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他唯一的野心,他爱主人(重要剧情章)
满满一大箱信件,一分为二,左右各摞成齐齐一叠。 左边的信封上写的都是端正楷书的“主人钧鉴”,而右边则是仿照的自己高中时期的笔记,流畅而随意地写着“致沈均”,都附有年月时间。 电光石火之间,明焕当即就明白这究竟是什么。这一箱承载着文字的纸张仿佛能移动到胸口,瞬间沉甸甸地压住了他。 眼前浮现某一年的庭院,似乎是四月的天,万里无云朗照地面无边的翠绿,周围环绕绽放的红玫瑰花,连成一圈结婚典礼的花环,星星点点的各色小花藏在草地里。 两个孩子在春天里玩耍、奔跑、呼吸湿润的空气,跃动着的、童真的心越靠越近,促使他们最终毫无间隙,一同躺倒在柔软的草地。 凝视着淡蓝色宝石般的天空,说说笑笑,直到天际燃烧起火焰,漫延开金子般的灿烂,红色的霞光映照于黑色的眼瞳。 “沈均哥哥,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吗?”其中一个孩子说。 另一个孩子跪起来,面朝他趴着:“当然啦,主人。奴是为您而降生的,只要您不抛弃奴,奴这辈子都要跟着您、守着您。” 说完,用白嫩嫩的脸去蹭主人的小腿。 “嗯……那要是我不小心把你丢下了怎么办?”那孩子直起上半身,盘腿坐着,一脸天真地思考这个问题,“比如说,我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不能和你联系,一个人去打怪兽,变成勇敢的大孩子,你要怎么办啊?” 另一个孩子显然愣了一下,好半晌,才委屈巴巴地瘪着嘴:“奴等您回来。只是……”他低下头,不愿主人看见自己眼底的失落,“希望您能快点回来。” “我想到了!”那孩子激动地高呼,双手抓住他的肩膀,和他说道,“你要吃我喜欢吃的东西、听我喜欢听的歌、待在我喜欢待的地方、睡我睡过的床……这样子,就跟我还和你在一起没什么两样啦。你如果想我了,就给我写信,那样就算到了没有网络、没有电的地方,我们一样可以联系对方。” “对啊,主人好聪明。”另一个孩子的眼睛亮了亮,崇拜之色几乎要跳出来。 有鸟展翅飞起,抖落几片树叶,其中一片翩然盘旋,缓缓落在那颗蓬松而温顺的脑袋发顶。 他聪明的小主人双手托起他的脸,吹去了那片落叶,鼻尖贴着鼻尖,认真地叮嘱:“你要记得哦。” ——他确实记得。 明焕拆开放在最上面的第一封信,上面的日期是他离开的第一个月。四年过去,纸张有些微泛黄,提醒着他究竟将小狗抛下了多久。 “……主人,现在是晚上十一时四十五分,窗外依然灯火辉煌,夜幕有一轮金黄的月亮……在传统的文化内核里,明月往往承载思念与哀愁,漫长岁月中,独立寒夜的人以古老的幽怨将它填满。 奴绝无意于此,恰恰相反,奴想到的是皎洁的光辉曾温柔地洒在多少个梦乡,想到宁静的夜晚,温暖的床铺,凝望您安然沉睡的面容。那时只有月亮陪伴奴,奴向它许愿,衷心祈盼您身心健康。今晚亦复如此。 ……在信的最后,请您原谅,若您不介意,请允许奴就‘月亮’再多言一句:今晚的月色很美,希望您在夜晚来临时,能够见到它……” 心仿佛有某一瞬的停滞,明焕怀着莫可名状的心情,拆开了对应的回信。 字迹模仿得难辨真伪,这是私奴所必备的。而信纸上没有书信格式,没有完整的一句话,入目只有冷冰冰的三个字——“知道了”。 即便是在幻想里,亦不敢放肆。 “主人,奴天资愚钝,难及主人万分之一。今日仔细阅览主人平时所看书籍,屡有不解之处,更添羞愧,自知不堪主人调教。但尝试理解的过程,奴似乎在逐渐靠近主人。望主人怜恤,给奴一些时间……” “主人,今天气温达到三十八摄氏度,奴喝了一瓶葡萄味的冰镇汽水,是您平日最爱喝的。奴很少这么平常地喝汽水了,几乎快要忘记您混着唾液、混着圣水赏给奴的味道了……” “主人,奴今日清理您主宅的房间,得以嗅闻主人的气味,使奴忘形,以至于事后跪坐将近逾时。奴已自罚细鞭五十,以为自省,请您恕罪……” …… 明焕随意的抽出几封沈均的信查看,无一不言辞恳切,忠爱之心溢于言表。然而反观模仿的回信,却无非是那几个字,什么“嗯”、“知道了”、“我知道了”…… “笨狗。” 他低声说了一句,低到他自己都忽略了喉间涌现的哽咽,又从箱子里抽中了厚得最显眼的一封信,展开来。 信纸足足有五张,起先从钢琴名家聊到诗词歌赋,又从书籍用纸谈到生态环境、又从建筑构造言及社会新闻,再到新鲜水果和历史交流的关系…… 最后的最后,似乎实在再也写不下去,越来越潦草的笔迹结尾是被几条黑线划掉的四个字。 明焕凑近了些,瞧见了洇开的眼泪,还有一个小滩酒渍,而被慌忙遮掩的只是一句,“我好想您。” 这一刻,他听见心底有什么,忽然绽开的声音。 他立刻去看信件的年月时间,正是沈均二十岁生日的那个月。找到相应的回信,那次倒是肯稍微善待自己一些,仿照的回信足足有六个字。 “生日快乐,乖狗。” 但是字体落笔欠缺自信与锋芒,按字如其人来说,下笔人显然毫无底气,甚至也不慎在回信上掉了一颗眼泪。 明焕匆匆地收好这两封信,生怕再多看一眼,形成的那一晚某条笨狗醉酒痛苦的画面,就会在脑海中越来越清晰,吞噬他用以阻挡泪水决堤的理智神经。 四年时间,将近一千五百个日夜,沈均独自写下四十八封来信,四十八封回信,一共整整九十六封信件。 在相隔山海的时光里,他的伯恩山犬永远在原地等候主人,永远对主人忠诚,永远爱主人。 满满一箱信件,数十万文字,转弯抹角地辗转再婉转,没有一个字敢明目张胆地提及“爱”,甚至是表达思念,也未曾真的宣之于口……但他清楚了,他全都一清二楚了。 高傲又聪明的主人再无芥蒂地想,我的笨狗,你再也不会被抛下了。 “呜呜呜……”衣帽间外,传来低微的抽泣声。 是沈均,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醒来的,似乎是跪趴在地了很久,终是忍不住抽抽噎噎,才让主人发现了他的存在。 那么胆怯,那么畏惧,整个人缩成一团。让人想要马上冲到他跟前,反应过来时,明焕已经这么做了。 他动作轻柔地捧起沈均的脸,他能感受到对方肢体上的抗拒,但又只能出于本能地顺从他的举动。一双眼哭红了,向下躲着,不敢看主人哪怕一个衣角。 “你犯了错,知道吗?”他嗓音温柔,循循善诱,像开始引导幼儿园的小朋友。 “奴知、知……” 沈均哽咽不成声,已经没有办法说出一个完整句子。 果然,在起身撞见主人正在查看他的“罪证”之际,就应该立刻上前承认错误,在主人脚边跪下磕头,不停地求主人惩罚他一时的痴心妄想,惩治他的野心——也是他的唯一的野心,他爱主人,超出私奴对主人的忠爱范畴,是一种私密的爱。 不应该在面临主人发现的那一刻,仍存有侥幸心理地挣扎,既恐惧未知的暴风雨,却又希望主人知晓,祈祷有一线的恻隐之心,甚至是…… 甚至是回应他的爱意。 然而事到如今,显而易见,终究是不可饶恕的错误。 可是……对不起,主人,原谅奴才这一刻还在痴想。 您认为的错误是奴才犯了僭越之罪,擅自扮演您的角色,揣测您的心意。还是……因为一个奴才对您有爱慕之情,而让您感到恶心至极呢? 是哪一种呢,主人? 他隔着泪眼朦胧窥探主人,心头血滴答,热泪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