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猛虎
书迷正在阅读:狼与女巫、高Hrou文合集、花瓶争宠记、随便、午间休息做什么(1V1微甜h)、爱戴绿帽的男人【双视角】、坑洼之地【忠犬短篇文集】、我死后的365天(狗血虐)、【女攻GB】师尊叫你趴下、师尊穿越现代之后
秦筝恋爱后,那不是一般的粘人。陆一凡回想起五年前第一次见他,那时他还是个沉默寡言,人很话不多的高冷酷盖。 再看看现在每天早上都要早安吻,不给就撒娇的秦筝...陆一凡暗叹,时间改变了什么。 他越活越成熟,秦筝越活越倒退。 不过念在他是初恋,陆一凡也能理解他这副痴汉样。 秦筝敬业地码着字,一手却不老实地往陆一凡屁股上摸。 “滚蛋!”陆一凡一巴掌拍掉他耍流氓的手。 “给我点灵感呗。”秦筝耍赖,“这点我要写香艳场景,没有灵感。” 陆一凡面色发臊:“昨晚上不刚给你灵感吗?” “早忘了......”秦筝说着就搂住他的腰把他箍进怀里。 “别碰我。”陆一凡挣开他。 秦筝委屈:“你天天上班,一整天都不理我。好不容易休息了,还对我这么冷漠。” 陆一凡好笑:“小怨妇?” 秦筝撒着娇在他身上蹭:“老婆......” 陆一凡被缠得受不了,只好回自己屋办公。 过了一会,秦筝也巴巴地跑过来,站到他旁边。 陆一凡头疼地看他:“又干吗?” “我想用你电脑写。你不也有WPS吗?” 陆一凡看着坐着他的位置,抽着他的烟,用着他的电脑的秦筝,对方还笑得一脸纯良无害:“你也来坐。” 说着,就蓄谋已久地拍了拍腿。 陆一凡就知道,他在这儿等着自己。 只好坐在了他腿上,秦筝这下心满意足地搂着他,脸搁在他肩胛骨上,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安心码字。 陆一凡拿过他嘴中的烟,自己抽了一口。 两人交换了个带着烟味儿的吻。 “老婆,你可以看我写,顺便给我点指导。” “你竟然还稀罕我的指导?”陆一凡嘲讽,“我以为你只稀罕听风的呢。” 秦筝噗嗤一声笑出来,在他头发上吻了一下。 说起听风,秦筝想起上次听风打电话来想要跟陆一凡再次合作。 ——“拿铁网举办了一个联文赛,两个人合作完成一篇文章。任何题材都有,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最擅长的。我想跟洲洲合作武侠类,因为很喜欢他的。” 陆一凡听后,面上没什么表情,只是轻飘飘回了句:“我没兴趣。你跟他说我最近很忙,下次吧。” 秦筝打开文赛首页,往下滑,停到了“悬疑推理”题材上。 他一直都喜欢推理,偶像也是阿加莎。对于阿加莎、东野圭吾、柯南道尔的作品他爱不释手,读过不下十遍。之前写的一篇也是他悬疑惊悚类的试水之作。但是为了收益,他不得不一直写男频流行题材,写得他心力交瘁。现下,不就是一个练笔的好机会吗? “可是我想参加。”他如实对陆一凡道,“我很想尝试悬疑推理题材。这是一个好机会。” 陆一凡看到他眼中的光。一旦到创作上,秦筝就全然没有了嬉皮笑脸,和平时像是换了一个人。他有一种近乎执拗的热情,因为始终对文学抱有一种敬畏之心。 对于他热爱的东西,陆一凡怎会反对。于是他笑了:“你想写就写吧,不用来问我。” 得到肯定的秦筝像打了鸡血一样,当即就回复听风,开始构思大纲。 听风发来一条消息:“小秦,你有笔名吗?” 秦筝愣了一下,他是绿洲的枪,一直以来他都是绿洲,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他作为秦筝,有没有笔名。 “我没有...我只是个助理。” “是吗?”听风笑道,“可是我觉得你不简单。你的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比绿洲的差啊。” 听风阅人无数,眼光老练,第一次跟秦筝聊天,他就能感觉出秦筝掩饰不住的锋芒。之后次次畅谈,更是能感觉出他卓尔不凡,惊才绝艳。同时他也觉得秦筝不仅仅是一个助理,因为他比陆一凡,更像绿洲。 但是,不可说不可说。 他继续诱惑秦筝:“要不你也起个笔名,我们一起合作?” “这次文赛是编辑想大海捞金,签一批有潜力的新人。也是一些小作家想要证明能力,提高人气。如果你能脱颖而出,你也可以当金榜作家了。” 本来这可能是听风随口一说的调侃,却让秦筝心中为之一振,燃起了那蠢蠢欲动的火苗。 他无数次地幻想过,假如自己不当枪,是不是也能像陆一凡那样成为风光无限的知名作家? 他一直都有野心,也有不甘,只是一直都被自己压制住——因为他爱陆一凡,他对他不甚微微的嫉妒可以忽略于无。他甘愿在他之下,为他打造光环,为他桂冠加冕。 而他快忘了...自己想要什么。 他们的关系就像是。他是桐原亮司,躲在暗处为光鲜亮丽的唐泽雪穗默默付出,还不能暴露他们的关系。 他也想让世人看到他——本属于秦筝,而不是绿洲的才华。 这种欲望愈演愈烈,逐渐冲破他的理智,占据上风。他紧紧攥着手机,最终回复听风:“那我起一个笔名,跟你合作。” 他心中有前所未有的光明与畅快——这次他终于不再是绿洲,而是他自己。 刚好陆一凡也不想跟听风合作。那么,就由他代替他好了。 秦筝随便起了个笔名——白夜。听风知道后,开玩笑:“我们的笔名还挺配的。白夜,听风。” 秦筝心说,他明明是跟老婆起的情侣名。绿洲,白夜,多配。 做着热爱的事情,是会找到人生的全部动力的。秦筝把所有热情都投入到文赛之中,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码字,连睡觉说梦话,都是在念着情节构思。 同时秦筝也知道了为什么陆一凡会觉得他和听风的文风像。因为两人在写作上的很多观点和思路总是不谋而合,但是又有两个人不同的个人特色,可以说是和光同尘,和而不同。结合到一起更是浑然天成,天作之合。 秦筝有一种高山流水,觅得知音的感觉。强强联合不是一种大神打架,而是一种互相成就,好的同伴和对手可以激发你的所有潜能。 秦筝和听风灵魂共鸣,那就苦了陆一凡。他每天看着饭也不吃觉也不睡的秦筝,还要忍受他跟听风公费勾勾搭搭,他有一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 就在这段时间,他学会了做饭,每天把饭端到秦筝面前。但早上是什么样,下班回来还是什么样。 秦筝就像个没有感情的修仙码字机器。 “小筝。”陆一凡尽量温柔地哄着他,“先吃饭吧。” “......” 秦筝专心致志地沉浸在文学世界,对耳边的声音和现世的一切都毫无察觉。 陆一凡叹着气,像个男mama一样把饭一口一口喂给他。秦筝张着嘴吃着,却还在目不转睛地敲着字,场面一度有些诡异。 半夜秦筝才上床,陆一凡睡得并不熟。秦筝一过来,他就翻身抱住了他。 “老婆,你好香。”秦筝嗅了一口。 陆一凡为了诱惑小男友特地洗了个澡。他心中一喜,这个码字机器终于开窍了。 两人很快就忘情地吻到一块。前戏都做完了,裤子都脱了,秦筝突然垂死病中惊坐起,跳下床跑到电脑面前,把陆一凡一个人扔在床上。 “我突然想到一个情节!老婆你等我一下,我很快写完!” “......”陆一凡咬牙切齿,拳头硬了。 然后他就把秦筝的被子还有他的破电脑一起扔出去,让他滚到另一个屋睡,再也别来打扰自己。 悲催的秦筝只好收拾家当,被迫与新婚娇妻(划掉)分居。 截稿的那一天,秦筝深深呼出一口气,那是从身到心前所未有的舒爽。他当夜就溜到陆一凡房间,跟他彻夜大战。陆一凡抱着小男友温存流连,再也不舍得赶他走了。 写作过程中,秦筝一直有意压制自己的文风,尝试换一种文风写,因为怕听风看出他是绿洲的枪。稿子交给听风后,得到对方的高度评价和一大串彩虹屁,吹得他都有点飘飘然了。 “小秦,你写的太棒了。我毫不夸张的说,简直是吊着打。” 然后两人就开始互相吹彩虹屁。听风突然来了一句:“万一我们两个自我感觉很良好,结果发出去扑很惨,怎么办?” “别乌鸦嘴。”秦筝由衷道,“风大,你别谦虚了,这种级别的小短篇对你来说,不就是信笔涂鸦吗?” “对于你来说才是信笔涂鸦。你看你写的多么流畅,行云流水得心应手,节奏把控相当熟练完美。小秦,我真不相信你是个新人。你没想过写文签约,成为你老板那样的大作家吗?你的才华搁置埋没太可惜了。” 秦筝本来安于现状的心,因为他的这番话又躁动起来。 ——你为什么不自己写?你甘愿一直当别人的枪手? 难道你想一辈子抬不了头,见不得光吗? 明明才华横溢,为什么要受制于人,为什么要收敛锋芒? 他不想再做困于笼中任人打扮逗弄的囚鸟,而想挣破牢笼自由自在如雄鹰一般在天空翱翔。 旁边熟睡的陆一凡靠过来,在他怀里寻了个舒服的位置,双手紧紧拥着他脖子,是完全依赖的姿态。 然而这些燃烧于骨血之中的欲念都因为怀中之人,又收敛下来。 光辉未来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可是他若是另起江山,他和陆一凡也就行至陌路。也许...他们以后还会成为竞争对手。 那些...都不如他怀里的无价之宝重要。 他可以没有一切,但不能没有他。 秦筝这样想着,转过头在陆一凡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陆一凡更紧地拥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