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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哥哥

    日式长桌上吊了三盏鹅黄色的小灯,男孩在一中的校服里面套了一件橘黄色的羊羔绒卫衣,更衬得他一张小脸欺霜赛雪的白。

    景云臻向后仰,直直地盯着丛暮的眼睛说:“你也好看啊,脸红的时候格外好看。”

    他装作没看见丛暮可疑的脸红,转而问他:“你国庆有没有空?”

    “怎么了?”丛暮问,“你找我有事呀?”

    景云臻说:“朋友送了我两张江甲画展的门票,你要是有空可以约你朋友一起去。”

    丛暮眼睛亮起来,兴奋得有点颠三倒四:“江甲老师吗?在市博物馆那个展?我,我可想去了,可是我没买到票!听说这次展在国内只办三天,因为江甲老师会去开幕式,所以第一天的票都炒到好几万一张了。”

    景云臻说:“是第一天的票。”

    丛暮“哇”了一声,弯着新月一般的两只眼睛,脸颊右侧的酒窝耀武扬威的盛着甜酒晃,他说:“那你为什么要送给我呀,你没有空去看呀?”

    景云臻说:“你不是学画画的吗,我不懂这个,送你也算是物尽其用。”

    丛暮很认真地摇了摇头:“你不要这么想呀,看画嘛,你只需要感受就可以了,这种感受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而且这么难买的两张票,如果你都送给我,我心里过意不去,所以……”他笑眯眯的,“你如果有空,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我负责给你讲解,你负责感受。”

    他手里拿着蓝鳍金枪鱼巨大的尾巴,一张明媚的小脸儿在鱼尾巴之间露出来,唇红齿白,嘴角还沾了一点点芥末膏,显得很乖,不自知的漂亮,又有那种跟季节很不相符的勃勃的生命力。

    景云臻喉头动了一下,笑道:“好。”

    .

    .

    国庆第一天,丛暮跟景云臻去市博物馆看画展。他那天很幸运,因为景云臻朋友的引荐,竟然成功地跟江甲老师说了话,还很害羞地给江甲老师看了他最近完成的一副画。

    而江甲竟然很慈祥地对他说:“加油孩子,继续努力。”

    他从画展出来的时候还晕晕乎乎的,第一次主动地抱住了景云臻的手臂,无意识地靠在上面,像是小狗在洪水里抱着一根浮木,他嘟嘟囔囔,藏在景云臻臂弯里笑,说不行了,江甲老师竟然鼓励了我,完了,我要死了,我要开心死了!

    景云臻觉得自己很不应该在这种时候表现出不合时宜地冲动,但事实是,他硬了。

    他想起男孩柔嫩的胸脯,艳红色的rutou,柔软纤细的腰肢,哭咽时颤抖的奶音。

    景云臻点了一支烟,深深吸进肺里,伸手在丛暮头发上揉了一下,接着很自然地滑下来搂住他的肩。

    丛暮抬着眼睛看他,他的上目线圆且开阔,张大眼睛的时候有种无辜的天真,他说:“你抽烟呀?”

    “嗯,”景云臻突出一个眼圈,眯着眼睛扬了一下头,用两指夹着烟卷递到丛暮面前,“怎么了?试试?”

    丛暮被呛的咳嗽了一声,想了一会儿,闷闷地说:“不了,我还是不试了。”

    上次教导主任请家长,说有学生在男厕所里偷偷抽烟,然后逮住了包括丛暮在内的五个男生。教导主任跟丛安新说:“你家小丛平时成绩不错,表现也乖,老师都蛮喜欢他的。可是这件事,虽然他没有抽烟,但是他肯定为了什么朋友义气包庇了其他同学。他不肯供出别人来,那没有办法,我只能连他一起罚,希望你谅解。”丛安新在公安局工作二十多年,从基层民警干上来,一身正气,最烦死鸭子嘴硬包庇同伙这一套,所以当下就跟教导主任说:“你们该怎么罚怎么罚,我没有意见。”

    丛暮得了丛安新一顿训,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儿,只好乖乖认错:“叔叔,我跟你保证,我不学抽烟,以后也一定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儿了。”

    其实丛安新没有喝酒抽烟的嗜好,丛暮从小受的教育里也没觉得这样是很酷的行为,他只是不想让朋友受处分,不是非要做让老师和他叔叔生气的事儿。

    “乖宝宝。”景云臻笑了一声。

    丛暮看他细长两指夹着香烟,咬着烟嘴的唇瓣是薄而艳丽的,他眯一眯眼,眼圈散开,表情有短暂的失神,让丛暮想起那天夜里他在自己体内释放时的眼睛。

    婉转的,多情的,带着一点捕食者的狠戾。

    景云臻送丛暮回家,小孩攥着画展的纪念品————一只鹅黄色的布袋,里面是用江甲的画做面的书签。他对景云臻说:“谢谢你今天陪我看了画展,还介绍我跟江甲老师认识,要不然我请你吃晚饭吧?”

    晚上正在堵车,景云臻一只手肘搁在车窗上,翻开手机看了一眼,他说:“改天吧,我晚上还有点事。”

    丛暮这才发现,他对景云臻的了解少的可怕。他知道他工作繁忙,因为有时候发给他的消息要过一阵子才会得到回复,他知道他开一辆黑色奔驰,穿阿玛尼的西装,运营一家自己的公司,所以经济条件还不错。但是除此之外,他对他一无所知。

    车子缓慢移动。

    景云臻看了一眼低着头的丛暮,像看一只有点伤心又努力表现的很坚强的小狗。他不自觉带了点笑,问;“前面有一家还不错的甜品屋,要不要买点零食?”

    丛暮抬起头看了一下路况,很懂事地说:“算了吧,这边好像很难停车。”

    “没事,”景云臻笑了一下,“想想看你要吃什么。”

    艰难地停下了车,景云臻和丛暮走进温暖的甜品屋。男孩子已经忘了刚才的一点点难过,像是掉入了米缸的小老鼠,拿着包装袋装了两份相同的甜品。景云臻凑过去看,里面塞满了刚出锅的芒果盒子,抹茶大福和香橙蛋糕。丛暮不肯让他付钱,这是丛安新从小告诉他的,做人不能只沾光不吃亏,别人对你好你就要对别人好,尤其是在你想跟这个人长长久久地交往下去的时候。

    景云臻把车停在楼下的时候丛暮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景云臻看了看表,还是答应了。这是他第一次来丛暮学校附近租住的公寓,公寓九十多平,两个卧室,一间放着床和书桌,另一间当做画室,画室的书架上放着完成的作品,地上随意摆着染料、画具和书,除了这间画室很有一些艺术家的随性,其他地方竟然还算整洁,连被子都整整齐齐叠了豆腐块,倒不像一个独居男生的住所。

    那是景云臻第一次见丛暮的画,他不懂画,但也知道丛暮画的是很好的,是令人完全移不开目光的好。他看过了摆着的油画,又去看右手边的书架上整齐的摞着素描本,就那么随意抽出一本,他一打开,却怔了一下。

    一本素描本,每一页上面都是丛安新。

    而不止这一本,他抽出来的每一本,都是丛安新。

    景云臻心里有点异样,但细想又觉得无可厚非。丛暮无父无母,是被丛安新养大的,身边就这一个亲人,他捡着自己最熟悉的人来画,这符合逻辑。

    这时候丛暮从客厅叫他,他把素描本放回去,走到客厅去。

    客厅的立灯下有两张带框的相片,一张看上去是最近拍的,丛暮穿着白T恤和大裤衩在海边的沙滩上跟丛安新哥俩好似的搂着脖子,冲着镜头比了个“v”。照片中丛安新穿着衬衣黑裤,鬓角有细微白发,但整个人非常挺拔硬朗。另一张则年代十分久远,背景像是在公园里,一对年轻夫妻搂着一个两三岁的粉团子似的小男孩,亲亲热热的坐在大树下,笑容灿烂的对着摄像机。即使是这样的像素也能看出这对年轻夫妻的相貌非常突出,男人清隽帅气,女人秀美温婉,连年纪小小的粉团子都眼睛大大,圆圆脸庞喜气可爱。

    “这是我父母,”丛暮看他在看照片,走近了给他递了瓶可乐,“家里没烧水,凑合喝可乐吧。”

    “你长得很像你父亲。”景云臻说。

    “对,”丛暮笑了笑,“我小时候老被其他小朋友说是野孩子,因为我爸爸是爷爷家抱养的孩子,跟叔叔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两个长得不像,所以我跟叔叔也不像。不过我爸和我叔叔都很帅,我叔叔就不用说了,一直到现在都是警队一棵草。我爸活着的时候是钢厂的工人,十里八乡公认的大帅哥,我妈跟他一个单位的,那时候是厂花,俩人一对眼,就一见钟情了,再然后,就有了我。”他很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长得帅是基因决定的。”

    “看起来是这样。”景云臻朝他笑了笑,十分赞同的语气,但那笑意却十分浅淡。

    .

    .

    过了两天,景云臻稍微空下来,又叫着丛暮去吃饭。地点选在城郊的一处私房菜馆,丛暮曾经跟丛安新在这里吃过一次饭,他家的椰子鸡是招牌美味。

    两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一侧有绿色隔栏遮挡视线,餐厅里放舒缓悠扬的纯音乐,客人并不多,气氛很好。

    景云臻:“你选的地方都很不错。”

    丛暮笑了笑:“你喜欢就好呀。下次你来选,我也尝尝你喜欢的菜。”

    景云臻盛了汤给他:“那我可能没有你这么了解,也许选不到好地方。”

    “啊?为什么啊?你平时不出去吃?自己做饭?”

    “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自己做饭,不过我做饭还可以,有机会请你尝尝。”

    “哇”,丛暮赞叹一声,“我好佩服会做饭的人,可是我叔叔做饭好难吃,不然测骨龄的医生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那我可能就和你差不多高了。”

    “你年纪还小,还能长个子。”景云臻给他夹rou,“多补蛋白质。”

    丛暮这才意识到景云臻一直在迁就他,他问:“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餐馆?我们可以下次去。”

    “我不太了解本市的餐馆,”景云臻说,“我是上大学才来本市的,之前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上学,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景云臻笑笑。

    “可是你说话没有口音啊,”而且做派也看不出来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丛暮在心里说,“我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

    “在这里待了许多年,不止口音,很多习惯也都慢慢改变了,但是很多时候,”景云臻说,“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城市是有壁垒的。”

    丛暮想了一会儿:“我叔叔说,人跟城市的联系是通过亲人和朋友建立的。你现在有了我这个朋友,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和这个城市有了感情的连接,慢慢就会找到归属感的。你自己在这个城市觉得孤单的话,过年过节都可以到我家里来,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他人很善良,对后辈都很好的。”

    景云臻的表情有细微的变化,他笑着说:“这就要见家长了?”

    丛暮脸红,讷讷不能言。

    恰巧这时手机来电,屏幕显示是丛安新。他们最近几日有些争吵,丛暮害羞,加之不愿意当着景云臻的面通话,于是拿着手机往大厅里去了。

    过了几分钟,景云臻见丛暮挂了电话,走过去与前台工作人员交涉几句。那边不知向谁拨打了一个电话,几句话之后抱歉地朝丛暮摇摇头。

    他回来以后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怎么了?”景云臻问。

    丛暮戳一块蓝莓甜糕,他今天穿了一件金色的缎面棒球衫,浅蓝色牛仔裤和最新款限量版球鞋,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相同的青春朝气,只是脸长的太好,皱一皱眉就值得无数同龄女孩前赴后继不做公主做骑士。

    他悄悄凑近景云臻,有点尴尬又有点失落地解释说:“他们前厅摆了一只很漂亮的花瓶,我看有点复古风,不像是好淘换的,问了问经理,他们说是老板从摩洛哥的一家古着店淘到的,是老板的心爱之物,不肯卖给我。”

    他有点艺术家的怪癖,喜欢淘换不容易搞到的工艺品。

    景云臻侧头去看那个据说很漂亮的花瓶,蓝琉金制品,下部蓝金色纹理光滑细腻的,上部雕刻出铜质金枝金叶和金鸟,造型非常别致。

    他给丛暮舀了一勺炸至金黄的姬松茸,看他松鼠一样闷闷不乐地吃,说:“你先吃,一会儿我去帮你问问。”

    于是等到吃完饭,丛暮就抱着那个蓝琉金花瓶快快乐乐地走出了饭馆。

    他觉得景云臻非常神奇,任何事情在他手里都可以迎刃而解,他并不邀功,也并不表现得热络,只说这些事情并不难做,你开心就好。

    丛暮只顾着乐,没留意,踉跄一下从台阶上往下栽。

    多亏景云臻本身离得他近,又手疾眼快,一把将人拦在了怀里。

    “有没有事?”景云臻拦着他的腰,那一刻用的力气,几乎能把人生生从地上抬起来。

    丛暮只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以后圈着手给他作揖,笑着说谢谢,又说:“云臻哥你在我身边,我能有什么事儿呀。”

    那一刻,他看见景云臻面色一怔,喉结动了动,一时没有说话。

    他不知是从哪一天起突然开始叫他哥哥,好像是有一天聊完微信说晚安的时候,语气很亲密的样子,叫完哥就火速下线躲被窝里害羞去了。

    丛暮并未在意景云臻的反应,拉着他往外走,说;“云臻哥,你这次帮我买下这个瓶子,那我又欠你一顿饭了。”

    景云臻伸手按开了车锁,但并没有着急上车,反而隔着一只花瓶虚虚的将手扣在丛暮身后的车门上,似笑非笑地说:“你以为我做这些,就为了讨你一顿饭?”

    丛暮真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呆头鹅,只知道看他哥的一张脸,意识不清地问:“那哥哥你想讨什么,你说我帮你。”

    景云臻笑出声来,丛暮的心里就像是被一缕春风吹皱的春水,他急着表明自己:“你相信我,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

    “哦,是吗,”景云臻空着的那只手抚了一下他的脸颊,上好的绸缎子似的,“你已经是男子汉了?”

    丛暮抱着瓶子靠近一点,说悄悄话似的凑在景云臻耳边:“我哥们儿说,那个以后,就算男人了。”

    景云臻愣了一下,眼神突然暗下来:“是吗?哪个以后就算男人了?”

    丛暮脸红了:“那个!你知道!就咱俩前些天那个……”

    景云臻一双狭长的眼睛盯了他半晌,突然笑了一声,说:“被cao也算男人?”

    丛暮一时懵了,他不太懂,但也觉得景云臻这话似乎有些侮辱人的意味了。

    然而景云臻很快将那种表情掩饰过去,他又笑了一下,把那碍事的瓶子拿过来,抬起丛暮的下巴吻了一下他的嘴角,在他耳边说:“你知道什么才叫男人吗?下次你在上面自己动才叫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