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当天煞孤星遇上混不吝在线阅读 - 第二十一章 自白

第二十一章 自白

    ******喜欢

    韩旷宇觉得自己可能做错了。

    他知道自己监视爱人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他控制不住。

    确实,王宁前脚去找陈青竹,他后脚就知道了。当晚韩旷宇上门找他妈对峙的时候,王宁一点也不惊讶,当妈的也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控制欲强。

    反而是王宁说话的语气让韩旷宇很意外,他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温柔了?

    “我和你父亲的事情,确实是我对不起你。这么多年,之前和你父亲保持着婚姻关系,是因为他的身份,不容许他有任何污点。我们之间虽然没有爱情,不过这么多年的相处,也早已变成互相依赖的家人了。我也不愿看到他有把柄任人拿捏,更加不愿意让我们的婚姻成为他的的污点。”

    王宁眼圈发红,有些哽咽,“可是,现在我的时间不多了。近来,我回忆自己这辈子,竟然除了工作,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事情,这可能是我的报应吧。”

    “是我对你不够好的报应。”

    “你生下来我和你爸爸就一直没怎么照顾过你,我很后悔。”

    “你后悔的方式,就是去找我的男朋友,让他离开我?”韩旷宇有点不耐。

    ”之前那样做,绝对不是有意的。我没有对那孩子怎么样,只是试探试探他而已。”王宁解释道。

    韩旷宇半信半疑地看着她。

    王宁叹了一口气,“女人是世界上最难做的一个工作,而比女人更难的是gay,如果可以,mama也不希望你走上这条路……”

    韩旷宇打断她,“我并非是gay,只是喜欢他罢了。”

    ******自白(第一人称)

    说起来,我第一次见青竹不是在宿舍那一次。

    那天在报到教室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了。

    他个子不高,但可能因为瘦的关系,而显得颀长。两只小细胳膊挎着两个硕大的行李箱,一手一个。真担心他一个不稳会被箱子绊倒。

    当时我手上没什么东西(这还多亏了周叔),本想过去帮他一把的。

    可是他那般模样,我又忍不住想多看一会儿。

    他肤色白净,脸颊却红红的,看着想让人咬一口。可能因为舟车劳顿,头发有点乱,额角上沁着汗珠。

    我的第一感觉是,他很漂亮。在此之前,我很难想象“漂亮”也可以形容一个男生。

    不过,后来我知道,他不曾利用自己的美试图讨得一点便宜,哪怕是一丁点。

    他似乎对于自己的美毫无所知。

    当人们向他投去或青睐或艳羡的目光时,他会不自觉地低下头去。

    他的神情带着一种天然的羞怯,却害怕人看去了那样的羞怯,所以努力做出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就像小孩突然闯入大人的世界,要拼命装出大人的模样。

    是的,他那时看起来,还完全是个孩子。

    不过,他是那么可爱,不管是他的羞怯,还是他的努力。

    后来我才知道他入学时才刚满17岁,我就有点儿明白了。

    大概是我盯着他的时间有些久,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一个迎新的学长向他走去。那学长黑黑壮壮的,想来是可以拎得起那两个行李箱的。

    后来,在宿舍正式见到他,坦白讲,我心里是有些窃喜的。

    我庆幸那天听爷爷的话,去了学校。

    是的,我本不想来的。因为家里还有一些事情没有解决。

    但是爷爷已经明确让我不要管了,他说小孩子不应该管大人的事情。

    可是,我还是个小孩吗?

    再过三个月,我就满18岁了。

    满18岁,他们就要把我抛弃了。

    哦,我说的他们,是指我的爸妈,就是我的生父和生母。

    为什么我要刻意强调是生父生母呢?因为从感情上来讲,他们并不能算作什么父母。不管他们心里怎么想的,反正我那时单方面认为,他们不配。

    因为从我出生起,就没有喝过一滴母乳,那个女人在我还没满月的时候,就飞去米兰开什么个人时装秀,之后十八年来更是没有管过我。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呢?都是保姆告诉我的。

    哦,不要误会。保姆不是什么黑心的保姆。她待我倒是挺好的。

    她告诉我这些时,几乎是带着一种控诉的语气,控诉那个女人的不负责任。你瞧,连保姆都站在我这边。

    或许因为保姆也可怜我吧,或许是他们给的工资颇为丰厚。保姆照顾我真是非常尽心尽力。

    瞧我的身体就知道了,我15岁时身高就超过一米八了,之后一直在篮球队担任主力,最近一次量是一米九二。

    我身体健康,四肢修长,擅长体育,是校篮球队摸高纪录的保持者——原地摸高纪录2.51米,助跑弹跳最佳摸高纪录是3.56。

    这些除了归功于日常的篮球训练之外,还要感谢保姆在饮食方面十分周到,她对于我每日所需各大营养元素的摄入量是要精确到毫克的。

    你问我的父亲呢?

    保姆倒是没有怎么说过我父亲的坏话。可能男人在这一方面总能得到更多宽容和理解吧。

    不过我长大一点后,自己也得出了规律。他常常两三年就调一次职位,然后换一个任地。他时常去考察这个开发区,探视那片受灾群众。

    可是,作为他儿子的我,一年见到他的次数,怎么也不会超过5次吧。还每次都搞得像领导开会一样,要我向他汇报上一阶段的学习成果,再制定下一阶段的学习目标。

    我看我的待遇还不如灾区群众,至少他们能得到亲切的慰问。而我,连一个笑容,他都懒得施舍。

    不幸之中的万幸,我没有长成一个心里阴暗的反社会人格,这可能要感谢我的爷爷。

    对,他近年来虽然越来越啰嗦(这让我有点烦躁),但整体上还是一个可爱慈祥的小老头。如果下棋的时候不要老耍阴招赢我就更好了。

    普通人若耍阴招赢了别人,可能会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胜之不武。可是那小老头,非但没有半点羞愧,还得意洋洋地夸耀自己耍得高明。

    他时常挂在嘴边的是一句至理名言: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们祖孙三代倒是出奇的一致——认真做起事来,都挺不要脸的。(这种时候你就不得不感叹基因的神奇。)

    爷爷年轻时的事迹我不太了解,不过就他和我下棋时使盘外招的姿态,其不要脸程度也可见一二。

    还有我父亲,别看他在电视上一副笑容可掬,谦谦君子的模样,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笑面虎。他平时采取的是怀柔政策,若真要对付什么人、什么事儿,其手段之强硬,真够你喝两壶的。

    而我呢,迄今为止,能让我不择手段的,可能也就关于陈青竹的事儿吧。

    开学第一天,我看到他在认真整理东西的时候,就觉得特别安静、和谐。

    我的心里好像……怎么形容来着?有一股暖流,大概就是这么个感觉,湿热热的,很舒服。

    那个瞬间,我竟然感到一种家庭的温暖,我甚至想象,如果他在整理我们的新房,会不会也是这般专注认真呢?

    或许也是因为那一刻的悸动,大一下学期我就撺掇他搬出宿舍了。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和他搬进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

    可是我还是没有好好留住他。

    因为我幼稚、自私、占有欲强,我爱嫉妒,喜欢吃醋,眼里揉不下沙子,我还拜托发小用高端技术做了那条项链。

    我想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他,这样我才能有安全感。

    可是他最终却因此而离开我,这大概就是我自作孽不可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