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震动/炖兔/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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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回来的年轻人口中听说了山里的事情,村里颇为震动,就像得到了谈资,几乎每个人都在谈论。军队的人倒是离开了,据说他们还有别的任务,临走时硬是被大家塞了各种物资,拒绝不了,但这或许就是长久以来军民一家的良好风气,即便到了末世,人们最信赖的依旧是这些可爱的子弟兵。 “……猴王特别狡猾,一直躲在树丛,我们根本找不到它的位置。” “对,就是张佑家的那条大狗,叫起来像狼一样,竟然真的把狼群招来了!这下我们看着狼和猴子打架,那场面,啧啧!” “尸体?都留在里头了,谁敢收拾,可能被其他动物吃掉了吧。” 张佑对旁人的羡慕或忌惮丝毫不知,虽然他时不时会想起在山林的那几天,但不考虑太多,诸如变异过的动物尸体变成了其他动物的食物,会不会导致下一轮变异这种问题,不需要他这种小人物思考,自然有担忧、研究的人在。他本想打扫卫生,出去了几天,家里有些发潮,空气里一股闷闷的味道,可猎犬怕他手臂的伤口加重,死活不许,庞大的身躯直接挡在门口,非要他躺下休息。 “我没那么弱——”张佑表示抗议。 猎犬的耳朵垂下来,紧紧贴着脑袋,显露出一副“什么都没有听见”的模样。 仍旧非常关注着一人一狗的申华自然也感到后怕,怕自己暗恋的对象会出事,可惜他不是对方的谁,更何况上回彼此挑明了,他只得嫉妒地看着那头猎犬紧跟着对方。尽管如此,但他在心里还是十分庆幸有凶猛、高大的猎犬陪着张佑,尤其在他听闻了这次进山猎杀的行动有多么危险后。换作他,肯定不会毅然随同,终究是把自己看得更重一些——这也许就是他失败的根本原因——张佑和猎犬是彼此信赖、依靠的,可以为对方付出所有,绝不犹豫。 短时间内,猴群带来的影响不会轻易消退,村长倒是有意引导了一下言论,让人觉得变异动物即便可怕,也有所区分,并且大家完全有能力击败那些威胁到人们生活的生物。这番下来,没什么人不识趣地说猎犬坏话,况且军队也养了军犬,难道他们能说官方做得不对?而且这些变异动物刚刚保护了他们和村子。 …… 可能猴群的灭亡让山林中其他生物稍有收敛,这些天来,一些大胆的村民也壮着胆子上山采摘野菜、野花。正值天气晴朗,往日浓密的树林显得更清透了,鸟儿偶尔飞过,留下一段段短促的叫声。 与张佑不同,很多人是末世后第一次如此悠闲地看到野花,当中不乏可以食用的,比如一种俗名叫“小白盏”的花。这种花喜欢长在阳光比较充足的地方,却又不喜欢太高温度,因此村里很少见,只有山里多。另外,它之所以被取名“小白盏”,是因为花朵整体呈白色,细细小小的,花瓣弯曲、聚拢的形态像古代的酒盏,有时候清晨的露水会盛在里面,更像了,所以这个俗名特别得人心。 “小白盏”的吃法很多,可以煮汤、和鸡蛋煎炸或者焯水后凉拌,但只有花可以吃,它的茎口感很柴,而埋在土里的根部是有微毒的,人吃了会引起舌头麻痹、口腔刺痛等症状。张佑也随大流采了不少,趁新鲜过了热水,和盐、醋、一点点糖拌匀,吃它干净的香气。 猎犬对此连连摇头。 “别晃了,我知道你口味重。”张佑失笑,“晚上给你炖兔子吃。” 虽然“小白盏”的天然味道很清新,但与滋味重的东西放在一起,也有另一番感觉,就像张佑打算做的炖兔。 兔子是村民家养的,尽管是变异种的后代,但rou没有那么硬和韧劲,有些接近家兔的口感,只是没有那么肥。不过兔子繁殖很快,正巧弥补了这点不足,而且皮毛经过处理还能做手套、衣服等,自然和鹌鹑一样成了养殖的大热门。他们这里不好养鹌鹑,兔子倒是多。 张佑的厨艺或许还不算太好,但料理兔子绝对是熟手,三两下就剥掉了皮毛,rou切成丁,焯水后放一边备用。“小白盏”的花瓣也提前处理好,稍微切碎了,汁液从切口冒出来,使香味更加浓郁。此外还有一些配菜,比如笋片、乱七八糟的野菜,全都放一锅里炖,张佑特地加多了些水,这样还能盛出两碗汤来。 炖兔的调味比较简单,只有盐,可这样已经足够鲜美,没有什么腥味。兔rou被炖得微微烂,还保留了质感,咀嚼起来rou汁四溢。再喝一口汤,所有rou、菜的精华都融入其中,清淡却鲜到仿佛连舌头都要被吃进肚子里。张佑很满意自己今晚的发挥,转过头,看见猎犬已经吃得抬不起脑袋,嘴里啃着带骨头的兔rou,一直“咯吱咯吱”作响,好像在嚼碎坚果。 当然,猎犬是不喜欢“小白盏”的,用舌头推开了,灵活极了,一根花瓣都没有吃进去。 张佑:“……” 这很难不让他想起某些“特殊”时刻,这家伙的舌头,啧。 啧啧啧。 休息了一天,张佑难得去看了一下地里的作物,长势很好,哪怕之前有几天没有照料,也没有缺水、缺肥的感觉。他又摘了一次田地附近的杂草,春天可能有什么魔法吧,让杂草也长得长长韧韧的,扎成团,捏下去还能微微反弹,像一个草球。不过因为前期工作做得好,杂草量少,草球也就比猎犬的眼睛稍大一点,被张佑丢到猎犬跟前,爪子拨弄几下就没了。 抛开草球,猎犬跑到自己藏东西的地方,扒拉几下,发现上个夏天张佑给它做的毽子也没毛了。它一愣,随即将所有玩意都掏出来,捣鼓了一下,果然大部分玩具都被它玩坏掉了。意识到这一点,猎犬有些发怔,蹲在原地低着头,一直盯着面前的东西不知道想些什么。 张佑闲着没事,正好坐在院子里剪刘海,抬头瞅了瞅那个陷入沉思的大黑背影,差点乐得手一抖,把自己头发剪劈了。还好他及时收住劲,没吱声,等弄完了,回屋将之前剪下来的兔毛掏出来,学着末世前网上那些扎羊毛毡的动作,拿家里磨的骨针一个劲戳戳戳。团成球状了,他又怕会散,找来几根绳稍微捆起来,弄得像个小皮球似的。 兔毛多,不一会就变成了毛绒绒的圆球,还挺扎实,张佑砸了几下发现没砸散,才拿出去:“过来。” 猎犬顿时丢下一地凌乱,跑到他跟前,眼睛睁得滚圆,倒是有几分像兔子的乖巧。 “虽然容易弄脏,但是应该挺好玩的。”张佑笑了笑,把柚子大小的兔毛球摆在对方眼前,“看,我亲手做的。” 见状,猎犬配合地叫了几声,能听出来情绪高涨,张佑便与对方一起玩,有时候不小心抛过墙头了,猎犬怕被人捡走兔毛球,急急忙忙窜出去咬回来。不过它用力很轻,又怕唾液把兔毛球打湿了,嘴巴张得大大,看起来特别滑稽。张佑知道它是珍惜东西的,只是变异后体型、力道都变大了,加上玩具都是自制的,不像从前那些工业制品牢靠,所以玩到现在大多都坏了。 “委屈你了。”他摸摸猎犬的头,要是换作末世前,他早就奔去大商超采购了。过去他们家里,不光是各种球,而且还有会动的小机器人、转圈的小鱼玩具之类的,可多了,全是猎犬的收藏。 猎犬却知足常乐,用脑袋拱了拱主人的肩膀,表示兔毛球已经非常好玩,最重要的是对方爱它,这就足够了。 兔毛球不耐脏,玩几天就变灰了,幸好现在是春季,水多,张佑不吝啬地仔细清洗,又放在大太阳底下晒干,弄得香喷喷的。可能是猎犬的反应给了他动力,这段时间他花了不少心思鼓捣新玩具,很快又做了一批,填充到猎犬的收藏角里。 猎犬特别给面子,闲来无事就掏一个玩,还很幼稚地趁在外头散步时带去显摆,惹得村里其他小孩羡慕极了,回家闹着要爸妈整点东西给他们玩。 爸妈不厌其烦,听着孩子们口中反复提起的“张叔家的狗都有那么——大个球球,毛绒绒的”,又或者是“还有,还有就是用鸡鸭毛扎起来的,会飞,我也想玩”,不由得在心底暗骂了几声。 张佑:“啊嚏!” 最后还是猎犬怕被人觊觎自己的收藏,摆弄过一轮了,就乖乖地只在家里玩,不咬出去招小孩们的眼。可这事已经传开了,连村长都调侃了张佑,说他在家不干正事。申华那边更不用说,心里又酸又涩,哀叹自己不过是故事的路人甲,竟然连一条狗嘴里的球都觉得珍贵。 张佑可不管外人怎么想,毫不避讳对猎犬的疼爱:“不就是一些玩具……上次它进山里累着了,最近我只想让它好好玩,好好休息。” “这倒是,你家的狗猛啊,能和狼一拼。” “听说狼群的领头母狼还看上它了?” “可惜了,要是你让它们配个种……” “你可闭嘴吧,谁不知道阿佑最疼他家的狗,怎么能像老父母那样‘包办婚姻’?” “哈哈哈哈……” 听着众人议论,张佑没有搭话,心里却想,有了他,猎犬还想找哪个?这天底下还有像他这么好的么?不过这话他只在脑子里转,不说出口,特别是在猎犬面前。不然对方肯定疯狂点头,接着趁机把他扑倒,要好好地表达一下爱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