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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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阴暗角落里的一簇霉菌。 然后,我恋爱了。 确切的说,我并不知道这种感情是否称之为爱情,但我时常心跳加速、体温升高,我不认为这是生病,更愿意称它为“恋爱”。 就像每个怀春少女一样,我也逃不开铁律。我会在每个不经意间注意他的一举一动;会在惴惴不安的心情下悄悄尾随他那么一小段,真的只是一小段的路;会收集起和他同款的物品,杯子、笔之类的东西;会记住他的作息时间,喜好;会在他的面前尽量表现出自己美好的一面,尽管他可能不记得我,我仍是埋在潮湿里不起眼的一颗蘑菇。 好吧,我想这些已经超出了怀春少女的范围,我只能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个变态。 …… 说到我们的相遇,那是个放在八点档里都不会用的狗血桥段。就这样,记忆随着思绪飘到了两个月前的一天。 我不太喜欢在人流高峰期的时候出门,所以我会选择在晚上八九点的时候溜”雪饼“。雪饼是我在垃圾桶边捡到的一只纯血统哈士奇,至于纯血统的说法我不再赘述。 遛弯原本是有固定路线的,可是事实证明——永远不要试图去控制一头哈士奇。 当我身处陌生巷子里的时候,那头傻狗正在垃圾桶里刨得正欢,天知道它为什么对今天的垃圾格外着迷。 在反抗无效的情况下,我靠在巷子口的墙边,放出狗绳最大长度任它在垃圾桶边撒欢,说实话,我的内心毫无波澜,既然混合双打已成定局,这点最后的快乐也不是不能让它安心享受。 我说过,我身处阴暗角落,就连心也变得湿湿哒哒,我没法估量里面装有多少疯狂,至少那些东西现在仍被包裹着,我依然能保持着平静无波,即使我面前站着两个精神小伙。 在这里,我要申明一下,没有悲惨的过去,我的童年就和所有普通家庭的孩子一样,父母也是工薪阶层的普通员工,三口之家不算富裕,但是温饱有余。我承认,我确实有些无病呻吟,你们称之为”青春期“也好,”中二“也罢,只是这些情绪不是我能控制的,就像我没办法让家里的傻狗不去咬沙发一样。 回过头再看眼前俩人,右边随手给我来了一个壁咚,左边扯着邪魅狂狷的笑正向我索要联系方式。 实不相瞒,他们身上的味道像极了我藏在抽屉里来不及吃完,以至于想起来的时候已经发了霉的酸菜包子和榴莲饼,所以我努力回想着前两天的面包是否吃完了。 快要想起来的时候那股气味一下子远离了我,以至于思路中断,怎么都想不起来那面包的最终归处。 身前的人被提溜开,一个陌生的大叔站在了我面前。短发黑T,块头不小,高高大大。看起来或许还有点凶,我不太确定,夜晚的橙色灯光实在看不真切。至于是不是大叔,拜托,我还不到十八,把但凡成熟一些的男人称为大叔是我这个年纪为数不多的小权利了。 只见大叔的大手一拍,先前邪魅的精神小伙就像两根晒过头的豆芽——焉儿巴了。看得出来,他们不是不想争口气,奈何实力悬殊,只好走为上策。 看着两个假装镇定的背影,隐约还能听见他们不停说着晦气的声音,我在心里吐出一句“怂蛋”,只有自己能听见。 我能感觉到有人说了什么,但我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境界,境界里我的“出门遛犬偶遇精神小伙”支线已经刷到第八条结局了,正当我要进入第九条时,右手猛地受到了一股拉力,连带着魂都复了位。 很熟悉的感觉,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了。 果不其然,傻狗刨爽了跑出来,看见大叔欢喜得直打转,结果没几圈狗绳就把大叔的腿缠了个结实,还好身后有人扶住了他才没有倒下去。 傻狗,瞧把你能的!我对着狗头伸手就是一下,谁知它耷出舌头蹭得更欢了,垃圾残渣没少往人腿上蹭。 这太尴尬了,不知道让大叔把裤子脱了给我带回家洗会不会被揍,或者说我现在的存活率到底是多少,一会是不是要见机跑路。 空气少说沉寂了有几分钟,我听见面前的人对他身后说:“这姑娘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喂,大叔!我可是能听见的……我也是这才注意到原来还有一个人,就在大叔身后。 两人身高相仿,大叔的身架子又稍微大了那么一些,那人就正好站在了我的视野盲区。要我承认眼神不好,就我对自己的了解,不大可能。 身后的人对我笑了笑,感觉不太好,我不喜欢,就低头继续和那头傻狗掰扯。 大叔也没再坚持得到我的回应,弯下腰薅了一把狗头,傻狗立刻乖到不行。 我惊了,这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只见大叔轻松解开了狗绳,恢复了双腿自由。然后又指了指空空的手腕,说时间不早了让我麻溜儿地回去。 回过神来的我也确实麻溜儿开溜了,因为我想起十点档快开播了,虽然又俗又狗血,但又比八点档少撒了那么一些,这让我很满意。 火急火燎的跑到一半,发现忘了道谢,在十几米的距离停下飞快鞠了个躬。虽然我不认为自己需要帮助,但是对于傻狗的愚蠢行为还是感到十分抱歉的。 远远看见昏暗的巷子前,橙色的灯光下,大叔挥挥手让我赶紧回家,而另一人则拿着手帕细细擦着大叔未抬起的手。 “噗通——” 我摸摸心脏的位置, 什么情况?