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西贡小姐在线阅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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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来了西贡以后,才发现阮是他们民族中美貌的。大多数本地人都是又黑又瘦,带着一副被奴役的民族中常见的呆滞的面容。还有身高,其实阮并不是矮子,在他的民族里那其实是相当正常的男性身高。

    白人少爷开始时把他当玩意儿,当个漂亮又新奇的摆件,并不关心他的内心,关心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一厢情愿的把对方想象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那些能讨白人男子欢心的东方美人的样子。

    现在让我回想他的容貌,他很害羞,或者说谨小慎微,总之他很少抬头看我的,他管我叫老爷。他习惯仓促一笑,就是那种转瞬即逝的笑容。在西贡那个算不上是父亲的主人老爷的管控下,他是不能笑的,但是,这些微微的短暂的笑容让白人少爷知道他其实是喜欢笑的。

    头发是到哪里来着,它们有多长,这个西贡少年在什么样的特定时刻会把它们绾起来,什么时刻放开,都是有讲究的。丰腴的玫瑰色的嘴唇应该是像他的母亲的,深邃的眼睛可能是来自他的白人父亲。

    我搞错了一件事,阮实际上只比我小一岁,这是我去移民局查过出生记录后才知道的。阮并不知道他自己的生日,而他看起来像是比我小了两三岁。

    也就是说,离家后在西贡工作的头一年里,他的父亲就在异国搞下了一个私生子。他感到很不可思议,父亲给他以及他身边那个社会中的印象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温文尔雅的绅士。

    不过他看到这位私生子的模样,就应该知道诱使他父亲失格的原因是什么。在印度支那,安南和交趾地区的女子特别受人口贩卖市场的青睐,这些地区的女子普遍清秀,皮肤细腻,肤色也更白些。

    阮比他小一岁,却比他矮了一个头,他以为可能是童年营养不足的原因,使阮发育迟缓,在法国过了三年锦衣玉食的生活,阮长了些个头,但最后还是比他这个同父异母的兄弟矮了半尺,骨架看起来也比他的兄弟小了一圈。

    他生得那样矮小,只有普通女士的身高,甚至还没有那高,更别提大多数女士都是穿高跟鞋的。莱昂估测这个越法混血儿的身高在五尺五和五尺六之间。

    这是天生的问题,天生的不足。无论多么好的饮食都没法改善,他照旧还是长得矮小、瘦弱,因为他是黄种人,黄种人都是这样。

    这样的矮小,柔弱无力,他从来没有把阮当做一个成年男人看待,他认为阮是需要被呵护照顾的那类角色,那是类似于女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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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西贡少年来到家中最初的一段时期里,白人少爷花钱如流水,乃至于惊动了他远在交趾支那的父亲,父亲怀疑儿子包养了情妇。

    这个地道的法国家庭在私生子到来后呈现出一种奇观:在布置了复辟时期风格的、嵌金线花纹涂白漆的玫瑰木家具的客厅中,突然插进一张古色古香的贵妃塌,好似一只宠物猫的安乐窝,这是一个用东方最华贵的绫罗绸缎铺成的安逸舒适的小憩之地,软垫上盘腿坐着一位黄皮肤的东方少年。

    他完全清空了一件卧房,花大价钱订购了一批东洋家具,还有相应的摆设,瓷器啦挂画啦古玩什么的,以及一些小部件,比如香料书籍花木首饰这类,采购清单有好几页,在这样大约铺张浪费了十万法郎后白人少爷才觉得安了心,都置办妥当了。莱昂不是很了解东方的生活方式,仰仗他十二岁时在西贡住过的那栋本地府宅留给他的记忆,他努力使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感到宾至如归。

    毫无疑问,这相比起这个私生子之前的生活绝对是优待,他父亲不赞同的优待,可这位少爷认为他必须供给要为这个东方来的少年最好的吃穿用度。

    这成了白人少爷养的一只金丝雀,像基督山带回来的土耳其女奴海蒂那样。

    阮身上一点体味都没有,他甚至用不上香水。阮用檀香,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闭上眼,那种味道让人联想起某种柔软厚重的暗红色,有种和教堂的安息香相近的气质。

    阮个子小,留着长发,体毛很少,皮肤很细很光滑,他看起就像个少女,他也像女人一样耐心梳长发。白人少爷看着这个西贡来的少年,他们之间有这么多不同,他甚至好奇对方的身体是否和自己一样,因为他看着对方时忍不住想到古巴比伦被阉割的波斯少年,或者那个伪装的貌美女歌手藏比内拉。

    他想,不错,这便是东方了,多少欧洲探险家所赞美过的柔美温婉的东方美人。

    他甚至认为圣母的光彩也不及这位在佛龛前垂首的西贡少年——他居然在家里布置出了一个佛堂,不伦不类的一个佛堂。但是这个西贡少年微笑着接受了,跪拜那座来自印度手工坊的佛陀。

    坦白说,这个长大了的小白佬和那些华人区要剥光小旦的番鬼没什么区别的。一群白人追逐男扮女装的小娘子,争相剥开小旦的裙裤,最后揭晓出一个精光的小男孩,人们才感到好奇心得到满足。确实,最开始时,吸引莱昂的只是新奇感。

    少爷托他做远洋生意的朋友,能不能带些西贡本地人的衣服,不行的话,中国的日本的也可以。只要不是欧洲的。塔夫绸,混纺布裹在这样的身体上,他觉得就是种亵渎,就像逼天主教徒诵读古兰经一样。

    他的朋友和他一样也是对东亚知之甚少的本土法国人,带回来的衣服其实有那么一部分是中国女人穿的旗袍,不过都是同样的宽摆宽袖,颈上缀一溜精巧的盘扣,绕到腋下沿腰线开襟。白人少爷看不出什么区别,他甚至觉得应是女子穿的那些褂子上绣的花样更好看,少爷从外面回来,夹着一个装衣服的箱子回来,刚进家门就冲楼上喊阮,阮,快下来看。

    莱昂送给他的华贵的丝绸衣裳,他每一件都穿,每天一换,就像专门为情人而打扮的交际花一样。阮穿上那些宽宽适适的裁剪得毫无曲线的真丝长衫,白人少爷早上起来看见换上了奥黛的处在红木家具中的真正的西贡少年,呆若木鸡,简直如堕烟海。这是自然,现在他又回到了东方——真正的东方,不是他过去走马观花所见到的东方,而是他在巴黎闹市做梦所见的东方。窗外正响起出租车驶过的轰鸣声,叫卖饮料的小贩丁零当啷的摇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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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时有种乐趣,我喜欢看着他,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花一个下午的时光坐在他身边,他身上的味道,给我一种安静而舒适的感觉。

    他的言谈举止并不女性化,不让人觉得他古怪,他就是一位纯粹的十几岁的少年,一位完美的充满异国风情的少年,像一座杰出的雕像或者油画,让人感到赏心悦目,可以就这样看着他,消磨掉一整个下午而不觉得乏味。

    白人少爷也开始养成喝茶的习惯,阮很乐意为他泡茶,用的是家里那套不知道摆了几十年的中国瓷器。

    每个体面的法国家庭都会准备一套中国古瓷器,放在亮晶晶的玻璃橱柜里摆着,他小时候曾经细细地研究过上面画着的深蓝色图案:近处,花园中端坐着一位拿扇子的中国贵妇人;远处,马、树、塔等跳圆圈舞,一头牛,一只兔子俯首地上,同样大——画面显示如此。画中的中国晴空万里。

    他用他那双观察家的眼睛,像小时候打量这套珍奇古瓷器一样地打量准备茶炊的安南少年。阮斟茶时微微偏头,垂下的发丝有了痒痛似的抖颤。他悄悄抬头对莱昂少爷笑,茶就这样斟到盅子外面。

    白人少爷的眼睛就那样看着他。舌头就给茶的苦涩扎了一下。

    看着白人少爷挨了茶烫,皱着脸直抽舌头,他伸手接过莱昂手里的茶盅,呼呼地朝茶上吹气。莱昂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动作。阮努起的嘴唇和垂下的睫毛使他的脸上出现母牛般温厚这样的神情,他每低头吹一下凉风,头颈靠近热茶向前倾一下,半透明的绸衫就变动一回光影,这样的光色变化使人想象里面的rou体的形状和动作。白人少爷看呆了。阮这时垂下头嘴唇轻轻抿靠在茶碗沿,倾斜了茶碗,用丰满的嘴唇轻沾一下茶面。然后他用细细的手指擦干上唇,将盅子递给白人少爷。阮朝着他微微一笑。

    白人少爷这时再看这个混血儿的眼神,已经没有第一遭看他时的那份十二岁顽童的肆无忌惮,当阮这样轻轻的一下一下为他把茶吹凉时,他的身心出现了一种战栗的感动。于是对方的卑贱,对方的民族的卑贱以及作为私生子被他的阶层所公认的卑贱,都不能使他勇敢起来了。

    一尊神像似的东方少年,奇异的异国情调第一次引起了他对情爱的幻想。

    那时的贵族式教育并没有包含重要的性教育,如果没有父亲母亲,也没有其他长辈在身边,那么这位少爷十五岁时所具有的性认知基本是来自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渠道的。同龄人之间传阅那些下流的绘本,年长一些的,偷偷去逛过妓院了,回来十分得意的向同伴分享经验。才十一二岁大的一群男孩子,嘴上的绒毛还没褪去,文法课本里还夹着糖果纸,就已经在课堂上传纸条举行性交知识问答比赛。莱昂也是这群男孩其中的一员,他满十五岁了,肯定是有女友的,也可能早把初吻交代出去了,但是他还没对某个人的身体涌起过澎湃的性渴望。

    东方来的混血儿是第一个,这不能说跟他第一次见莱昂少爷时就露出的半截光滑圆润的手腕没有关系。还有他手腕上东方才有的玉髓手镯,他不知道它为这半截手腕增添了柔美和神秘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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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法国就是个初生的婴儿,白人少爷手把手地教他,一切都从零做起,甚至教他怎样使用马桶。他就像小狗一样很听主人的话,也像一条乖巧的小狗一样忠诚护主。

    他为他重穿鞋袜。莱昂这样做的时候半跪在地上,他的银发蹭到了他的膝盖,他戴金戒指的手碰到了他赤裸的脚。

    在西贡,人们用皂角浆和碱来洗发,在这里是用加了芳香剂的洗发香波。

    盥洗室内的洗面台上摆满各种水晶或者象牙设备,这个西贡来的男孩选择跪在大理石铺的冰凉的地上,这是个美丽的形象,跪着的姿势使他美丽惊人。阮跪着,用耐心和柔顺梳理黑玉似的长发。从长发上滴落的水珠叮咚地落进银盆中,阮将头发托起,一圈一圈挽在手腕上,绞干......

    窗口的一条帷幕拉开,使清朗的阳光,照满全室。刚洗过的黑色长发像丝缎一样闪闪发光。

    ......我不记得多少次,当我们这样坐着,我和他亮晶晶的黑色眼睛相遇,我战栗着,彼此的差异使我无以言表地痴迷,战栗中我陷在陌生和新鲜当中,我陷在这一种感觉的僵局中。

    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是有的,在那个荒唐的时代,那个东方罩着朦朦胧胧的迷人面纱的时代,这样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有多少不可能的呢?

    是的......这样的事情是常有的。

    冥冥之中,阮感知到,这个年长他一岁的,比他高出一个头去的有着银色卷发的漂亮白人少年,他正想从自己身上讨要某种东西。可怜的私生子知道这是什么,但是很奇怪,他当时在与白人少爷的对视中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并没有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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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虽然是越南人,但在我印象里,在法国的那几年我没有听过他说越南语,但是我记得他的声音,声音是很温柔动听的,一是因为他本来就很少说话,二是只要我在场他便说法语,结果就是这个湄公河平原上生长起来的少年,竟然极少讲自己的母语。

    嗓音也是有颜色的。黄色的嗓音像唱歌,黑色的嗓音像漱口,我们的嗓音只是说话。

    越南语和法语的发音习惯差别很大,他像个刻苦用功的小学生一样努力抛弃母国的那一套发音系统,观察着白人少爷如何张嘴发音,自己摸索怎样使舌头振动起来。刚开始试探着说一些“法国话”时,连仆人都不避让地嘲笑他,他们说,这个支那人讲话就像鸭子叫。那么这个倔强的西贡少年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他是想能尽快和那位关爱他的白人少爷交流吗?

    嘴唇努力地绞扭,露出舌尖,每个音都吐得一本正经,实心实意。

    莱昂少爷从堆灰的阁楼找出他的小学课本,他不觉得可笑,他当真地去教阮说法语。他重复一句对方的错误语句,摇一下头,然后再给他示范正确的,点一下头。阮像一切小学生一样,喜欢用手指着课文来读,他就用铅笔很轻的敲掉对方莹润的手指。

    阮每句话都要讲两遍,他的法语是两岁孩童式的,有个好玩的尾音,娇憨无邪。

    这位少年的法语语调越是古怪,莱昂倒是越好奇他曾经使用的语言的样子。白人少爷便央求对方给自己起一个西贡地方的名字。

    阮微笑着想了一会儿,然后说Liên,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嘴角要向后微翘,看起来像是在含蓄地笑。

    阮用铅笔替他在纸上写下来这个名字。莲。他用的是汉字,而不是殖民者为他们创造出来的那一套拼音字母的“越南语”。

    他用他那匮乏的法语来跟白人少爷解释,这是一种白色的花。是白色的?Oui。C,est bnc。很美丽的花。

    阮学习时很是用功刻苦,但是因为他愚笨,进步往往很缓慢。读不出课文的时候他急得哭出来,必须要学会说法语,必须,他不能在莱昂面前当哑巴。他那么热切地,急于抛弃他旧有的语言。

    父亲的旧同僚送来一条冰冻的大马哈鱼,少爷从学校回来,正好看见阮在厨房用刀很熟练的处理这条大得出奇的鱼。阮没有因为被派来做这腥脏的活计而不满,他本来就是下人,如果少爷不在家,白人女佣是可以来使唤他的。他看见少爷回来,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跑过去替少爷脱下靴子,欢欣地告诉对方他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鱼,像一头小猪仔那样大。莱昂却惊喜地拉住他叫道:

    你会说比喻了?说得很好,再对我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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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一个安南人躺在一张床上睡觉,就像身边睡着一只鸟儿一样,他说话的声音就像是鸟儿唱歌,没有一个人的声音像阮的声音那样婉转动听,他轻声细语说话的样子令白人少爷想起自己温柔的母亲。冬天,在厚鹅绒被子下,他往阮怀里塞两三个热水袋,他们挤在一张床上,阮的身体被圈在他的手臂下——他心想安南人的骨头也像鸟儿那样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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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很残酷的很无理的现实: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大部分西方社会里白种人和黄种人或者黑人结婚是犯法的,只能算是私通。想一想也应该明白,教堂是不会为这样不合体统的荒唐的结合举办婚礼的。他们这些文明人,怎么能和住树屋的老鼠结合呢,那能叫做是人吗。

    这名混血少年在巴黎生活三年,尽管他穿鞋袜,用刀叉,说法语,坐行举止和法国人一样,但是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和法国有关,就算他体内流着一半法国人的血,有一个关系亲密的法国兄弟。这不仅仅因为白人社会的排斥,这个混血少年本来也没有想去靠近他们的意图。他生在西贡,长在西贡,他用他母亲的姓氏,从来不曾开口讲过他父亲的姓氏,连他那个兄弟,他也只肯叫他少爷,不会叫他的名字。他自己给自己划了一道界限。就好比那个镯子,他戴着它的时候,绝不亲近他的白人情人,当他摘下它的时候,他会心甘情愿着把自己的身体送去给对方寻乐。

    他能为了毫无颜面地和白人少爷相处,而摘掉象征着受尽屈辱的母亲的遗物,不能说这个柔弱的少年没有勇气。

    如果是白人男子爱上了东方美人,人们喜欢这样凄美的故事;要是某个金发碧眼的西方美人爱上了个黄种人,听者脸上倒要露出几分鄙夷的颜色来。

    向来只有弱者为强者顺服,没有强者为弱者卑微的道理。

    白人少爷这时的感情是很肤浅的,多少有些自我陶醉的成分在里面。

    ——如果此时一个殖民地来的绅士告诉你,他是贱民,不必把他当做一个真正的情人,耐心小心又恭敬有礼的去追求,想要鸡jian他就去这样办,他天生就是你的奴仆,是供你发泄的玩意儿,去打去骂去强暴都可以,没人认为这不道德,你会怎样?你还会崇拜你的东方爱人吗?

    年轻的白人少爷没有读过殖民地的报纸,报纸上会有这样无聊的评比文章,论黄人和黑人哪个更低劣,百分之五十的人认为黄种人更低劣,百分之三十认为两者同等,百分之二十的人认为黄种人还没有黑人低劣。

    .....无论是内在还是外形,仪态和风俗都是令人厌恶的,从语言,血统,宗教到性格都是低劣的。

    他见过这个少年最美最令他动容的姿态是跪着的,他见到白人少爷的第一面就跪下来过,他失身给对方时也是先跪下来......可是这样曲扭而形成的线条,竟会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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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时才十六七岁,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大多初入交际场,关心的是华尔兹舞会和银行家的女儿们。在法国,上层社会生活在民族隔离的真空地带,而那时的交趾支那,环境十分恶劣。但是,生活在巴黎,关于法国人是如何残暴蹂躏土着居民的,当地人又是如何顽强地抵抗法国人的殖民统治的状况,我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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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从1910年开始,到1919年结束,前半部分发生在巴黎,后半部分发生在印度支那,正是这个白人少爷十五岁到二十四岁的这段由少年完全发育为成年男子的年华。

    无论他在外如何寻欢作乐,如何轻佻,纨绔子弟一样的作风,只要他回家见到那个名叫阮的少年,他内心就感到安宁,他便重新回归到纯净的感情中。

    莱昂其实处在一种他这个年纪的富家子弟所常有的浮躁、不安定的状态,整日没有目的,无非就是消遣,花钱。在这种状况下,有的人成了赌棍,有的人成了瘾君子,有的人把精力财力花在追逐女人上。

    这样上流社会的年轻小伙子,他们去纵情声色,周围熟识他们的长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就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而那些快活的鸡尾酒乐曲,歌舞团的女演员,凌晨三点五彩缤纷的厅堂和阳台,确实很吸引莱昂这样的男孩。

    阮就在这个时候来到他的生活里,也是在此时,去西贡的这个想法渐渐在他脑子里成形了,从此他的人生就走上了另一条轨道。

    这九年是我人生里色彩最为浓重的九年,现在回忆起来,这九年的岁月就像梦一样变幻,尔后我的人生就沉寂了——那是在阮去世后,姑且可以这样说吧,我的人生在他死后戛然而止,陷入停滞,我再没有回归我曾经的那种浮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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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糖栗子,糖渍葡萄,这是在巴黎时白人少爷路过糕点铺必要带的两样甜果。前者是带给他当时的女友嘉尔曼的,后者是带给阮的。

    嘉尔曼这样活泼大胆的漂亮女孩,喜欢一边扯些没头没脑的话来聊一边嚼她的栗子,她这样做时是很可爱的,看起来很率性,毫不做作,他就欣赏她这样的自由随性,有不少公子哥们腻了淑女类型的女子,就偏爱这样爽朗率直的。这样的女人有新奇感,男人们和她们在一起总感到充满活力。

    至于阮,他是偶然发现他特别喜欢吃甜食的,他吃甜食的时候和别人是两副样子,显出非常单纯的认真。拿指尖捏着晶莹的粘腻的果脯,然后用门牙轻轻去咬。

    阮有这样小心精细地品尝甜食的习惯,这是他以前养成的,一粒一粒地去品尝砂糖的甜蜜。糖这样常见的食品,源源不断地从东南亚的甘蔗园被运到欧洲大陆去,在原产地反而成了昂贵的舶来品。

    他在白人的餐桌上闭着眼睛含下盛在贝壳里的樱桃酒刨冰,却想起他曾经吃过的用木炭烤熟的田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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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叫嘉尔曼的漂亮小姐喜欢他的白人少爷,嘉尔曼有一双蜜色的眼睛和一头在当时颇为大胆的齐耳黑色小卷发——这种短发发型在至少十年之后才风行开,但在此时此地,当这样俏丽的像孩童的发式刚在剧院的女演员身上亮相,她就已经英明且超凡的先人而行了。莱昂待嘉尔曼很亲密,这是他的发小也是他的同学。这位白人小姐个子比他还高,她看他时眼睛要向下瞟,类似睥睨那样,她从来不拿这个沉默寡言的东南亚人当做是自己好友的兄弟。莱昂去参加舞会时通常邀请她做舞伴,她就像是这位英俊少爷的女朋友一样,当然嘉尔曼小姐这样的女朋友是极长脸面的,她是地产商的女儿,出手阔绰,打扮时髦,穿镶钻的金色高跟鞋,头上戴插羽毛的小细发冠,她到家里来,仆人们就像招待女主人一样对她那么亲热。

    在一切外人看来,莱昂少爷应该也是喜欢嘉尔曼的,他们是模样很般配的一对儿,实际上她与他身边那个西贡少年一样都代表着一个新奇的世界,一个是前卫的、虚荣的、光鲜的、西方的,在那个尚且保守的欧洲便已经穿上大洋彼岸流行的德福斯时装的好莱坞式女郎。另一个则完全相反,另一个不会争奇斗艳,然而它却沉睡在男子童年时的最光怪陆离的魔幻梦境里,一经唤醒,代表它的那位东方少年就像诱惑本身一样美。

    这位小姐懂得莱昂想要说的一切,、戏剧或者音乐,她懂打牌桌球和爵士舞,知道什么玩意儿最讨这样十几岁的少爷们欢心。相较之下他什么都不会,除开某次发生在莱昂身上的意外落水事故,当时碰巧少爷的朋友里没人会游泳,他跳下观光船,拿他会游泳的一点本领把莱昂给拉上岸。

    ……在雨季浸在水里的大丛林,他常蹚过这样泡着水的黑淤泥地,温热黄浑的河水里藏匿着蚂蝗和婴尸,是那些见到任何爬虫都要叫破喉咙的金贵的白人小姐们所不能想象的。

    他从他祖辈那里继承到的不可解的温良和沉默,使他习惯了凡事隐忍,正是这样安静的忍耐,使一切残酷的遭遇和境地都变得可以接受。白人少爷的迷恋使他无暇旁顾,他嫉妒有着白皮肤的与莱昂门当户对的法国小姐,他从不让人看见他这可笑的嫉妒,就仿佛被冷落的宠物狗在墙角发出忧郁的呜咽那样可笑。

    他冲白人少爷露出的微笑,永远是真心的,那种任人宰割的温柔使他的微笑带着一丝蠢。

    看看他吧,他接少爷放学时,一副伶仃打扮站在雨中巴黎的街头上 ,双手撑起笨重的钢骨雨伞,伞底下的人显得更细小,每走一步木头套鞋都嘎吱吱地响。你是应该穿件斗篷的,事实上你根本不应该出来,巴黎的大街你一条也不认得,你也不知道该去那里找你的莲,没人告诉你,其实下雨的时候少爷会自己坐车回来。

    这样一个惹人侧目的形象,莱昂翻遍巴黎的每一条街,把你找到,把你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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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人小姐不会知道,她幼年时起的好友,一位心里交织着神话和探险,猎奇与理想的男孩,实际上已经被一方不可言喻的诱惑征服了,在飘洋过海的遥远王国面前覆没了。

    这位少年的每一个举动都出其不意,令他就像着了魔一样。东方产生的古老的母性在这个情人身上如此鲜活。

    这个童年时就失去母亲的少爷公子,虽然他已经被深深吸引了,但是他并不清楚对方身上让他感到舒适安宁的东西是什么,他原以为是阮身上沉木的香气,很多年后他才明白过来是母性。那种温婉的气质,以及令他痴迷的长发,他是头一遭在某个人身上见到,后来他向阮求欢时,他也总喜欢被对方抱在怀里,枕着阮细软的长发入眠。那种古老的母性,早一期文明中所含有的母性,她敞开自己,供人掠夺侵害;没有排斥,永远宽容忍受。

    安南情人因为这高攀的爱情备受凌辱,送走自己所有还能让人看得上的东西,再领回来一身破破烂烂的脓疮。可他还能对跪在他床前的白人少爷微笑,没有任何责怪,安详得像死人临死前的微笑,只有母性有这样温厚的宽恕。正因此,受难变得高贵和圣洁。

    这个对白人少爷诚心诚意的同父异母的西贡少年,是白人少爷脚下的一捧土,任着踩,他好就好在他的低贱,而那位摩登高挑的法国小姐,在这个自视高贵的女人身上母性已经干涸了。

    选择嘉尔曼,是最容易做到的,继续待在他莱昂本来就属于的上流阶层,若是往相反的方向走——他甚至无法想象这意味着什么,因此当时他并没有做出选择,等到后来他总算下定决心要和他的阶层决裂,他的爱情差不多已经到了无力回天的地步了。

    可是爱情,嘉尔曼以及所有他身边的年轻一族都把它当黄金一类似的玩意儿猎取,把爱情当成谎言这样的时髦观念大受欢迎,可是它明明是真诚的,是值得人去死去生去奋斗一生的。

    现在你应该知道错了,当你发现有人痛苦的承受着对你的爱恋时,至少,你不该做出一副不痛不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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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尔曼来做客的时候,莱昂可以不看琴谱,在钢琴上连续弹八个高半音。

    他每弹完一个段落,习惯性地扬一下头,几缕银发就从它原来的位置落下来,去和睫毛亲密地接触。弹琴的时候他挽起衬衫的袖子,翘起手指的时候手臂上的肌rou也会绷紧。莱昂和嘉尔曼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插话,就只坐在一边认真的看着莱昂,甚至于对方手背上金色的汗毛。如果凑得很近的话,可以看到白皮肤上这一层健康的金色的毫绒。

    莱昂有一次突然转过身来问他:你会什么乐器吗?这位少爷想起他曾经在西贡的夜晚听到过的洞箫,他希望这位西贡来的少年可以让他再听到那种奇特的乐曲。

    音乐这种东西嘛,要掌握某项音乐演奏技能的前提是有充足的空闲时间去学习和练习。因此这个在原来的主人家一直做仆役的私生子不会任何乐器。

    他立刻说我可以学,他一看到莱昂对自己失望就着急。我可以学,他执着地又说了一遍,你想听的话我就去学,我的家乡也有乐曲。

    就像他学法语一样,凡是能取悦莱昂的东西,他都会努力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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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彼岸一场声势浩大的情愿游行成了巴黎茶话会上男士们的谈资,人们同情被廉价华工挤兑掉工作的铁路工人,莱昂少爷也随着朋友们义愤填膺,是的,那群黄色工蚁——对,如此一个藏污纳垢的低劣人种该被灭绝。“灭绝”两个字,轻飘飘地从这位白人少爷口中说出来,他不知道这两个字在那些真正的所谓“低劣人种”的人听来心中是何感受,对殖民者而言,“灭绝”某个民族这样的话,说出来不需要多虑。

    可是莱昂,或者那个叫莲的法国少年,他知道他明明善良,纯真。他因此而痛苦。

    肤色成了他敏感的伤疤,当他走在法国人的街头,那些朝他投来的目光,像小刀一样可以在他身上刻下痕迹。就算他用从巴黎的裁缝店里定制的西装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他也感觉自己没有穿衣服,就好像是被扒光了抛到街上示众的妓女一样,他永远需要像老鼠一样贴着墙低着头快步走。

    巴黎不属于他,他永远不能站在那个白人少年身边。莱昂也知道,家里来客人之前,他让他先躲起来,好像他见不得人一样。

    他只不过是怕费口舌去跟人解释这个私生子的来头,怕流言蜚语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老爷丢回来的这个仆役,被少爷当成主子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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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圣诞节,洋人们的新年,他把这个节日当成自己民族的新年来过。

    他穿了一件红绸衫,大红色,艳艳的红。绸衫烂红如醉,惊艳了白人少爷,莱昂一进门就被这突兀的红色怔住,他后来去了东亚,再回想时,觉得这种红大概是新娘裙子的红。

    他们坐在礼物山前兴致勃勃地拆礼物,拆出一本书来,是当时的畅销书,送书的人也许别有用意也许纯属无心,但这件礼物并没有扫莱昂的兴,他不让阮看出他不高兴来,装作他不知道这本书的内容。这是他们共度的头一个新年,他推掉了那位房地产商小姐家的晚宴,陪混血儿过节,白人少爷用这样的行为告诉他,他是他的兄弟,是他的亲人,他爱他,他从来不曾嫌弃过他身边的那个安南少年。

    有多少白人像莱昂那样喜欢他穿正红色的丝绸长衫,而不是觉得他的打扮奇怪滑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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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后他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去读商学院,他也不知道他怎么就接受了去西贡从政这样的道路,照他父亲的宏图伟志,他要扶持他的儿子当上省长。

    阮就是在他离家去求学的第一个学期里逃跑的。

    这第一次逃跑是无征兆的,事后他误解了阮的意思,他以为他怀念家乡,实际上,他当初若把他留在法国,结局兴许还好些。

    他不知道阮在法国的这个家中住得舒适与否,但是寄人篱下,他应该是不好受的。

    法国的家里摆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兄长的父母亲的结婚照,漂亮的白人母亲和白人父亲。阮每天很认真仔细的擦掉相框上的灰尘,看着明净得光泽映人的玻璃板,他露出很满意的笑容来。

    他老是看这些照片,莲有一次偷偷把它们摘下来了,他说不要,就挂在那里,他喜欢看。

    他听得懂法语,他什么都懂,包括他这像被私藏的包养的情妇一样的处境,他也看得懂。

    莱昂把所有的黑仆都换成了白人,只因为阮撞见过一次针对黑人仆役的暴行。这又得多出一大笔开销,少爷本来就因为置办东方稀奇货花了不少钱了,可是比起他心爱的西贡少年来,钱的问题就不那么重要了。

    黑人们被赶出去的那天,这个私生子站在窗前看着全过程,一言不发。他第一次在莱昂身上感受到他前十四年生活里那让他担惊受怕的,白人的权威。

    进到这个家里的白人客人看到他的肤色,好奇的问一句,这个住在高官家里穿戴很好的人,他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

    管家答:不,他是交趾支那人。

    莲对他说:你待在自己的房间,不出来好不好?我会尽快打发走他们的。

    给他什么他就接受什么,没有怨言。什么大事都没发生,只不过是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他并没有逃走,只是在火车站干坐了一天。

    这个温顺的少年真的没有抗争过吗?不见得,只不过当他第一次面对这个抗争的时候,他就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那个法国情人,所以他看到自己毁亡的结果时才那样超脱,越南人信仰佛教,佛教讲究因果报应,这就是报应,作为一个低等人去爱白人的代价。

    你是不知道你对他有多么好。

    也是这一次逃走,使莱昂意识到他把这个西贡来的私生子看得有多重,白人少爷没来得及跟学监请假就赶回家中。

    也许看得太重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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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民族呢?宗主换就换吧,中国,法国,日本,都可以,与民众无关。文字换就换吧,反正本来就没几个人识字。为白人干活或者为地主干活都是一样的,只要有一罐饭和一小撮盐就能活下去。

    每天清晨雾气未散的时候,白人主人驱赶着奴隶来橡胶园割树浆,一大片破衣烂衫的人,脑门上绑上一盏小灯,提着锡桶从雾里走出来,血就从树的伤痕滴落。

    这个沉默的美丽东方少年,白人家庭的奴仆,他可以忍下一切,鄙视,jian污,梅毒,全部送到他身上;再把他拥有的为数不多的东西夺走,爱人和母亲的遗物。

    这位少爷,是个实心眼,莱昂所有对他的好,都是非常真诚的,包括伤害,那种并不是出于本心的、直率的伤害。

    他因此为莱昂动心。

    他从嘉尔曼小姐那里学会吻面礼,再一次莱昂要离家返校的时候,他就用亲吻来送别他。白人少爷被他亲了后脸上露出非常开心的笑容来,他就感到幸福。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忍不住要去看他,就像口干舌燥的人明知水里有毒却还要喝一样。我本来无意去爱他,我也曾努力的掐掉爱的萌芽,但当我又见到他时,心底的爱又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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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的冬天是他所经历过最寒冷的冬天。在冬天,他得以同莱昂少爷睡在一张床上,莱昂用温暖的热水袋把他围起来。

    莱昂的手永远温暖干燥,他记得他拥抱他的感觉,还有他身上奇异的新鲜的香水的味道。

    为什么他皮肤这样白,发色这样浅,眼睛的颜色还会随着光线的变化而变化。

    为什么他这样迷人,完美。

    他看着莱昂,觉得也许上天是对的,白人确实是比他优异的种族。他这样想的时候,心里就默认了他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