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小说 - 耽美小说 - 相爱太早在线阅读 - 番外一(1)

番外一(1)

    景云臻在医院待了两周就获得准许出院,他趁病修了个大假,然后住进了丛暮的家里。

    虽说他是病患,但丛暮所担当的显然不是旁人认为的照顾病患的角色。

    这天早上照例是景云臻起床做早饭,丛暮洗漱完倚在厨房的门上看他,他还没睡醒,揉了揉眼睛,懒洋洋地说:“怎么起这么早?”

    “习惯了,”景云臻一边翻搅锅中的粥一边说,“生物钟一时半会改不了。”

    “你怎么勤快,显得我格外不近人情。哪有让病人干活的道理?”丛暮笑了一下,随口说,“你不如回到大宅那边去,我记得那边有管家厨娘什么的,你好好歇一阵子,有利于身体恢复。”

    丛暮知道景云臻在城东有一座大宅,里面像所有大户人家一样配备了精良的服务团队————这是他前些天跟严平聊天时听说的,据说他们两家是邻居。

    “大宅只是做个样子,我大概一年才会回去一次,”景云臻听完他的话,放下了手中的汤匙,沉沉地看着他,有一点不明显的受伤的样子,“你想赶我走吗?”

    丛暮被他的目光刺痛了一下,略微清醒了一点,他扶了一下额,“我只是觉得,你本来没必要做这些事。”

    “可是我愿意做,”景云臻复又拿起汤匙,低声说,“……就像你读高三那一年,你还记得吗?我们住在一起,每天早上我把早饭端上桌之后你才迷迷糊糊地从卧室里出来,你把头凑在盘子边上嗅,像小狗一样,无论我做什么你都说好吃……”

    “喂,”丛暮“噗嗤”笑了一下,“没必要说我像狗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形容……”景云臻连忙解释。

    “好了,我知道,”丛暮走进厨房,接过景云臻手上的汤匙和干净的玻璃碗,“我来盛饭,你去歇一下。”

    他的侧脸在晨光下是与过去别无二致的精致,在枕头上蹭了一夜的亚麻色头发乱糟糟的垂在额角,唇角有一点笑,好像是无奈。

    他在男人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叫住他,头也不抬的说,“云臻,答应过你的事情我会做到的,你可以……不用那么紧张。”

    紧张……对,其实不止是丛暮,连景云臻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的紧张,他侥幸的从不足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中存活下来,这固然值得欣喜,可是他怎么知道这不是老天全部的恩赐?如果人一生的运气都是有定数的,那么他现在开始便时刻为自己花掉的运气所恐慌——恐慌剩下的那一点运气不够把丛暮留在他的身边。

    他这一生,走到如今,最怕的,也不过是丛暮离开他。

    “我说,”丛暮盛好了汤,看他僵硬地愣在原地,忍不住笑道,“既然不愿走,就过来端饭,嘶,”他皱了一下鼻子,“烫死我了。”

    .

    .

    景云臻养病养了两个月,没上过一天班,连带着丛暮也变得怠惰,一周顶多上三天半的班,早上九点起床,下午四点下班,其余的时间用来享受生活————反正他俩都是自个儿当老板,偷懒也不看人眼色。

    就这么两个月,俩人加起来胖了三十斤。

    弄得景云臻挺有危机感,有一天俩人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洗了水果放在茶几上,你一个我一个分着吃。

    电影里鲨鱼和英勇的男主角正在你追我赶,如此一来二去,自然是英勇的男主角逃出生天。丛暮含着硕大一颗空运来的车厘子含糊不清地随口说:“这个鲨鱼也太肥了,这么不矫健,怎么可能取得胜利呢?”

    景云臻不知道原本想着啥,只听自己心里“咯噔”一声,过了半晌,哀怨地冲着在甲板上露出健壮胸肌的男主角问道:“祁卓有多少斤?”

    丛暮:“……”

    “你没事问他干嘛啊?”

    他俩这一阵子相处的挺和谐,俩人都不是事多的人,彼此的脾气秉性也都熟悉,重新生活在一起比他们所以为的都要顺利一些。有一次他们到严平新开业的养生会所去泡温泉,晚上大家自己上手烤rou吃,景云臻帮丛暮布菜烤串,丛暮给他递纸巾和水,事后严平跟景云臻说:“你俩现在这种相处模式有点像老夫老妻了。”

    “什么意思?”景云臻问,“你觉得我们少点激情?”

    “不是,”严平连忙说,“我就是说……挺自然的,像是磨合了很多年似的。”

    “其实我们挺有激情的,”景云臻面无表情,“尤其是在床上。”

    严平:“……”

    但是他俩的舒坦日子也就享受了两个月,第三个月的2号一大清早,许久不来打扰的秘书致电还搂着爱人睡觉的景总,说新项目出了一点问题,可能赶不上月末的质检组检查,希望大老板能够尽快回来坐镇,言下之意是你两个月的婚假也够了吧!

    丛暮还没醒,听见说话声皱着眉嘟囔了一声。

    景云臻亲了一下他的额头,给他掖好了被角,下床穿衣洗漱做早饭,赶着早高峰到公司一转,这才知道事情不得了。

    他火冒三丈,一场会直接开到下午三点,各部门负责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会开完,景云臻打开手机,这才发现丛暮给他打了一次电话。

    他赶紧回过电话,响了三声,丛暮接起来,不紧不慢道:“喂?”

    “给我打电话了?”景云臻说,“刚才在开会,手机没带进去。”

    “嗯,”丛暮说,“一觉醒来就看不见你了,担心你被外星人抓走了。”

    景云臻笑了笑,竟然觉得有些甜蜜:“没有,公司出了点事情,我来看一眼。桌上的早饭看到了吗?”

    “嗯,都吃完了。”

    “吃之前有没有加热一下?“

    “嗯……”丛暮的语气有点飘,顾左右而言他,“公司出了什么事?严重吗?”

    “不严重,”景云臻和风细雨,“我来开个会,晚上我们一起去环海那边吃西餐?你昨晚说想吃他家的布朗尼。”

    “行,”电话那边答应,“你不在家的话,不然我也去工作室转一圈算了,晚上我顺便去接你?”

    “好,”景总语气好开心,“我等你来接我,路上开车小心一点。”

    跟在景总身后刚被狂风暴雨摧残的众人“……”

    景云臻加班半月有余,日日固定陪丛暮吃完早晚饭。丛暮见他吃过晚饭重新准备出门,不由说:“要是实在忙就不用特意跑回来吃饭了,你路上就得浪费一个点儿。”

    “这点时间还是抽得出来的,“景云臻吻一下他额头,“我去加一会儿班,晚上你先睡,我不会回来太晚。”

    到了第二天,五点半,景云臻准时下班,他从办公室出来,边走边交代秘书,“约林部长周五吃饭……不,约中午,不要约晚上……以我个人名义,请他全家人……对,记住,你……”

    他声音突然顿住,目瞪口呆看着坐在会客厅沙发上的人,“……小暮?”

    “忙完了?“丛暮放下手中的画册,低头看了一下手表,“来,过来吃饭吧。”

    面前方桌上摆了两个保温袋,丛暮从里面往外掏饭盒,掏了两个,没听见身后的人有什么反应,转头挑眉问:“怎么了?还不饿?“

    秘书早就识趣地走开了。

    景云臻胸腔中跳动的心脏仿佛是个倒计时的炸弹,只等蹦蹦蹦三秒过后欢天喜地地炸个天翻地裂,还要高呼三声“死得其所!” 。

    然而他喜怒不形于色好多年,一时竟表情僵硬动弹不得,只干巴巴应了一声:“饿了。”

    “那就过来坐着,”丛暮终于成功把所有饭盒从保温袋里拿出来,零零总总摆了一整张桌子。他打开保温盒,“还行,热着呢。”

    景云臻终于能驱使双腿,他坐在丛暮身边,手里被塞进一双筷子,视线从桌上逡巡一圈:“好丰盛,从哪家买的?”

    景老板已经暗暗将这家店定为自己之后的特供商——每次点的时候都能想到丛暮给他送饭的美好的今天。

    “唔,离咱家最近的那个粤菜馆,除了这道汤,这是我自己煲的。”丛暮淡定地说。

    “!”景总心里升起了一股兴高采烈的蘑菇云,“你……你自己煲的吗?!你……”

    “上午你那个朋友送来一盒参,说是可以煲汤用,补气血的。但是我也是第一次做这个参,不一定好喝,你尝一下吧,不行就算。”

    坦白讲丛暮煲的汤不难喝,药味很淡,三黄鸡的油脂香非常诱人,景云臻原本打定了主意就算难以下咽也要下咽,于是真情实意地说:“很好喝,你也喝一碗吧。”

    丛暮尝了一勺,咂摸一下:“凑活,下回还是找厨师煲吧。”

    俩人吃完饭,景云臻收拾了盒子递给丛暮:“你放着不用动,回去我洗碗。路上开车小心,到家给我打个电话。”

    丛暮应了声,转身出门。

    “小暮!”景云臻见他身影走远,突然叫了一声。等人回过头来却又一时哽住了话头,半晌,笑着道,“没事,回去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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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过了一个周,周五景云臻提前打电话来,说晚上有饭局,没法回家吃饭。

    丛暮在工作室里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家,顿了一下,说:“行,你不回来的话,那我也出去吃吧。”

    晚上在临海大酒店,景云臻和副总宴请林部长及其家属。林彦海今年六十出头,在这个位置上干了多年,手上职权不小。他的妻子是着名钢琴演奏家,大小姐出身,从小同上面那位夫人是闺蜜。俩人中年得一子,自小宝贝得像眼珠子,一毕业就进了能源部,放在林彦海手下看管着,可谓顺风顺水。

    席间山珍海味自是不必说,连事先摆在多宝架上的两个瓶子都顺水推舟送了出去,一番推杯换盏之后,林彦海仍慈眉善目同景云臻打太极。

    一顿饭吃到十点多,最后一刻林彦海仍未松口,景云臻送三人出门,不禁心里有些着急。项目的问题可大可小,若是林彦海肯配合,不过略一闭眼的事儿,半点麻烦没有,若他不肯配合,恐怕项目未开始盈利便要连年亏损,往后景华国际在这一行怕是只能到此为止。

    出了前厅,林彦海与太太挽着手,回身跟景云臻告别。他们自有司机送回本家,林瑞平是年轻人,不喜家里管束,自己在CBD旁边的公寓楼独居。

    目送两人的车开走,景云臻对林瑞平说:“林小少爷,我安排人送你回家?”

    “都说了不要叫我林小少爷,”林瑞平二十三岁,个高修长,白面皮,娃娃脸,有点轻微近视,面上架了一副金丝边眼镜,拢住圆圆两只大眼,笑的时候露出一点犬齿,有点撒娇的意味,“不如云臻哥送我回家,我留你吃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