定的音源上,转移注意力。

    这是林霁教他的。

    想起林霁,荀风的心情又变得惴惴不安起来,就前几天,林霁去养胎之前专程约他和荀明泽吃了顿饭,说自己给荀风托好了新老师,是位和他同校的外聘教授,中专毕业后一直跟着一类省团进修,前几年还坐过二胡副首席,很有资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二胡是这位教授的第二乐器,钻得不深,也一直没带过学生,荀风估计会是第一个。

    当时听到这里,荀风的冷汗就下来了,不论是用第二乐器坐上副首席,还是中专毕业就进了省一类乐团,都表明了他的下一任老师,是个恐怖的音乐天才。

    荀风不是妄自菲薄的人,但他有很清晰的自我认知,他知道自己在林霁的一众学生中还算得上拔尖,但也明白自己绝非什么老天爷追着喂饭的天才——指骨脆、记谱慢,唯一拿得出手的绝对音感还有点过敏。

    音院附中走一圈,比他灵的,一抓一麻袋。

    特别学音乐还和学文化课不一样,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学生的水平和老师的资历并不挂钩,相反地,对普通学生来说,遇到一个天才老师,其实是一种每节课都被降维打击的心理折磨。

    和林霁这样一路特招保送的教授学琴,已经很折磨了。

    现在换一个用第二乐器坐首席的,简直是人间酷刑。

    但这都不是最让荀风窒息的。

    最让他窒息的是,林霁在介绍完这些信息后,面带微笑地告诉他:“其实你见过这个老师的,就上次来接阿野的那个,他mama,季霖,还记得吗?”

    生而为人十七年,荀风的笑容从来没有那么僵硬过。

    如果是林霁和荀风两个人谈,他大可以好声好气地跟林霁商量,随便找些借口换个老师接班,但偏偏有个荀明泽在,哪儿有荀风吱声的份?

    开课时间定在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也就是五天之后,确切地说,是四天又六个半小时,等后面把课排妥,荀风大概隔两天就要去一趟琴室。

    除非季霖把工作和生活完全割裂,否则,荀风很有可能不知道哪天就又和靳原见面了。

    一场薛定谔的重逢。

    返校日的下午总是过得飞快,饭点很快到了,下课铃响前,天花板上传来古战场般带着马蹄声的轰鸣,荀风停止了胡思乱想,放下笔,慢悠悠地起身,关掉了座位后的空调,然后像一位成熟的饲养员一样戳醒自己瘫软如泥的同桌,说:

    “醒醒,开饭了。”

    话音落下只一秒,荀风身边的座位就空了,那滩烂泥在短暂的蓄力之后一跃而起,迈过荀风的椅子,眨眼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了教室,在全班同学呆滞的注目礼下化身成一道疯狗般的蓝色残影,朝着食堂的方向绝尘而去。

    身姿之矫健,步伐之有力,和刚刚瘫在桌上的那一坨烂泥完全判若两人。

    马后炮般的“卧槽”声在教室里此起彼伏,下课铃声响起时,他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整栋楼回荡起高中干饭人雷鸣般的脚步声,地板轰隆隆的巨响一阵强过一阵。

    荀风对此早已见怪不怪,跟着笑了几声,和班里那几个平时吆五喝六的男生一道,小跑去了食堂,路上人不算多,他们本以为自己能排上前几个,却没想到连三楼食堂的队都排到了楼梯口。

    “卧槽,我忘了,今天高一入学啊。”

    “靠,他们是没见过食堂还是没吃过饭啊?!”

    几个人正排队吐槽呢,一道熟悉的身影端着吃干净的餐盘从他们的视线里飘了过去,飘到一半又飘了回来,手一伸,把没倒的餐盘哗地塞到了荀风手里,然后朝着食堂倒餐区的位置指了指,转身朝楼下走。

    荀风一时间没明白他什么意思,但还是接过盘子准备去倒,跟他离得近的男生看不过,一把抓着荀风不让他走,仗义地对着那道潇洒离去的背影嚎了一嗓子:“汤萧缘!你他妈是真的狗!你当荀风是你妈啊?!叫你起床吃饭还帮你倒盘子?”

    原来这道身影不是别人,正是荀风的同桌,那滩熟睡的烂泥。

    荀风其实不介意这个,笑着说了声算了,给我留个位,然后走到倒餐区放盘子,汤萧缘吃饭干净,没有剩菜可倒,倒餐也就撂个盘子的事儿。

    这么一撂的功夫,荀风看见一边的餐桌上有一盘打好的菜,一荤两素,侧边贴了张黄色的便利贴,写着“给荀风”三个字。

    谁给打的,不必多想。

    荀风站在原地思考了几秒,没直接坐下吃,而是跑回队伍里,跟一道来的同学打了声招呼:“我不排了啊,汤圆刚给我打了份菜,我先去吃了。”

    “去去去!滚!”刚刚帮他说话的男生秒接腔:“妈的,你俩这样母慈子孝搞得我很尴尬啊。”

    荀风给他逗笑了,剩下的人也跟着笑。

    那盘菜是尖椒猪肝、茭白胡萝卜和菜头土豆丝。

    除了猪肝胡萝卜和菜头,剩下都是荀风爱吃的,就是尖椒裹满了猪肝碎,菜头丝和土豆丝难舍难分,胡萝卜炒得软烂,沾满了茭白。

    但反正吃完还要等人,闲着也是闲着,他干脆坐着一根土豆丝一根菜头丝地挑拣起来。

    挑到三十多根的时候,他身侧忽地暗了一暗,似是人影伫立,接着一道轻快活泼的声音从头顶落下:“风哥!你也在一中?!好巧啊!!!”

    荀风愣了一秒,循着声音抬起头,看见一颗面善的脸,用颗做量词是因为对方的头发实在剃得太短了,头又很圆,乍一看,实在像是猕猴桃。

    “秦开泰?”荀风认出了那颗猕猴桃上的五官,看着他手里盛得满满当当的餐盘,不知道为什么,忽地有点忐忑。

    “你还记得我呀?真好。”秦开泰是个自来熟的,绕到荀风身边就坐下了,说:“你一个人啊?我坐这儿行吗?这儿撂盘子方便,里面也没位置了,哎,哥,亲哥,你那猪肝能给我吃一口吗?我来得晚,连它的遗容都没瞻仰上……”

    “坐吧,你吃。”荀风点点头,随着秦开泰的话越说越多,他心里的那点不安也愈演愈烈。

    他有种,很奇怪的预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就在他盘子里的猪肝快要被秦开泰夹见底的时候,这份预感应验了——秦开泰吃着吃着,突然抬起头,然后蹭地站了起来,举起拿着筷子的手对着不远处大幅度地招了两下,大声叫道:

    “靳原!!!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